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福清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时间:2021-07-13 16:03

根据市委巡察工作的统一部署,2020715日至817日,市委巡察二组对福清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开展了为期一个月的巡察工作。202116日,市委巡察二组向福清市市场监管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强化主体责任,落实落细巡察整改工作

一是强化思想认识。局党组切实承担起巡察整改主体责任,巡察组反馈意见后,第一时间召开动员会议,传达学习反馈会精神和要求,研究部署整改落实工作,要求班子成员、各市场监管所、各科室、各属事业单位坚决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市委决策部署上来,进一步凝聚共识,以从严治党的政治意识和责任担当,落实落细整改工作,确保整改工作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二是强化组织领导。成立福清市市场监管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为整改工作提供坚实的组织保障。同时,按照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要求,坚持问题导向,将整改工作任务分解细化,明确时间节点、责任领导、责任(牵头)科室和责任人,扎实做好反馈问题的整改落实工作。

三是强化整改工作。2021年1月7日召开巡察专题会议,部署对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进行任务分解和职责分工;1月11日,召开党组(扩大)会议,明确整改任务分解方案,要求各单位按照标本兼治的原则,对标对表制定整改措施;1月18日,形成整改方案初稿,并先后两次征求局班子和各科室所队意见建议;1月22日制定并印发《中共福清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关于落实市委巡察二组巡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整改期间,为确保巡察反馈问题得到解决,局党组结合实际,抓住关键问题,统筹把握、逐项办理,及时总结整改经验,举一反三,标本兼治,对现有制度规定进行梳理修订和完善,研究制定科学、管用、长效的工作机制、措施,使整改成效转化为促进党组工作党员干部作风转变的动力,为推动市场监管工作发展提供坚强有力保证。

二、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聚焦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党中央决策部署及省委、福州市委、市委工作要求方面

1.关于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不够扎实的问题

1)针对中心组学习制度落而不实,学习重形式轻质量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该问题已整改完成。

一是严格落实党组中心组学习制度,推进学习制度化、规范化。按照上级党委文件精神及时制定2021年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计划,重点学习党史、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二是通过外聘老师授课、实地参观等方式拓展学习载体结合党史学习教育,拟邀请讲师团开展党史学习专题辅导讲座2021年3月25日组织全体党员观看《榜样5》,会后分小组开展交流研讨,4月份起拟分批组织3次实地参观学习,提高党员学习教育成效三是修订完善并下发《市场监管局党组中心组学习考勤与考核制度》,坚持每月至少开展1次专题学习,今年以来已组织中心组学习3次,每次学习中心组成员都做到自觉签到登记使用统一的党组中心组学习笔记本,规范记录党组中心组学习及研讨内容。

2)针对个人理论学习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该问题已整改完成。

一是强化对理论学习重要性的认识。局党组书记2021年3月25日召开的党员大会上重申了理论学习的重要性,要求党员务必要端正学习态度,结合各自的思想、工作和生活实际撰写心得体会,坚决杜绝心得体会照搬照抄网络原文、学习笔记由他人代抄等行为,避免学习走过场、流于形式。是适时组织对党员干部学习笔记进行抽查,并将抽查情况在党员大会上予以通报。

3)针对部分党员干部学习意愿不够强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该问题已整改完成。

一是党支部书记于2021年1月12日集体约谈“悟初心、守初心、践初心”研讨心得抄袭网络的3名干部,进行严肃批评,责令3名党员干部再次学习“悟初心、守初心、践初心”相关学习资料,并结合工作实际重新撰写心得体会,交由党支部书记审核把关。二是修订完善《市场监管局党支部党员学习制度》,进一步明确学习内容、学习形式、学习方法和要求,通过制度落实确保学习成效。三是抓实抓好党员干部的学习教育活动,运用好e”“福建干部网络学院”等平台,扩大学习覆盖面。每月通过内部办公网络或微信工作群等载体通报学习强国APP的学习情况,督促学习未达标的党员干部按时保质保量完成学习任务

2.关于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不够有力的问题

1)针对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食品安全工作实行“四个最严”的要求有偏差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该问题已整改完成。

一是结合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两率一度”宣传提升工作,制定印发2021年福清市强化提升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工作宣传方案》(融食安委〔2021〕1号),对全市食品安全宣传工作作了动员部署。目前501个社区、村居均设有食品安全宣传栏,发布大型T型广告牌8面,悬挂创城宣传标语和横幅500余条,完成满意度问卷调查3800多份,全市张贴食安创城宣传海报2万余张,发放《致福清市民一封信》30万余张,发送食安创城宣传短信76万余条。二是强化食品安全监管,加强农村食品安全风险隐患排查,开展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食品流通环节食品安全、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以及中秋、国庆、元旦、春节等重大节日食品安全专项整治,2020年8月至今,共出动执法人员1300多人次,检查各类食品经营户4500多户次,查处食品违法违规案件79件,罚没101万元。三是制定《2021年福清市食品监督抽检暨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抽检工作方案》,全市食品检验量要达到5份/千人,全市抽检任务总数达6650批次。目前该方案初稿已拟定,待市政府研究后以市食安委名义正式印发。四是组建由相关业务科室和检验所专业人员组成的食品安全快速检测小组,具体负责食品安全快速检测工作。充分发挥食品快检车作用,每周二开展快检车进市场、进企业、进校园、进社区、进农村活动。

2)针对发明专利工作成效不显著,没有“弹好钢琴”,因时因地提出创新举措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该问题已基本整改完成。

