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委巡察工作的统一部署,2020年11月4日至12月11日,市委巡察一组对港头镇党委开展了巡察。2021年6月8日,市委巡察一组向港头镇党委反馈了巡察意见,现将具体整改落实情况通报如下:
一、全面推进巡察整改有关工作
一是高度重视,严肃对待。自巡察反馈会后,我镇紧紧围绕巡察反馈意见,逐一对照,查摆问题,剖析缘由,分解任务,以高度的政治站位和思想自觉做好巡察整改有关工作,并于2021年7月12日召开巡察整改专项民主生活会,主动认领问题,深入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统一思想,明确整改方向和整改目标,不折不扣地落实好各项整改任务,确保整改工作顺利完成。
二是立行立改,逐项解决。我镇于第一时间成立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以党委书记郑锋为组长,制定整改方案、细化整改措施,逐一明确责任领导、责任部门和整改时限,一方面有计划、有步骤落实整改,严格实施“台账式管理”和“销号制落实”制度,做到整改一个、销号一个,确保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另一方面要求每一位班子成员按照“一岗双责”要求,带头认领问题,以最坚决的态度、最果断的措施做好巡察整改工作,凝聚全镇大整改、大会战的强大合力。
三是健全机制,巩固成果。充分用好巡察工作的丰硕成果,把落实市委巡察组整改意见与推进我镇各项工作结合起来,在做好整改落实的同时,进一步理清思路,推进制度管理与规范,真正把党的纪律和规矩立起来、严起来,把党员干部干事创业精气神提振起来,持续巩固和扩大巡察工作成效,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推进。
二、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落实上轮巡察整改情况方面
1.关于党务、村务公开不规范问题
针对上一轮交叉巡察提出的“基层组织建设薄弱”中“党务政务公开不规范”的问题,未能形成监督常态化机制,部分村仍不够重视党务、村务公开工作。
整改情况:一是湖山、洋边、后叶等村党务村务公开内容均已更新完善;同时八月份已对全镇31个村党务、村务公开情况进行检查,公开内容均已按要求更新完善,存在的问题目前也均已整改到位;二是将党务村务公开工作纳入村级绩效年度考评,镇党务村务公开检查小组将每季度赴各村检查党务村务公开内容。
2.“党员管理不够严实”问题整改还待加强
对“交叉巡察”提出的相关问题只是点对点整改,未能全面摸排到位,做到举一反三。
整改情况:一是2021年8月4日组织各支部党建工作者召开学习会,学习《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强化各村对党员干部的管理,建立党员管理台账及时跟踪服务党员,让党员严格按照规定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接受党组织的教育、管理和监督。二是每季度开展一次党内组织生活规范化督查行动,将督查情况列入村党建绩效。
(二)聚焦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党中央决策部署及省委、福州市委、市委工作要求方面
1.美丽乡村建设存在短板
(1)美丽乡村建设工作推动不够有力。未能强化对村美丽乡村建设指导工作,2018年以来部分村考核验收不合格,有时考核排名靠后。同时,个别村美丽乡村建设方法不当,破坏传统建筑风貌。
整改情况:一是已于当年度约谈未通过验收的西芦、东元两村主干,及时立整立改并顺利通过福州市美办第二次考核验收。二是在当年度召开专题会议,督促新建村排名靠后的村主干加快推进美丽乡村建设进度,并顺利完成建设。三是沁塘村已对墙面涂料粉刷恢复原状,今后我镇在美丽乡村建设过程中将加强对传统建筑风貌的保护。在今后我镇也将继续强化对各村美丽乡村建设的工作指导。
(2)部分美丽乡村工程建设较为缓慢,同时,报送美丽乡村建设审计工作不够及时,一定程度影响了2018年全市美丽乡村审计工作进度。
