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委巡察工作的统一部署,2021年11月15日至12月15日,市委巡察二组对中共福清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组开展了巡察,并于2022年5月26日反馈了巡察意见,指出了四个方面16项共41个问题,提出了4条整改意见。我局党组高度重视,针对反馈问题逐条讨论,制定整改措施41条,形成整改方案,34个问题已完成整改,5个问题基本完成整改,尚有2个问题未完成整改。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强化政治担当,聚焦整改落实
(一)提高政治站位。党组要求全体干部职工统一思想,深刻认识巡察反馈意见的重要作用和重大意义,把巡察整改当作一次加强党性锻炼的机会,一次改进工作作风的机会,一次提高工作成效的机会。直面问题,正视问题,以强烈的政治责任感和踏石留印、抓铁有痕的务实作风,合力推进巡察问题整改到位,确保改出实效。
(二)压实整改责任。5月27日上午召开党组(扩大)会议部署整改工作,成立由局党组书记任组长,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局机关科室、直属事业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下设领导小组办公室,为做好整改工作提供了坚强的组织保障。根据整改台账建立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责任制,层层压实责任,层层传导压力。
(三)严格跟踪督查。加强对整改工作的督促检查,狠抓问题的整改落实,对问题的解决进行跟踪督办。根据整改进度,适时召开巡察整改工作推进会3次,多次召集有关负责同志逐条梳理整改情况,优化整改措施,推动整改落实。对工作不到位、整改不力的,及时约谈有关同志,确保全面落实,确保整改效果。
(四)强化建章立制。针对反馈的问题和意见建议,深刻查找存在问题的根源,找准解决的办法,建立健全各类规章制度,堵塞制度漏洞。同时,对整改经验和成果进行提炼、总结、巩固,建立长效机制,既注重落实整改措施来“治标”,又通过完善制度建设、强化制度落实来“治本”,形成靠制度激励约束、靠制度管人管事的良好氛围,不断巩固和扩大整改成果。
二、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情况
针对市委巡察二组反馈的41个问题,局党组逐一制定整改措施。主要落实情况通报如下:
(一)聚焦基层贯彻落实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及省委、福州市委、市委工作要求情况方面
1.关于“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不够扎实”问题。
(1)落实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不够严格,学习计划执行不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按照上级部署,完成专题学习任务。今年以来共开展两次专题学习研讨,按照学习方案要求,由支部书记领学,其他党员讨论学习,并提交学习心得。二是完善了中心组学习计划。结合实际工作确定以政治理论知识、法律法规知识、党风廉政教育和专业技能知识为主的学习内容,坚持集中学习与交流讨论相结合,学习理论、业务与专家授课相结合,自我学习与全局性会议相结合,做好学习笔记等文字材料,确保学习效果。
(2)“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开展不够深入。
整改情况:相关分管领导对存在发言材料过于简短、无实质性内容、抄袭网络原文问题的3位同志,进行约谈提醒、批评教育。各支部已对主题教育学习材料的撰写情况认真开展自查自纠,提供了自查报告。存在发言材料不合格问题的同志均已重新提供发言材料。
(3)党史学习教育开展不够充分。
