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委巡察工作的统一部署,2021年11月15日至12月14日,市委巡察三组对水系联排联调中心党委开展了巡察。2022年5月26日,反馈了巡察意见,指出了4个方面共27个问题以及9个补充问题,提出了4条整改意见。我党委高度重视 ,于6月1日召开了党委会(扩大)会议,本着问题导向、实事求是的原则,针对反馈意见逐条讨论,形成整改方案,制定了措施111条,33个问题已完成整改,1个问题基本完成整改,尚有2个问题未完成整改。现将整改落实情况报告如下:
一、立行立改、标本兼治
(一)提高站位,高度重视。根据市委巡察三组《关于对市水系联排联调中心党委巡察情况的反馈意见》,中心党委迅速成立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进一步统一思想认识,强化政治领导,提高政治站位,着力增强全体党员干部的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落实市委巡察整改要求上来。
(二)制定方案,细化措施。中心党委分别于5月26日、6月1日、7月27日、8月24日召开党委会对巡察整改工作进行专题研究,本着问题导向、实事求是的原则,针对反馈意见逐条讨论,形成整改方案,明确落实整改责任,研究制定了《福清市水系联排联调中心党委关于落实市委巡察三组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将巡察反馈意见细化分解为4个方面, 111条具体措施,每一条整改措施均明确了责任领导和整改期限。
(三)深入查摆、全面剖析。7月1日,中心党委召开了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党委班子成员聚焦市委巡察要求,对照市委巡察三组巡察单位反馈的问题和意见建议, 深入查摆、深刻反思、全面剖析,深挖问题背后的根源症结,做好巡察工作“后半篇”文章。
(四)统筹推进,落实整改。中心党委坚持标本兼治,着眼长效,注重从制度和管理上查找原因,深刻剖析巡察发现问题的根源。班子成员按照一岗双责要求,带头认领问题,带头抓好分管领域整改,促进各项工作更加规范,努力营造“风清气正、干事创业”的良好政治生态。经过全中心上下的共同努力,整改落实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
二、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聚焦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党中央决策部署及省委、福州市委、市委工作要求方面
(1)针对“学习教育重形式轻成效,多数停留在照本宣科宣讲理论的表面层次,没有与中心主责主业相结合,理论转化为实际行动少,与学懂、弄通、做实的要求有较大差距。2019年以来,党委中心组成员均未撰写年度学习心得。多个党支部学习十九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记录缺失,部分党支部书记对“四个意识、四个自信、两个维护”等应知应会知识回答不完整。”问题。
整改情况:
一是坚决落实每月至少1次中心组学习,分别于今年1月11日、2月16日、3月25日、4月1日、5月16日、6月1日、6月17日、7月13日组织中心组学习,并结合中心主责主业多次开展学习研讨,班子成员认真撰写发言材料,分享心得体会,理论素养得到了较大提升。
二是年初制定了《2022年度理论学习计划》,组织各党支部对十九届历次全会的精神再贯彻、再学习,提高了相应的理论水平。同时常态化组织各党员干部学习党务知识,也进一步提升各党支部党务工作者工作水平及对应知应会知识的掌握。
(2)针对“水坝、水闸安全管理存在短板。对水利设施安全性重视不够,安全隐患整改不及时,如2019年省水利厅水利安全运行专项检查时发现庄上、糖果块水库副坝渠道渗漏严重等多个问题,但中心直到2021年9月才整改到位。未严格按照国家水利部《水闸安全鉴定管理办法)》相关要求开展安全鉴定,如2019年9月水利部办公厅通报南门桥水闸等5个闸门未定期开展安全鉴定,存在严重安全问题;过桥山垦区排洪闸自1993年建成至2021年7月(长达28年)才开展水闸安全鉴定。”问题。
整改情况:
一是2021年9月完成庄上、糖果块水库副坝渠道渗漏严重等安全隐患的整改;2019年11月完成南门桥闸门进行安全鉴定;2020年8月14日联排联调中心已委托福建省水利水电勘测设计研究院对过桥山垦区排洪闸进行安全鉴定。
二是已对东张水库大坝自动化检测进行更新,升级改造,改善了其调度运用方式、管理模式和安全管理标准。
三是组织了各站所相关人员参加水利局组织的各类安全培训,开展了各水库防汛安全预案应急演练,组织了各相关站所学习《水法》、《水库大坝安全管理条例》、《水闸安全鉴定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提升了各水工程管理单位的安全意识,绷紧了安全之弦,树立“以人为本、生命至上”理念,充分认识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性、严峻性和长期性,进一步增强安全管理工作的责任性和紧迫感。
(3)针对“水系巡查工作不扎实。部分站所未按要求开展巡查,力度不强、频次不够。调阅发现江阴水管站等站所5-10天仅巡查一次,一都万利水库月巡查记录只有一次,个别站所日常巡查记录随意,多次出现休假中干部的姓名,日常巡查真实性存疑。”问题。
整改情况:
一是江阴水管站、一都溪引水管理站的日常巡查已按《关于进一步加强水系工程监管巡查的通知》(融水联[2019]218号文)做到每天巡查一次,日常巡查记录逐步规范。
二是中心安排相关科室从7月15日到8月11日分别对中心下属14个站(所)的日常巡查进行抽检,检查其日常巡查频次是否达到要求,日常巡查记录是否规范。总体情况是:日常巡查频次基本达到要求,记录规范性也在改善。
三是中心已规范日常巡查记录本及巡查记录填写,下一步将交由专业印刷厂进行统一印制,提升记录记录本质量。
(二)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方面
(4)针对“部分项目预算执行率低。项目预算管理不科学、论证不充分,导致财政资金闲置,据统计2019年以来中心共14个专项预算计1061 万元,执行率为0。”问题。
整改情况:
一是已科学合理编制预算,提高部门预算质量,预算安排紧密结合单位当年主要职责任务、工作目标及发展设想,并充分考虑财政的承受能力和单位的财力情况,本着实事求是、从严从紧、区别轻重缓急,急事优先的原则,按序安排支出项目。
二是各科室、站所在上报年度预算计划时,加强科学分析、准确预测,进行准确详尽的预估,并经财务科汇总审核后报领导研究决定。
三是对先建后补的项目,在合同中要明确需待上级补助资金到位后付款,避免了上级补助资金下达后无法支付。
四是已严格控制预算执行过程的调整,预算一经确定不能随意调整和追加。对于确实需要调整的预算,使用部门需提出调整的具体原因和意见,经单位专项研究后才能执行。避免了调整预算的随意性。
(5)针对“项目实施不合规。可行性研究不充分,存在仓促施工、边建边改、工程先增量后研究等问题,如2018年10月万利水库除险加固、2019年5月龙田镇山前水库环库周截水墙等多个项目边建边改边增;防洪站天宝陂渠道霞楼段控制闸工程等3个项目竣工后才经会议研究确认增量。”问题。
整改情况:
一是在项目前期设计及审批时,我中心严格按照《福清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福清市财政性资金投资项目管理试行办法的通知》(融政综[2021]53号),加强对工程设计、监理、施工等单位的管理,防止设计等原因引起的工程增量,尽量避免工程实施中发生设计变更而引起增量。
二是组织学习工程建设管理方面的相关制度,加强对工程设计、监理、施工等单位的管理。
三是在工程实施中发生不可预见问题引起增量的,我中心严格按照《福清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福清市财政性资金建设项目施工合同价款变更管理暂行管理规定(2019)的通知》(融政综[2019]197号)执行,经相关部门人员现场确定变更方案后,小额增量项目及时上报中心定期组织的班子会议研究确认,大额项目先经中心班子会议确认变更方案,同时上报市政府审批。
(6)针对“部分项目款项结算不及时。2019 年5月实施的天宝陂渠道白水湖排洪闸改扩建工程于2020年10月竣工验收,工程款至巡察时未支付; 2020 年8月实施的东皋水库至福清功能区供水线路提升改造工程于2021年7月竣工验收,至巡察时仍有合同价70. 5%未支付。”问题。