整改情况:一是在当年度加强对相关村美丽乡村工程建设进度的督促,约谈南郑村主干,督促其完成美丽乡村建设任务,并顺利通过考核。二是在当年度要求光辉、玉坂、西芦3村村主干及时报送相关审计报告,并已全部上交。三是继续督促2020年美丽乡村建设村加快审计报告报送,目前第三方审计机构已与2020年美丽乡村建设村白玉、五星、前林、高东、马湖、后卓等六村对接审计相关工作。
(3)距实现人居环境“高颜值”差距较大。在房前屋后等垃圾整治、卫生清扫,河道清理等方面存在薄弱环节,影响宜居环境。
整改情况:一是结合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加强各村垃圾分类及村环境卫生整洁宣传,培养村民卫生自治意识,并定期安排村保洁员对村道、河道以及一些卫生死角进行清理。二是加快推进垃圾分类屋建设,目前已完成试点村草柄村垃圾分类屋建设,其余各村垃圾分类屋正在选址中。
2.贯彻落实上级党委决策部署有待加强
(1)“两违”综合整治不到位
①“两违”督查整治力度不够,有的村出现超审批占地建设、超面积建设等情况。
整改情况:一是分别于2021年3月18日、4月12日、7月26日召开“两违”综合治理例会,要求全体包片领导、包村干部、村主干签订“两违”“四不”承诺书,落实防止“两违”的巡查责任人、处置责任人,严肃“两违”责任追究和处分,在巡查过程中需从严监管,在各巡查节点到现场核实是否存在违建问题,同时迅速处置,一经发现存在“两违”问题要立即上报并收牌停工,必要时采取停水停电措施,并由镇治违办及工作片组织进行拆除。二是发放各村“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展示各村的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红线、各类空间管控边界等,要求各村做好学习,制定好各村精准规划,坚决保证建房不占用耕地及基本农田。
②违规建坟现象未根治,散埋乱葬、新建坟墓等问题时有发生。
整改情况:2019年4月,各村处于坟墓整治阶段,存在部分硬化水泥墓未整治,截至2019年12月底前,我镇的981台硬化旧墓存量基本完成整治;东光村、光辉村19台硬化水泥墓也已于2021年8月份全部整治到位。下一步,我镇将继续深入推动移风易俗,强化上下联动巡查,同时加快推进生命公园建设。
③同时,“两违”整治宣传力度不够,2019年1-9月未按要求完成纸质媒体宣传报道任务。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按照福清市“两违”综合治理工作考评表中日常工作的宣传工作部分要求,从2021年1月份起,每两个月至少在福州市级(福州日报、福州晚报)以上纸质媒体刊登1篇报道,当月刊登当月上报,全年至少6篇,其中省级纸质媒体(如福建日报、海峡都市报等)全年至少1篇。二是建立“两违”宣传制度,指定国土所干事李颖负责宣传稿的撰写、刊登材料的收集及按时将相关材料报送治违办,指定治违办干事林财兴负责定期查收宣传稿并按时联系人员刊登在相关纸质媒体上;截至目前,已按照两个月一篇的频率在福州市级以上纸质媒体刊登四篇报道,纸质媒体宣传报道任务按序时推进。
(2)信访化解能力有待提高。近年来信访量仍然较大,个别村信访矛盾比较突出,重复信访件数量较多,越级访等违规上访现象仍然存在。
整改情况:一是坚持和完善以党委书记为总召集人、镇长与分管领导为召集人的港头镇信访工作联席会议机制,全力整合派出所、各工作片、村以及相关业务部门的力量,进一步做好矛盾纠纷源头化解等各项工作,同时实行领导包案制度,分别于2021年3月22日、5月8日、8月30日三次召开治理重复信访化解信访积案专题工作会议,部署专项工作,积极推动积案化解工作开展。二是今年以来福清市信联办交办的涉及我镇“治重化积”信访件共计101件,已化解或上报省信访局审核通过信访积案94件,化解率为93.07%,同时我镇已按照相关要求制作完成核销报告77件,待省局系统调整后,在系统上统一录入上报核销。
(3)阶段性防疫工作存在薄弱环节。疫情严防期间,阶段性工作开展还不够扎实。
