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 索 引 号: FZ06113-1000-2022-00055
  • 主题分类:
  • 发文机关: 福清市人社局
  • 成文日期: 2022-06-22
  • 标    题: 福清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拨付我市2021年度第二批次普惠性失业保险稳岗返还补贴的通知
  • 发文字号: 融人社〔2022〕188号
  • 发布日期: 2022-06-24
  • 有 效 性: 有效
福清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拨付我市2021年度第二批次普惠性失业保险稳岗返还补贴的通知
融人社〔2022〕188号
来源:福清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时间:2022-06-24 09:17

各相关企业:

  根据《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福州市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福州市税务局关于做好失业保险稳岗位提技能防失业工作的通知》(榕人社规〔2022〕6号)精神,继续实施普惠性失业保险稳岗返还。经失业保险参保缴费信息系统初步审核,排除不符合条件和严重违法失信单位名单,2021年度福清市第二批可享受失业保险稳岗返还的中小微企业共有福州宏昌源贸易有限公司等1800家,补贴总金额共计7269195.14元,该款项从失业保险基金中列支。 

  企业应将稳岗补贴资金主要用于职工生活补助、缴纳社保费、转岗培训、技能提升等稳定就业岗位相关支出,请专款专用。 

  附件:福清市2021年第二批次普惠性稳岗补贴情况汇总表 

  福清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6月22日 

附件下载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文字解读
图片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