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参加职工生育保险,生育医疗费是否可以按职工医疗保险或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结算?


  1、职工生育保险与职工医疗保险是两个不同险种,生育医疗费不属于职工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 
  2、参加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女性居民,符合计划生育规定的,正常分娩(含正常产、剖宫产)生育医疗费可由城乡居民医保统筹基金支付限额800元。参保居民持社会保障卡、计划生育服务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在定点医院刷卡办理,可实现一站式结算。 
  

所属单位:福州市医疗保障基金中心福清管理部 所属分类:生育 时间:2020-12-02 1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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