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福清市城市管理局党组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时间:2022-11-25 10:57
  根据市委巡察工作的统一部署,2021年12月至2022年1月,市委巡察三组对我局党组(含市园林管理处)开展巡察工作,并于5月23日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党组履行巡察整改工作主体责任情况
  我局党组高度重视市委巡察三组巡察指出的问题和反馈的意见,把整改落实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按照统一领导、分工负责,突出问题、举一反三,立行立改、统筹推进的原则,确保将巡察成果转化为推动城管工作的实际成效。成立以党组书记、局长林发光为组长,一级主任科员陈海平为副组长,党组成员、副局长孟宪全、何木旺为成员的局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整改工作的统筹协调和督促检查。整改落实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林涛任办公室主任,负责落实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推动整改工作扎实有力开展。
  二、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情况
  (一)聚焦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党中央决策部署及省委、福州市委、市委工作要求方面
  1.党性教育不够扎实。
  (1)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不够深入。抓理论学习缺乏约束力,未按要求制定“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活动学习计划,压实学习任务。部分党支部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不到位,如环卫处、园林处党支部书记均未带头在党支部进行全会精神宣讲或上党课。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加强思想教育组织领导。充分发挥党组织政治理论学习引领作用,做到支部书记每年带头上党课不少于一次,做好相关学习笔记,并定期收取检验学习成果。二是制定“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活动学习计划,压实学习任务,通过融e红、“学习强国”、“福建干部网络学院”、“党建超市”等党建平台构建形成多形式、多层次、多维度的学习格局。目前共开展支部书记上党课5次,开展党员集中学习7次,通过《福清城管之声》期刊刊出学习板块8次。
  (2)对“学党史、悟思想、办实事、开新局”把握不到位。党史学习教育方式单一,学习氛围不够浓厚。2021年3月党史学习教育开展以来,局机关党支部未召开学习教育研讨会,未充分利用本单位微信公众号进行党史理论学习宣传,至巡察时仅推送3篇党史学习教育文章。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用好红色资源,广泛学习宣传以伟大建党精神为源头的中国共产党人精神谱系,巩固拓展党史学习教育成果。二是加强党史理论学习。依托于“福清城管”微信公众号平台,围绕党史理论知识学习加强宣传引导,弘扬主旋律、凝聚正能量,加强意识形态阵地建设和管理。三是加强各党支部联动,开展多种形式的主题党日活动进行学习。截止8月份,局微信公众号共推送信息296篇,其中关于党中央重要决策、学习等文章35篇,占比11.8%;组织志愿者活动、主题学习的党日活动11次。
  2.主责主业推进待进一步发力。
  (1)市容环境秩序常态化整治未形成。城市管理精细化缺乏前瞻性、预见性和主动性,市容常态化整治时紧时松,未能做到“全覆盖、无死角”,上级部门督查多次指出,乱象依然存在,稳步提升城市品质仍需加强。如2020年4月,市创建办对2019年省委文明办暗访非达标项目整改情况进行督查,市城管局被黄牌警告;2021年3月市委文明办组织开展城市文明程度指数测评,市城管局综合评分位列25个责任单位倒数第2被通报;2019年11月至2021年12月,福州市城管委先后24次督查,发现我市城区存在市容“六乱”问题163个。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强化市容环境整治组牵头作用,按照市创城工作部署,以网格化部署,明确责任,对任务进行层层分解,每月对照汇总的问题情况进行考评计分。二是提升市容管理标准化、精细化。在循环中完善,在反复中提升,确保责任落实形成闭环,及时发现漏洞,确保市容绩效考评名列前茅,巩固创城成果。按照网格化管理开展“六乱”整治,截止至8月底,共处罚门前三包905起,处罚22370元,处罚两车2216辆,处罚21715元。今年1-8月,福州对我市开展9次市容督查,发现75个问题,同比下降25.23%;在福州市城管委组织的每月市容绩效考评中,1-7月我市6次排名第一、1次第二。