整改情况:
一是截至7月15日,东皋水库至福清功能区供水线路提升改造工程累计已支付工程款224.6583万元,占合同价288.5223万元的78%,按照合同约定,剩余工程款待结算后再支付。目前,我中心正在全面清理工程款未及时支付结算情况,并实时跟踪各项目工程款支付进展情况。
二是福清市天宝陂渠道白水湖水闸改扩建工程于2019年5月20日开工至2020年7月19日完成全部施工内容,于2020年10月20日组织开展工程验收会议并出具工程完工鉴定书。由于该工程项目资金来源为河长办专项资金,需报送河长办支付。项目完工后经与市河长办沟通,由于施工时间较长需要重新进行指标申请。后于2019年8月23日,以书面形式再就此项目向市河长办提出支付申请,目前该项目款项已结算。
(三)聚焦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方面
(7)针对“主体责任意识不强。2018 年以来,党委均以党建年度计划代替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年度任务安排,相关制度内容大多照搬照抄.上级文件。廉政风险防控缺失,仅于2019年组织排查一次廉政风险防控点。党员干部教育弱化,学习大多以完成‘学习强国’任务作为主要指标,以案释纪、以案释法、警示教育较少。”问题。
整改情况:
一是7月13日召开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专题会议,研究制定了《2022年度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工作计划》,并对责任进行分解,细化相关措施,并部署了全年的工作任务。
二是2月22日-2月25日集中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前往福清市廉政教育中心开展廉政教育现场活动,进一步发挥典型案例警示教育作用,增强党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意识,筑牢拒腐防变思想道德防线。
(8)针对“工作机制不健全。2018年以来,中心党委未建立监督工作领导机构,未制定相关责任体系制度,虽安排一名中心领导兼任纪委委员,但未配备其他工作人员,且现任中心副主任兼纪委委员自2020年6月至巡察时长期外借工作,作用发挥有限。”问题。
整改情况:
一是已成立监督工作领导小组,配齐工作人员,并修订完善《关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强化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履行,加大日常监督管理工作力度。
二是中心党委已于年初与各党支部、各科室、各基层站(所)签订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目标责任状,切实把党风廉政建设的工作任务分解到位、细化到岗、责任到人。
(9)针对“日常监督管理不到位。大多以上级部署专题督查、谈话作为主要手段,不善于运用“第一种形态”。执纪问责多停留在“小事”上,如2018年以来,内部通报学习强国不达标19人次,文明交通督查7人次。”问题。
整改情况:
一是年初制定了《2022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明确年度工作目标任务,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落实。
二是8月24日召开党建工作分析会,分析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形势,并总结半年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三是于元旦春节、五一端午等重大节假日期间转发学习相关文件,强调要落实好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廉洁自律等规定,并常态化下沉一线进行督查。