整改情况:一是做好常态化防疫工作,持续推进疫苗接种工作,实行“包片领导抓督促、包村干部抓指导、村干部抓落实”的工作责任制,要求各包片领导、包村干部加大力度抓好宣传发动、人员组织等各方面工作落实,通过上级部门提供的大数据,强化对禁忌人员的摸排,做好疫苗接种“一户一档”工作,确保符合接种条件的群众“应接尽接”。二是全面加强居家隔离人员管控,成立专项督查组,到各村检查境外人员居家隔离情况,检查相关内页材料,确保疫情防控工作落实到位。
(4)高质量发展还有差距。赶超跨越发展的意识不强,推动全镇发展的能力有待提高,在完成实际利用外资、乡村建设、村容村貌整治、强产业补链条等方面的工作,与市委市政府的要求有差距。
整改情况:一是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提出的战略部署,立足蓝园“后花园”的发展定位,积极探索区镇融合发展新路子。坚持“一园两翼、区镇合一、协同发展”的思路,着力推进飞地蓝园与镇域联动发展,将过去“筑巢引凤”变为“引凤筑巢”。积极发挥镇商会、各村乡贤促进会等互通平台载体功能,吸引港头籍在外企业家、能人回归港头投资兴业,实现政策、项目、资金、信息等要素在“圈”内共享。二是2021年我镇经济指标完成情况:1-9月份规上工业产值完成48696万元,比增9.3%;固定资产投资完成121030万元,比增67.2%;工业固投完成45641万元,比增34.8%;限上社零完成5537万元,比增30.5%;财税总收入完成3042万元,比增31.8%,相比去年有较大进步。
3.党委核心作用发挥不够突出
(1)农业产业特色不明显,品牌培育不足。此外,农业基础较为薄弱,产业结构不够优化。
整改情况:一是加大对农业企业、合作社、村民等的宣传引导,并做好农业政策的解读,充分利用好相关政策扶持,带动人们种植积极性,鼓励农业企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种粮大户等主动申请产业示范基地、产业品牌,目前已申报合作社19家,培育家庭农场11家,并培育有后园村、陈库村“一村一品”,秋源家庭农场胡萝卜加工基地等。二是大力推进耕地抛荒撂荒整治,已复耕1229亩,同时大力发展种植,遏制耕地抛荒撂荒现象再次出现。
(2)村财收入总体比较薄弱。壮大村财办法不多,多个村村财来源渠道单一,收入较少。
整改情况:一是我镇分别于2021年6月18日-23日、8月27日-29日组织各村干部、村民参加“职业农民技术培训”、“互联网营销技能培训”等多场职业技能培训,通过聘请专业教师来巩固农业基础知识,破译时下热潮的致富密码,进一步推动村级经济发展。二是继续挖掘各村发展潜力,打造各村特色亮点,进一步申报省、市一级的乡村振兴示范村,加速推进建设富强宜居的新港头;以陈库村为例,通过引进福建鑫闽禾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农业经济产业园项目,实现无公害生猪养殖、果蔬种植、生态旅游等多项精品生态产业,带动周边农户就业创收,提高村民人均收入。
(3)移风易俗开展不够深入。未能强化指导力度,引导村结合实际,与时俱进地制定村规民约。
整改情况:一是全镇31个村已更新制定符合各自村情民意的村规民约。二是由镇党政领导带头宣讲,2021年8月16日组织开展道德讲堂之移风易俗宣讲活动,深入浅出地阐明移风易俗的重要性,突出德治礼序、村规民约在农村的教化作用,坚持崇德重礼和遵纪守法相结合,倡导时代新风,营造良好氛围,铲除“四风”滋生的社会土壤,让文明乡风新观念深入人心,在全镇形成文明新风尚。
(4)生命公园建设不够规范。部分村未按照标准建设生命公园,存在未批先建、里程碑尺寸过大等现象。
整改情况:目前我镇剩余9个村6个生命公园因选址等原因还未建设,下一步我镇将继续坚持规划先行,按照我市生命公园建设标准和工作导则,做好选址,规避占用永久基本农田、避让生态保护红线,确保剩余各村生命公园建设符合规范。
(三)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方面
1.干事创业精气神不足
(1)主动作为意识有待增强。未能充分调动村两委干事创业积极性,主动推动乡村建设,推进乡村振兴。