一是结合开展“再学习 再调研 再落实”专题学习强化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调研活动2021年3月份,联合省、福州市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局)到祥兴集团、福耀集团开展知识产权高质量发展专题调研,帮扶企业解决知识产权发展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4月份重点走访中小科技企业,进一步挖掘中小科技企业的技术研发专利申报资源。二是引导专利代理机构提升我市专利代理服务水平,加强与福清本地大专院校以及福州大学等院校合作,对院校专家的发明专利申请地落户我市给予一定的资金奖励。三是加强宣传,大力宣传知识产权服务举措和优惠政策发挥“知创中国”“知创福建”双平台服务优势为企业开展专利代理、专利分析、知识产权托管及维权援助等服务。截止目前,已组织全市60多家企业参加知创福建公共服务平台举办的专场培训。四是完善福清市知识产权奖励政策,结合国家知识产权局有关专利资助规定,将于4月份组织开展本年度的知识产权奖励资助申报工作。

3)针对监管力度有待提高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该问题已整改完成。

一是我局通过强化部门协作、加强业务培训优化奖惩激励机制、提升报告质量、聘任技术专家、强化科普宣传等方式,提升药械不良反应监测能力和报告质量。2016年以来,我市上报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不良反应数均超额完成上级下达的任务。2019年、2020年我局连续两年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不良反应监测工作在福州市的考核结论为“优秀”。二是制定下发《福清市眼镜(含验光和配镜)行业综合整治行动工作方案》,开展眼镜行业经营和使用单位摸底调查,发放《眼镜从业者规范经营告知书》,指导和帮扶企业认真开展自查自纠,促进眼镜从业者规范化经营,共发放《告知书》290份。拓宽投诉举报渠道,受理举报投诉线索15条,其中有效线索6条,责令整改4家,立案查处2家,查处案件5起,责令整改10家,罚没款24万元。加大整治宣传力度,在本局微信公众号发布消费提醒,联合福清市电视台刊登专项整治公告1条,开展进博物馆、校园、商场宣传3次,发放消费提醒3000余份、受理咨询100余家次。三是开展网络市场监管专项行动,通过网络餐饮e治理,督促网络外卖平台提供者和入网经营者依法公示相应主体经营资质信息和产品资质信息。依托省市场监管局网监平台,加强对网络商品和服务信息的监测工作,强化对电子商务经营活动亮照、亮证、亮标监测监管,严厉打击未经信息公示开展网络经营活动等违法违规行为,2020年以来共查处网络违法案件6起,其中结案4起,罚款1.5万元。

4)针对“放管服”改革仍存在壁垒,双随机工作流于形式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该问题已整改完成。

一是开展“僵尸户”企业清理。落实《福建省企业简易注销登记办法(暂行)》,完善市场主体退出机制,实行简易注销登记,简化企业注销程序。开展长期停业未经营企业清理,结合福州、福清两级税务机关的反馈情况,开展清理吊销工作。2021年,已对538户“僵尸户”企业立案吊销。二是配合上级部门完善双随机抽查系统。2021年1月,福州市市场监管局启动了新开发的双随机系统测试工作,我局积极配合并及时将建议意见反馈福州市市场监管局。三是要求执法人员要严格按照项目和标准开展“双随机”抽查,杜绝检查走过场,力争通过抽查查处一批违法违规行为。

3.关于防范重大风险责任压的不够实的问题

1)针对“舌尖上的安全”无法得到有效的保障,依然存在高风险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该问题已整改完成。

一是坚持问题导向,持续深化食品生产安全风险排查整治工作,加强重点食品监管,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食品安全风险隐患排查的通知》,部署开展餐饮食品安全风险排查,加强乳制品、粮油、糕点等高风险食品监管,督促企业落实索证索票等进货制度,严把质量安全关。二是健全监督抽检和后处理工作程序,依法查处生产经营不合格食品等违法违规行为,落实发现问题、处置问题、督促整改、依法处罚、处置信息公示、整改闭环工作流程。2020年抽检发现的16批次不合格食品均依法进行后处理并立案查处。三是根据工作重点、难点和风险点,结合市场监管实际和分环节、分类别、全覆盖的原则,制定《2021年福清市食品监督抽检暨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抽检工作方案》,提高日常监管的靶向性和针对性。

2)针对“从农田到餐桌”的全程食品安全监管制度弱化,索证索票不规范问题依然存在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该问题已整改完成。

一是持续推进食品安全“一品一码”追溯体系建设,目前食品生产企业追溯平台企业注册率已达100%。食品批发、批零企业在省追溯平台上注册率、上传率均达100%,累计上传330万条追溯信息。福清市食品安全追溯云平台有304户农贸市场经营者注册使用,上传追溯信息189万多条。二是以农贸市场升级改造为契机,开展索证索票专项整治,指导农贸市场按照一户一档的要求建档立册,规范进货票据管理。出台食用农产品“一品一码”流通追溯体系激励方案,对农贸市场升级改造后配备电子追溯称进行政府奖补。我市东门农贸市场和官塘乾农贸市场作为首批索票索证闭环管理整治单位顺利通过上级业务主管部门验收。三是推进食品安全“一品一码”追溯体系应用,加强食品生产经营企业从业人员培训。2019年以来,先后召开5场培训会,600多家食品相关生产经营单位参加了培训。

3)针对特种设备安全风险防范还存在薄弱环节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该问题已整改完成。