(10)针对“民主集中制落实不到位,部分“三重一大”事项未经班子集体研究。如2018年10月以来实施各类工程项目205个,仅峡南泵站取水口围栏工程等11个项目经班子集体研究决定,大部分工程项目仅经中心主任同意,即由分管领导召集相关科室人员研究组织实施,还有一些工程项目仅以公文处理单形式安排实施。部分工程增量、款项支付等重大事项,也未经中心班子集体研究; 2020 年6月,中心未经党委研究,直接发文将石竹山庄原负责人调到太城溪饮水工程管理站工作。”问题。
整改情况:
一是组织班子成员对“三重一大”事项的审议范围、决议流程等刚性规定进行重新学习。
二是坚持集体研究讨论重大问题,坚决执行集体领导制度,落实好班子成员议事制度,做到重大决策事项集体研究。
三是进一步完善议事制度,制订下发《关于进一步规范中心班子会议议事规则和工作制度的通知》。
(11)针对“对基层党组织督促指导支持不够。党建工作活力不足,2019年全市基层党支部达标创星初评,中心所辖支部中1个四星级,14个三星级; 2020 年复评,15个三星级,1个二星级,党支部星级普遍不高,且出现下滑现象。班子配备不及时,融城水管站等3个党支部支委调离未及时补充,其中太城溪引水工程管理站、柯屿垦区管理站党支部支委空缺长达2年以上,直到2021年11月支部换届选举时才配齐。”问题。
整改情况:
一是年初制定了《2022年度党建工作计划》,班子成员常态化到所分管党支部对党建工作进行监督指导。
二是下辖的14个党支部已于2021年10月-11月期间集中按期开展换届选举,对支委存在空缺的党支部进行增补,配齐了班子。
三是在“达标创星”活动2021年届终总评中,中心所辖支部中共有1个党支部评为五星级党支部,2个支部被评为四星级党支部,13个党支部被评为三星级党支部。
(12)针对“发展党员积极性不高。中心有非党员68人,其中年龄50岁以下、文化程度中专以上25人,发展党员人选相对充足,但自2018 年以来党委仅发展1名党员,且至巡察时所辖党支部均无入党申请人、入党积极分子和发展对象。”问题。
整改情况:
一是与中心非党员干部进一步进行交流沟通,开展思想教育。
二是目前已有1名非党员干部递交了入党申请书。
(13)针对“党费收缴、使用管理不严。东壁岛垦区管理站等10个党支部存在按季度收缴党费现象; 2018年至巡察时,使用党费存在未经中心党委会研究、未按规定落实审批手续问题,如2019年10月支出的党员教育培训授课费等4笔共计10985元; 2019年3 月组织党员参观.一都镇罗汉里红色教育基地等两次活动费用共计4300元。”问题。
整改情况:
一是规范了党费的使用,党费使用和上交都经过党委会集体研究。
二是基层党支部都能严格按照党章的有关规定,按月收缴党费,按季度上交党费。
(14)针对“组织生活会存在走过场。相互批评记录缺失、对照检查材料抄袭、查摆的问题未整改等现象仍较明显,如中心16个党支部2019年度组织生活会、2020年中组织生活会均有10个以上党支部相互批评意见缺失; 2021年7月党史学习教育专题组织生活会中,龙田水管站、闽江调水管理站党支部班子及个人对照材料中多份与去年雷同;东皋水库管理站等4个党支部2019年至巡察时多次组织生活会查摆的问题未整改。”问题。
整改情况:
一是强化思想认识,下辖16个党支部全部已于7月下旬召开2022年中组织生活会,严格按照组织生活会规定的流程步骤开展,认真查摆存在问题,认真撰写对照检查材料,实事求是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并做好相关记录。
二是党委班子成员全程参与分管党支部的组织生活会,会前把关相关内页材料,会议列席指导开展,会后督促整改落实。
(15)针对““三会一课”制度执行不严。部分党支部“三会一课”记录缺失严重、记录简单随意、时间错乱,如柯屿垦区管理站党支部2020-2021年支委会议记录缺失严重,疑似未召开;所属16个党支部均存在“三会一课”等党内活动未上传“融e红”平台情况。”问题。
整改情况:
修订完善了《党建工作基本制度汇编》,进一步健全各支部的组织生活制度,确保各党支部能够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的各项任务,按照规定定期召开支部党员大会、支部委员会,按时上好党课,并做好相应记录,为党内的政治生活提供了制度保障,
(16)针对“长期大量人员外借。巡察时中心共有干部职工239人,外借人员43人。2018年9月至巡察时,外借人员占比长期超过25%,因人员长期大量外借,个别内设部门无法正常运转,如洪水预警科、规计科全员借出,科室实际职能发挥受限;个别基层水管站仅安排2人进行24小时轮值,部分职能只能靠外包或者外借人员。”问题。