整改情况:一是各单位已在6-7月份,邀请分管领导开展一场党史学习教育专题宣讲,并做好会议议程、宣讲发言稿、会议记录、会议照片等资料留存工作。二是各支部针对《论中国共产党历史》专题研讨发言材料的撰写、收集情况开展自查自纠,提供了自查报告。分管领导根据自查情况,对未提供专题研讨书面发言材料的同志进行了约谈提醒。有关同志已重新提交专题发言材料。三是对“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项目的相关材料,进行收集、建档,实施项目“一事一档”管理。四是在8月1日下午,邀请老党员陈祖禄,以“喜迎二十大,奋进新征程”为主题,结合自身经历讲授《一张“珍贵”的订婚照》主题党课。
(4)理论学习主动性不强。
整改情况:一是整理2021年10月16-11月14日期间“学习强国”积分为零的党员干部名单,由各支部书记进行约谈提醒,共约谈8人次。二是各支部对“学习强国”APP学习情况开展自查自纠,指定专人督促党员及时、主动登录“学习强国”APP学习,并定期提供学习积分截图。
2.关于“贯彻落实中央及省委、福州市委和市委重大决策部署不够到位”问题。
(1)对口扶贫工作成效有待提升。
整改情况:对来融务工的西吉籍务工人员进行全程实名制跟踪服务,提供力所能及的帮助,充分发挥我局作为务工人员思想情绪的疏导员、工作生活的服务员、帮扶对接联络员的桥梁纽带作用,开展“一接二调三稳”的服务,一接,主动到动车站迎接每批来融务工的西吉籍务工人员;二调,对企业不满意的或者对岗位不适应的务工人员进行重新调整安置;三稳,帮助协调解决务工人员遇到的实际困难和问题,落实精准就业帮扶政策,促进稳定就业。今年共输转330名宁夏西吉籍务工人员在我市就业,分别安置在有设立清真食堂的福星塑胶、捷联显示、捷星显示有限公司,目前在职105名。对符合条件的宁夏籍务工人员及时兑现各项补贴,推动闽宁协作就业补助各项政策落细落实落地,今年以来共发放25名西吉籍脱贫劳动力交通生活补助3.75万元,发放16名西吉籍脱贫劳动力跨省就业奖补9.6万元。
(2)完成上级下达的各类任务指标不稳定,部分年度完成率低。
整改情况:充分利用“福清人事人才网”、“福清人才”微信公众号等进行就业创业政策宣传解读。通过形式多样的招聘活动,线上线下同频共振,畅通对接渠道,实现求职应聘“零距离”,助力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今年以来,共计发放一次性创业补贴15000元、创业租用场地补贴9000元,为10名见习人员发放见习补贴52632元,各项指标的完成率有较大幅度提高。下一步,将加大政策宣传力度,争取全面完成今年任务指标。
(3)新冠疫情防控常态化意识不强。
整改情况:一是及时传达上级疫情防控有关精神和要求,部署有关工作。7月初平潭出现疫情,我局立即根据市疫情防控指挥部要求,于7月14日排查7月6日以来本系统全体干部职工是否有平潭旅居史,并及时将有关情况报送指挥部。二是做好日常疫情防控工作。要求物业工作人员在大楼一层入口处常态化对入楼的所有人员进楼扫码、测温、登记和佩戴口罩提醒等相关防范工作。在我局12-14楼办事大厅做好间隔就坐、“一米线”标识张贴工作,对办事人员落实扫码测温、提醒佩戴口罩。
3.关于“推动落实全局中心工作的成效有待提升”问题。
(1)业务执行精准度、规范性有待提高。
整改情况:2021年5月18日,我市城居保中心收到福州市城居保中心转发省城居保中心关于核查多条一次性支付待遇发放至同一银行账户的疑点数据通知后,迅速开展排查。内审稽核人员当即逐一查阅16人注销手续的业务档案,发现是上迳镇某村经办人员代领了16人的一次性支付待遇,立即通知上迳镇劳动保障所,要求对该经办人员代领转付是否到位情况与代办代领的原因进行调查核实。5月19日,确认经办人员代领一次性支付待遇已全部转付,不存在贪占行为,并提交转付记录凭证。
针对出现的业务执行不精准、不规范问题,我局召开党组会议,认真总结反省,制定整改措施:一是举一反三,排除风险,对全市各镇(街)存在村委经办代办代领一次性支付待遇行为以及使用《承诺书》办理注销手续的情形进行全面排查;二是规范业务流程,以建章立制巩固整改取得成效;三是强化意识,规范经办,要求工作人员尤其要熟悉与自身岗位相关的规章制度,经办机构各级责任人员要以身作则,带头落实、互相监督;四是警示教育,引以为戒,在全局系统开展警示教育,要求全体社保基金经办机构工作人员引以为戒,要求各镇街要提高认识,完善调查核实和内部督查检查机制,确保社保基金安全。
(2)引进高层次人才流失率较高,成效有待提升。