整改情况:2020年我镇29个村共投资3800万元完成各村的城乡供水一体化建设工程,解决了78215个人的饮水安全问题。同时,目前我镇积极筹划乡村振兴试点村,沁塘村、草柄村已列入乡村振兴试点村名单,并有26个项目正在开展中,计划总投资1975.65万元。下一步,我镇将继续加强调研筹划,结合乡村振兴工作,指导各村按计划、按进度地推进乡村振兴项目,让各村在开展乡村振兴工作更有方向、目标,推动村集体项目落地。
(2)工作作风有待进一步夯实。在惠民资金补贴发放,村财务审核监督等方面不够认真细致,出现资金发放不到位、重复报销等现象。
整改情况:一是东元等3个村部分种粮户多领取的补贴已于2019年如数退回;二是草柄村重复报销路灯灯泡的费用810元已于2021年6月10日追回;三是要求镇经管站加大对村财审核的力度,严格把关,杜绝再次出现重复报销以及违规发放补贴等财务问题。
2.为民服务意识有待进一步提高
(1)部分民生项目建设推动不够有力
①城乡供水供水一体化项目进展比较缓慢,序时进度滞后。
整改情况:我镇28个村村内供水管网工程已经全部完成,并于2021年1月14日全部通水;2021年7月份,我镇已全部完成正式移交工作。
②2018年该镇卫生院门诊综合大楼修缮项目滞后于原计划序时进度,且未按照时间节点报送相关项目进展情况。
整改情况:一是腾空住院病房,让施工方采取赶工措施,重新调整施工进度;多次召集监理方、施工方、院基建小组商讨施工进度、消防水池图纸以及工程结算等问题,将任务落实到各方,促进工期的实现,目前该项目已经竣工验收。二是今后加强基建项目进度计划管理,在施工过程中严格按计划执行,若发现工期与计划不一致时,及时分析原因、研究对策、制定措施,同时加强与施工方、监理方、设计院以及主管单位的联系,及时解决施工中存在的各种问题,确保项目按序时完成。
③港头实验小学项目仍处于前期准备阶段。
整改情况:统筹全体征地工作小组、工作片、白玉村全部力量,积极推动农户协议签订,加快完成征地所需相关内业材料。目前已完成60户农民的协议签订,组卷报批材料已上报至福清,相关征地公告已按程序粘贴。后续我镇将继续跟踪相关进度。
(2)部分民政工作未能落深落细。未能指导村级强有力推进社会救助保障指数绩效考核任务,落细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工作,扎实开展城乡居民参保工作等。
整改情况:一是东光的6位被征地农民已于2020年5月20日补办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手续,现6人已正常领取被征地养老保障金。二是分别于2020年6月10日召开低保扩面百日冲刺专项部署会、社会救助政策解读培训会,2020年10月22日召开低保扩面再部署和政策培训会,制定责任清单、强化摸底排查,强化政策保障要素,加大工作落实力度,进一步落深落细民政工作,2020年12月我镇城乡低保扩面工作已完成目标任务。
3.全面从严治党监督责任还需强化
(1)抓早抓小常态化未形成。政治监督、纪律监督关口未能前移,防微杜渐作用发挥不明显,甚至出现个别村两委干部集体腐败等现象。
整改情况:一是于2021年7月29日至30日,组织镇纪委书记、纪委副书记与纪检专干参加省纪委监委“送教下乡”专题培训,通过学习,强化纪检监察干部的监督职责意识,全面提升执纪审查工作能力;二是不定期组织集中检查、明察暗访,持续开展疫苗接种、居家隔离、散乱污企业整治等重点工作监督检查,及时发现问题,推动各项工作持续健康发展。
(2)管党治党有待从严。巡察发现,个别村干部较长时间不在岗,存在“走读”现象。此外,机关效能建设有待强化,会风会纪有待严肃。
整改情况:一是完善出台《村干部请销假管理条例》,进一步明确村干部请销假制度,严格村干部管理。二是完善上下班签到考勤制度,严格遵守机关作息时间,请假者一律以假条和领导批示意见为准,开会者以会议通知和领导签批意见为准,否则一律按违反工作纪律论处;三是端正会风会纪,严格遵守会议纪律,要求参会人员不得随意离开会场,不得交头接耳,不得在会场接听和拨打手机,不得在会场打瞌睡,不得处理其他与会议无关的事情,自觉维护会场秩序,确保会场严肃与会议效果。