  (2)垃圾分类工作督促推进不足。指导镇(街)、村(社区)生活垃圾分类屋规划选址工作,宣传不够深入、对“邻避效应”预估不足,导致部分村(社区)群众意见大,垃圾分类屋点位多次调整,建设进度滞后;玉屏、龙江等街道部分建成的分类屋,因水电配套、占用人行道等问题无法运行;音西街道50座、龙江街道44座已建成分类屋未能按照“建成一个、运行一个、统计一个”的要求及时完成验收;港头镇至巡察时仍未启动垃圾分类招投标。
  整改落实情况:目前,全市24个镇街已全域实现生活垃圾分类市场化,由12家中标企业运营,同步实行“四分法”。同时,实行“周督查、月考评、季排名”督查工作机制,落实市、镇街、村(社区)三级督查,促进分类实效。今年1-8月,共抽查195小区(村),下发检查通报56期;抽查40家公共机构,下发通报8期;累计下发整改通知书40份,现场整改56次。
  (3)环卫管理精细化水平待提升。市场化监管考评机制不完善,环卫处依靠人员采取路段抽查形式开展日常考评,模式较为单一,效率不高。相关保洁服务外包合同对作业单位处罚及督查内容不具体,如考评奖惩细则规定扣满5分才触及扣罚,量化细化不够,考评结果约束性不强,业务指导作用不凸显。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丰富智慧环卫监管手段,依托智慧环卫系统建设,通过对环卫作业综合显示,运用道路机械作业的智慧管理统计、道路人工保洁作业的智慧管理统计和路面垃圾清运作业的智慧管理统计等智慧环卫管理手段。二是完善考评细则。会同环卫处、城投公司,结合新一轮城区道路环卫网格化招标工作,制定完善《新一轮城区道路保洁服务外包考评办法》,对考评监督内容及奖惩,依据质量、安全保障规定定期组织检查和考核。新一轮城区道路环卫网格化招标方案及考评细则,2022年5月7日,经市十八届政府第15次常务会议研究通过,完成招标后正式启用新考评标准。
  3.为民服务宗旨意识仍需强化。
  (1)群众满意度提升需努力。2019年11月至2021年12月,“12345”平台上城市管理相关诉求件达739件,涉及渣土253件、市容169件、环卫125件,其中投诉市城管局执法不公、不文明执法、不作为等纪律类问题32件。2021年该平台反映公园广场舞噪音扰民类问题投诉件41件,市园林处未能有效处置,缺乏根治措施。2019年11月市城管局因第三季度诉求件办理满意率列全市后三位,数字城管系统案件量排名前五等问题,被“智慧福清”通报。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以投诉热点区域为重点,涵盖主次干道、背街小巷、居民区等,开展餐饮大排档噪音专项整治行动,发现问题及时通报并跟踪督促。二是督促环卫网格作业单位常态化做好各片区保洁作业。开展绿化带专项清掏及路沿、路面污染专项大清洗,集中攻克环境卫生清理重点、难点。市环卫处针对各保洁作业单位清扫保洁质量、垃圾容器清掏清洁、生活垃圾收运情况,采用日常巡查及不定期抽查的方式进行考评,发现问题,责令立整立改,确保网格各片区环境整洁、有序。三是园林处在各公园增设警示牌、告示牌20面,并组织力量持续开展噪声管控。四是加强渣土投诉问题的分析,强化大真线、福俱路、海城线等重点路段路面污染防治。截止8月底,我局共收到投诉件49件(其中同内容同时间段的重复投诉件约8件,咨询2件,噪音和超载及道路破碎等其他投诉件9件,渣土相关30件),较去年同期41件下降约27%。
  (2)建筑垃圾综合利用推进不够有力。2020年10月,经市政府同意在城区、福厦线、大真线分别设一处二装垃圾分拣点,至巡察时仅在阳下、石竹2个街道各设一处,龙田镇分拣点因环评问题关停,全市二装垃圾消纳仍面临较大压力;城区部分老旧小区、临街商铺因宣传引导不深入、巡查监管不到位等原因,市民偷拉乱倒二装垃圾现象时有发生。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加强宣传。组织城区7个属地中队深入店面、物业进行二装垃圾审批办理宣传,本次发放宣传单约500份;二是简化申请。根据实际情况,提供便“企”服务,允许企业边运边批、先运后批等方式容缺办理,灵活处置,为业主和运输企业提供便利;三是加强管理。结合实际,辖区中队加大二装垃圾运输监管和偷拉乱倒查处力度。今年1月-7月共查处违规清运二装垃圾车5部,处罚金额35000元;四是全力保障。石竹分拣点年产能16万吨,阳下分拣点年产能30万吨,我局已督促分拣企业按照设计产能,科学安排生产,全力保障二装垃圾处置。根据企业提供数据,2021年石竹分拣点接收量约13万方,阳下分拣点接收量约4万方,目前可满足城区二装垃圾消纳;五是抓好落实。根据市政府文件办理告知单精神,进一步联合生态局和资规局推动二装垃圾分拣点合规设置。
  4.城市智能化管理存短板。
  (1)城市信息化建设缺少统筹规划。“智慧城管”平台功能比较单一,信息整合开发利用不足,目前平台仅发挥建筑垃圾处置日常监管和个别路段市容智能监管作用,市政设施管养、环卫保洁、生活垃圾分类等工作的统筹协调、指挥调度功能未应用,科技赋能水平需进一步优化完善;基层中队业务指导与执法规范培训不够,执法记录仪使用不到位,案件办理中多使用手机摄录或拍照取证,涉案数据归档、保存管理缺乏统一标准,执法记录存在瑕疵。
