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福清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福清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时间:2024-01-11 15:08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及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由福清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编制完成本报告。报告全文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共六个部分组成。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本报告全文在福清市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fuqing.gov.cn)的“政府信息公开年报”专栏公布,并报送福清市档案馆、图书馆供查阅。如对本报告有疑问,可与福清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联系(地址:福清市清昌大道8号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三楼;邮编:350300;电话:0591-85222032;电子信箱:fqszjjbgs@163.com)。   

  一、总体情况 

  2023年,我局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按照政务公开有关要求,紧紧围绕增强工作的透明度,加强民主监督,不断规范政务公开内容,突出政务公开重点,提高政务公开水平,有力地促进了我局各项工作的开展,取得了明显成效。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23年,我局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47条。其中,行政许可的事项依据条件数量程序期限以及申请行政许可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目录及办理情况19条,占40.4%;扶贫教育医疗社会保障促进就业等方面的政策措施及其它实施情况5条,占10.6%;环境保护公共卫生安全生产食品药品产品质量的监督检查情况8条,占17.0%;城乡建设和管理的重大事项5条,占10.6%;贯彻落实国家关于农村工作政策的情况3条,占6.4%;工作信息6条,占12.8%;其他应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1条,占2.1%。 

  (二)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 

  2023年,我局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4件,我局已在规定的时限内答复并办结26件(其中2件为2022年依申请件,属跨年度办结件)。其中,信函申请3件,网络申请21件。数量居前的为申请物业服务合同相关材料以及《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复印件相关材料。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我局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的管理,强化责任落实,完善信息公开的组织机制,明确责任分工,办公室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承接科室,承担政府信息公开的日常办理,设立专人负责,确保平台信息的及时更新和反馈。不断加强对文稿公开属性的界定,把政务信息公开作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加强政府网站内容建设和信息发布审核程序,落实保密审查制度,确保政务公开内容无涉及国家秘密和内部敏感事项。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不断强化平台管理,完善信息发布,充分发挥福清市人民政府网站作为本单位对外信息公开的第一平台作用,及时发布各类政务公开信息。2023年我局在政务公开栏目上共公开信息1010条,其中机构职能3条,公示公告中社会事务公告28条,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专栏73条(包含财政资金15条、住房保障58条),专题专栏(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专栏)906条。配合完善政务指南3条,更新互动交流知识库6条,发布意见征集和网上调查各1条。 

  (五)监督保障情况 

  2023年本单位未安排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项经费。我局不断加强政务信息公开队伍建设,通过参加上级组织的业务培训或主动学习其他单位的经验做法等多种途径,加强相关人员素质的培养和锻炼,提高工作人员的能力水平。为进一步加强监督,鼓励干部职工积极参与政府公开信息发布的监督,更好地服务政府、社会和群众。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913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5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法人或其他组织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2

2

0

0

0

0

24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

0

0

0

0

0

2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2

0

0

0

0

0

2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7

0

0

0

0

0

7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2

0

0

0

0

2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5

0

0

0

0

0

15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24

2

0

0

0

0

26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维 持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主要问题 

  2023年我局大力推进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也依然存在着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在: 

  一是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意识不强,按时更新、定期更新的观念没有形成;二是公开内容需要进一步深化,极少数材料质量、排版有待提高;三是政府信息公开整体工作水平仍需提升,对公开与保密的界限把握不准,不敢公开、不会公开。 

  (二)改进措施 

  一是提高思想认识。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经常性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积极学习借鉴其他政府部门的好做法。 

  二是进一步充实信息公开内容。强化信息审核与发布制度,从源头上提高发文的质量。突出重点、热点和难点问题,把群众最关心、反映最强烈的事项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的主要内容,及时、准确公开,让政务公开工作真正做到为民服务。 

  三是加强政务公开队伍建设。积极参与市政府办公室组织的政府信息公开业务培训会,加强政府信息公开业务学习,不断提高业务能力。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3年度本机关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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