一是开展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和安全管理人员培训,2020年8月至今共联合省特检院在福清举办6期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和安全管理人员培训班,涵盖移动式压力容器叉车快开门式压力容器等类别。2021年2月25日印发《福清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举办2021年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培训考试的通知》(融市监特安〔20211),计划3月4月26日在福清举办七期各类作业人员培训班2020年8月至今共培训各类作业人员和安全管理人员新取证691人,复审取证686人。二是用好电梯维保公共服务平台,开展电梯安全专项整治,督促物业服务企业等电梯使用管理、产权、维保等单位,依法承担主体责任,适时对电梯的维保情况进行抽查,2020年8月至今共立案查处了5起未按技术规范要求维护保养电梯的案件。三是及时沟通协调省特种设备检验研究院、电梯使用单位、维保单位以及住建、财政等部门,扎实做好老旧乘客电梯安全技术评估和更新改造工作。截至目前已完成全市25台老旧乘客电梯全面安全技术评估工作,超过上级业务主管部门下达的21台老旧电梯安全技术评估数。四是全面排查辖区内养鳗场压力锅炉设备办证、设备检验、人员持证情况,联合属地镇(街)对违规使用锅炉等行为开展联合执法检查。2020年8月26日召开全市压力管道、锅炉专项整治工作部署会暨2020年特种设备安全监管业务培训会,邀请福州市市场监管局特安处及省特检院专家进行现场指导培训。2021年1月15日下发《关于开展水产养殖锅炉使用情况专项整治的通知》,要求各市场监管所对辖区内水产养殖场锅炉进行全面摸排,开展专项整治,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进行查处。2020年8月至今,共责令拆除51台高污染燃料锅炉、土制锅炉,对超期未检、作业人员未持证上岗的128台锅炉责令停止使用,培训锅炉作业人员新取证74人,复审取证48人。

4)针对行政执法食品安全溯源工作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该问题已整改完成。

一是我局江阴、镜洋市场监管所分别于2021年1月7日和9日将有关核查情况和案件线索通报给相关单位。二是2021年1月13日组织全系统执法办案人员学习《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暂行规定》(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2号),要求执法办案人员要熟练掌握线索办理和案件查办有关程序规定,依法依规做好案件查办工作。三是计划于2021年6月份组织法规科、公平消保科抽查各办案单位行政执法案件案卷,并将检查情况纳入对各办案单位的绩效考评指标。     

4.关于打造优质营商环境的氛不够浓的问题

1)针对行政服务、行政审批未落实“三集中两到位”原则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该问题已基本整改完成。

一是因行政服务中心窗口限制,同时为了方便群众就近办理业务,根据《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关于支持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的意见》(工商办函字〔2006209号)、《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关于印送工商总局局务会议纪要的函》(工商办函字〔2008〕331号)精神,我局将涉及合伙企业、个人独资企业、个体工商户登记事项下放至市场监督管理所办理。我局正加紧与行政服务中心的沟通,在部分登记权限下放基层市场监管所方便群众登记的同时,积极协调未进驻行政服务中心审批事项进驻有关事宜。二是因全市市场主体档案数量多、需要较大的场所,我局将“工商行政管理专业档案的查询服务”暂设在原质监局办公楼二层。目前我局驻行政服务中心窗口和档案室均可查询打印企业登记电子档案。

2)针对行政审批业务办理不及时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该问题已整改完成。

一是由分管领导对窗口工作人员进行约谈,开展批评教育,要求严格落实行政审批时限规定,确保不发生审批超时问题。二是定期组织行政审批科干部及窗口工作人员集中学习机关效能各项纪律和窗口服务制度。2021年3月9日再次开展集中学习,内容包括《福清市行政服务中心工作人员文明服务规范》《福清市行政服务中心首问负责制度》《福清市行政服务中心岗位责任制度》等,进一步提高服务意识。三是对新分配至窗口的工作人员,先予培训并经考核合格后再安排上岗,确保快速进入工作状态。四是2019年起不再要求窗口工作人员在福州市政务服务管理平台对企业登记业务进行二次录入,简化审批流程,缩短群众办事等待时限,提高工作效率。

3)针对“营商环境指数”排名落后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该问题已整改完成。

一是牵头落实全市压缩企业开办时间工作,企业开办时间压缩至0.5个工作日内办结,名称预先核准登记、备案、换照、注销、股权出质等予以当场办结,实现开办企业“只进一扇门、只采集一次信息、只交一次材料”。二是计划于今年6月推行企业开办“零费用”刻章服务,进一步节约开办企业成本。三是设置外商投资企业商务备案与工商企业登记“单一窗口”,将外商投资企业申请商务备案需要的指标项由市场监管部门一并采集,同步完成外商投资企业商务备案与工商企业登记。四是在各市场监管所注册登记窗口设置自助执照打印机,全面实行个体工商户“微信申请+直接登记+自动审核+自助打照”登记模式,更加便利群众办事,不断优化营商环境。

5.关于意识形态领域工作薄弱,政治引领、教育引导乏力的问题

1)针对党组对意识形态工作政治引领的重要性认识不足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该问题已整改完成。

一是2021年1月20日召开意识形态专题学习会,原原本本学习了《福清市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方案》以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意识形态方面的重要论述进一步强化党组对意识形态工作重要性的认识。二是明确局党组意识形态工作的主体责任2021年1月22日印发《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方案》(融市监党组〔2021〕2号),调整充实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党组书记和班子成员意识形态工作责任。三是落实党管意识形态要求,2021年1月27日召开福清市市场监管系统意识形态工作分析专题会议,总结2020年度意识形态工作,分析存在的问题,研究部署2021年度工作。

2)针对意识形态工作检查考核制度有始无终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该问题已整改完成。

一是明确党组意识形态工作定位,修订完善《强化意识形态工作责任追究制度》(融市监党组〔2021〕5号) 制定并印发《意识形态工作考核制度》(融市监党组〔2021〕3号)。 二强化党组对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和主体责任印发《中共福清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领导班子意识形态工作责任清单(融市监党组 〔2020〕10号),按照意识形态工作“一岗双责”要求,形成党组书记牵头抓总、班子成员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是把意识形态工作纳入班子2020年度民主生活会述廉和述职报告的重要内容,并作为对各市场监管所2021年度绩效考评和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

