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港头镇委员会关于交叉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时间:2019-11-21 15:18

  根据市委巡察工作的统一部署,2018年10月29日至11月29日,市委交叉巡察组对港头镇党委开展了巡察,2019年4月30日,市委交叉巡察组向港头镇党委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全面推进巡察整改有关工作

  一是高度重视,严肃对待。自巡察反馈会后,我镇紧紧围绕巡察反馈意见,于5月5日召开党委会专题研究巡察整改相关工作,逐一对照巡察意见,查摆问题,剖析缘由,分解任务,以高度的政治站位和思想自觉做好巡察整改有关工作,并于5月20日召开巡察整改专项民主生活会,主动认领问题,深入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统一思想,明确整改方向和整改目标,不折不扣地落实好各项整改任务。此外,我镇还于6月19日召开巡察整改工作专项汇报会,进一步统筹推进巡察整改工作,查缺补漏,确保整改工作顺利完成。

  二是立行立改,逐项解决。我镇于第一时间成立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以党委书记为组长,制定整改方案、细化整改措施,逐一明确责任领导、责任部门和整改时限,一方面有计划、有步骤落实整改,严格实施“台账式管理”和“销号制落实”制度,做到整改一个、销号一个,确保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另一方面要求每一位班子成员按照“一岗双责”要求,带头认领问题,以最坚决的态度、最果断的措施做好巡察整改工作,凝聚全镇大整改、大会战的强大合力。

  三是健全机制,巩固成果。充分用好交叉巡察工作的丰硕成果,把落实市委交叉巡察组整改意见与推进我镇各项工作结合起来,在做好整改落实的同时,进一步理清思路,推进制度管理与规范,真正把党的纪律和规矩立起来、严起来,把党员干部干事创业精气神提振起来,持续巩固和扩大巡察工作成效,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推进。

  二、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党的政治建设方面

  1、关于党委核心作用发挥不够充分问题

  (1)针对“党委核心意识不强,查阅的会议记录,均以党政联席会议代替党委会,包括重大项目安排、大额资金使用等‘三重一大’事项,以及党员发展、人事安排等议题,均以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决定”问题

  整改情况:一方面强化制度建设,进一步细化出台党委会、党政联席会议事规则,自2018年11月7日起,凡是诸如下拨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日常管理补助、大真线绿化改造提升项目等涉及5万元以上资金使用、重大项目、人事安排等“三重一大”决策事项议题均需先由党委会研究通过,再提交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决定。另一方面明确责任分工,自2018年4月8日起,由党政办指派专人对党委会会议召开情况进行记录,进一步明确党委会和党政联席会记录人的职责分工,加强党委核心作用。

  (2)针对“民主集中制贯彻落实不够,许多重大事项没有经过班子成员的充分讨论酝酿,存在‘一言堂’现象。如:2015年12月14日,党政联席会议研究21项内容,包含大额资金使用议题,只有各分管领导提出建议,党委书记或镇长直接做出决定;2016年9月26日召开党政联席会议,研究人事安排、党员处分等议题,也没有班子成员表态意见”问题

  整改情况:经仔细核对排查,该问题主要是因党委会和党政联席会议会议记录不够完善,对于会上讨论酝酿过程记录不够详细,为此,我镇持续规范党委会、党政联席会议记录工作,由党政办指派专人分别负责党委会、党政联席会议记录工作,特别是自2018年11月7日起,进一步加强对会议的讨论酝酿阶段以及相关领导发言的记录,每一个研究议题在体现书记或镇长意见决定之前,均需体现其他党政领导意见表达情况,确保会议记录的完整性、客观性和规范性。同时,主要领导在党委会和党政会中也进一步加强了对班子成员的教育引导,提升参与民主议事的积极性。

  (3)针对“党委化解群众信访问题力度不够,信访诉求处理不够妥善,重复上访问题突出,如:2017年信访系统信访件391件,其中重复件362件”问题

  整改情况:切实贯彻落实信访“三到位一处理”工作机制,利用各种社会力量,充分发挥人大代表、对信访人有影响力的社会乡贤、老党员、老干部的作用,多渠道参与化解信访积案,努力做好信访人的思想疏导化解工作,积极帮助解决其合理诉求及实际困难,今年以来,已化解信访积案1件。针对重点信访村,积极组织人员对相关举报人进行摸排,全力化解,今年以来,镇村两级已化解矛盾纠纷103起,化解率达96.3%。

  2、关于执行上级决策部署不够坚决问题

  (1)针对“落实上级文件精神不到位,未能制定切合本单位实际的具体贯彻措施,部分抄袭其他单位文件,如:制定的《港头镇委员会议事规则》内容中,多处出现‘党工委…党工委书记…’等字眼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深刻反思,重新制定《港头镇委员会议事规则》。二是积极整改,组织专人对我镇2017年至今印发的805份文件开展自查自纠,经排查,暂未发现存在缺乏政治敏感性和涉嫌抄袭的文件。三是强化培训,为进一步规范文件制发,6月12日,由党政办牵头组织各部门负责人召开专项教育会暨培训会,充分提高相关工作人员的思想认识和业务水平,并规定每一份文件材料除撰稿人外,都要指派党政办专人负责核稿工作,进一步加强文件审核力度,确保文件的规范性。

  (2)针对“在部分重要项目建设实施上,进度滞后,个别项目存在重部署、轻落实的现象,部分项目被上级督办或催促后才予以重视,如:与蓝园配套相关的5条道路征迁工作,至2018年7月市委市政府下达具体时间节点,才真正开展道路征迁工作,在此之前,仅着手进行项目前期的放样调查,致使该项工作在方阵内排名靠后”问题

