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FZ06116-1700-2021-00179
- 主题分类: 无
- 发文机关: 福清市住建局
- 成文日期: 2021-11-29
- 标 题: 关于金峰祠堂等8处建筑退出历史建筑保护名录的通知
- 发文字号: 融建〔2021〕972号
- 发布日期: 2021-11-29
- 有 效 性: 有效
各镇(街)人民政府(办事处):
根据《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福州市历史建筑保护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和《福清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福清市历史建筑保护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的文件第十六条要求,依法认定、公布的历史建筑不得擅自调整或撤销。
历史建筑被依法公布为文物保护单位或登记为不可移动文物的,自公布之日起不在列入历史建筑保护名录,按照文物保护的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予以保护与管理。
经福清市新一轮古厝普查登记和保护利用专项行动核查以及文体旅局复核,金峰祠堂等8处历史建筑已被列为我市登记在册的不可移动文物点。现将金峰祠堂等8处存在双重身份的建筑予以退出历史建筑保护名录,并按照文物保护的相关法律、法规予以保护与管理。
附件:福清市8处退出历史建筑保护名录的名单
福清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11月29日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