3)针对企业管理人员教育引导不足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该问题已整改完成。

一是积极沟通省、福州市市场监管局,为企业管理人员提供更多的培训名额。2020年10月14日组织药品经营企业参加药品可追溯体系培训会,2020年10月9日组织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人员参加取证培训,2020年10月15日组织部分餐饮服务单位开展龙江流域餐饮业污染源治理学校食堂动员部署会议。二是积极向省、福州市市场监管局申请,兑现企业标准化、知识产权、认证认可相关方面补助经费,用于企业的相关管理体系建设;协助企业开展政府质量奖经验分享会,帮扶、促进福清中小企业质量提升;联合市工信局开展福清市工业(产业)园区标准化建设实施项目,引导企业培养标准化建设专项实施人才,推动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及团体标准等标准项目的实施。三是疫情防控期间积极组织企业参加线上培训。2020年7月28日组织部分食品生产企业企业参加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宣贯视频培训会;2020年10月23日组织部分药店、保健食品经营者参加特殊食品(含保健食品)网络培训会;2021年4月1日,组织企业参加第四届中国质量奖申报动员会(福建)。

(二)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方面

1.关于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存在薄弱环节的问题

1)针对部分党组成员述责述廉质量不高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该问题已整改完成。

一是2021年3月23日召开党组会议,传达学习市委办《关于撰写2020年度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监督责任报告和领导干部个人述责述廉报告的通知》,要求班子成员要提高思想认识,严格按照要求认真准备述责述廉材料。二根据上级文件要求制定领导班子述责述廉方案,明确述责述廉的对象、主要内容、形式和相关要求。三是在每年述责述廉开始前预先召开党组会议,明确述责述廉的形式和要求,并由局党组书记对班子成员的述责述廉报告逐一审签,对不符合要求的报告一律退回重写,确保述责述廉不走过场,不流于形式。

2)针对廉政谈话制度执行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该问题已整改完成。

一是制定印发《市场监管局廉政谈话制度》(融市监党组2021〕8,明确廉政谈话范围、原则、内容以及相关要求。二是推进廉政谈话提醒工作常态化,由党组书记、纪委派驻纪检组对新招录公务员、事业干部接收军转干部,干部提任以及被通报批评、效能处理人员开展廉政谈话。三是抓住国庆、中秋、元旦、春节等重要时间节点,开展集体廉政谈话,切实增强党员干部廉洁自律、拒腐防变、克己奉公的规矩意识和纪律意识。2020年6月23日、2021年1月27日分别召开半年和春节前集体廉政谈话,派驻纪检组组长作警示教育,局主要领导作强调讲话,督促干部自觉执行相关纪律,增强党员干部拒腐防变意识。

3)针对党风廉政学习针对性还不够强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该问题已整改完成。

一是把党风廉政学习列入党组中心组学习的重要内容2021年3月17日召开党组中心组(扩大)学习会,集体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上重要讲话精神;传达《福州市委办公厅关于在全市开展公款购买、违规收送、违规占用、违规插手干预或参与经营“天价茶”问题自查自纠工作的通知》(榕委办〔2021〕5号)精神,结合重大节日通报典型违法违规案例,将《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等党内法规列入2021年党组中心组重点学习内容二是持续深入开展干部警示教育活动,结合党史学习教育,组织党员干部参观红色教育基地参加廉政文化展,聆听案例讲解,观看警示教育片,进一步增强党员干部廉洁从政意识。2020年11月19日组织机关党员干部前往福清市廉政教育中心参观学习。

2.关于作风建设有待加强的问题

1)针对入驻行政服务中心窗口人少事多,服务能力不足,无法满足群众服务需求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该问题已整改完成。

一是已于2021年1月在行政服务中心增设三个审批窗口,增配3名工作人员,满足群众办事需求,减少群众办事等待时间。创新服务方式,开展政银合作,与工、农、中、建等7家银行签订企业注册登记合作协议,委托银行网点免费代办名称核准、企业注册登记业务,办事群众可就近选择银行网点办理,解决部分企业网上申报难、准备材料慢等问题。三继续完善预约服务、延时服务制度,推广微信取号。每月安排固定时间组织工作人员开展业务学习,20211-3月共组织3次集中学习,内容包括《福清市行政服务中心工作人员文明服务规范》《福清市行政服务中心首问负责制度》《福清市行政服务中心岗位责任制度》等,进一步提升服务群众的能力。今年以来,窗口共受理各类业务7500多件,未出现审批超时、延时等情况,也未收到办事群众和企业关于我局窗口工作人员办事拖拉、等待时间过长等投诉。

2)针对部分党员干部工作纪律有所松懈,能力素质还需提升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该问题已整改完成。

一是把《关于进一步严肃会风会纪有关问题的通知》(融政办〔201736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督促检查工作的若干规定》(融委发〔20157号)、《福州市关于加强机关效能建设工作的若干规定(试行)》等效能制度列入2021年党组中心组(扩大)学习计划中,通过学习教育,促进干部职工自觉遵守工作纪律二是印发《弘扬践行“马上就办、真抓实干”优良传统专项整治工作作风突出问题实施方案》(融市监综〔202013),要求全体党员在组织生活会上对照“马上就办、真抓实干”优良传统专项整治工作作风中存在的10个方面突出问题开展自查自纠,建立问题台账,实行销号管理,按时完成整改。三是加大对纪律作风督查力度,不定时开展作风纪律明察暗访,对发现的问题予以通报并责令限期整改2021年2月组织由派驻纪检组吴定飞组长带队,人教科、办公室负责人组成的督查组,对市局机关、执法大队、消投中心及宏路、龙田等11个市场监管所开展效能及意识形态工作督查,对督查中发现21个问题进行公开通报并责令限期整改。

