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福清市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福州市政府办信息处 时间:2014-06-16 11:19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特公布2014年福清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与附表等共七个部分组成。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4年1月1日起至2014年12月31日。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福清市人民政府网”(http://www.fuqing.gov.cn)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福清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办公室联系(地址:福清市政府大楼二层;邮编:350300;电话:85285362;传真:85254040;电子邮箱:fqgkb@126.com)。

  一、概述

  2014年,在福州市委、市政府的领导和上级有关部门的关心支持下,我市全面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认真贯彻实施《条例》,层层分解落实工作要点,工作机制不断完善,公开内容不断深化,公开形式不断拓展,服务水平不断提高。印发了福清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融政办〔2014〕73号),明确了各项重点工作任务和责任部门,增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效;印发了《福清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认真贯彻实施福建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的通知》(融政办〔2014〕74号),提高思想认识、明确工作任务,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平稳有序地推进;组织开展201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考评工作,召开政府信息公开专题培训会2场,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单位工作的规范性和业务能力。同时,加强政府门户网站升级改版以及档案馆和图书馆等公众信息查询场所的建设和维护,为广大人民群众及时、规范、高效地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较好地满足了社会公众获取、利用政府信息的需求,有效地保障了公民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一)推进行政审批信息公开情况。

  围绕投资审批、生产经营活动审批和资质资格许可等方面,我市切实加强行政审批项目信息公开,认真落实福州市简政放权工作,及时公开取消、下放以及实施机关变更的行政审批项目信息;同时重点做好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需要社会公众广泛知晓或参与的行政审批项目审批过程、审批结果的公开工作。一是结合国家、省、福州市关于取消、合并和下放行政审批权限的精神,认真协调组织我市各行政审批主体单位进行相应的取消、合并工作。二是实行“总服务台登记制”。市行政服务中心对与建设类项目审批有关的单位实行“总服务台登记制”,在福州地区第一个使用该受理模式,确保从第一道环节上加强对审批流程的监控,防止行政审批不作为、乱作为。

  (二)推进财政资金信息公开情况。

  认真贯彻《预算法》及其实施办法,以政府预算、部门预算、预算执行、财政转移支付等内容为重点,在政府门户网站设立“财政预算决算报告信息公开专栏”和“财政专项资金安排专栏”,向社会公开经人大审议通过的政府预算、决算报告及预算、决算表,同时做好与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教育、医疗卫生、文化事业、社会保障和就业、住房保障以及“三农”等方面的财政专项支出信息的公开。设立专栏,重点做好政府采购、工程招投标等信息情况进行规范公开。

  (三)公共资源配置信息公开情况。

  我市着力完善公共资源配置信息公开制度机制,加快推进公共资源配置信息平台建设,进一步规范公共资源配置信息公开内容。在征地方面:主动公开征地审批结果、征地告知、征地确认和征地听证信息。加强补偿信息公开,重点做好《征收土地公告》、《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补偿方案、补偿标准、补偿结果等各个环节的信息公开工作。全年在市政府门户网站发布84个项目的土地征收信息公告。在房屋征迁方面:在福建省建设厅房屋拆迁管理信息系统和市政府门户网站及时公开房屋征迁信息;对房屋征收补偿方案、征收决定、补偿标准及奖励、补助政策,以通告、公告的方式在征收范围内主动公布。2014年已按相关规定完成4个项目房屋征收信息公开工作。在保障性住房方面:认真贯彻落实省、福州市关于做好住房保障信息公开工作的有关要求,专题发布保障性住房建设有关制度规定、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计划和进展情况、保障性住房配租配售及退出情况等信息。及时公开我市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和分配有关信息,如年度计划、项目清单、开工与竣工项目以及分配房源情况、分配对象名册、分配对象信息、分配程序、分配结果,保障分配过程客观、公正,确保保障性住房分配实现零投诉。