整改情况:一是为加大高层次人才吸引力度,为福清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有力的人才保障和智力支撑,我市立足本土特色出台了人才“政策包”,包括:《福清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人才创新创业七条措施的通知》(融政综〔2021〕434号)、《福清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深化“融聚英才”行动,促进企业人才发展的若干措施》(融政综〔2021〕450号)和《福清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鼓励产教融合培育产业技术人才的若干意见的通知》(融政规〔2022〕1号),鼓励更多优秀人才来(留)融创新创业。二是为推动政策落实落地,我局结合学子进企业、政策进校园、政策进园区的“三进”工作,举办政策宣讲、专题调研、座谈交流、招聘会等活动,联合市委宣传部、市融媒体中心制定特色宣传、新闻宣传方案,制作短视频、海报等,扩大政策知晓面。三是为更好地服务企业、服务人才,我局于2021年12月,与福建技术师范学院签订协议,合作开发福清市人才服务智慧平台。目前一期工程已开发完成。四是做好高层次人才家属就业、就医、教育等服务。与福清市医院合作建立福清市高层次人才优先就诊机制,为我市70余名被认定为省级ABC类的高层次人才开设导诊、窗口绿色通道,由专人负责接待引导。通过以上措施进一步优化人才服务,促进政策红利释放,打造更优的人才生态,让更多的人才留在福清。
针对因部分高层次人才在发放补贴前已离职,不符合发放条件,造成我市人才专项补助资金留存1040万元问题,我局加强与财政部门沟通,同时向福州市人社局提交《关于申请退回省级人才专项资金的报告》,要求及时收回结余资金。现我市的省级人才专项补助资金留存金额已从1040万元减少至367万元。下一步,我局将继续与省、福州市相关部门沟通,尽快解决留存资金退回问题。
(3)根治欠薪工作抓得不够实。
整改情况:针对2020年6月10日福州市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第三督察组来融督察发现的问题,已通过发询问通知、限期整改指令等措施,督促问题项目做好整改,并于2020年7月29日向福州市治欠办提交具体整改报告。近年来,受国内经济增速减缓、产业结构调整加快及疫情和工程建设领域监管加码等叠加因素影响,欠薪案件呈逐年递增趋势。为推进“无欠薪城市”创建,今年以来,组织召开2场根治欠薪部署会议,要求各有关单位履职尽责,共同做好根治欠薪工作;组织对在建工程项目执行《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情况开展拉网式排查,发出询问通知87份,发出限期整改指令35份,对121个在建工程项目“七台账”进行书面审查,对38个重点在建工程项目进行实地检查。上半年共受理欠薪举报投诉案件2842起,为3689名劳动者追发工资2036.52万元,努力降低涉及欠薪问题的信访量占比。
(4)行政执法存有短板。
整改情况:为进一步规范我局行政执法管理,加强对行政执法人员的监督,我局印发《福清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执法机关内部人员干预、插手案件办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进一步提升我局执法人员规范执法意识水平,规范调查证据采集、案卷填写归档和内部执法审批程序。局工伤保险科对2017年以来败诉的5起案件进行深入剖析,常态化组织相关人员针对性学习法律法规,特别是在法律适用理解方面多下功夫、多探讨请教,提升办案能力;对重大疑难案件进行补充调查,提升案件质量,力争降低败诉率。
4.关于“风险防范意识不够强”问题。
(1)养老保险基金使用监管不到位。
整改情况:2020年审计发现的426人死亡后继续发放养老金10.04万元、459人重复领取机关社保或企业职工社保养老金101.74万元、5人因在押服刑继续领取养老金1.08万元等,已于2021年12月全部追回,实现问题整改完成率100%。
(2)社保资金管理有漏洞。
整改情况:针对2021年11月福州市人社局督查发现的问题,社保中心补全养老金收入户月末清零划账财政专户审批单、网银大额支付审批手续,不再使用转移基金支出自制汇总审批单;机关保中心已对2019年至今每月支付人员增减、大额发放、补发材料等进行补缺补漏,重新梳理每月支付计划生成后的审核流程,认真做好业务的审核把关工作;城居保中心已完善资金拨付前的会议研究和线下审批流程。
5.关于“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够深入”问题。
(1)对意识形态工作重要性认识不足。