整改情况:
一是规范了人员借用手续,2021年10月中心已将手续不规范的外借人员,全部召回,后续人员外借及调动经过党委会集体研究决定。
二是严格控制外借人员数量,严格按照市委市政府相关文件规定,执行借用手续,并明确借用人员条件、范围及借用时限。
(四)落实巡视巡察、审计、主题教育整改方面
(17)对“中心党委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中查摆出13个问题,但多数问题仅有整改措施,未见整改成效,整改中未建立健全相应制度,主题教育成效不明显,如“政令不够畅通问题”,整改主要采取加强思想政治教育措施,简单虚化,实效性不强。”问题。
整改情况:
建立完善了 《“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常态化制度》,巩固整改成果,持续推进主题教育常态化长效化。
(五)补充问题清单整改方案
1、针对“南门桥水闸、东壁岛垦区上礁纳潮闸除险加固工程,至巡察时尚未竣工,安全隐患至今还未整改到位,市水系联排联调中心存在监管不严格、督促不力的问题。”问题。
整改情况:
一是南门桥水闸除险加固工程目前橡皮坝破损处已更新,钢闸门锈蚀处已清除,其余情况尚未完成,根据市政府会议确定福清市水投公司做为该项目业主,明确双方工作责任,我站将加大跟进与督促力度,力争早日排除隐患。
二是中心于8月8日再次发文通知东壁岛垦区上礁纳潮闸使用管理者做好除险加固工作,同时进一步落实水闸除险加固工程实施过程中进行全过程监管,加强对东壁岛垦区上礁纳潮闸除险加固工程的监管、督促,水闸所在的管理站定期到工程实施单位了解工程进展情况,督促工程的进展进一步加快,中心也阶段性向市水利局、市政府等反馈。
2、针对“2018年9月以来,公务用车油费核销直接按每一次预充值额一次性列支,没有按实际油费进行会计核算。累计核销油费共计28.08万元,造成公务用车费虚增虚减,油费支出不真实。”问题。
整改情况:
一是2022年1月份起已按实际油费进行会计核算,预充值额挂“预付账款”。
二是财务人员共同加强财务制度的学习并加强交流,坚持按财务制度进行会计核算,按权责发生制原则进行会计核算,避免虚增虚减费用。
三是目前已对油费开支较多的车辆提前预警。
3、针对“2018年10月购买办公椅44760元,报销未附货物清单,无法验证货物购买和验收一致性和真实性。”问题。
整改情况:
经查原始凭证,该笔采购发票票面已标注物品名称及清单,无需另附货物清单。
4、针对“2018年11月购买文件柜2994元,2018年11月购买折叠椅510元,2019年4月购买建新水库防汛储备物资34905元,2021年5月购买东张水库防汛储备物资2990元,共计41399元,均未能在送货时验收入库,没有办理物品验收进仓手续,报销时仅根据供货方提供的发票,销售清单进行结算,财务报销管理存在漏洞。”问题。
整改情况:
一是2018年11月购买文件柜2994元,2022年6月已补固定资产验收卡并入账; 2018年11月购买折叠椅510元,2022年6月已补固定资产验收卡并入账; 2019年4月购买建新水库防汛储备物资34905元于2022年6月已补验收单并入账; 2021年5月购买东张水库防汛储备物资2990元,2022.6月已补验收单并入账。
二是组织财务人员学习相关规定,加强财务报销管理。
三是进一步明确物资验收时要核对清点物资名称、规格、质量、数量是否与合同及购货凭证相符,经办人员应签字确认,签字手续不全的不予报销。
5、针对“固定资产管理不够细致部分资产未及时登记入账,涉及金额共计10620元,如2018年11月购买文件柜2994元,2018年11月购买折叠椅510元,2019年1月购买一都溪考勤机741元,2020年3月购买监控设备6375元,以上固定资产购买时均未及时登记入账,固定资产游离账外,造成固定资产账实不符。”问题。
整改情况:
一是2018年11月购买文件柜2994元,2022年6月已补固定资产验收卡并入账; 2018年11月购买折叠椅510元,2022年6月已补固定资产验收卡并入账; 2019年1月购买一都溪考勤机741元,2022年6月已补固定资产验收卡并入账; 2020年3月购买监控设备6375元是维修监控设备支出,账入维修费用。
二是加强固定资产管理,加强固定资产实物管理人员、账目管理人员与使用部门人员之间的沟通,严格落实好固定资产管理制度。