3)针对跟踪服务企业,为企业解决实际困难方面做的不够到位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该问题已整改完成。

一是深化“一线工作法”,挂钩局领导于2021年3月到各自挂钩联系的跟踪服务企业实地开展调研,面对面了解企业生产经营状况和存在的实际困难和问题。二是进一步强化服务企业的工作导向,用好福清服务企业APP,对于企业反映的14个问题困难,通过专题会议进行研究或指定分管领导具体负责确保问题及时协调解决。三是制定跟踪服务企业制度,明确服务企业的对象、方式、保障以及问题解决流程等内容,形成长效机制,切实提高服务企业的工作能力和水平。四是积极指导企业开展新冠疫情防控工作,加大服务企业的力度,开展“送物资”“送政策”等上门服务。今年以来,全局共出动工作人员150多人次,深入企业300多家次,发放宣传材料500多份,为20家进口冷链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免费发放一次性口罩30万只、一次性手套10万双、防护服3000套。

4)针对信访事项处置不够有力,缺乏一抓到底、动真碰硬的精神,信访化解工作成效不佳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该问题已整改完成。

一是2021年3月2日组织办公室、消费者投诉举报中心及各市场监管所工作人员重新学习《信访条例》《市场监督管理投诉举报处理暂行办法》,进一步明确信访、消费者投诉反馈受理、办理、反馈等职责,规范信访和消费者投诉举报事项办理流程。二是立足市场监管职责,制定《福清市市场监管局信访工作制度》,明确信访工作原则、程序和要求,落实落细工作措施,推动信访问题解决。三是建立业务科室初审、分管领导审核的信访事项答复审核机制,对答复过于简单或敷衍应付的一律退回重新办理。2021年以来全市市场监管系统共收到21件信访件和4310件12315、12345系统诉求举报件,各承办单位均按要求在规定时限内给予办理答复,3起上级督办的信访积案通过工作人员耐心细致的调解沟通得到圆满化解。四是针对因经营者失联而无法展开预付卡纠纷调解的情况,引导消费者向公安部门报案或启动支持起诉机制,支持消费者依法提起司法诉讼。

3.关于“四风”整治成效还需进一步深化的问题

1)针对形式主义还未完全杜绝,以文件落实文件的现象还较为突出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该问题已整改完成。

一是修订完善《福清市市场监管局公文处理流程规定》,对文件的拟稿、审核、签发等流程做了详细的规定,特别对是否确需行文明确要求由业务科室、办公室逐级把关,同时所有正式发文在呈主要领导签发前都必须经分管领导审核,未经分管领导审核的文件一律不予签发,把好发文质量关和必要性。二是办公室加强对发文的审核把关,对照搬照抄上级文件的,一律退回,不予审核,并由主要领导对科室负责人进行约谈。三是进一步精简文件,对没有实质内容或上级文件已明确工作事项和要求的,一律不予发文。截至2021年3月31日,全局共发文16份,同比下降48%。

2)针对官僚主义思想有待进一步根除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该问题已整改完成。

一是2021年2月22日召开全市市场监管系统2021年第一季度重点工作推进会,分析工作中的重点、难点以及存在的弱项和不足,制定2021年重点工作“两单一表”,明确具体工作措施、工作要求、工作目标和完成时限,确保各项工作不折不扣落实到位。二是2020年12月起在全系统部署开展弘扬践行“马上就办、真抓实干”优良传统专项整治工作作风突出问题大力整治党员干部工作作风中存在的作风拖沓、担当作为不足10个方面突出问题。三是加强政务督查,制定印发《福清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政务督查督办工作制度》(融市监办〔20212号),根据市委市政府和本局确定的中心工作,制定年度政务督查要点,根据工作开展情况适时开展督查,对督查发现的问题要求相关责任单位限期进行整改,确保重点工作有部署、有措施、有成效。今年3月份起,我局先后开展两次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工作督查,对督查发现的13个问题进行书面通报并要求相关责任单位限期进行整改。四是强化年报工作力度,创新年报工作方式方法,通过入户指导、加强宣传、短信通知等方式引导市场主体自觉履行年度报告公示义务,确保按要求完成上级部署的年报工作目标任务。2018年以来我市辖区企业年报公示率逐年提升,完成上级业务主管部门下达的工作目标。2020年12月24日,我局因2019年度内资企业年报工作成绩突出得到福州市市场监管局书面通报表扬。

3)针对节俭意识没有养成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该问题已整改完成。

一是局主要领导2021年1月19日约谈高山市场监管所负责人,要求要加强内部管理,教育工作人员养成勤俭节约的良好习惯。二是在2021年3月17日召开党组中心组(扩大)学习会上组织全系统各科室所队负责人学习《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教育引导党员干部树牢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的优良作风。三是制定《福清市市场监管局内务管理制度》(融市监办〔20213号),明确各单位负责人为内务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对机关和各市场监管所办公场所用水用电以及办公用低值易耗品的管理、领用做了详细规定,杜绝“长流水、常明灯”等浪费行为。

4.关于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够到位的问题

1)针对违规发放津补贴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该问题已整改完成。

一是对违规发放的稿费予以清退并上缴国库。2021年1月22日已将2015-2019年违规发放职工稿费补贴22250元予以清退并缴入国家金库福清市支库。二是2021年3月10日组织财务管理人员及各市场监管所、执法大队报账员培训,开展财务专业知识培训,集体学习《政府会计制度》《政府收支分类科目》等,进一步规范日常账务处理,提升财务管理人员业务水平