整改情况:一是印发《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方案》,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党组会议重要议事日程,每年至少两次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将意识形态的学习内容融入到中心组学习计划中,提高干部职工对意识形态工作极端重要性的认识。二是严格落实党组抓意识形态工作主体责任。自2021年以来,根据上级有关要求,局党组将意识形态工作作为民主生活会和述职报告的重要内容。在2020年度、2021年度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材料和2021年度述责述廉报告中,各党组成员均有体现意识形态工作情况,接受监督和评议。6月27日,我局党组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各党组成员均针对自己在意识形态领域存在的问题进行深入剖析,结合实际做好批评与自我批评。
(2)意识形态舆论宣传阵地未夯实。
整改情况:一是指定专人负责,及时在福清人事人才网、“福清人才”微信公众号更新人社工作相关政策,广泛宣传解读,切实做到红利政策应知尽知,充分维护受享群众的利益。二是丰富宣传内容,除了发挥微信公众号政策宣传功能外,还结合党史学习教育的主题,设立“党史学习”专题版块,力求以新形式打造特色党建品牌。
(二)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方面
1.关于“抓工作作风和效能建设还不够扎实”问题。
(1)干事创业干劲有所松懈。
整改情况:加强党建引领,以党建促发展,提高业务水平,营造干事创业的良好工作环境。一是组织干部职工积极参加人社部组织的练兵比武等业务技能提升活动,开展练兵比武“日日学”“周周练”“月月比”评比活动,加强对学习积极、分数靠前、进步较大的支部予以表扬。2021年,我局在“2021年度人社窗口单位业务技能练兵比武市级赛”中获团体二等奖,在“2021年度人社窗口单位业务技能练兵比武全省总决赛”中获县级团体一等奖,我局代表队全员进入福建省代表队,参加“2021年度全国人社练兵比武在线笔试”,福建省代表队成功跃入全国8强。二是积极创建“青年文明号”,参加“五一先锋号”、“五四青年”等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活动,今年我局陈海兵和俞炜两位同志获评“福清五四青年先锋”。召开2022年福清市人社系统“七一”表彰大会,表彰在全市人社系统中涌现出来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鼓浓比学赶超的良好氛围,提振全体干部职工干事创业的精气神。
通过党建引领业务工作,2021年我局在全市绩效考评中获评“优秀”等次,在今后的工作中将继续发挥党建引领作用,激励全体干部职工发扬斗争精神、提高斗争本领,各尽其职、各履其责,奋力开创新时代福清人社工作新局面。
(2)效能建设存有短板。
整改情况:针对局就业中心、人才中心业务量少、各窗口受理范围较为明确的情况,制作业务办理引导牌,精准划分各窗口的业务范围;加强考勤管理,实行窗口AB岗制度,确保服务便捷、高效。针对2021年6月22日福州市效能办暗访督查发现的问题,我局立即作出处理决定(融人社党组〔2021〕12号),并责令相关单位主要负责人在党组(扩大)会议上作深刻检讨;由相关分管领导,到有关单位开展警示教育集体谈话,严肃重申效能作风纪律。加强日常管理和每月不定期明察暗访,通过约谈提醒、通报批评、党政纪处分等方式,严肃查处迟到、早退、脱岗、旷工等违反工作纪律行为。
(3)工作作风不够扎实。
整改情况:针对办公大楼牌匾迁移造成多产生费用问题,分管领导要求经办人员作出说明,并举一反三,要求各科室、单位强化抓具体的意识,在求真务实上狠下功夫,重视工作中的每一个细节,充分调研、对症下药。严格落实“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确保重大事项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要项目安排、大额资金的使用必须经班子成员集体讨论做出决定,提高决策民主性、科学性。
(4)服务意识有待提升。