  (四)公共服务信息公开情况。

  围绕社会普遍关注的质量安全、环境保护、安全生产、价格收费等内容,重点公开收费标准、办事结果、监督渠道等内容。在收费和价格方面:建立健全收费公示、持证收费等制度,推动行政事业性收费公开透明。认真梳理政府行政职责,完善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主体、收费依据、收费范围、收费对象、收费情况、变更情况等全部向社会公开,接受公众监督。公开重要经营服务性价格与收费信息,推进价格听证信息公开,扩大公众参与度。在医疗方面:公开医疗卫生财政专项支出信息,进一步增强医疗卫生方面的财政专项资金来源、分配标准以及分配结果的透明度,接受各级相关部门对医疗卫生财政专项支出的监督和检查。在教育方面:扩大学校招生考试信息公开范围,加大财务管理信息公开力度,及时公开了教育领域的重大决策、计划和制度,人事任免与调整,年度考核、工资调整、职务晋升、评优奖惩,财务收支与学生收费等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相关信息,确保政策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全年主动公开教育类政府信息181条。在科研方面:在科技网站首页设立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专栏,公布涉及企业科研工作的政府信息。及时更新科技系统政策法规专栏,公开各级政府制定出台的关于科技、产业扶持方面的政策法规、规范性文件。按时开展科技计划项目申报工作,帮助企业及时了解福州市级以上科技项目申报工作流程。

  (五)公共监管信息公开情况。

  在食品药品安全方面:认真落实福建省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精神,分解落实公开责任,加大食品安全监管信息公开力度。市工商局在网站首页设置了“食品安全信息公开专栏”,共发布食品流通许可、经营者信用、案件处理、政策法规等相关信息73条,基本做到应发尽发、全面公开。此外,主动公开食品安全应急预案、预警信息及应对处理情况,公开食品、药品、卫生领域中严重危害公众生命安全、身体健康、环境质量的处罚信息;公开全市医疗卫生单位信息,重点公开收费标准、办事结果、监督渠道等内容;公开餐饮服务单位食品安全监管信用信息,消毒产品和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监督抽检情况。在环境保护方面:加强环境核查审批信息公开,进一步审核现有管理职能和审批事项,梳理行政职责,规范审批程序,推进审批过程和结果公开。主动公开环保专项规划、区域环评规划及相关政策、执行情况,环保方面行政法规、规章制度和其他规范性文件解读,行政许可和公共服务事项的规范办事指南以及环保核查规章制度和核查工作信息;着力推进重大建设项目环评审批、行业环保核查以及环保专项监督检查等信息的公开。在安全生产方面:多种渠道发布安全生产信息,综合采取政务网站公开、新闻媒体宣传、举办专题活动和印发宣传手册等形式,加大安全生产宣传力度,全市主动公开各类安全生产信息561条。及时准确发布生产安全事故风险预警、防范措施等信息,不断提高生产安全事故应对处置工作的透明度。加强生产安全事故应对处置信息公开,确定专职人员负责事故信息报告工作,建立24小时值班制度,向社会公布值班电话,进一步做好生产安全事故统计和调查处理工作。

  (六)政府信息公开渠道建设情况。

  加强政府网站(专栏)建设,充分发挥政府门户网站的第一平台作用。不断优化“福州福清”门户网站功能设置,在首页显著位置设置了“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下设“信息公开指南”、“信息公开目录”、“信息公开制度规定”、“依申请公开”、“信息公开年报”和“信息公开意见箱”等6个二级栏目。据统计,2014年“福州福清”门户网站访问量约723万人次。丰富政府信息公开渠道,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公众查阅场所建设。构建多样化的公开渠道,充分发挥报刊、广播、电视等媒体的作用,继续提升档案馆、图书馆等各类公共查阅点、电子信息屏等现有公开渠道的服务水平。积极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向基层延伸。探索在社区、农村建立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依托居委会、村委会等基层组织现有资源和设施,多形式地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为公众就近及时获取政府信息提供便利。

  (七)政府信息公开长效机制建设情况。

  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队伍建设。充分发挥市政府办公室作为我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的作用,积极推动全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序开展。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联席会议制度,进一步强化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办公室的工作职能。全市各镇街)及市直各部门均确定了专门人员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相关配套制度。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制度,不断健全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依申请公开、工作考核等制度。每季度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开展检查和通报,每年度开展考核和评议,促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有序开展。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

  经对各镇街、市直各单位政府信息进行梳理和编目,2014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860条(见附件)。其中,市直各单位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869条,占65.35%。各镇(街)、三大工业区主动公开政府信息991条,占34.65%。2014年市政府及政府办公室在互联网主动公开信息数为74条,其他主动公开信息量较大的还有发改局、国土局、规划局、教育局、卫生局、工商局和阳下街道等部门和单位。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类别。