  整改情况:一方面加强学习,围绕“忆苦思甜”主题系列活动,开展学习教育活动共计40余场次,辐射人员700余人次,不断提升干部党性修养,并结合建党98周年庆祝活动,开展七一表彰,共计表彰先进基层党组织7个,优秀党务工作者15名,优秀共产党员32名,提振干事创业精气神,推动各项重点项目取得突破。另一方面提前谋划,得益于大福清发展,近年来港头迎来了重大的战略发展机遇期,仅2017、2018年我们就有市级重点建设项目16项,开工建设市政大道8条,为此,我们借鉴市委市政府重点项目建设做法,按照全镇一盘棋的思路,打破部门、工作片的界限,每两个班子成员“搭伙”,牵头负责2-3个项目,选择并带领一批镇村干部,采取小分队作战的形式,凝聚上上下下合力,投入项目建设和征迁。经过艰苦的努力,今年我们已圆满完成了蓝园相关的5条大道、滨海大通道一、二期、东华水库等市级重点工程征迁任务,两年共完成征地超过5000亩,其中仅蓝园相关五条道路就完成征地1460多亩,全面完成上级征地任务。

  3、关于统领村级组织不够坚强有力问题

  (1)针对“个别村老人会侵蚀了村级党组织,如:2016年1月31日,白玉村党支部召开会议,讨论恢复两位受党内警告处分同志的党员权利,参加会议的有11人,其中有2名非中共党员的老人会成员参加了党支部会议并参与表决”问题

  整改情况:针对白玉村老人会成员参加党支部会议问题,我镇组织工作分管领导已于2019年5月7日约谈白玉村党支部书记,进行严肃批评教育,白玉村党支部已于2019年5月9日重新学习有关流程,严格规范会议流程,绝不允许再次出现村老人会参与支部会议表决,侵蚀村级党组织的问题。

  (2)针对“个别村党员干部大局意识、责任意识不强,干扰镇党委贯彻落实“两违”治理的相关工作”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我镇于2019年6月10日,由纪委书记组织召开31个村主干和机关全体干部职工共计80余人的学习会。会议传达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纠正“四风”不能止步,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重要批示精神。通过加强教育学习,进一步提升党员干部大局意识、责任意识。二是2019年6月24日由镇纪委、村镇规划与建设服务中心、国土所共同召集各村主干召开专题会,再次印发《港头镇‘两违’治理工作失职责任追究暂行办法》56份,就两违治理工作进行再强调再部署,强化党员干部在“治违”工作的责任意识。三是由镇纪委牵头,成立明查暗访督察组,6月份赴各村开展明查暗访督查7次,集中整治村干部“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行为,确保各村将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3)针对“镇党委没有引导基层党组织召开党员大会或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支部委员,而是直接任免基层党组织委员。如:2014年9月2日镇党委通过发文直接任命了一名村党支部委员”问题

  整改情况:经过认真反思,仔细查摆,该问题主要是由于相关工作人员对选举业务不熟悉造成的。为此,镇组织口已于6月20日召集各村组织委员开展相关业务知识的学习,由镇组织干事就选举有关流程及《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进行深入解读,进一步理顺了村两委成员补选的工作思路,并严格贯彻落实,确保一切任免程序合乎规范。同时,由组织口牵头,各工作片配合,加强对村党支部选举任免的监督管理,实现任免程序规范化、有效化。

  (二)党的思想建设方面

  1、关于贯彻落实十九大精神不够深入问题。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学习不够认真。干部没有把学习十九大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来落实落深落细,所撰写的十九大精神学习心得体会,普遍存在雷同或网络下载的现象,如:个别班子成员在学习体会中出现“作为一名大学生,我为自己处于……”等语句,系抄袭自“共产党员网”中泰山街道云龙社区史兴钰的心得体会;有的班子成员所撰写的学习心得体会内容与其本人身份不符,在学习体会中出现“与全局干部职工思想上同心”、“做好人事与监察有关工作”等语句;其余班子成员学习十九大精神的心得体会,也多从网络下载凑数,敷衍应付明显。

  整改情况:深刻教育反思,镇党委书记已于5月8日对巡察反馈意见中提及的2位领导干部进行组织约谈,要求其进一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相关内容,并结合当下工作实际,提出自己的心得与感悟,5月下旬,相关领导已上交了两篇《十九大学习心得体会》。同时,规范制度建设,进一步改善现有的学习教育制度,在现有的每周学习例会和主题系列活动的基础上,安排党员干部上台谈课堂感受,加强学习效果、学习深度的掌控和把握,确保学习效果的最大化。截至7月15日,我镇已开展相关教育活动11场,辐射党员干部500余人次,共有11名干部上台谈课堂感受。

  2、关于“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不够扎实问题。

  (1)针对“查阅党委中心组学习笔记,发现在学习时间安排上都与党政联席会议重合,干部用于学习的时间偏少”问题。

  整改情况:由宣传口牵头,党政办配合,对党委中心组学习时间进行统筹协调,不再将中心组学习纳入党政联席会议议题安排范围,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党委中心组学习计划,并指派专人负责做好党委中心组学习议题、记录等相关工作,确保专题专用。今年上半年以来,共组织机关干部学习25场,党委中心组学习15场次。同时,坚持以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学习主线,依托干部在线学习平台和“学习强国”APP等线上学习载体,网上进行互动学习,截至2019年8月22日,我镇学习强国APP共设立学习管理员42人,已认证组织架构41个,在党员数1623人的基础上,鼓励全体机关在职非党员干部职工、各村非党员群众等下载“学习强国”APP并实名注册,纳入党组织架构,全面提高覆盖率,现已注册学员数1149人。同时,镇党委自我加压,要求全体学员每天每人累积不少于30积分,并采取每日通报晒积分的形式,督促学员养成坚持每日学习的习惯,提高学习效率,营造比学赶超的学习氛围。

