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及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0号)要求,由福清市商务局编制完成本报告。报告全文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共六个部分组成。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本报告全文在福清市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fuqing.gov.cn)的“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专栏公布,并报送福清市档案馆、图书馆供查阅。如对本报告有疑问,可与福清市商务局联系(地址:福清市福人路行政服务中心19层,邮编:350300;电话:0591-85222630;电子邮箱:fqswj01@163.com)。
一、总体情况
(一)政务公开工作部署和落实情况
1.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落实情况
(1)工作基本情况。2019年,我局认真贯彻落实新《条例》精神,加大政务公开力度,定期研究部署有关政务公开工作。坚持把政务公开工作作为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转变工作作风、狠抓工作落实的重要举措,以公开促效率、树形象,不断提升政务公开的主动性和自觉性,推动政务公开工作高效有序运转。
(2)主要亮点和成效。一是信息内容审核更加严格。严把政务公开内容和项目关,既防止该公开的不公开,又防止不该公开的乱公开。所有拟公开的政务信息,都经主管领导审核签字后才予以发布,确保无泄密事件发生。二是公开的内容更加充实。严格按照《福清市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主要任务分解表》主动公开各类政务信息。三是公开重点更加突出。重点加强商贸业政策解读、最新商务动态统计、民生方面热点舆情监测公开。
(3)公开任务落实情况。2019年我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认真按照新《条例》的要求,并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总体要求,本着“为民、利民、便民”的原则,认真组织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今年我局在福清市人民政府网站“互动交流”栏目发布了1篇网上问卷调查及1篇意见征集,调查我市加油站服务情况,征集如何应对中美贸易摩擦的意见建议,对老百姓生活息息相关的问题及企业发展经营困境进行了解并作出分析,更好地明确工作方向。
2.政策解读工作开展情况
2019年我局在政府网站上发布政策解读0篇。我局主要通过12312咨询电话、福州市12345便民(惠企)服务平台和局政务公开栏及时宣传和解读本部门相关政策法规。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1.公开数量。2019年,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7条,历年累计公开360条。
2.主要类别及数量。2019年27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中,办理行政许可和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的依据、条件、程序以及办理结果5条,占18.5%;环境保护、公共卫生、安全生产、食品药品、产品质量的监督检查情况6条,占22.2%;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有关规定应当主动公开的其他政府信息16条,占59.3%。
3.公开形式
(1)互联网。通过福清市人民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及时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公众也可通过“申请公开”子栏目,向我局提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2)微信公众号。我局开设微信公众号“投资福清”向公众定期公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3)公共查阅点。我局所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电子及纸质文件都及时报送福清市档案馆及图书馆。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
1.受理申请的数量。2019年,我局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0件,历年累计1件。
2.申请办理情况。2019年,我局未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四)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一是规范公开工作。完善《福清市商务局信息公开工作目录》,从组织领导、公开内容、公开形式、公开期限、监督检查等方面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出具体规定。明确界定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和免予公开政府信息范围。二是严格遵守流程。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前保密审查制度,明确审查工作程序和责任,确保“上网信息不涉密,涉密信息不上网”。我局成立了以陈克飞副局长任组长,办公室、各业务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政府信息公开的日常组织协调工作,配备信息公开工作兼职人员1名,具体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五)平台建设情况
一是指定专人具体负责网站的日常维护和更新。完善信息发布审核流程,促进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规范运行。做好福清市人民政府网站信息内容建设,充分发挥网站的政务信息公开平台作用,加强信息发布、提升传播能力。
二是充分发挥政务多媒体优势。定期更新微信公众号“投资福清”,及时推送福清投资环境、园区建设、优惠政策、招商重点等信息。
三是做好政务热线受理工作。今年来,已接收福州市12345便民(惠企)服务平台诉求共51件,其中投诉39件,咨询12件;12312诉求共50件,其中投诉45件,咨询5件,均在要求时限内反馈。
(六)监督保障情况
2019年我局未安排政府信息公开专项工作经费,日常工作中发生的费用,从办公经费中开支。统一由主管部门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监督管理。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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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2019年新 制作数量 |
本年新 公开数量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规章 |
0 |
0 |
0 |
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2019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许可 |
3 |
0 |
4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36 |
0 |
454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2019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处罚 |
31 |
0 |
0 |
行政强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2019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0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18 |
800604.8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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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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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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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他处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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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总计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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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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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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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主要问题
一是信息公开的工作制度和程序有待进一步优化,二是政府信息公开内容不丰富、深度不够广。
(二)改进措施
一是严格按照《条例》要求,拓展公开内容,优化公开程序,并积极与市政务与外事服务中心沟通,加强信息公开工作人员业务水平。
二是着力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加大推进权责清单、财政资金等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力度,加强对商贸业政策解读、最新商务动态、民生方面热点舆情监测等内容宣传公开,切实提升公开质量和实效,更好地服务经济社会发展。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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