整改情况:相关科室、单位指派专人与行政服务中心网批科对接,梳理网上办理指南内容,确保承诺时限与流程时限相一致,网上公布内容与群众合理诉求相融合,形成有效闭合状态。就业中心存在的未上传结果样本、网上办事指南不规范、承诺时限与流程时限不符等问题,均已按规定改正。
2.关于“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够彻底”问题。
(1)违规发放奖励金。
整改情况:规范工会经费使用。在今后的内部表彰活动中侧重于精神层面的鼓励,2022年我局七一表彰活动已取消物质奖励。
(2)公务接待审批把关不严。
整改情况:严格控制公务接待支出,对不符合规定的接待费用,一概不予支付。在2018年开展的市绩效检查中已对无公函接待问题进行整改,现均凭公函接待,严格按规定支付费用。
(3)会议费用报销不规范。
整改情况:针对企业军转干部八一座谈、慰问以及七一学习等会议活动报销不规范问题,2019年后由于机构职能改革,企业军转干部的管理、服务、维稳等职责已经移至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我局举办的其他会议再无不在定点会议服务单位用餐的情况。
3.关于“财务管理不规范、内控机制不健全”问题。
(1)报销手续不齐全、原始凭证缺失。
整改情况:针对报销未附维修工程验收确认单问题,已要求经办人员作出说明。为明确领用登记程序,社保中心印发了《福清市社保中心宣传品管理办法》。针对能够补齐的水费、电费、电话费等原始发票,社保中心已联系有关部门全部补齐。今后将严格票据报销程序,做到实报实销。
(2)违规报销职工服装费、重复报销午餐补贴。
整改情况:要求市机关幼儿园健全物资借用制度,严格履行教学活动服装的领用归还登记手续。2020年9-12月期间市机关幼儿园重复报销的午餐补贴5865元,已于6月8日退还国库。
4.关于“项目资金使用不规范”问题。
整改情况:经查,2017-2019年,我局直属事业单位市职业技术培训中心发放奖金的资金来源是经市财政按当时情况同意列支的,但确实存在不规范问题。2019年9月,编办将市职业技术培训中心经费拨款方式调整为市财政核拨,据此2020年起财政对市职业技术培训中心应发放的各类绩效奖金等都按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待遇予以核拨。2021年1月1日起机关、全额拨款单位职业年金单位缴费部分纳入财政预算,实行实账积累,职业技术培训中心已彻底解决用项目经费缴交职业年金以及发放各项奖金等问题。
5.关于“固定资产管理存在漏洞”问题。
整改情况:我局在2020年初搬迁至台商会馆前,于2019年起开始清理已超过年限多年并无法继续使用的固定资产,由于前期机构改革合并了原公务员局的固定资产,造成2019年分批清理超过年限和已严重损坏固定资产数量偏多。在今后的固定资产管理中,将做好每年的资产盘点工作,严格履行报废审批手续,堵住资产管理上的漏洞。
(三)聚焦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方面
1.关于“党建引领作用未充分发挥”问题。
(1)对党建工作重视度不够。
整改情况:要求尚未制作2022年党建工作计划的支部尽快补齐,并于7月中旬前上交2022年上半年党建工作总结,推动党的建设与中心工作一起谋划、一起部署、一起考核。截至7月20日,各支部均已交齐各项材料。
(2)党总支总揽党建工作不到位。
整改情况:6月21日,局党组印发《福清市人社系统关于党建及党风廉政建设交叉检查工作方案》,明确交叉检查时间、检查内容及方式,要求各支部严格对照组织生活标准,重点查看党建资料台账、“三会一课”、支部主题党日、党费收缴、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等工作,并做好检查记录、提交检查情况报告。截至7月15日,各支部均已完成交叉检查工作。针对就业中心党支部和社保中心党支部存在的“三会一课”材料不严谨问题,要求相关支部做好今年以来相关材料的补缺补漏工作,已于7月25日补齐。
2.关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有差距”问题。
(1)主体责任意识不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总体谋划、总结不足。
整改情况: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纳入全年党建工作的整体布局中,抓好部署落实,做好半年、年度总结。截至7月20日,各支部均已提交2022年上半年党建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总结。