2针对公务接待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该问题已整改完成。

一是2021年3月23日召开党组中心组(扩大)学习会,组织班子成员及各科室所队负责人集中学习《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关于重申公务接待有关规定的通知》等相关规定,重温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发挥“头雁效应”强化表率意识,带头抓好各项规定的落实二是修订完善并印发福清市市场监管局公务接待管理制度》(融市监办〔20214号)明确要求所有公务接待需附公务接待函,严格执行公务接待范围和标准,控制陪餐人数。同时要求各科室、下属单位,尤其是负责公务接待具体安排的局办公室,认真学习领会公务接待范围、标准、用餐次数,以及陪餐人数的有关规定,强化制度的执行力度。三是财务人员严格费用管理制度,财务报销做到“三单”(就餐单、原始菜单和正式餐饮发票)齐全才予以报销。2021年以来我局共安排公务接待2次,共计支出1398元,事先审批、按标准接待、单据清单均按有关规定执行。

3针对公务用车管理存在漏洞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该问题已整改完成。

一是所有执法执勤用车和特种技术用车实行单车核算,落实一车一卡管理,并严格执行车辆定点维修制度。二是修订完善并印发福清市市场监管局公务车辆管理制度》(融市监办〔20216号)完善车辆使用、审批等流程,用车管理坚持定向保障、经济适用、节能环保的原则,健全专人管理、用车修车提前审批、办公室及各市场监管所指定专人统一派车等规定。三是加强财务报销事前审核,严格报销手续,严格按实核算油耗、过路费用等开支,降低燃料消耗和运输成本,加强对原始凭证的审核,对记载不准确、不完整的原始凭证予以退回不予报销,对不符合规定或附件不全的报销凭证不予报销,并开展对相应责任人的倒查。

4)针对差旅费支出管理不严格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该问题已整改完成。

一是严格执行《福清市市直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财装科加强差旅费报销审核,对报销附件不齐全的,一律退回,不予报销。二是2021年3月12日对22名工作人员违规报销的出差伙食补贴1520元予以清退并上缴国库。三是下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差旅费报销的通知》,要求各部门及全系统干部职工务必严格执行有关财经纪律,对文件或通知已明确相关会议或活动举办方已提供伙食的情况下,一律不予报销伙食补贴,对违规报销的,将严肃追究有关部门和人员责任。

5.关于固定资产管理制度执行不力,财务管理、工程增量管理等不规范,存在廉政风险的问题

1)针对部分物资采购程序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该问题已整改完成。

一是2021年1月19日组织办公室、财装科工作人员学习《福建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管理的意见的通知》《福州市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限额标准》《关于规范福州市政府采购网上超市使用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等政府采购的有关文件和要求,确保按照规范程序实施政府采购。二是制定印发《福清市市场监管局采购管理制度》(融市监办〔20215号),明确采购的流程、审批和限额管理。三是规范特殊用品采购流程。对采购如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等特殊办公用品,因上级业务主管部门要求需要从定点单位采购或上级业务主管部门已统一招标需跟标采购的,需由办公室做出说明并附上级业务主管部门有关文件,经局党组研究同意后方可实施定点采购。

2)针对固定资产登记管理不善,部分资产未列入固定资产管理,存在资产流失风险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该问题已整改完成。

一是对未附采购合同的办公桌椅,验收卡未填写存放地点、使用人未签字的食品安全快速分析仪、空调等固定资产补齐有关材料,对未列入固定资产管理的交换机、不锈钢大门、打印机、承重货架、餐椅、实木床等于2021年4月分别登记入账管理。二是修订完善《福清市市场监管局固定资产管理制度》(融市监办〔20217号),并于2021年3月16日下发《关于做好固定资产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各科室所队加强固定资产管理,落实使用人、保管人签字,进一步规范固定资产管理。三是每年1月对上年度新增的固定资产进行盘点,做到新增入账的固定资产账实相符。

3)针对固定资产出租租金收取不及时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该问题已整改完成。

一是2021年1月19日组织办公室、财装科工作人员学习《福清市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出租出借管理办法》,进一步明确出租程序和有关管理规定。二是制定《福清市市场监管局国有资产出租出借管理制度》(融市监办〔20218号),规范国有资产出租出借审批、管理程序,对本单位出租的资产实施动态管理。三是局办公室指定专人负责国有资产出租出借管理,建立国有资产出租出借管理台账,提早2个月告知承租人缴交租金,确保及时足额收缴租金。今年以来,我局店面的承租人均按照合同约定及时缴交租金。

4)针对财务管理不严实,存在财务报销手续不规范、附件不齐全等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该问题已整改完成。

一是针对2015年2月-2018年11月支出宣传费、购买服务器等支出未附采购合同问题,因时间较久,商家联系不上,无法补充合同等材料。2015年4月支出伙食费1950元,未附正式发票,该费用系支付给食堂的职工午餐补贴款,因食堂只开具收款收据,故无法补充正式发票。在今后工作中,我局将严格执行有关财务管理制度和规定,加强审核,进一步规范日常账务处理、会计科目使用等工作。二是针对2015年7月拨付质量计量检测所借款50万元,该笔重大支出未附相关会议纪要问题,经查该项借款因当时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质量计量检测所相关人员、经费手续正在办理中,当地财政未拨款到位,为了及时发放职工工资,故暂借50万元给检验所。同年12月检验所收到财政拨款同时也归还借款,鉴于时间较久,领导班子已发生变化,无法补充会议纪要。在今后工作中我局将严格执行党组议事规则,对规定的大额资金使用必须经党组会议研究后予以执行,对未经党组会议研究的一律不予支付或执行。三是于2021年1月-3月对2015年以来的账务开展自查自纠,全面梳理有关账目,对自查发现的问题要求相关单位及时予以整改,进一步规范财务报销手续

