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福清市民政局201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福清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时间:2014-01-10 17:14

   一年来,在福清市政府和市政府信息公开办的正确领导和指导下,局领导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列入年度计划,全面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实质性进展。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福清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1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融政办[2013]232号)编制。本报告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及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需要说明的事项与附表共七个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3年1月1日起至2013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将在“福清市政府信息公开门户网”公布(http://www.fuqing.gov.cn/),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福清市民政局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地址:一拂路114号;邮编:350300;电话:85222368;传真:85228115;电子信箱:fqsmzj@163.com)。 

  一、概述 

  (一)加强组织,领导重视
  为了推进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深入开展,切实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总支书记(具体分管)和副局长为副组长、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并有1名兼职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二)健全机制,抓好落实

  为促进依法行政,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活动的服务作用,我局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长效机制建设,建立了《福清市民政局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福清市民政局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制度》等一系列制度,这些制度的建立为我局政府信息公开有序开展保驾护航。
  (三)关注民生,打造亮点
  我局严格按照《条例》相关规定,切实加强网上公开的及时性,围绕群众关心的问题,先后公开对下达的2013年季度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补助经费、自然灾害生活补助资金等财政性资金12条予以主动公开,接受群众监督。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一)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数量

  我局2013年度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9条,累计公开519条。 

  (二)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类别

  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主要类别:社团、民非、救灾救济等。

  (三)公开形式

  我局201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严格按照有关文件精神,及时送给档案局,并及时上传到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fuqing.gov.cn/)。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 

  (一)受理依申请公开情况

  我局2013年度受理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1条,累计受理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3条。

  (二)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

  今年,我局已答复依申请公开信息1条,该信息已在福清市政府网上公布。

  (三)不予公开的情况

  我局今年共有3条不予公开的信息,主要是涉及个人隐私问题。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截止目前,我局对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未收费。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截止目前,我局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困难

  一是工作人员的培训不够全面,有待进一步加强;二是因工作人员仅有1名兼职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政府信息更新时效性有待于进一步加强。

  (二)改进措施

  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培训工作,大力培养技术骨干,切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坚持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原则,及时梳理,及时公开,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能按照工作制度和工作流程有效执行和有效运作,方便公众及时查询。

  七、需要说明的事项与附表 

  (一)主动公开情况说明

  1、公开范围:我局主动向社会公开的信息范围参见《福清市民政局信息公开指南》。

  2、公开形式:对于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我局主要采取网上公开形式。

  3、公开时限: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自我局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予以公开。

  4、查询方法:公众可以到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fuqing.gov.cn/),、档案馆查阅我局政府信息公开情况。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说明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根据自身需要,申请获取除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

  1、书面申请受理机构:福清市民政局办公室。

  2、申请方式:(1)通过互联网提出申请;(2)当面申请。

  3、申请处理:我局在收到《申请表》后,将进行登记。能够当场答复的当场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则在登记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作出以下答复:(1)属于公开范围的,将向申请人提供信息或告知申请人可以获得该信息的方式和途径;(2)属于免予公开范围的,将告知申请人不予公开的理由;(3)不属于本机关公开范围的,将告知申请人该信息的掌握机关及联系方式;   (4)如需延长答复期限的,经领导同意并告知申请人,延长答复期限最长不超过15个工作日;(5)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不存在的,将告知申请人。

  (三)附表(见附件)

  附件:

指标名称
  计量
  单位
  2013年度
  历年累计
  主动公开文件数 
  条
  19
  519
  其中:1.政府网站公开数
  条
  19
  519
           2.政府公报公开数
  条
  0
  0
  受理依申请公开信息总数 
  条
  1
  3
  其中:1.当面申请数 
  条
  1
  1
           2.网上申请数
  条
  0
  2
           3.信函申请数
  条
  0
  0
  对申请的答复总数 
  条
  1
  3
  其中:1.同意公开答复数 
  条
  0
  0
         2.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条
  0
  0
         3.不予公开答复数 
  条
  0
  0
         4. 其他类型答复数 
  条
  1
  3
  受理政府信息公开咨询数
  件
  0
  0
  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减免金额
  元
  0
  0
  接受行政申诉、举报数
  件
  0
  0
  行政复议数
  件
  0
  0
  行政诉讼数
  件
  0
  0
附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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