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福清市司法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福清市司法局 时间:2023-01-13 09:42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及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由福清市司法局编制完成本报告。报告全文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共六个部分组成。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本报告全文在福清市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fuqing.gov.cn)的“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专栏公布,并报送福清市档案馆、图书馆供查阅。如对本报告有疑问,可与福清市司法局联系(地址:福清市元新路1号,邮编:350300;电话:0591-85282895。)

  一、总体情况

  一年来,福清市司法局健全领导分工机制,规范信息公开流程,做好保密审查工作,依法做好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定期发布财政资金信息、“双随机一公开”、公共法律服务和福清市司法行政专栏等政务信息,全面加强政务信息资源的规范化、标准化,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能够及时有效获取我局信息,发挥政府信息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活动的服务作用。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是依法公布法定内容。2022年度,福清市司法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在福清市人民政府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0条,均未出现逾期公开的情况。二是及时公示政府信息。福清市司法局充分利用局机关公示栏、基层司法所法治宣传栏,定期公开政府信息和工作动态,方便干部职工和群众有序查阅。

  (二)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

  福清市司法局畅通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渠道,更新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明确信息申请办理流程,提高网上政务服务能力,确保群众能够快捷高效地获取各类信息。2022年,我局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一是健全领导责任机制。福清市司法局加强政府信息公开人员保障,明确有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分管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并确定办公室专职人员负责日常信息公开发布,各业务分管领导对业务领域内发布信息进行审查。二是加强信息保密审查。福清市司法局法定主动公开信息以及定期发布的政府信息,在上网公布前,均由经办人员和分管领导会同保密负责同志进行审查,确保公布信息合法合规。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福清市司法局主要发挥福清市人民政府网站平台作用,拓宽线下信息公开渠道,构建多样化的公开渠道。一是发挥线下监督作用。定期在局机关公示栏、基层司法所所务公示栏以及法治宣传栏公布政府信息和各类重大事项,方便干部职工和办事群众监督查阅。二是强化线上发布功能。发挥“法治福清”微信公众号作用,每日更新司法行政工作动态,让群众了解我局机构职能和工作信息。

  (五)监督保障情况

  2022年未安排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项经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要由上级部门监督考核。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主要问题

  我局政府信息公开经办变更较为频繁,在工作交接过程中不够细致,造成部分政府信息更新不及时,给群众办事造成不便。

  (二)改进措施

  一是加强业务人员培训。多渠道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业务人员进行培训,增强经办人员信息公开意识,提高工作业务水平,规范信息公开程序,着力提升我局网上政务服务能力,充分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监督权等合法权利。二是提升信息公开质效。我局政府信息公开主要涉及干部队伍建设,其他涉及群众类信息内容偏少,在今后的信息公开内容着重提升公开质效。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2年度本机关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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