6、针对“工会经费使用不规范。”问题。
(1)现金收入未及时存缴。2019年11月工会现金收入机构改革前东张水库工会账户余额3797.2元,未及时存缴银行。
(2)报销附件不完善。工会2020年10月举办中秋文体活动,费用报销附件不齐全。
(3)借款手续不完善。2019年10月和2020年10月工会先后2次借款中心食堂用于食堂周转,共计2万元,均未付任何借款说明材料。
(4)备用金管理不规范,工会多个月份当月库存现金长期未使用,流转结存于工会财务室保险柜,未及时解存银行,存在管理漏洞和廉政风险。
整改情况:
一是库存现金已全额解存银行,现在库存现金零余额,已将工会活动的签到表材料交给财务作为报销附件,补充食堂向工会借款说明材料。
二是组织加强学习相关规章制度,进一步熟悉报销手续,同时严格执行现金管理制度,加强对现金的管理。
7、针对“长期外借人员的管理比较薄弱,外借党员的党组织关系仍在原单位,且经常以工作忙为由不回来参加组织生活。如机关第一党支部庄兴、东张水库管理所党支部吴文兴2人从2017年借调铁路办。”问题。
整改情况:
一是已于2022年2月24日将庄兴的党员关系转到中共福清市发展和改革局机关支部委员会。
二是已于2022年2月24日将吴文兴的党组织关系转到中共福清市发展和改革局机关支部委员会。
三是进一步规范了外借人员管理,并第一时间转移外借党员的党组织关系。
8、针对“党员活动日开展不到位。部分党支部党日活动存在未正常开展、记录不规范问题,如柯屿垦区管理站、一都溪引水工程管理站、东皋水库管理站等3个党支部存在多数月份的党日活动未开展问题。闽江调水管理站和城区防洪排涝站党支部存在未按党日活动格式要求记录问题。”问题。
整改情况:
一是修订完善了《党建工作基本制度汇编》,并制定了《2022年度党建工作计划》,为严格落实党员活动日提供制度保障。
二是各党支部严格落实党员活动日制度,每月认真开展党日活动,并按照规范做好党日活动的记录。
9、针对“民主评议党员开展不规范。经查阅“三会一课”记录本,未见2019年度东壁岛垦区管理站、龙田水管站、融城水管站、柯屿垦区管理站、江阴水管站、一都溪引水工程管理站等6个党支部均未在党员大会上反馈党员评定情况,影响民主评议结果公开性以及党组织凝聚力。”问题。
整改情况:
一是修订完善了《党建工作基本制度汇编》,为规范开展民主评议党员提供制度保障。
二是进一步组织常态化学习,提升各党支部党务工作者工作水平及对应知应会知识的掌握。
三、需要进一步整改的事项及措施
基本完成整改工作的问题:
1、“部分项目款项结算不及时。2019 年5月实施的天宝陂渠道白水湖排洪闸改扩建工程于2020年10月竣工验收,工程款至巡察时未支付; 2020 年8月实施的东皋水库至福清功能区供水线路提升改造工程于2021年7月竣工验收,至巡察时仍有合同价70. 5%未支付。”
具体整改措施及完成时限:
截至7月15日,东皋水库至福清功能区供水线路提升改造工程累计已支付工程款224.6583万元,占合同价288.5223万元的78%,按照合同约定,剩余工程款待结算后再支付。目前,中心已委托第三方进行结算,并实时跟踪,待结算完毕后将一次性支付剩余工程款。
未完成整改工作的问题:
1、门桥水闸、东壁岛垦区上礁纳潮闸除险加固工程,至巡察时尚未竣工,安全隐患至今还未整改到位,市水系联排联调中心存在监管不严格、督促不力的问题。
具体整改措施及完成时限:
(1)福清市水投公司对南门桥水闸除险加固工程还未招标,导致该工程尚未竣工。下一步中心将加大跟进与督促力度,力争早日排除隐患。
(2)中心已多次与闽辉公司沟通协商督促其推进东壁岛垦区上礁纳潮闸除险加固工程,但闽辉公司仍未及时推进该工程,导致该工程尚未竣工。下一步中心将继续与闽辉公司沟通,并配合市政府进一步督促闽辉公司推进该工程。
通过巡察整改,中心党委和全体党员干部在思想上受到深刻警醒,工作上得到鞭策激励,切实增强了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的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下一步,中心党委将继续认真贯彻党要管党、从严治党要求,保持力度不减、节奏不变,继续以高标准、严要求推动整改问题的落实,确保整改成果运用到位,推动中心各项工作取得新成效。
中共福清市水系联排联调中心委员会
2022年9月23日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