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 FZ06113-1000-2022-00091
- 主题分类:
- 发文机关: 福清市人社局
- 成文日期: 2022-10-25
- 标 题: 福清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拨付2022年第二批次福清市劳务协作基地一次性建站补助的通知
- 发文字号: 融人社〔2022〕308号
- 发布日期: 2022-10-25
- 有 效 性: 有效
各有关单位:
根据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福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福州市劳务协作基地建设管理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榕人社就〔2022〕26号)、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劳务协作基地建设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榕人社就〔2022〕44号)文件精神,对于签订劳务协作基地建设管理协议并建立福州市级、县级劳务协作基地的中西部及东北地区人社部门(劳务办或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在每个劳务协作基地建立当年,给予一次性建站补助8万元。经受理审核,现向镇雄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通渭县劳务工作办公室、西吉县就业创业和人才服务中心拨付2022年第二批次福清市劳务协作基地一次性建站补助,总金额为24万元。所需资金从我市统筹安排的就业补助资金列支。
福清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10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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