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福清市文化体育和旅游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福清市文体旅局 时间:2023-01-13 10:25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及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由福清市文化体育和旅游局编制完成本报告。报告全文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共六个部分组成。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本报告全文在福清市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fuqing.gov.cn)的“政府信息公开年报”专栏公布,并报送福清市档案馆、图书馆供查阅。如对本报告有疑问,可与福清市文化体育和旅游局联系(地址:福清市音西街道两馆一中心福清市文化馆4楼,邮编:350300;电话:0591-85254143;电子邮箱:fqswljbgs@163.com)。

  一、总体情况

  2022年,我局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系列部署,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主要工作,进一步扩大信息公开领域、拓展信息公开渠道,积极回应群众关注的社会热点,切实增强政府信息公开的质量和实效。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22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6条,历年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739条。 在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中,机关职能、机构设置、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方式、负责人姓名类3条,占11.5%;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预案、预警信息及应对情况类3条,占11.5%;环境保护、公共卫生、安全生产、食品药品、产品质量的监督检查情况类10条,占38.5%;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有关规定规定应当主动公开的其他政府信息类10条,占38.5%。政府信息公开形式主要采取三个方式,一是网上公开,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通过福清市人民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主动规范公开各类文化体育和旅游信息;二是公共查阅点,每月按照工作要求报送信息公开电子档、纸质档材料,方便群众在图书馆、档案馆公共查阅室获得政府公开信息。 三是微信公众号,充分运用“福清市文化体育和旅游局”政务新媒体平台积极宣传推广福清的文化体育和旅游工作,确保群众能够更加高效、便利、全面地了解福清当地文旅资讯。

  (二)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

  2022年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0件,历年累计受理3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完善政府信息资源管理,加强规范化、标准化管理,在巩固现有信息公开工作的基础上,切实推进制度建设,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依法依规、有章可循、与时俱进。为严格推进落实全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我局由林绍龙副局长分管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并确定局办公室作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经办部门,安排1名工作人员负责信息公开日常工作。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依托福清市人民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对应相关栏目及时公开政府信息,提升公开质量,强化群众对我市文化体育和旅游融合发展工作的满意度;积极维护平台开设的“福清市文化体育专栏”和“福清市文化体育和旅游局”微信公众号,发布活动预告、文旅融合、全民健身、旅游指南等方面的信息,优化服务功能,为群众查找和咨询各类本地文体旅相关资讯提供便利。

  (五)监督保障情况

  2022年本单位未安排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项经费。我局信息公开工作由上级主管部门统一监督。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79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4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主要问题

  一是政府信息公开审查制度不够完善,信息发布仍有出现错别字等现象;二是在征集社会公众意见建议等方面需要进一步加强,拓宽听取社情民意的渠道。

  (二)改进措施

  一是加强学习培训,提升政务公开质量。积极参与上级部门举办政务公开培训会议,进一步了解政务公开发布信息的形式、内容、时限等要求,加强对文字内容的审核把关,提高政务公开意识。 二是强化重点领域的信息公开,注重以群众需求为导向,以各类平台为媒介,更多调查了解群众的需求,鼓励群众提出意见建议并合理采纳,从而提升服务群众的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2年度本机关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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