5)针对工会会费缴交管理不严格、列支费用不合理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该问题已整改完成。

一是已于2021年1月22日补收工会会员费25626.9元并存入工会账户。二是针对2018年11月支出消协临聘工资及餐补4420元,经查,工会实际未支付该笔款项,系因财务人员工作疏忽,错把2018年11月消委会的凭证装订到工会凭证里,已及时改正。三2021年3月10日组织工会财务人员学习《政府收支分类科目》等财会专业知识,不断提高业务能力促进财务会计处理规范化

 6)针对工程增量管理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该问题已整改完成。

一是2021年1月19日组织办公室负责基建的工作人员学习《福清市政府投资非依法必须招标小规模工程非招标方式采购简易抽取办法》等工程建设项目有关管理规定,明确工程建设项目的审批程序。二是办公室、财装科抽调人员于2021年1-3月对2015年以来工程建设项目再次开展自查自纠。三是制定印发《福清市市场监管局工程建设项目管理制度》(融市监办〔20219号),规范建设项目申报、审批、监督以及增量审批等规定等流程。

7)针对未按标准收费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该问题已整改完成。

我局下属单位福清市产品质量检验所于2016年7月26日对福清市公安局禁毒大队电子天平和电子秤进行现场计量检定,因带队人员对收费项目不熟,误用旧的2010年计量检定收费标准进行收费,共少收费4680元。根据《国家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清理规范一批行政事业性收费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20号),检验所已从2017年4月1日开始停征强检计量检定收费,故无法对少收部分进行补收。针对巡察发现的问题,检验所认真查找原因,认为造成未按标准收费主要原因是平时对工作人员业务培训不够,部分人员业务不熟。检验所已于2021年1月和2月由所长组织所全体工作人员进行业务培训,今后每半年将组织一次业务培训,不断提升工作人员工作能力和业务水平,避免类似的工作失误。

8)针对往来款项清理不及时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该问题已基本整改完成。

一是针对20000元往来款未及时清理的问题,经查,该笔款项系原质监局暂扣市二建公司作为办公大楼办理最终验收的保证金。因市二建公司未按照合同约定办理原质监局办公大楼最终验收,故该笔款项未能及时清理。经与市财政、审计等部门沟通,我局依指导意见于2021年3月3日发函给市二建公司要求其明确是否能按照协议约定履行相关验收手续以及完成时限,如无法履行相关验收手续,也请明确处置意见。但至今市二建公司未予复函。根据上述情况,我局拟将该笔款项经党组会议研究后予以收缴并上交国库。二是财装科对2015年以来的账务再次进行自查自纠,重点查看是否还有往来款项未及时清理的情况。

(三)聚焦基层党组织软弱涣散、组织力欠缺问题方面

1.关于党组核心作用发挥不够充分的问题

1)针对党组工作规则和议事规则未能落实到位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该问题已整改完成。

一是2021年2月24日召开党组会,召集班子成员重新学习《中共福清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工作规则》和《中共福清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三重一大”事项清单》,要求党组成员在今后党组会上要积极参与党组议题讨论,充分发表意见,确保党组议事和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二是明确党组会召开的频次和议题确定规则。党组会议一般每月召开1次,遇有重要情况可随时召开。党组会议议题由党组书记提出,或者由其他党组成员提出建议、党组书记综合考虑后确定。三是局党组会议由人教科科长如实记录,并按照规定存档备查。今年以来共召开7次党组会议,党组会议上,局党组成员积极参与议题讨论并发表各自意见,人教科科长对党组会议作了如实记录。

2)针对民主集中制贯彻落实不够到位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该问题已整改完成。

一是中国共产党章程》《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等党内规章列入2021年党组中心组重点学习内容,增强党员领导干部执行民主集中制的自觉性和责任感。二是召开党组会前,由人教科提前1个工作日将党组会议时间、议题以及提请会议讨论的文件及有关材料分送党组成员。会议讨论时,党组书记要求党组成员要积极发表意见建议,遇重大决策和重大事项按照一人一票或者举手的方式进行表决。三是进一步规范会议记录,由人教科科长如实记录议事的具体过程,做好会议的基本情况、发言和决定等事项的记录。

2.关于部署和落实管党治党工作不够有力的问题

1)针对党组抓党建的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该问题已整改完成。

一是2021年2月24日召开党组会,重新学习《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试行)》;二是2021年1月20日召开党组会听取党支部2020年党建工作汇报1月27日召开市场监管系统党建工作分析会,听取各市场监管所、直属单位2020年党建工作开展情况并部署2021年党建工作。三是按照上级确定的工作重点,计划于今年4月份以党组名义印发《2021年党建工作要点》,并于2021年6月份召开上半年党建工作分析会,研究部署党建工作。

2)针对党建引领作用表现不充分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该问题已整改完成。

一是结合市场监管职责,以局党组名义重新制定印发《福清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党建引领多维治理行动实施方案》(融市监党组20219),发挥党建引领作用,坚持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深度融合。二是2020年9月以来,支部通过组织党员志愿活动、到市廉政教育基地参观学习、推荐党员干部到党校学习等多种方式加强党员干部的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在各项业务工作中争先创优,勇当先锋模范。

3.关于党内政治生活不够规范严肃的问题

1)针对民主生活会存在“程式化”和“形式化”倾向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该问题已整改完成。

