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福清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福清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时间:2022-01-17 10:50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及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由福清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编制完成本报告。报告全文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共六个部分组成。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本报告全文在福清市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fuqing.gov.cn)的“政府信息公开年报”专栏公布,并报送福清市档案馆、图书馆供查阅。如对本报告有疑问,可与福清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联系(地址:福清市清昌大道8号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三楼;邮编:350300;电话:0591-85222032;电子信箱:fqszjjbgs@163.com)。  

  一、总体情况 

  2021年,我局认真贯彻落实《条例》,按照省、市统一部署,围绕住建部门工作动态、领导分工、公告通告、规章制度等涉及群众切实利益和社会需要广泛知晓的内容,公开群众关心关注的房屋征收补偿、住房保障、重大建设项目、房地产预售许可、项目施工许可及竣工信息等事项信息,不断完善信息公开渠道建设,持续拓展和深化信息公开的内容,发挥各类信息公开平台和渠道作用。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21年,我局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92条。其中,行政许可的事项依据条件数量程序期限以及申请行政许可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目录及办理情况95条,占49.5%;扶贫教育医疗社会保障促进就业等方面的政策措施及其它实施情况13条,占6.8%;环境保护公共卫生安全生产食品药品产品质量的监督检查情况9条,占4.7%;城乡建设和管理的重大事项36条,占18.7%;贯彻落实国家关于农村工作政策的情况21条,占10.9%;工作信息13条,占6.8%;其他应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5条,占2.6%。 

  (二)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 

  2021年,我局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9件,我局已在规定的时限内答复并办结18件,其中1件为跨年度办结件。其中,信函申请9件,网络申请6件,当面申请4件。数量居前的为申请拆迁赔偿相关材料。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一是完善制度建设,围绕政府信息公开的范围、内容、形式等,建立健全信息公开审核、保密安全制度,要求遵循“谁公开、谁负责”和“先审查、后公开”的原则,对拟公开的信息均应进行逐级审核,确保内容准确、表述规范,可公开,做到全程留痕、有据可查。 

  二是加强工作组织机构建设,根据局人员变动情况,及时调整福清市住建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组成成员名单,建立了局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具体工作专人干的工作机制,按照专职与兼职相结合的办法充实编辑队伍,局办公室配专人,负责编辑审核,各科室确定信息报送联络员,负责住建相关信息收集整理报送工作。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根据福清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充分发挥福清市人民政府网站第一平台作用,及时、准确地做好相应栏目保障工作,不断强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2021年我局在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专栏上共公开信息857条(其中重大建设项目公开813条、住房保障公开37条、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公开7条)。积极配合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有序有效开展,共补充完善相关栏目信息68条。 

  (五)监督保障情况 

  2021年本单位未安排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项经费。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已纳入上级部门绩效考核体系,同时按照“谁制作、谁录入、谁负责”的原则,各相关科室各司其职,确保应该公开的政府信息全面及时公开。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638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34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4

5

0

0

0

0

19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0

0

0

0

0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1

0

0

0

0

0

1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0

4

0

0

0

0

14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2

0

0

0

0

0

2

(七)总计

14

4

0

0

0

0

18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1

0

0

0

0

1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主要问题 

  2021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经过市委市政府的关心指导以及全局协作努力,取得了较好成绩。但与上级的要求还有差距,主要体现在:全局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人员都是兼职人员,工作力量不足;各科室对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足,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有待加强;主动公开的信息内容与公众需求还有一定差距,公开量、公开面、公开形式、公开深度等方面还不能满足群众的要求。这些问题和不足,需在今后工作中认真加以解决。 

  (二)改进措施 

  按照《条例》的规定和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市住建局将从以下几方面做好工作: 

  一是以群众需求为导向,丰富信息公开内容。继续重点推进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信息公开,全面地做好信息公开工作,满足群众通过不同渠道对建设系统信息的知情权。     

  二是以贯彻落实《条例》为抓手,加大信息公开力度。积极利用信息化手段,丰富公开内容和内涵,严格按照时限要求,认真办理主动信息公开件以及答复依申请公开件。 

  三是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审查机制,明确审查的程序和责任。贯彻落实《条例》要求,继续加大主动公开件、依申请公开件答复信息审查力度,确保所公开的政府信息不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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