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及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0号)要求,由福清市农业农村局编制完成本报告。报告全文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共六个部分组成。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本报告全文在福清市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fuqing.gov.cn)的“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专栏公布,并报送福清市档案馆、图书馆供查阅。如对本报告有疑问,可与福清市农业农村局联系(地址:福清市福人路三农服务中心1705室,邮编:350300;电话:0591-85237415;电子邮箱:fuqingnyj@126.com)。
一、总体情况
(一)政务公开工作部署和落实情况
1.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落实情况
(1)基本情况。2020年,我局认真贯彻实施《条例》、《福清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发布有关工作的通知》,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不断完善有关工作机制,进一步深化公开内容,积极拓展公开形式,不断提升服务水平。
(2)主要亮点与成效。一是我局积极主动地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做好精准扶贫、农业重点项目申报和公示、农业农村工作动态、安全生产等。二是协调各相关科室参与信息公开工作,规范信息发布流程,保证政务公开的质量和实效。三是通过学习例会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学习研究,梳理我局政务公开情况。
(3)公开任务落实情况。一是不断创新公开形式,除了在福清人民政府网站公开信息外,我局还通过单位信息公开栏、“聚焦三农”栏目等对农业项目申报公示、农业农村技术知识等向广大农业企业、种养大户进行宣传公示,有力地推动了我局农业政策、项目及主要工作的透明公开,自觉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二是每月按要求制定《福清市农业农村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并报送至两馆,通过福清市人民政府网站发布意见征集及问卷调查,征求社会公众对我局工作的意见建议。
(4)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进展情况。全面贯彻落实《福清市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实施方案》,做好扶贫和涉农补贴的信息公开工作。根据扶贫和涉农补贴的具体责任分工,及时主动公开相关信息文件,形成清晰透明、职责明确的政务公开工作格局。
2. 政策解读工作开展情况
2020年,在福清市人民政府网站上发布政策解读3篇。在“聚焦三农 ”栏目已发布48期节目,下设《农经启示录》、《生财有道》、《农讯快报》、《乡村发现》四个版块、就种植、养殖、设施农业发展、农村土地确权工作、休闲农业发展、合作社发展等多样化内容进行解读,以平实自然的手法,生动、真实的风格,用故事统领新闻性,用思想体现深刻性,用知识增强服务性,直接快捷地为广大农民提供了一个增收致富的全新电视信息平台。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1.公开数量
2020年,我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公开数量共10条,历年累计479条。
2.主要类别及数量
2020年,我局在市政府网站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中,环境保护、公共卫生、安全生产、食品药品、产品质量的监督检查情况3条,占3%;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有关规定规定应当主动公开的其他政府信息7条,占7%。
3.公开形式
主要通过福清市人民政府网站公开,同时报送福清市档案馆、图书馆。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
1.受理申请的数量
受理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0件,历年累计受理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17件。
2.申请办理情况
无。
(四)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1.制度建设情况
今年以来,我局严格执行《条例》要求,积极建立健全信息公开制度。一是建立信息强化审查制度,保证所公开的信息真实有效。二是健全信息主动公开制度,全面梳理、深化及细化主动公开,通过福州市福清市门户网站及时发布统计数据和信息,向社会公众公开信息。
2.工作组织、机构、人员情况
我局专门成立领导小组,由局长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各科室和下属单位负责人为成员,下设办公室,由局办公室负责人兼任办公室主任,并配备1名兼职人员。不断做好政府信息公开的保密审查、信息送交和发布等工作,做到 “先审查,后公开”。
(五)平台建设情况
我局积极拓展公开渠道,发挥媒体作用,不断满足群众公开需求。不仅通过福清市人民政府网站进行日常公开,还积极与福清电视台合作,开办“聚焦三农”栏目并同步至微信平台“壹福清”。
(六)监督保障情况
2020年本单位未安排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项经费,统一由上级主管部门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监督检查。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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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2020年新制作数量 |
本年新公开数量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规章 |
0 |
0 |
0 |
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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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许可 |
0 |
0 |
0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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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处罚 |
0 |
0 |
0 |
行政强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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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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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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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九)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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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0 |
0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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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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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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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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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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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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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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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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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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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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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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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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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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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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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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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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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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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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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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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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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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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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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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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重复申请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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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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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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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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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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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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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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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他处理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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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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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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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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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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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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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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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主要问题
一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流程不够规范;二是经办人员业务知识水平有待提高;三是公开范围不够广泛,与群众的公开需求仍存在差距。
(二)改进措施
一是提高政府信息公开意识。组织我局领导小组部署工作,加强相关经办人员业务学习,在做好保密审查的前提下,更加积极主动地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二是提高业务学习积极性。我局领导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学习培训,要求信息公开工作负责人加强《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学习,并及时地将学习内容传达给各科室负责科室信息公开的工作人员,确保信息公开的规范。三是深化公开内容。围绕群众关心、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事项,根据我局工作实际,及时更新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的变化,不断完善信息公开渠道,扩大信息公开范围,增强公开实效性。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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