(2)党风廉政建设机制不完善。
整改情况:6月21日,局党组印发《福清市人社系统关于党建及党风廉政建设交叉检查工作方案》,将党风廉政建设纳入工作总体布局,常部署、常研究、常推动,定期分析党风廉政建设形势。工作方案明确了本次交叉检查时间、检查内容及方式,要求各支部严格对照组织生活标准,重点查看党建资料台账、“三会一课”、支部主题党日、党费收缴、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等工作,并做好检查记录、提交检查情况报告。截至7月15日,各支部均已完成交叉检查工作。针对下属单位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和机关幼儿园未落实廉政风险点排查的问题,两个单位均已补齐。
(3)干部管理不严格,少数干部法纪意识淡薄。
整改情况:针对就业中心职工李某违纪事件,经2021年5月31日党组会议研究,给予其开除党籍处分。2021年6月1日,就业中心就此开展集体警示谈话,严肃要求全体工作人员引以为戒,守好底线。今年8月1日,就业中心党支部开展廉政谈话,再次以案释法,杜绝“台下、会后、八小时以外”等非工作时间的违规违纪行为。
3.关于“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问题。
(1)组织生活会流程“缩水”。
整改情况:严肃党内政治生活,按照程序开展好组织生活会。今年以来,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均按规定流程进行,深入查摆突出问题、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对照检查材料、党员问题整改清单等材料均有留底备查。
(2)党费交纳不规范。
整改情况:各支部对党费交纳工作开展自查自纠,存在问题的市机关保中心党支部已补齐2人未缴纳的党费101元。
(3)发展党员程序不规范。
整改情况:为提升党务干部专业能力,推动党务干部更加规范、扎实地开展工作,我局于8月8日上午,邀请中共福清市委市直机关工作委员会同志开展党务干部业务培训,培训会对“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党日活动、发展党员、换届选举等内容进行了细致的讲解,并对新旧《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的内容进行详细解读,各支部支委参加。通过培训,提高了我局各支部党务干部的业务水平,为今后做好党务工作奠定基础。
(4)换届选举工作不规范。
整改情况:今年5月26日,人社局总支进行换届选举,严格按照《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开展工作,应到党员79名,实到党员71名,符合相关规定。
(5)新型党建平台作用发挥不充分。
整改情况:要求各支部依托融e红党建平台,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间节点开展好“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民主生活会、民主评议会、谈心谈话等党内组织生活,并指定专人负责融e红智慧党建平台工作,于会前及会后及时提醒党员干部签到、签退,及时上传文字、图片等相关资料。
4.关于“科室职能、队伍建设有待优化”问题。
(1)科室职能需进一步融合优化,局机关内设机构及下属事业单位的设置存在与职能不契合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全面梳理局机关各科室、下属各单位的工作职能,形成优化方案。8月11日,向市委编委报送《关于福清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内设机构和职责调整的请示》(融人社党组〔2022〕14号)和《关于福清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直属事业单位机构编制事项调整的请示》(融人社党组〔2022〕15号),待其研究审定后组织实施。
(2)临聘人员管理不规范。
