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福清市司法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福清市司法局 时间:2025-01-13 17:1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及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由福清市司法局编制完成本报告。报告全文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共六个部分组成。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本报告全文在福清市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fuqing.gov.cn)的“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专栏公布,并报送福清市档案馆、图书馆供查阅。如对本报告有疑问,可与福清市司法局联系(地址:福建省福清市元新路1号,邮编:350300;电话:0591-85282895。)

  一、总体情况 

  2024年,福清市司法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全市司法行政重点工作,全面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进一步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制度,细化工作任务,加大公开力度,拓展公开渠道,依法做好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定期发布财政资金信息、“双随机、一公开”、公共法律服务和福清市司法行政专栏等政务信息,全面加强政务信息资源的规范化、标准化,充分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为建设法治政府和服务型政府发挥积极作用。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全面推进信息公开工作。2024年,在福清市人民政府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均为司法行政工作开展情况等各类信息,主动公开10条,均未出现逾期公开的情况。全年按要求定期报送市档案馆、图书馆等政府信息查阅点主动公开文件10件。未发生涉及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诉讼案件。

  (二)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

  依法依规办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024年,福清市司法局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件,因申请公开信息系民间群众性组织制作,不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条所指的政府信息,按照信息处理流程办理不予公开答复。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进一步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明确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分管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确定专职人员负责日常信息公开发布,各业务分管领导对业务领域内发布信息进行审查;严格按照“三审三校”做好对拟公开的政务信息保密审查工作,按照“谁提供、谁审核、谁负责”原则,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审核和发布流程,确保各类上网信信息合法合规。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充分发挥福清市人民政府网站“窗口”作用,搭建政民互动平台;定期在局机关公示栏、基层司法所所务公示栏、法治宣传栏公布各类信息和重大事项,方便干部职工和办事群众监督查阅;持续强化政务新媒体运维管理,发挥“法治福清”微信公众号作用,每日更新司法行政工作动态,让群众了解司法行政工作信息。2024年,“法治福清”微信公众号推送各类政府信息696条,阅读量累计16万人次。

  (五)监督保障情况

  2024年未安排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项经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要由上级部门监督考核。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1

0

0

0

0

0

1

(七)总计

1

0

0

0

0

0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主要问题

  2024年,福清市司法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取得一定成绩,但仍存在不足之处。主要表现在:一是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认识不到位,工作积极性、主动性有待提高。二是互动交流、意见征集、网上调查模块内容不够丰富,有待进一步加强。

  (二)改进措施

  一是加强教育,提高认识。通过多种形式深入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福建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统一认识,增强公开的意识和能力,着力提升网上政务服务能力,充分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监督权等合法权利。

  二是加大公开力度。坚持把主动公开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的主渠道,深化公开内容,将对社会公众有指导或帮助意义的信息纳入信息公开范畴。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4年度本机关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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