  (2)针对“学习成果不佳,在三个专题学习中无讨论,所撰写的学习心得体会同样存在网络下载或互相抄袭现象,如:在‘坚定理想信念,增强四种意识’的专题学习体会中,3名干部的学习体会内容相同;另外3名干部的学习体会中分别出现‘作为副市长,我将……’‘市委书记李安泽强调……’‘根据徐航群组[2014]9号等’与身份不符的语句”问题

  整改情况:2019年5月7日,组织工作分管领导约谈相关5名干部,就学习心得网络下载及互相抄袭现象进行严肃批评教育,并要求相关同志进一步学习“坚定理想信念、增强四种意识”专题,相关干部已于5月下旬重新提交心得体会。结合5月份忆苦思甜主题系列活动之“学习交流”专题月,以交流讨论的形式,在全镇掀起“党章党规”、“党史国情”的学习热潮,5月份全镇共计开展30余场学习交流活动,辐射学员达600余人次,成效良好。

  3、关于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不够到位问题

  (1)针对“对意识形态的工作重要性认识不足,意识形态宣传工作的影响力、渗透力、战斗力不强,未能把意识形态工作与经济发展、社会管理、服务民生同安排部署、同检查督促;责任压紧压实方面还不够到位,没有建立意识形态工作的检查考核制度,个别村级组织对意识形态工作不够重视”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意识形态工作的学习教育,于2019年2月20日召开意识形态工作专题部署会,4月11日召开以乡村振兴为主题的党委意识形态专题研究会,把意识形态工作作为日常事务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予以推进,实时了解并掌握我镇意识形态工作的进展情况。二是于3月28日制定并下发《港头镇2019年度村级工作绩效综合考评量化方案》(港委﹝2019﹞16号),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各村绩效考核工作重要指标,对出现意识形态阵地建设管理不到位的予以绩效扣分。三是由宣传口牵头,联合镇纪委成立抓意识形态工作专项督查组,于2019年6月30日对各村党组织意识形态落实工作开展督查,发现部分村党支部意识形态宣传阵地不够完善,已要求各村积极开展整改工作,下一步,将会视情节严重,对贯彻落实不到位的责任人予以通报批评,直至党政纪处分。

  (2)针对“宣传思想工作的方法、形式、途径不多,宣传阵地建设滞后”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开展“提振精气神、建设新福州、争当排头兵”主题实践活动等共计120余场,涉及人员9000余人。进一步挖掘镇党校和村级教学点“三个阵地、一个熔炉”作用,推动镇村两级理论宣讲团开展理论宣讲,今年以来共赴芦华村、南门村、沁塘村、草柄村、后园村、南郑村等村开展宣讲活动10余次,辐射群众400余人,全面推动意识形态工作向基层延伸。二是充分发挥镇新时代文明实践所和草柄村、陈库村、东光村等3个文明实践示范站的作用,大力开展传播思想文化、惠民志愿服务等活动共计12次,在镇区重要路段、机关大院、镇文化站、锦江中学、港头中学等地增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宣传版块5处。三是结合乡村振兴建设,加强各村宣传阵地的打造,推动沁塘村等一批有条件的村在本村公园内增设关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公益广告等内容的文化设施,加快建成草柄村占地619平方米的文化活动中心、陈库村豆腐乳文化长廊、后园村等集平安、家庭美德、组织建设、文明新风等内容于一体的文明宣传长廊,进一步鼓浓我镇文化氛围,巩固思想阵地建设。

  (三)党的组织建设方面

  1、关于基层组织建设薄弱问题

  (1)针对“部分村级党组织对党建工作不重视,党务工作流于形式,如:义庄、湖山等村,2016年、2017年连续2年党建汇报内容相同;2016年,马湖、洋边、湖山等村的党建汇报材料内容雷同”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深刻反思,组织工作分管领导于5月6日-5月7日先后对相关村党支部书记进行约谈,开展批评教育,责令其立即整改,5月17日镇党委书记就该问题进行通报,要求全镇31个村级党组织要高度重视党建工作,切实提高全镇基层党(总)支部对党建工作的重视程度。二是由组织口牵头,于6月1日开始对全镇各党(总)支部2018年以来的党建汇报材料进行新一轮排查,发现三个党支部在汇报材料的问题部分雷同,已对相关村党支部书记进行批评教育,并要求整改,通过典型引路,示范引领,不断提升村级党组织对党建工作的重视程度。三是通过建章立制的方式,每季度开展一次党建工作的督查考核,目前已完成2019年第一、第二季度的督查考核工作,对于第一季度排名靠后的玉坂村、光辉村于4月15日进行谈话教育、对第二季度排名靠后的岭头村、玉坂村、南门村于7月30日进行谈话教育,督促其加大对党建工作的投入力度,筑牢基层组织堡垒。

  (2)针对“落实‘三会一课’制度不够到位,内业资料缺项多,记录不规范。如:玉坂村2017年只召开2次支委会;后卓村2017年1月至4月集中安排了8次党员大会,其余季度没有召开党员大会;南芦、占阳、东翁等村的三会一课记录缺审核人审签;占阳村支委会没有填写花名册;前林村召开村支委会写成‘全体党员’出席会议”问题