  整改落实情况: 一是由我局行政服务中心牵头开发“福清市建筑垃圾资源信息平台”,将建筑渣土、二装垃圾、外来渣土全部纳入平台统筹调剂,将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情况面向社会公开。目前平台正在试运行阶段。二是督促科室积极对接联通公司,完善提升平台渣土监管功能并拓展其他功能。进一步优化渣土管理系统,强化车辆离线上线统计功能,加强车辆管控。三是将“垃圾分类信息监管”平台接入“智慧城管”平台,垃圾清运车辆已安装GPS,实现实时监控和历史轨迹回放。
  (2)智慧园林系统谋划不足。智能化设备覆盖率低,应用效果不佳,如2020年城区新建25个口袋公园,大部分未安装监控设备,至巡察时仅龙江公园、龙江生态园、虎溪公园的入园监控、智慧灯杆等设备与智慧福清、公安天网等平台整合对接。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加强前期谋划,建立有效的方案审查机制,制定《福清市园林绿化项目设计方案审查流程》并发布实施。二是通过专项提升补足口袋公园未安装监控设备的短板,并积极对接公安天网、智慧福清等平台。目前园林处已筹建公园监控中控系统平台,逐步完善公园监控系统,25个口袋公园监控项目已建成使用对接公安天网,并逐步纳入公安天网系统管理。
  5.全面落实党管意识形态责任存在差距。
  (1)对意识形态的极端重要性认识不足。局党组未把意识形态工作摆在重要位置,存在“重业务、轻思想”倾向,如2020年度、2021年第一季度未召开中心组学习专题研讨会;2020、2021年各仅开展一次专题研究,未结合本行业存在的粗暴执法、垃圾乱象等负面舆情进行定期综合研判,制定整改措施。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局党组中心组学习重要内容,严格按规定每年至少开展两次意识形态学习,及时传达党中央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决策部署和指示精神。今年1月深入贯彻学习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5月专题学习意识形态工作重要性。二是结合工作实际,及时排查舆情风险点,建立科学合理的应急预案。各科室、各中队认真梳理廉政风险点合计104条,办公室对排查出来的风险点进行整理汇总,及时做好舆情防控预警工作。
  (2)思想宣传待加强。未充分利用本单位微信公众号开展意识形态理论宣传,2019年11月以来,局微信公众号共推送信息3120篇,其中关于“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等党的理论知识24篇,占比仅约0.8%;2019年以来市园林处相关宣传信息由于质量不高等原因,未被上级宣传部门采用刊发。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充分利用“福清城管”传达上级精神。截止7月份,局微信公众号共推送信息296篇,其中关于党中央重要决策、学习等文章35篇,占比11.82%,比2019年提高了11.02%。二是配齐一支专业信息宣传员队伍。全局约90余名宣传员专门负责信息稿宣传工作,办公室每个月定期传达本月信息报送和考核排名情况,督促信息员持续提高宣传信息水平。今年1-8月,我局有65篇稿件被其他媒体采用,被《福清信息》和省、福州专报采编刊发合计6篇,园林处有4篇信息被《福清信息》采编刊发。
  (二)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方面
  1.行政执法不到位。
  (1)处罚标准不统一,有失公平。市城管局未严格执行建筑垃圾处置行政处罚裁量标准,处罚存在畸轻畸重,如2021年3月福州首航运输公司、2021年9月福清市鑫铭建筑劳务公司将建筑垃圾交给个人或未经核准从事建筑垃圾运输的单位处置,两家企业交付运输的建筑垃圾均为80立方,但市城管局分别作出罚款4万元、1万元的处罚决定;2020年4月长乐万顺运输公司未经核准擅自运输建筑垃圾160立方、2020年7月福建江鑫仁辉渣土运输公司未经核准擅自运输建筑垃圾108立方,市城管局分别作出罚款1万元、3万元的处罚决定,处罚金额相差悬殊。
  整改落实情况:根据《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2021年版)、《福州市城市管理领域推行初次轻微违法行为依法不予处罚工作规则及福州市城市管理领域推行初次轻微违法行为依法不予处罚事项清单(第一批)》,采用一把尺子量到底,明确自由裁量标准;推进包容审慎监管执法;举办“严格执法程序,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培训,进一步推动城管执法规范化建设。
