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 FZ06121-3000-2023-00012
- 主题分类: 无
- 发文机关: 福清市农业局
- 成文日期: 2023-10-16
- 标 题: 福清市农业农村局关于下达2023年中国农技推广APP发布任务数的通知
- 发文字号: 融农〔2023〕492号
- 发布日期: 2023-10-17
- 有 效 性: 有效
各镇(街)综合技术保障中心、局属各相关单位:
根据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23年中央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的通知》(闽财农指〔2023〕45号)、《关于印发2023年中央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闽农综〔2023〕105号)文件精神,加快普及“互联网+”农技推广服务手段,围绕粮油作物单产提升、重要农时和防灾减灾技术服务等重点任务,引导农技人员、农业专家开展业务培训、问题解答、互动交流等线上指导服务,鼓励广大农民和新型经营主体利用信息平台获取服务信息,发挥好信息平台在管理决策、快速精准服务等方面的作用,不断提升农技推广信息化服务水平。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日志、农情等发布数量
市一级农技员年人均发布35条以上、镇(街)农技员年人均发布30条以上。
二、参与互动
问答、点赞,查看农业资讯、视频动态等。市一级农技员年人均参与20次以上、镇(街)农技员年人均参与10次以上。
三、农技员指导科技示范主体任务量
指导80%科技示范主体安装中国农技推广APP,指导30%科技示范主体查看农业资讯、视频动态、查看日志等年参与次数24次以上。
四、其他
未完成任务的农技员不再享受农务通流量费用补贴。任务数完成时间截止至2023年12月20日。
福清市农业农村局
2023年10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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