整改情况:已调整城居保中心业务岗位人员安排,坚决杜绝非正式人员办理待遇发放等高风险业务现象。规范临聘人员管理,严格按照《关于印发<福清市机关、事业单位编外人员分类管理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融委组〔2018〕68号)规定落实就业中心临聘人员管理方式。
(四)落实巡视巡察、审计、主题教育整改方面
1.关于“推动落实巡察整改力度不够有力”问题。
(1)2017年6月交叉巡察市人社局党组时发现“部分创业贷款贴息不符合规定”的问题。
整改情况:经与小额担保贷款的经办银行(邮政储蓄银行和农商银行)沟通协调,已对之前未联系核查的251户贷款贴息对象全部跟踪回访,并形成回访报告。
2.关于“审计发现问题整改不够到位”问题。
(1)“报销手续不完整问题”。
整改情况:社保中心印发了《福清市社保中心宣传品管理办法》,明确领用登记程序,规范报销流程。
(2)“往来款项长期挂账未及时清理”。
整改情况:相关人员正在继续查找相关会计档案,想办法联系应收账款的第三方,并主动与市财政局沟通协商,争取尽快拿出最优解决方案,彻底解决历史遗留问题。
三、巡察反馈问题线索的处理情况
市委巡察二组巡察中共福清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组期间,共向我局党组移交电话举报信访件1件,我举报内容为“吴某反映其为下岗职工,需要办理并领取失业金”。接到信访件后,我局明确任务分工,经劳动就业管理服务中心查询相关情况,在规定时限内将办理情况书面反馈至巡察办,高效率、高质量处置市委巡察移交的问题线索。
四、需要进一步整改的事项及措施
(一)对未完成整改事项的说明
1.科室职能需进一步融合优化,局机关内设机构及下属事业单位的设置存在与职能不契合的问题。
整改措施:我局将根据市委编委会议定情况,及时对机关科室及直属事业单位职责和人员进行调整,理顺职能、理清权责,进一步提高工作效率。
完成时限:2022年12月
2.往来款项长期挂账未及时清理问题。
整改措施:组织相关人员继续查找相关会计档案,争取找出应收账款的第三方,继续主动与市财政局沟通协商,力争以最优方案解决历史遗留问题。
完成时限:2023年6月
(二)对基本完成整改事项的下一步计划
经过三个月的集中整改,巡察整改工作虽取得阶段性成效,但与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还有差距。下一步,局党组将继续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扎实做好巡察整改后半篇文章,推动全面从严治党不断迈上新台阶。
一是强化政治担当。发挥好“关键少数”作用,带头攻坚克难,勇于担当,以高度负责的精神、扎实细致的作风、求真务实的态度,增强适应新时代、实现新目标、落实新部署的本领,不断推进工作创新,主动融入省市发展大局,统筹抓好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和“六稳”“六保”工作任务,扎实推进各项人社业务工作,为建设“新福清”作出贡献。
二是夯实党建基础。贯彻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健全完善党建工作机制,着力解决党建与业务“两张皮”问题,筑牢党管干部、党管业务的基础,发挥党建引领作用。牢固树立党的一切工作到支部的鲜明导向,严格落实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主题党日等政治生活制度,持续对党建工作进行规范提升,扎实推进各领域党建工作。
三是深化整改成果。结合就业创业、对口扶贫、人才引进、人事管理、根治欠薪等中心工作,围绕“认识是否到位,整改落实是否到位,举一反三是否到位”,进行“再体检”“再发现”,多层次多角度检查整改措施是否切实有力,整改成效是否扎实有效,把巡察整改“回头看”与推动重点任务结合起来,促进干部职工特别是领导干部作风优化,促进我市人社事业各项工作提质增效。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591-85222235;通信地址:福清市福人路11号台商会馆1617办公室;电子邮箱fqldjbgs@163com。
中共福清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组
2022年10月13日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