  整改情况:组织工作分管领导已于5月上旬先后约谈相关村党支部书记,传达了巡察反馈的有关问题,并责令有关村党组织书记及组织委员按照规范认认真真开好“三会一课”。由组织口牵头,开展党内组织生活规范化检查,推动组织生活向规范化、制度化转变。

  (3)针对“党务政务公开不够规范,个别村党务政务公开栏没有及时更新,公开项目不够全面。如:东元村未公开党务内容”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全面摸排到位,我镇已于6月26日组织人员赴东元、陈库、南芦、西芦、后卓、占阳、杭下、后叶、玉坂等9个村全面摸排党务政务公开情况,对于公开栏没有及时更新、公开项目不够全面的玉坂村、西芦村等2个村要求立即进行整改,并于7月3日开展“回头看”工作,确保整改落实到位。针对东元村未公开党务内容问题,已于6月26日组织人员赴东元村指导整改工作,严格按照上级有关规定,做好党务内容公开,东元村已于7月1日完成相关整改工作。二是强化责任落实,已于6月26日下发通知要求各村指定专人负责党务政务公开工作,合理安排公开计划,按时主动公开党务政务信息。三是严格监督检查,镇纪委定期组织人员赴各村开展党务政务公开明察暗访,并将暗访结果进行通报,营造良好的公开氛围,6月份以来共开展明察暗访2次,未发现党务政务公开不够规范的现象。

  (4)针对“非公党建不合规范,成立的个别支部党员未足3人,如裕兴建材党支部党员仅有1人,平安阁食品公司党支部、荣德铵家建材有限公司党支部均为空壳支部”问题

  整改情况:组织口已于5月20日起对我镇非公党建工作开展自查自纠,针对裕兴建材、平安阁和荣德铵家党支部党员未足3人问题立即进行整改,经6月6日党委会会议研究,因平安阁食品公司已倒闭关停,决定撤销平安阁食品公司党支部;经6月27日党委会会议研究,将荣德铵家建材有限公司并入裕兴建材联合党支部中,并进一步吸纳党员人才,充实党员队伍,目前裕兴建材联合党支部共有党员3人。此外,镇党委也持续加强非公党建工作指导力度,推动非公党建规范化。

  2、关于党员管理不够严实问题

  (1)针对“对党员的教育管理认识不够,抓的不严,巡察谈话中,个别镇直机关党员干部对自己所在党支部的书记和委员是谁都不甚了解,个别党员长期不参加组织生活,党组织没有及时处理”问题

  整改情况:由组织口牵头,于6月11日组织45个基层党(总)支部召开学习会,学习《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并要求各党支部立即开展自查自纠活动,及时跟踪服务流动党员,建立党员管理台账,让流动党员能够及时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接受党组织的教育、管理和监督,不断提高党员素质、增强党性,7月15日完成为期30天的自查自纠活动。下一步镇组织口将开展“回头看”行动,对各支部党员教育管理工作进行抽查,检验自查自纠成效。

  (2)针对“党费没有足额缴纳,镇党委计算党费收缴基数时,将绩效、奖金等补贴所产生的公积金也从基本工资中扣除,党员党费收缴基数计算不正确,计算应交党费时,采取四舍五入的方式,党员未能足额交纳党费”问题

  整改情况:我镇已于2018年11月组织人员严格按照工资基数对2016年至2018年应缴党费进行重新计算,并开展催缴补缴工作,截至2019年2月24日,完成港头镇机关党支部和31个行政村全部党费补缴工作,共计补缴党费31878.4元。目前,我镇已严格落实党费收缴制度,把党费收缴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明确党支部书记为党费收缴工作第一责任人,形成党费收缴有人问、有人抓、有人管的工作机制。

  3、关于党内政治生活不够规范问题

  (1)针对“党员谈心谈话不够规范。没有按照‘六必谈’要求,有针对性地开展。且谈话过程无在场人,无记录人,也没有被谈话人签名,谈话内容模式化,部分班子成员谈话记录内容相同”问题

  整改情况:严格规范谈心谈话制度,由组织口牵头,于7月11日组织党政班子领导、科室负责人、各村主干共计80余人认真学习谈心谈话相关规章制度,要求全体党政班子领导要充分发挥党员干部“关键少数”作用,严格按照“六必谈”的要求和谈心谈话制度规定,保质保量地带头谈心谈话,做好谈心谈话记录及结果运用。截至2019年7月15日,机关支部共开展谈心谈话13次,涉及人员40余人次。

  (2)针对“民主生活会开展不够扎实,个别班子成员党性分析材料粗糙,出现‘认真学习十八届六中、七中全会精神’等不具备时效性的语句”问题

  整改情况:镇党委书记于5月8日对相关班子成员开展谈心谈话,就党性分析材料粗糙问题进行批评教育,要求要进一步提高党性修养,认真做好党性分析材料撰写工作,并在民主生活会召开前将材料交由党委书记亲自审阅。我镇已于5月20日召开了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严格按照有关制度,顺利开展了专题民主生活会。

  (四)党的作风建设方面

  1、关于责任意识不强问题

  针对“镇个别干部业务不熟,工程套用下浮类型错误。如:2016年9月21日港头镇实施X178道路两侧绿化提升工程,合同价按预算审核价仅下浮5%;2016年港头镇实施玉田篮球场提升工程,预算控制价204692元,中标价194457元,仅下浮5%”问题

