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住建事业
时间:2022-08-03 17:16

  一、稳定经济促增长,产业助攻激发新动能

  强化城建行业指导,有效发挥房地产业、建筑业对经济社会发展的关键性、引领性和支撑性作用。

  一是推动房地产供应价稳量增长,全年全市商品房销售合同备案均价为10970元/平方米,同比增幅为1.12%,房地产市场价格保持平稳;全市完成房地产投资287.55亿元,同比上升24.56%;商品房新开工面积126.63平方米,同比下降11.41%;批准上市预售商品房面积231.37万平方米,同比下降12.98%;商品房销售面积达154.19万平方米,金额169.15亿元,分别同比下降6.01%和下降4.96%。

  二是建筑业产值稳步回暖,2021年,我市建筑业企业完成产值530.29亿元,比增15.8%;完成建筑业增加值165.4亿元,同比增长6.7%,在福州地区排名第六。

  三是建筑业企业持续发展,2021年4家企业经住建部审批,晋升一级总承包资质企业,2家企业晋升二级总承包资质企业,目前,我市总承包企业313家(一级企业21家,二级38家,三级254家);专业承包企业209家;监理企业16家(甲级1家,乙级15家);劳务分包企业486家。卓越建设、冠辉建设等2家建筑业企业取得省级科技中心,目前,我市已有5家建筑业企业取得省级科技中心。

  二、住房保障惠民生,住有宜居开启加速度

  坚持以保障民生宜居为总方向,统筹围绕棚改征迁工作,全结构整体优化提升福清市住房保障体系。

  一是接续推动2021年重点项目征迁,开展龙东片区等20个片区,涉及拆迁建筑面积约120万平方米;二是加大租赁住房推进力度,利用财政投入、产业园区配建、企业自建等渠道,探索推进市场租赁住房建设。2019年后新建的人才房和市场租赁住房项目可由各园区和我局向福州市房管局申报中央财政补助,经福州市政府批准可以补助1000元/平方米。2021年我市上报68万平方米,补助资金已到位1.98亿元;三是强化公租房监管,实行房源统一核验,统一发布,统一备案,全年受理公租房申请家庭125户,批准保障资格 93户。定期开展保障性住房违规清查工作,完成3672户公租房保障家庭房产和车辆情况核查,清理整改74户违规享受用户,确保公共资源合规使用;四是强化房屋安全隐患排查,2021年全市的农村房屋396836栋已全面复查完毕,其中:经营性自建房12960栋,未用作经营性自建房359709栋,非自建房24167栋。复查过程中发现重大安全隐患农房43栋,其中已拆除27栋,补强加固6栋,已清人封房10栋。五是为打造我市地域特色,进一步加强风貌引导和管控,我局编制了福清市农村建房通用图集(一稿、二稿),提请福州市相关部门评审通过后,由市政府向全市发布执行。同时制定带图审批制度,通过控立面、抓要素、审要求等方式,严控农村建房风貌。

  三、城乡品质快提升,人居环境整治出成效

  以城乡建设品质提升为主抓手,全年投入90.53亿元,实施105项品质提升工程。城市更新品质提升综合绩效获评省、福州市优异等次,县城品质提升样板工程获全省第一。

  一是围绕“宜居、绿色、韧性、智慧、人文”建设重点,打造2.22平方公里老城区中心城区省级样板工程,完成渔市街(含示范段)及后埔街综合改造、察院埔街巷整治,老城旧貌换新颜。二是持续推动青龙花园等5个老旧小区改造,涉及1039户、41栋楼,改造建筑面积达128426㎡,进一步改善群众居住环境。三是不断拉伸完善城市道路及市政配套管网框架。开展清展路、龙江南路D段、四大门户道路提升改造等建设,加快打通城市脉络。全年新建改造市政道路11.23公里;新建改造城区污水管网20.36公里、镇区污水管网37.7公里、市政供水管网26.68公里、雨水管网27.12公里、燃气管网19.11公里,城市功能配套进一步完善。四是保障水环境提质增效,深化完成45个龙江流域水系综合治理水质改善项目,大力推动建成区分区域“卷地毯”雨污分流改造,攻坚克难推进三大箱涵整治,完成福人-福和箱涵末端水质达标。五是优化城区夜景灯光提升,深化龙江两岸、环城路和清昌大道、两馆一中心等重要城市主干道沿线及重点区域灯光改造,点亮融城夜景。推动建设200个城区多功能灯杆。六是活化利用古厝及历史文化街区,开展福清市开展新一轮古厝、古迹、古树名木普查登记和保护利用专项行动,制定《关于加强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传统村落和文物建筑历史建筑传统建筑以及古树名木保护利用九条措施》,全年公布69处历史建筑,完成全市29494座古厝(不包含文物)的普查、核查工作。全力开展利桥古街特色文化街区改造项目及豆区园修缮改造,活化利用传统古建筑周边业态,聚力打造省级一线文商旅特色街区。

来源:福清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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