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福清市文化体育和旅游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福清市文化体育和旅游局 时间:2025-01-14 10:18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及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由福清市文化体育和旅游局编制完成本报告。报告全文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共六个部分组成。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本报告全文在福清市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fuqing.gov.cn)的“政府信息公开年报”专栏公布,并报送福清市档案馆、图书馆供查阅。如对本报告有疑问,可与福清市文化体育和旅游局联系(地址:福清市音西街道两馆一中心福清市文化馆4楼,邮编:350300;电话:0591-85254143;电子邮箱:fqswljbgs@163.com)。

  一、总体情况

  2024年,福清市文化体育和旅游局认真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围绕市委、市政府主要工作,以及省、市关于推进政务公开的相关部署,不断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运行、监督、管理机制和制度。及时、准确、全面、有效地公开相关信息,提升政务公开质量,回应社会关切,扩大公众参与,努力打造阳光政务,推动我市文化体育和旅游事业高质量发展。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24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9条,历年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805条。在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中,机关职能、机构设置、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方式、负责人姓名类4条,占13.8%;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预案、预警信息及应对情况类4条,占13.8%;环境保护、公共卫生、安全生产、食品药品、产品质量的监督检查情况类4条,占13.8%;工作信息类6条,占20.6%;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有关规定规定应当主动公开的其他政府信息类11条,占38%。政府信息公开形式主要采取三个方式,一是网上公开,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及时发布各类文化体育和旅游关键信息;二是公共查阅点,按时向图书馆、档案馆报送政府信息公开材料,提供纸质资料供公众查阅,满足不同群体的信息需求。三是通过“福清市文化体育和旅游局”微信公众号,及时发布福清市文化、体育、旅游活动资讯。

  (二)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

  2024年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0件,历年累计受理4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我局严格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要求,明确领导责任,落实本单位信息公开工作领导职责,并配齐相关工作小组成员,由陈岚主任分管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并确定局办公室作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经办部门,安排1名工作人员负责信息公开日常工作,落实政务公开的各项要求,促进政务公开工作走上制度化、规范化的轨道。同时注重提升政府信息公开质量,严格落实“三审三校”制度,加强信息报送、发布等各个环节的审核把关,强化保密审查和内容审核,做到涉密信息不上网、上网信息不涉密,确保发布内容的正确性、准确性。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优化福清市人民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公开内容逐步覆盖权力运行全流程、政务服务全过程,紧紧围绕中心工作和人民群众关注关切,全面推动文化体育和旅游领域公开;完善公共文化体育服务专栏,及时公开并更新公共文化机构免费开放信息、公益性文化体育活动、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等情况,对社会热点和群众关切的文体旅问题主动回应;借助“福清市文化体育和旅游局”微信公众号,发布玉融文化、文旅融合、全民健身、景区创建等方面的信息共1000余篇,整合福清当地各类文体旅资讯,提高信息发布实效,使人民群众获取文化体育和旅游领域政务信息更加方便快捷。

  (五)监督保障情况

  2024年本单位未安排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项经费。我局信息公开工作由上级主管部门统一监督。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83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4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主要问题

  一是信息公开形式较为单一,主动公开的范围需进一步细化;二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宣传和培训力度还需加强,全局干部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程度需进一步提升。

  (二)改进措施

  一是细化主动公开范围、种类、方式、时限等,采用多种形式全方位公开政府工作信息,确保公开的政府信息能够做到准确、全面、及时、有效公开。 二是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培训力度,提高其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提升工作人员素质和业务水平,做到积极主动公开和多方位公开,切实保障广大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4年度本机关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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