(3)违规发放津补贴。镇机关及部分村存在津补贴发放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2019年1月、7月我镇超范围发放的信访岗位津贴已于2020年8月12日清退完毕;2019年12月草柄村重复报销路灯灯泡的费用810元已于2021年6月10日追回。下一步,我镇将加强对津补贴发放的审核把关,严格落实“先审批,后发放”的工作机制,严格界定发放人员范围及标准,对津补贴发放情况实行常态化监督,不定期检查,一旦发现问题,立即提出整改意见并限期整改,同时充分发挥经管站作用,加大对村财审核的力度,杜绝村干部违规领取及发放补贴现象。
4.财务制度执行不到位
(1)财务报销审核把关不严
①以白条方式支付各类费用的现象在村级财务中比较普遍。
整改情况:一是2021年7月6日由镇分管领导对马湖村委会主任、义庄村委会主任进行约谈,再次强调财务支出管理的有关规定,务必要严格财务报销审批力度。二是7月8日组织镇代理会计、村报账员认真学习《福清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福清市村股份经济合作社财务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融政综〔2020〕136号的有关规定》、《福清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福清市村集体财务管理制度的通知》(融政综〔2009〕254号)及《现金管理暂行条例》等文件,讲解普及财务支出管理有关规定,严格财务报销审批力度,杜绝此类现象再度发生。三是加大财务支出监管力度,严格按照相关会计法律法规的要求,进一步加强财务支出管理,严肃财经纪律,整顿财经秩序,规范现金使用范围,各项收支均按照有关规定执行,杜绝再次出现白条支付问题。
②财务报销时附件不全、手续不完整等问题时有发生。
整改情况:一是镇城管中队已补充清理小广告的现场照片作为佐证材料,后续再发生此类经济业务,将严格按照直接转账给个人的方式执行;光辉村也于2021年6月补齐地面附着物补偿款经手人、证明人签字等相关手续。二是进一步完善财务制度建设,严格按照财务管理规定加强财务报销手续管理,逐步完善财政内部控制制度,杜绝此类情况再次发生。三是加强镇经管部门监督管理职能,要求代理会计间先交叉审核再报主管部门复核,严格要求相关人员认真审核票据的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材料提供完整方能出账。
(2)坐收坐支现象频繁。未将收取的租金、卫生费、补偿款等存入银行,直接坐支。
整改情况:规范村级资金管理,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要求各村收支笔笔对应,支付现金可以从本单位库存现金限额中支付或者从开户银行提取,不得从本单位的现金收入中直接支付;同时当日收入金额需当日存入银行,做到日清月结,确保实现现金零余额管理,避免坐收坐支现象再次出现。
(3)工会会费收缴不合规,未按标准收取工会会员费,不符合按工资收入千分之五的要求。
整改情况:2020年镇工会已严格依照全国总工会规定收缴会费,按本人工资收入(不包括奖金、津贴、补贴)的千分之五进行缴纳,今后也将继续按照相关规定收取工会会费,严格工会经费的各项收支管理。
(4)村级财务不够规范。存在固定资产登记不到位,大额现金支付,资金使用不规范,往来款项长期挂账等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关于“义庄村以现金支付美丽乡村材料费、人工费”的问题,经查实是美丽乡村下的村部提升工程和房前屋后卫生工程单笔金额小于1000元的支付现金,汇总起来金额比较大。二是将严格按照“三资”管理有关规定,将在建工程款项金额不分大小均通过银行存款户结算。三是以“三清一查”专项治理工作为抓手,对我镇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情况进行一次拉网式大排查,及时掌握村集体资产是否被侵占的问题,对登记不到位的固定资产启动收回程序,确保村集体资产安全。
5.工程建设管理不够规范
(1)工程项目程序不合规。
①未能加强工程管理监督,按照程序开展招投标。
整改情况:2021年7月7日组织镇代理会计、村报账员、村审批人认真学习“三资”管理有关知识规定,并开展工程招标业务培训会,通过业务培训,进一步加强审批和监督力度,规范村级项目操作程序和建设行为。