一是以局党组名义印发《2020年度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暨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工作方案》,从民主生活会的主题、会前准备、撰写对照检查材料、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问题整改等方面作了详细规定,要求党组书记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发挥好带头示范和督促把关作用,亲自审阅班子成员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材料切实加强对民主生活会的组织领导。二是民主生活会召开前,通过组织集中学习、谈心谈话、向系统内外广泛征求意见等方式作了充分准备,为高质量开好民主生活会筑牢坚实的基础。三2021年2月8日召开2020年度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暨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局党组书记代表班子进行对照检查并带头进行个人对照检查,其他党组成员依次从思想、学习、生活、工作等方面深入进行了批评和自我批评,会议严肃紧张,团结活泼,党组成员间的相互批评意见客观中肯,达到了“红红脸、出出汗”的效果。四是局党组和党组成员针对民主生活会查摆出来的突出问题,建立问题整改台账,开展党性分析,深挖问题根源,明确整改措施和整改时限,做到真改、实改、改到位。

2)针对党课的思想建设主阵地未能充分发挥作用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该问题已整改完成。

一是党组书记在党组会、党组中心组学习会上强调班子成员要加强理论学习,结合本职工作,灵活运用实际案例,认真准备党课内容,避免党课内容雷同、空洞同时部署班子成员2021年到挂点党支部开展至少1党课宣讲。二是采取“请进来,走出去”的方法加强党课授课质量,2020年12月25日邀请福清市委党校陈拓新老师开展学习贯彻十九届五中全会专题党课,深刻解读了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做到学思悟践、担当作为。三是充分利用党员干部远程教育终端、党员e家、福建干部网络学院、学习强国APP等平台加强对党员干部党性教育,增强学习教育成效

3)针对部分党员参加党内组织生活意愿不强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该问题已整改完成。

一是支部书记在2021年3月25日召开的党员大会上再次强调组织生活的重要性,要求党员领导干部带头参加党员志愿服务活动、主题党日等组织生活。二是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党内组织生活,要求党员参加组织生活时在“融e红”平台进行签到、签退,对非因紧急公务或特殊情况未参加组织生活2次以上,取消党员评先评优资格,并由支部书记进行约谈,并在党员大会上予以通报批评。今年以来共开展11次党员组织生活,支部党员都能做到踊跃参加。三是丰富党员组织生活提高党员参加组织活动的积极性2020年9月以来共开展6次党员集体过红色生日、重温入党誓词、赠送图书、观看爱国电影、参观爱国主义教育基地等活动,参加党员达156人次。

4.关于党员发展工作不够严谨的问题

1)针对党员发展工作成效低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该问题已基本整改完成。

一是将发展党员工作纳入2021年党建工作整体目标。二是加大党员发展力度今年已有一名干部积极向党组织靠拢,向党组织递交了入党申请书,支部已派人对她进行了谈话,下阶段将开展群团推优会。三是加强支部之间的交流,2020年9月25日 组织支委和党建经办到市人社局党支部参观学习先进经验做法。

2)针对部分党员发展议题的会议记录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该问题已整改完成。

一是按照上级要求对发展党员议题规范记录,把握记录格式、内容和关键要素等。二是2021年1月15日组织支委、党小组组长参加融e红智慧党建平台实务操作和党员发展业务培训,提高党务工作者的业务水平。

3)针对党务工作不够认真细致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该问题已整改完成。

一是2021年2月26日在各党小组召开的学习会上再次原原本本学习《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熟练掌握支部的组织设置、基本任务、工作机制、组织生活等内容。二是支部严格落实“三会一课”“主题党日”、民主评议党员、组织生活会等工作制度,加强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不断提高党支部建设质量。三是安排党务工作者参加上级组织的培训,进一步补足知识和能力短板,不断提高党务工作能力。

三、推进常态长效巩固深化整改成果

(一)坚持常抓不懈,做好后续整改工作。在今后工作中,局党组将把巡察整改作为一项长期任务,坚持目标不变、力度不减、标准不降持续落实好巡察整改的主体责任,在整改基础上举一反三抓提升。同时严格对照巡察组反馈意见,适时组织“回头看”,确保巡察反馈的问题整改到位、整改到底,防止问题边整改边反弹需加强或做进一步整改的事项,紧盯关键环节,精准施策发力,确保问题全部整改到位

(二)持续正风肃纪,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局党组将全面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始终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牢牢抓在手上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实公务接待、办公用房、公务用车等制度规定严肃工作纪律;持续强化作风建设,认真开展弘扬践行“马上就办、真抓实干”优良传统专项整治工作作风突出问题,深入查纠党员干部队伍中存在的工作作风突出问题,提振干事创业精气神,确保政令畅通、令行禁止,为“十四五”开好局、起好步,为市场监管事业发展筑牢坚实的队伍保障。

(三)做好建章立制,推动市场监管工作向前发展。我局党组将以这次巡察整改为契机,把巡察整改工作与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的建设结合起来,与开展党史学习教育结合起来,把巡察整改中好的经验做法,固定下来、坚持下去,形成更多的制度办法,真正做到用制度管人理事正风,使全体党员干部把“守纪律、讲规矩”固化为自觉的行为准则,做到以巡促改、以巡促干、以巡促变,努力把巡察成果转化为推动市场监管工作向前发展的强大动力,争当全方位推动高质量发展超越排头兵,以优异成绩迎接建党一百周年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59185686007;联系地址:福清市音西街道福人路三农服务中心9楼福清市市场监管局,邮编:350300;电子邮箱:fqsjjbgs163.com。

              

 

                                                                      中共福清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

                                                   20217

 

来源:福清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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