
福清市民政局201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福清市民政局
时间:2011-03-21 11:42
一年来,在福清市政府和市政府信息公开办的正确领导和指导下,局领导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列入年度计划,全面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实质性进展。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福清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1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融政办[2010]222号)编制。本报告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及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需要说明的事项与附表共七个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0年1月1日起至2010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将在“福清市政府信息公开门户网”(http://www.fuqing.gov.cn/)网页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福清市民政局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地址:一拂路114号;邮编:350300;电话:85222368;传真:85228115;电子信箱:fqsmzj@163.com)。
一、概述
(一)财政性资金公开情况
我局严格按照《条例》第九条第一款:“涉及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切身利益” 的规定,对下达的2010年季度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补助经费、自然灾害生活补助资金等财政性资金予以主动公开,接受群众监督。
(二)规划及政府投资项目、行政审批过程公开情况
我局认真做好行政审批过程的公开工作,及时公开了社团、民办非企业单位成立等批复共24条,充分发挥行政审批的透明度。
(三)重大公共政策决策过程、政策解读及执行公开情况
对重大公共政策决策过程、政策解读认真贯彻执行,及时公开,如《关于市级行业协会脱钩工作人员分离问题的补充说明》(FZ06109-1600-2010-00011),提高人民群众的知晓率。
(四)公共服务类信息公开情况
积极做好公共服务类信息公开工作,如殡葬服务公益性骨灰堂设施建设批复等共5条,及时主动公开,方便群众,服务群众。
(五)政府信息公开渠道建设情况
逐步完善局政府信息公开渠道,对主动公开的信息通过网站、档案馆等途径予以公开,为群众提供便捷服务。
(六)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长效机制
为促进依法行政,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活动的服务作用,我局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长效机制建设,建立了《福清市民政局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福清市民政局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制度》等一系列制度,这些制度的建立为我局政府信息公开有序开展保驾护航。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一)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数量
我局2010年度主动公开政府信息42条,累计公开397条。
(二)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类别
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主要类别:社团、民非、骨灰堂、救灾救济、优抚安置等。
(三)公开形式
我局201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严格按照有关文件精神,及时送给档案局,并及时上传到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fuqing.gov.cn/)。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
(一)受理依申请公开和办理情况
截至目前,我局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二)不予公开的内容及原因
1、“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涉及的内容有:
(1)依法受保护个人隐私或者公开后可能导致个人合法权益受损害的信息;
(2)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不予公开的其他政府信息。
2、“不予公开”的原因是:《条例》第十四条第四款规定。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截至目前,我局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因此不存在收费及减免情况。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
况
截至目前,我局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
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困难
一是工作人员的培训不够全面,有待进一步加强;二是因工作人员仅有1名兼职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政府信息更新时效性有待于进一步加强。
(二) 改进措施
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培训工作,大力培养技术骨干,切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坚持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原则,及时梳理,及时公开,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能按照工作制度和工作流程有效执行和有效运作,方便公众及时查询。
七、需要说明的事项与附表
(一)主动公开情况是说明
1、公开范围:我局主动向社会公开的信息范围参见《福清市民政局信息公开指南》。
2、公开形式:对于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我局主要采取网上公开形式。
3、公开时限: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自我局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予以公开。
4、查询方法:公众可以到政府门户网站、档案馆查阅我局政府信息公开情况。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说明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根据自身需要,申请获取除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
1、书面申请受理机构:福清市民政局办公室。
2、申请方式:(1)通过互联网提出申请;(2)当面申请。
3、申请处理:我局在收到《申请表》后,将进行登记。能够当场答复的当场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则在登记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作出以下答复:(1)属于公开范围的,将向申请人提供信息或告知申请人可以获得该信息的方式和途径;(2)属于免予公开范围的,将告知申请人不予公开的理由;(3)不属于本机关公开范围的,将告知申请人该信息的掌握机关及联系方式;(4)如需延长答复期限的,经领导同意并告知申请人,延长答复期限最长不超过15个工作日;(5)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不存在的,将告知申请人。
(三)附表(见附件)
指 标 名 称
|
计量单位
|
2010年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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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年累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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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动公开信息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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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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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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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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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1.网站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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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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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
|
3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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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政府公报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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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
|
0
|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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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依申请公开信息总数
|
条
|
0
|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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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1.当面申请数
|
条
|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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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2.传真申请数
|
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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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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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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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电子邮件申请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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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
|
0
|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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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网上申请数
|
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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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5.信函申请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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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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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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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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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申请的答复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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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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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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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其中:1.同意公开答复数
|
条
|
0
|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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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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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
|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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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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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否决公开答复总数
|
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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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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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复议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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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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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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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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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诉讼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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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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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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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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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申诉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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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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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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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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