  整改情况:经查,X178道路两侧绿化提升工程和玉田篮球场提升工程均有经镇党政联席会议集体研究通过,但因当时认识出现偏差,导致工程套用下浮类型错误,我镇已于2019年5月组织人员对上述两项工作下浮问题进行整改,对X178道路两侧绿化下浮不足部分和玉田篮球场提升工程下浮不足部分进行清退,现已全部清退完毕。同时,我镇进一步加强业务培训,5月29日由镇财政所和经管站共同组织镇村干部开展工程招标业务培训会,通过业务培训,规范镇村两级项目操作程序和建设行为,并进一步加强审批和监督力度,确保各项工程严格按照下浮标准进行建设。

  2、关于接待费开支不严问题

  针对“镇政府公务接待不规范,无公函或接待方案,接待审批单内容填写不完整”问题

  整改情况:切实按照《福清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进一步加强福清市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若干意见的通知》(融政综〔2016〕169号)、《中共福清市委办公室福清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福清市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融委办发〔2017〕7号)等文件要求,进一步规范公务接待管理,并结合我镇实际,于6月10日重新制定下发《港头镇公务接待管理办法(试行)》(港委﹝2019﹞129号),就接待范围、接待程序、接待标准、接待要求、接待费用管理等公务接待相关内容细化明确,并严格贯彻落实。特别是加强“五单合一”报账审批制度,要求接待工作由党政办统一安排,相关科室有需要接待的,必须提供对方单位的公函或方案给党政办,并填报“公务接待审批单”,注明接待对象、陪餐人数和公务内容等详细信息,经分管领导、镇长签字同意后,由党政办通知机关食堂准备饭菜,确保公务接待规范性。

  3、关于会议费开支不规范问题。会议费开支手续不齐全,未附会议费预算单、结算单等相关材料。

  整改情况:严格参照《福清市财政局关于印发<福清市市直机关会议费管理办法>的通知》(融财行〔2018〕715号)文件要求,加强和规范会议费管理及审核。印发《港头镇会议费管理办法(试行)》,进一步明确会议费管理程序、标准、要求等,并要求所有干部职工充分掌握会议费管理的相关知识,按规定提供会议费预算单、会议费结算单、会议签到表、会议通知等有关材料,及时办理报销手续,确保会议费开支手续齐全。

  4、关于公车管理不严问题。公车报销手续不完整,在账面上仅看到镇政府每月汇款给加油站汽油费,用于充值加油卡,直接列支汽油费,未附派车单及相关材料,未实行单车经费管理,未建立车辆油耗记录,未能真实反映公车使用情况,未注明公车里程补贴起止数,驾驶员直接领取公里补助。如:2015年4月镇政府直接列支公车油费18000元;2016年8月,镇政府直接列支8月份公车油费16000元:2015年8月30日直接支付驾驶员公里补贴3180公里计318元;2016年6月30日直接支付驾驶员公里补贴2950公里计295元;公务用车维修未编制机动车维修审批单,如:2015年3月3l日付福清源丰汽车修配有限公司汽车修理费6042元,事先未审批,直接予以维修报销。港头镇公车的油费管理实行定卡定额的方式进行加油,同时还存在通过现金加油凭票据报销的情况,如:镇政府2014年以现金加油报销共计14679元,其中油票体现个人的有3610元,体现车牌号的有11069元。

  整改情况:进一步完善并下发《港头镇加强和规范公务用车管理若干规定》(港委﹝2019﹞128号),严格实行单车核算制度,根据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规定需要平台派车的,按车牌号建立出车记录和加油、维修台账;根据最新规定进行平台维修审批等工作,确保先审批后维修;每月月初登记每辆公车上个月的公里数,并在公里数补贴中注明起止数,按规定手续予以报销。严格实行一车一卡制度,必须凭IC卡加油,不得以其他形式报销,按需预存汽油费,每月月初将上个月《油费使用情况表》、《各辆公车加油详细情况表》、派车单,报镇财政所核销。此外,通过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加强监督管理,通过利用福建省公务用车综合信息管理平台,对公务用车进行全程监督管理,定期、不定期地开展公务用车专项检查工作,严格车勤人员教育管理,坚决杜绝出现公车私用等违规使用公车行为。

  5、关于违规发放补贴问题。2013年1月至2016年5月,事业人员每人每月发加班费通讯费补贴300元,累计350050元;2014年12月个别干部甚至重复领取补贴1200元;草柄村2015年8月10日村主干参与领取村委会换届选举早、中餐误餐补贴每人180元共计5220元;汕头村2016年6月30日发放“七一”党员纪念品补贴4500元。