②部分村未能按照程序开展工程造价评审,存在廉政风险。
整改情况:2021年7月8日约谈玉坂村主任,并对其进行批评教育,要求其认真吸取经验教训,严格按照程序开展工程造价评审。同时组织镇代理会计、村报账员认真学习“三资”管理有关知识规定,加强对村级委托招标、预算、预审等造价评审的管理。
(2)工程质保金支付不合规,部分村未按照合同规定预留工程质保金。
整改情况:西芦村裸墙整治及房前屋后改造提升工程已过质保期,无质量问题,目前工程已冲转;2021年7月7日组织镇代理会计、村报账员、村审批人认真学习《福清市农村集体资产资源及工程建设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融政综〔2016〕268号)文件,加强业务人员培训,今后务必按照有关规定严格把控工程各项程序规范,在全镇范围内杜绝工程款未预留保证金的问题,做好各工程款项监管工作。
(3)部分工程建设涉嫌拆分,对村级部分工程监管不到位,存在工程项目拆分施工,涉嫌规避招投标。
整改情况:一是后叶村涉嫌拆分的工程,系两个不同地点的工程项目,实际距离500米以上,没有连接在一起,目前已约谈村主干,对其进行批评教育。二是2021年7月7日组织镇代理会计、村报账员、村审批人认真学习“三资”管理有关知识规定,并开展工程招标业务培训会,通过业务培训,进一步加强审批和监督力度,规范镇村两级项目操作程序和建设行为。
(四)聚焦基层党组织软弱涣散、组织力欠缺问题方面
1.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不突显
(1)部分基层党组织战斗力不强
①部分基层党组织建设薄弱,党员队伍凝聚力不足,表率作用发挥不明显,出现个别村两委干部涉恶、部分村星级党组织滑坡倒退等现象。
整改情况:一是2021年8月11日由党委组织委员对前林村党支部书记进行谈心谈话,压实党建主体责任,并指定先进基层党组织村务工作者陈婷婷、吴杰对其党建工作进行一对一指导、结对帮扶。二是目前正在推进2021年村级组织换届选举工作,严格标准,强化组织把关,选优配强村“两委”班子,切实提高全镇基层党(总)支部对党建工作的重视程度,筑牢基层组织堡垒。
②部分村两委在村集体利益与群众个人利益矛盾时,统揽协调能力不足,号召力不强。
整改情况:一是2021年8月20日、8月29日分别开展《党建工作相关业务培训会》、《村级组织换届选举工作培训会》等两场会议,让村干部及时掌握新时期党的建设理论及相关业务知识,增强村干部的党性修养。二是选优配强新一届村“两委”班子,把政治素质过硬、群众威望高、号召力与工作能力强的人选到“两委”班子中,强化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为农村发展谋划长远未来,为乡村振兴注入活力。
(2)村委与基层社团组织关系不清。对村党组织监管不够有力,个别村老人会干预村集体事务,客观上影响村组织的运行。
整改情况:一是目前村老人会已并入乡贤促进会,反映的芦华村长围河盐场实为长围河盐场和路的交界处绿化带,占阳路旧海堤已于2017年因蓝园建设规范需要被征用,已不属于芦华村集体资产,现已将芦华村滩涂、长围河盐场路边绿化带等资源资产进行登记并录入系统,纳入芦华村村集体资产进行管理,岭头村木材市场承包金目前已收入乡贤促进会账户,下一步将收入村财账户管理。二是进一步发挥村务监督委员会和经管站的作用,以“三清一查”专项治理工作为抓手,对我镇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情况进行一次拉网式大排查,及时掌握解决村集体资产是否存在被基层社团组织侵占的问题,对因历史原因被交于老人会管理使用的资产资源,启动收回程序,确保村集体资产安全。
2.党建工作指导不够有力
(1)“三会一课”执行不到位。未能对所属党组织加强指导,部分基层党组织“三会一课”制度执行不规范,出现相关会议未按规定召开,相关内容填写不规范。