  在福清市人民政府网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中,机构职能、主要职能、办事程序信息248条,占8.7%;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134条,占4.7%;规划计划类信息106条,占3.7%;行政许可类信息343条,占12%;重大建设项目、为民办实事类信息60条,占2.1%;民政扶贫救灾社会社保就业类信息43条,占1.5%;国土资源城乡建设环保能源类信息428条,占15%;科教文体卫生类信息181条,占6.3%;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类信息561条,占19.7%。

  (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形式。

  1、互联网

  在“福清市人民政府网”专门开辟了“政府信息公开”模块,并根据需要设置了相关的信息公开栏目。市民通过“政府信息公开”栏目可以查阅市政府、各镇街、相关市直单位机构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通过“依申请公开”子栏目,可以向相关部门单位提出信息公开申请,并查阅申请的处理情况。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专栏访问量逾647万人次。

  2、公众查阅点

  指定市档案馆、图书馆为全市政府公开信息公众查阅场所,为公众提供各镇街、市直各单位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目前已汇集了69个单位的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其中,纸质目录812份、纸质全文2432件,电子目录812份、电子全文2432件。

  3、政府公报、新闻媒体及其他形式公开

  2014年,各镇(街)及市直各单位在新闻媒体上公开信息8条,其它形式公开23条。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

  2014年,全市共收到97条有关政府信息公开的申请,其中市国土局55条,市政府信息公开办21条,环保局9条,发改局5条,农业局3条,江镜镇、统计局、住建局、安监局各1条。申请公开方式分别为:当面申请59条,网上申请34条,信函申请3条,传真申请1条。2014年,97条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均已完成答复,其中同意公开75条,部分公开2条,其它答复19条,否决公开答复1条(申请内容不属于政府信息公开范围)。申请公开内容包括国有土地使用权批准文件、土地征收范围、房屋拆迁补偿方案、文物保护名录等。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本着便民利民的原则,目前我市对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主体未予任何收费。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4年,我市未出现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引起的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2014年,我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和上级工作要求及人民群众的公开需求,仍存在一些差距和不足。主要体现在:一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经办人员流动性较大,多为临时兼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稳定性不足,工作水平参差不齐;二是部分单位主动公开意识有待进一步提高;三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流程不够规范;四是政府信息公开公众查阅点利用率仍然较低。下一步,我们将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改进:

  (一)提高政府信息公开意识。

  全市政府信息公开参与单位按照各自职责,将进一步细化工作方案和配套措施,明确分工、协同配合,确保各项任务落到实处。按照上级工作要求,把推进政府信息公开与转变政府职能、规范权力运行、促进依法行政紧密结合起来,更加积极主动地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不断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满足社会公众的期待,为福清科学发展、跨越发展服务。

  (二)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宣传。

  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宣传阵地作用,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宣传推广力度,更好地普及《条例》、《福建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继续优化政府信息公众查阅点建设,切实发挥政府信息公开便民利民的作用。

  (三)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

  认真贯彻落实上级部署要求,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增强公开实效。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推进依法行政的重要手段,坚持把公开透明作为政府工作的基本制度,认真做好政府信息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等工作,加强信息发布协调、解读和回应工作,加强制度和基础建设,不断增强信息公开实效,提升信息公开服务能力。

  (四)规范政府信息公开行为。

  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培训工作,有效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进一步加大公开力度,不断完善工作机制,及时准确地向社会公开政府信息,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活动的服务作用;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责任追究、年度考核、社会评议等工作机制,认真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年度考核和社会评议工作。

  七、需要说明的其它事项及附表

  截至2014年底,我市共有政府信息公开专职工作人员1名,兼职工作人员79名。2014年共安排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项经费5万元,实际支出5万元。

指标名称

计量

单位

2014年度

历年累计

主动公开文件数

2860

24641

其中:1.政府网站公开数

2860

24641

      2.政府公报公开数

0

0

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总数

97

206

其中:1.当面申请数

59

105

      2.网上申请数

34

84

      3.信函申请数

3

16

对申请的答复总数

97

206

其中:1.同意公开答复数

75

135

      2.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2

7

      3.不予公开答复数

1

7

      4.其他类型答复数

19

57

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减免金额

0

0

接受行政申诉、举报数

0

0

行政复议数

0

0

行政诉讼数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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