  整改情况:一方面立即组织人员对单位违规发放的信访津补贴项目进行清退,清理违规发放的津补贴项目:(1)针对“镇首席统计员叶美基重复领取统计员补贴”问题,经查,该问题主要是由于当时经办人员对文件的理解出现偏差,导致重复领取补贴的失误发生,我镇已及时通知叶美基,责令其退回重复领取的补贴,叶美基已于2018年11月14日悉数退还重复领取的首席统计员全年补贴;(2)针对“草柄村主干参与领取村委会换届选举早、中餐误餐补贴”问题,镇党委已指派农业服务中心于5月21日约谈草柄村主任,对村干部领取补贴问题进行批评,并收回违规发放草柄村村主干领取的村委会换届选举早、中餐误餐补贴;(3)针对“汕头村发放‘七一’党员纪念品补贴”问题,镇党委已指派农业服务中心于5月21日约谈汕头村主干,对违规发放补贴问题进行批评,已收回违规发放的“七一”党员纪念品补贴,同时,我镇经管站还组织人员对2013年至今各村领取“七一”党员补贴情况进行排查,发现违规发放党员补贴的村共有12个村,均已退回补贴。另一方面,加强补贴发放的管理与监督,在镇财上,由财政所牵头组织并严格落实“先审批,后发放”的工作机制,严格界定发放人员范围及标准,对津补贴发放情况实行常态化监督,不定期检查,一旦发现问题,立即提出整改意见并限期整改;在村财上,充分发挥经管站作用,加大对村财审核的力度,规范村财各项开支,对于各村的日常提现和转账,先由村报账员填写好申请表,经村主任签字盖章后带齐相关材料至经管站,由本村代理会计对提现或转账的具体事项进行材料审核,确认开支是否合法合规,若出现不合规支出则当场予以退回,对合规支出则在申请表上签字,接着由代理会计之间交叉审核并确认签字,最后由审计人员再进行审核把关并在申请表上签字,三轮审核均无误后,村代理会计对票据进行盖章,村报账员方可携带票据至银行办理相关业务,通过加大对村财审核的力度,杜绝村干部违规领取补贴以及发放补贴现象。

  6、关于开支控制不严问题

  针对“支出没有严格遵守财经纪律,如:后卓村2015年8月20日发生选举工作餐2900元,达到每人80元标准”问题

  整改情况:立即组织人员开展清退活动:针对“后卓村工作餐超标”问题,镇党委已指派农业服务中心约谈后卓村主干,对开支不严问题进行严肃教育批评,现已退回2015年度村委换届选举工作餐费用,并对其余各村开展全面排查,了解各村开支控制情况,杜绝村级违规招待现象。此外,做好建章立制工作,由镇财政所和经管站牵头,持续加大报销报账审批力度和票据使用管理,对各村开支进行严格把关,彻底解决违规开支的问题。

  (五)党的纪律建设方面

  1、关于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问题

  (1)针对“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意识不足,对主体责任认识模糊,在巡察谈话中,党委班子成员大多不知晓什么是党委主体责任,部分班子成员认为主体责任就是一把手带头抓好党风廉政建设,自己作为普通班子成员没什么责任”问题

  整改情况:镇党委于2019年5月5日召开党委会,就班子成员“一岗双责”问题进行再重申再强调,牢固树立抓党风廉政建设是本职、不抓是失职、抓不好是不称职的理念,强化责任意识,纠正政绩观的偏差,消除重经济、轻党建的思想倾向。并在此基础上,于2019年6月10日制定下发《港头镇关于深化落实党委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实施方案》(港委﹝2019﹞126号)、《港头镇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清单》(港委﹝2019﹞127号)等文件,进一步加强班子成员“一岗双责”意识,扎实抓好分管领域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2)针对“党委书记一把手监督责任未落实,如港头镇原镇长薛紫月在担任港头镇人民政府镇长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非法收受他人送款,侵吞公共财产,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金,但党委却没有及时察觉并制止,致使其错误思想不断发酵蔓延,直至形成违法违纪行为”问题

  整改情况:于2019年6月份将党委“一把手”履行主体责任过程中工作要点内容进行逐一量化,制成表格清单,要求“一把手”本人签字,旨在使其变被动为主动,对自身责任田做到“知田善种”,确保主体责任落实不落空、不跑偏;同时从2019年起上级纪委转办的问题线索均需经过党委书记签批后才能形成正式报告。

  2、关于履行监督职责缺乏主动性问题

  (1)针对“从严治党压力传导不够,未见党委书记与下一级党组织负责人的提醒谈话材料;对港头镇村两级发生的违纪违法案件除个别案件进行通报外,大多数都未在镇村干部大会或一定范围内通报,警示教育未得到充分发挥”问题

  整改情况:持续贯彻落实谈话提醒制度,由党委书记定期召集班子成员、下一级党组织负责人进行提醒谈话,2019年6月镇党委书记已与31个村党支部书记逐个进行廉政谈话,从思想上筑牢从严治党意识,增强履职自觉性。同时,进一步加强案件通报警示工作,自巡察整改工作开展以来,我镇已于5月29日、6月10日、6月24日三次召开大会,对《关于福清市近期查处的三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的通报》《关于福清市近期查处的两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的通报》《关于福州市近期查处的五起党员干部违纪违法典型案例的通报》等违纪违法案例进行通报,教育镇村干部汲取教训,牢固树立纪律规矩不能触碰、法律底线不能逾越的观念,自觉抵制腐败行为,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推进。

  (2)针对“监督执纪‘四种形态’运用不够到位,案件线索主要靠群众揭发举报,在监督执纪过程中深挖细查的力度不够”问题

  整改情况:一方面注重提高纪检干部业务水平,今年以来镇纪委书记、纪检专干依次参加福清市纪委乡镇纪检监察干部学习培训、福州市纪委纪检监察综合业务学习培训、福建省乡镇纪委书记学习培训,纪检专干从2019年2月20日至5月31日到福清市纪委跟班学习,全面提升执纪审查工作能力。另一方面切实加大监督执纪问责力度,准确把握《问责条例》规定问责的各种情形,抓住典型问题,正确运用问责方式,严格问责工作程序,勇于铁面问责,发挥震慑警示效应,确保问责一个、警示一片。今年以来,镇纪委共办结交叉巡察信访件36件,交叉巡察移送线索4条,纪委信访件8件,查案案件6件,立案6人,协助市纪委办结扫黑除恶专项信访件6件。