整改情况:一是2021年8月11日由党委组织委员对高东村党总支部书记进行约谈,并批评教育,要求其强化支部建设,严格严肃落实“三会一课”制度,增强“三会一课”实效性,不得再出现抄袭情况。二是进一步细化《班子成员挂钩督导基层党组织规范化建设方案》,7月底镇班子成员各自带队到联系点开展一次党内组织生活规范化督查,加强对挂钩联系党组织的指导,推动组织生活向规范化、制度化转变。
(2)党内政治生活质量不高。部分基层党组织组织生活会、谈心谈话开展不深入,批评与自我批评流于形式,“红脸出汗”效果不佳。
整改情况:一是2021年8月4日召集村党务工作者开展对组织生活会等制度的业务培训,提升村党务工作者党建工作水平;8月10日由党委组织委员对未严格履行党内政治生活相关制度的卫生院党支部书记、南芦村党支部书记、派出所党支部书记开展谈话教育,要求其严格落实谈心谈话、组织生活会等党内基本制度。二是2021年7月6日至31日,全镇各党支部全面深入开展党史学习教育专题组织生活会,组织党员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党史学习教育动员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和来闽考察重要讲话精神等,开展谈心谈话、批评与自我批评,认真盘点检视,不断提高党内政治生活质量。
(3)党费收缴不够规范。存在基层党组织按年度一次性收缴党费,预备党员在预备期未交纳党费等现象。
整改情况:一是沁塘村党支部3名党员已于2021年6月17日补交预备期党费。二是8月9日由党委组织委员约谈东光村党总支部书记,要求其加强党费收缴管理工作,做到每季度按标准、按时交纳党费。三是8月4日组织召开《党建工作相关业务培训会》,教育引导各党组织进一步提高对党费工作的认识,深入学习中央组织部《关于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和《关于进一步规范党费工作的通知》,并根据文件规定落实好党费收缴工作。
3.党员干部队伍建设有待加强
(1)发展党员程序不规范。对发展党员工作不认真,程序把关不严,部分发展党员材料留白,有的未按规定发展党员等。
整改情况:一是由党委组织委员对杭下村党支部书记、党务工作者进行批评教育,目前杭下村党支部已完善相关发展党员材料。二是汕头村党员林彩娟于2014年6月将党组织关系转入汕头村党支部,但其在预备党员期间因私出国,且未向汕头村党支部报告,后预备期逾期,且至今仍未回国;2021年8月16日汕头村召开支部党员大会研究对预备党员林彩娟进行除名并上报镇党委研究,8月23日经镇党委会会议研究决定,同意取消林彩娟预备党员资格。三是2021年8月4日组织召集各党组织党务工作者进行发展党员业务培训,下发发展党员流程操作指南,要求各党组织规范发展党员工作文书材料,完善发展党员工作档案;下一步镇党委将严格发展党员工作程序,加强对各党组织发展党员工作的把关,提高新发展党员质量。
(2)部分基层党组织后备力量不足。未能强化党员队伍建设,注入“新鲜力量”不够。同时,部分村两委干部队伍结构不够合理,对年轻村干部培养不够有力,后备干部存在断档倾向。
整改情况:一是进一步加快发展党员的步伐,消除3年未发展党员的党组织,逐步改善党员队伍的结构,切实为党员队伍发展打造一支稳定的后备队伍。2020年港头镇各支部共发展党员18名,2021年将发展党员34名,卫生院党支部已于2021年4月发展一名预备党员。二是目前正在推进2021年村级组织换届选举工作,目前31个村“一肩挑”人选已基本确定,平均年龄为42.25岁,大专以上学历14人,占比45.16%,干部队伍结构逐渐向年轻化发展。
(3)对党员干部“八个小时”以外的监管不到位。存在部分党员干部参与赌博、吸毒、有偿异性陪侍等现象。
整改情况:一是2021年7月8日组织镇村干部参观福清市廉政教育中心,强化对干部的廉政教育,利用反面典型进行警示提醒,引导党员干部保持自重、自省、自警的生活态度和作风。二是不定期利用提醒谈话、谈话函询等方式,了解党员干部“八小时以外”的活动情况,今年镇党委班子成员已对1名存在轻微违纪问题的村干部进行提醒谈话,1名党员干部进行诫勉谈话。
中共港头镇委员会
2022年3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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