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 索 引 号: FZ06113-1000-2022-00057
  • 主题分类:
  • 发文机关: 福清市人社局
  • 成文日期: 2022-06-29
  • 标    题: 福清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拨付我市2021年度第三批次普惠性失业保险稳岗补贴的通知
  • 发文字号: 融人社〔2022〕192号
  • 发布日期: 2022-06-30
  • 有 效 性: 有效
福清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拨付我市2021年度第三批次普惠性失业保险稳岗补贴的通知
融人社〔2022〕192号
来源:福清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时间:2022-06-30 16:00

各相关单位:

  根据《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福州市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福州市税务局关于做好失业保险稳岗位提技能防失业工作的通知》(榕人社规[2022]6号)精神,继续实施普惠性失业保险稳岗返还。经失业保险参保缴费信息系统初步审核,排除不符合条件和严重违法失信单位名单,2021年度福清市第三批可享受普惠性失业保险稳岗返还的企业、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以及以单位形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共有福建吉轮劳务有限公司等1898家,补贴总金额共计13928167.46元,该款项从失业保险基金中列支。 

  企业应将稳岗补贴资金主要用于职工生活补助、缴纳社保费、转岗培训、技能提升等稳定就业岗位相关支出,请专款专用。 

  附件:福清市2021年第三批次普惠性失业保险稳岗补贴情况汇总表 

  福清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6月29日 

附件下载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文字解读
图片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