  3、关于监督责任不够有力问题

  (1)针对“纪检干部‘三转’未完全到位,如:纪委书记从2016年9月至今担任镇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工作监督小组副组长:纪委副书记从2017年12月至今抽调市委组织部工作,一定程度上影响主责主业工作的开展”问题

  整改情况:严格贯彻“三转”制度,明确纪检干部只负责纪检监察工作,已于2019年4月11日免去纪委书记的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工作监督小组副组长职务,不再分管或兼职其他事务。此外,我镇原纪委副书记也已于2019年4月调离我单位,其余纪检干部不存在此类现象。

  (2)针对“对廉政宣传重视不够,如:廉政文化宣传方面投入不足,后叶村叶向高廉政文化公园筹建多年,至今还处于筹建中,光辉、陈库等党风廉政建设示范点创建成果不明显”问题

  整改情况:进一步加大廉政文化投入,积极推进“廉政文化进农村”建设,2019年至今,加紧建设后叶村叶向高廉政文化公园,并在陈库、南芦、光辉等三个村新建廉政文化长廊,同时在全镇范围内进行推广,努力营造浓厚的廉政文化氛围。

  (六)反腐败斗争方面

  1、关于工程建设管理不严问题

  (1)针对“工程建设存在违规。如2013年杭下村建设村委大楼,6月12日经村集体决定由村自行采购材料、劳务发包,该工程未取得土地、建设部门审批文件,无竣工验收资料,无委托第三方结算审核,竣工结算价332719元,账面上实付工程款334359元,超付工程款1640元;2017年后园村监控、广播工程,未按合同约定预留质量保证金”问题

  整改情况:立即组织人员进行整改落实:①针对杭下村委大楼超付工程款问题,已组织人员对杭下村村委楼建设问题进行排查核对,由于2013年市、镇两级部门未建立建房审批制度,属可建设范畴,故该问题系历史遗留问题,目前,镇村公建项目已全部纳入审批渠道。另,杭下村村委楼工程属于自建工程,由村自行采购材料、劳务发包并自行结算,竣工结算价和实付工程款出现偏差原因系结算数据有误,工程是按实际支出付款,未超限额付款。②针对后园村监控、广播工程未按合同约定预留质量保证金问题,已于2018年12月24日组织人员收回后园村监控、广播工程质量保证金。同时,我镇不断加强建章立制和监督管理工作,持续加大对各村工程建设业务知识的普及和解读,提升各村开展工程建设的业务水平。镇经管站加大对各村工程报账审核力度,完善工程审核制度,对各村工程报账程序按照相关文件要求进行严格把关,美丽乡村建设项目资金使用按照《福清市美丽乡村建设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融美村办〔2018〕24号)文件进行管理,其余工程项目,若无专门文件或市会议纪要有关规定资金使用管理,一律参照《福清市农村集体资产资源及工程建设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融政综〔2016〕268号)文件进行资金使用管理。对不同工程,按照所适用的文件以及金额,在村进行工程款支出时,要求材料必须齐全、无误并确保工程项目预留质保金后方可报账,在全镇范围内杜绝工程款超额支付、不委托第三方结算审核及未预留保证金的问题。

  (2)针对“工程直接承包给无施工资质单位。如:南芦村新农村路灯修缮工程,造价174301元,直接承包给韩某个人;南芦村祠堂前公厕工程,造价74250元,直接承包给卢某某个人”问题

  整改情况:镇农业服务中心已于5月27日约谈南芦村党支部书记,对工程直接承包给无施工资质单位问题进行严肃批评教育,并要求其认真吸取经验教训,做好工程发包各项工作。此外,镇经管站将进一步加大对各村工程项目是否承包给有施工资质单位的审核。在各村签署重大事项报告单时,要求各村需先提供施工单位的营业执照,由各村代理会计确认工程是否承包给有资质的单位进行施工,并由签重大事项报告单的相关部门或工作片再进行资质确认,层层确认无误后对重大事项报告单进行签字确认,村方可与施工单位签订施工合同,从而杜绝各村擅自将工程承包给无施工资质单位现象。

  2、关于大额现金白条支付问题

  (1)针对“存在超限额使用现金白条支付的情况”问题

  整改情况:立即组织人员对相关白条支付问题展开核查整改,目前均已整改完毕。同时,我镇持续加强建章立制工作,一方面定期召开学习培训会议,讲解普及财务支出管理有关规定,严格财务报销审批力度,杜绝此类现象再度发生。另一方面加大财务支出监管力度,严格按照相关会计法律法规的要求,进一步加强财务支出管理,严肃财经纪律,整顿财经秩序,规范现金使用范围。

  (2)针对“存在票据使用不合规。如:草柄村2015年12月8日安装LED系统支出49960元;光辉村2015年6月5日购买格力空调支出11800元;玉坂村2015年10月22日付安装数字无限广播设备18000元;岭头村2014年11月20日支付LED全户外及底架封铁皮12047元;东光村2016年10月17日支付监控材料一批15928元;陈库村2016年7月13日支付空调费及安装费10760元”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镇经管站于5月14日召集草柄村、光辉村、玉坂村、岭头村、东光村、陈库村等6个村干部进行批评教育,并就相关票据使用不合规问题进行核查整改,目前均已补开正式税务发票。二是经管站于6月10日组织镇村干部共计92人召开培训会,普及财务支出有关规定,提高镇村干部严格遵守财经纪律的意识和水平。三是镇财政所和镇经管站在日常过账过程中加大财务支出监管力度,严格按照相关会计法律法规的要求,进一步加强财务支出管理,对票据使用不合规的情况及时予以纠正。

