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双方都在国外的如何申请离婚?


  根据《婚姻登记条例》第十条:”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第十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驻外使(领)馆可以依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为男女双方均居住于驻在国的中国公民办理婚姻登记”所以你们可以到你们所驻国的使(领)馆登记离婚。不能委托其他人在国内办理离婚登记。福清市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咨询电话:85168537.
  

所属单位:福清市民政局 所属分类:婚姻 时间:2021-09-29 09: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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