  3、关于惠民资金发放存在漏洞问题

  (1)针对“种粮补助随意发放,存在部分农户补助面积虚高、种植情况不真实、一年重复领取多份补助等现象”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根据巡察提供的线索,经核查,我镇洋边村、沁塘村、东元村等3个村7人存在种粮补贴多领问题,涉及金额165032.99元,为此我镇立即组织人员就多领部分种粮补贴资金开展清理清退工作,截至目前,已全部追回补贴款165032.99元。二是持续加强建章立制工作,严格执行补贴资金专户管理制度,确保补贴资金封闭运行,实行补贴兑付“一卡通”,做到一人一卡,确保每户资金发放到位。三是积极配合市纪委监委查处,经初步核查后,港头镇党委已经对相关村干部进行立案审查和批评教育。

  (2)针对“港头镇对低保补助、五保供养、高龄补贴享受对象动态管理不到位,部分居民死亡后仍在领取五保供养、低保补助、高龄补贴。针对低保补助、五保供养,港头镇党委已未巡先改,共计追缴197164元,截至10月25日已上缴国库。针对高龄补贴,巡察组发出整改通知书,港头镇已开展整改,已发现54名死亡老人享受补贴,已追回违规领取高龄补贴金共计188900”问题

  整改情况:立即组织人员对全镇低保补助、五保供养、高龄补贴领取情况进行全面摸排,经排查,全镇因死亡造成违规领取农村高龄补贴的对象共计54人,合计188900元;因死亡造成违规领取农村低保补助的对象共计55人,总计110580元,五保补助18人,总计86584元,上述三项违规领取资金在巡察期间已经全部追回。下一步,我镇将进一步完善惠民对象监管机制:一是加强动态管理,要求各村一旦知悉低保、特困和高龄等惠民资金领取对象死亡时,务必在第一时间上报镇民政办予以减员,并于次月2日前上报死亡月报表予以复核是否有遗漏特殊对象未上报;二是实现数据共享,镇民政办加强与福清市殡仪馆、港头派出所、镇卫生院之间的部门联动,实现死亡人员信息的数据共享;三是接受社会监督,做好惠民资金网使用情况的宣传普及力度,严格进行公开公示,接受群众监督,确保辖区内死亡人员信息不遗漏。

  (七)中央、省委巡视不到位方面

  针对“截止巡察期间还存在超审批面积建设和违规建沙场的现象,如西芦村建房户王某某存在超审批面积建设,后叶沙场存在违规建设”问题

  整改情况:对西芦村建房户王某某超审批面积建房,已收回施工牌,责令拆除超建部分。对后叶沙场的违规建设,已于2019年6月底拆除完毕,恢复原地貌。此外,持续加大“两违”整治力度,一是规范农村建房审批手续,按照市政府的工作部署和市住建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清违办的工作要求,对农村居民申请建房进行严格管控,实行一把尺子量到底,不符合条件的建房申请一律不予审批,杜绝超面积审批、超面积建设、超高限建设;二是强化巡查监管,以片、村为单位细化管理职责,发挥好镇、村两级干部的巡查报告处置网络,增强审批部门、勘验单位、执法队伍巡查治理效能,畅通部门之间的沟通渠道,信息共享,齐抓共治,杜绝少批多违,违法占地;三是加大整治力度,对本辖区的在建房屋进行一次全面摸排,发现超审批建房予以纠正,发现违法占地、无审批建房的予以拆除恢复原状;四是完善农村建设用地和建房的督查工作,按照福清市治违工作要求,落实防治两违的巡查责任人、处置责任人,严肃两违责任追究和处分,杜绝为两违行为提供方便、说情讲情现象,形成全镇上下干部共同维护依法审批建房,共同抵制非法占地、违法建设的良好氛围;五是完善两违综合治理廉政风险防控机制,我镇先后四次召开“南门村吴建平案”警示教育大会,向村建、国土、城管部门及31个村两委主干通报相关案情,并对在南门村村民建房过程中巡查报告不力的镇干部作出批评教育,通过组织学习,宣传动员,案例教育,增强全镇干部廉洁从政意识,坚决杜绝干部参与违建和对违建行为管控不力等问题。

  三、巡察反馈问题线索的处理情况

  2018年12月,福清市委交叉巡察组共移交给港头镇党委36件信访件,经初步核查,暂未发现存在需要立案审查的相关问题。同时,市委交叉巡察组还移交4条港头镇的线索,关于反映“港头镇种粮补贴发放存在严重漏洞”的线索,经初步核查后,港头镇党委已经对3个村的5人进行立案审查,并给予党纪处分,对1人进行批评教育,其中违规领取的种粮补贴总计165032.99元,已全数退款;关于反映“叶某某将核电站补偿款从村财账户取出转账至老人会,但老人会账上未体现该笔款收入”的线索,经初步核查,暂无证据证实相关问题;关于反映“东光村原村两委干部违规套取补贴”的线索,福清市纪委已对原东光村9名村两委干部进行党纪立案审查,并给予党纪处分,违规领取的补贴款28000元已经全数退还至东光村村财;关于反映“东翁村工程项目未按规定下浮发包”的线索,港头镇纪委已对东光村原村委会主任立案审查,目前案件仍在审理阶段,东翁村工程项目建设过程中造成的村财损失30729.6元目前已经全数退还至东翁村村财。

  中共港头镇委员会

  2019年11月21日 

来源:福清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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