  (2)执法未追踪溯源,有失公允。部分执法人员规范执法意识不强,调查取证不全面,未依据住建部《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追溯相关单位责任,仅对非法运输建筑垃圾行为进行处罚,如2020年3月对福建省铭实建筑工程公司、2020年4月对福州鸿利运输公司擅自处置建筑垃圾行为作出行政处罚,均未溯源查清垃圾源头单位责任。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加强法律法规学习,提高依法依规办案思想认识,进一步提升履职能力。二是严格依照建筑垃圾管理相关法律法规加强源头追溯和违规行为处罚,使案件处罚更加公开透明,科学公正。2022年6月17日,组织召开“严格行政执法程序、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培训会议,完成全部执法人员线下及线上培训全覆盖,提高执法人员执法意识和执法能力行。
  2.建筑垃圾运输企业管理宽松软。市城管局虽每月对全市渣土企业进行考评,但考评流于形式,导致渣土企业考评好坏一个样,如2020年1月以来运安、坤达等多家渣土企业在运输过程中沿途丢弃、遗撒建筑垃圾,多次受到行政处罚,但市城管局渣土办在相关考评中仍对上述违规企业全部评满分,与实际情况明显不符;2019年11月至巡察时多家渣土企业随意倾倒、堆放建筑垃圾被多次行政处罚,但无一家因此受红牌警告;2020年8月1日-9月1日,运安公司发生3起交通亡人事故,先后于8月21日、10月23日受到市城管局红牌警告3次,按规定应取消当年度建筑垃圾运输资格,但直到2020年12月23日市城管局才对运安公司作出不予准入运输决定,处罚实效大打折扣,公信力缺失。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严格落实建筑垃圾管理规定,加强制度建设,下发《福清市城市管理局关于建筑垃圾运输车辆管理措施的通知》,规范日常监管,进一步加强对运输车辆的监管。二是完善考评机制,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将优化中队、企业考评方案,重新制定考核目标、量化考评标准,完善建筑垃圾管理工作考评实施方案。截止8月15日,已暂停100车次车辆运输建筑垃圾处置业务。4月22日,山顶创富车辆闽AG3399发生交通事故并负全部责任,给予红牌警告一次并对事故车辆作出本年度停运处理决定。
  3.工程项目建设管理不规范。
  (1)相关事项未经集体研究决策。2019年11月以来市园林处实施30个公园新建及提升、苗木移植等工程项目,未经班子集体研究直接支付款项,其中8个项目工程增量仅通过现场签证确认,存在管理漏洞和廉洁风险。
  整改落实情况:健全完善集体议事机制,将工程项目预支付资金纳入单位集体研究决策议事范畴,并严格按照规定做好工程增量管控。今年1-8月份市园林处无存在工程增量项目。
  (2)程序不严谨。部分工程项目存在造价无预算及无预、结算审核、造价未下浮等问题。如2020年12月市园林处实施的玉融山公园标识标牌系统建设工程,合同价28.93万元,未按规定编制预算及审核,直接委托福州泰辉文化传媒公司施工;2020年10月实施的虎溪(清荣大道一清图桥段)东岸河道沿线缀花护岸提升工程,预算价12.4万元,未进行预算审核,造价未下浮,直接以冠榕盛园林景观规划建设公司11.8万元报价进行包干施工。
  整改落实情况:加强工程建设管理,后续项目如2022年城区公园春节氛围布置等项目均已按规定办理预算、预审、结审等手续。
  (3)款项支付未按合同约定。部分工程项目未及时支付相关款项,存在诉讼风险,如市园林2019年11月实施的凤凰公园提升工程、城区重要节点鲜花摆放及种植工程,分别于2019年12月、2020年11月竣工验收,至巡察时尚有工程款50万元(占合同总价37%)、90万元(占合同总价27.6%)未支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凤凰公园工程款项已支付完毕。二是城区重要节点鲜花摆放,已向财政报送结算材料,经财政审核符合报送,现已进入财审程序。三是已制定《园林绿化工程建设提质增效管理方案》,并发布实施。
  4.财务管理待强化完善
  (1)项目预算执行率低。据初步统计,2019-2021年,市城管局项目支出整体预算有39个项目执行率低于70%,17个执行率为0;市园林处项目支出整体预算有68个项目执行率低于70%,35个执行率为0;市环卫处项目支出整体预算有17个项目执行率低于70%,5个执行率为0。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全面核查2019-2021年预算执行率低的项目,对存在的问题进行反思剖析。二是全面提升预算编制的精细化水平,组织财务人员认真学习《预算法》及预算编制证的规定,环卫处约谈经办财务人员规范做好财务工作。
  (2)服务类采购项目款项支付不及时。2019年11月以来,市城管局共有9个服务类采购项目,至巡察时有7个项目共计款项5012.29万元未支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不断提高预算编制水平,加强预算编制申报管理。通过对年度计划实施的所有项目的可行性和资金预算进行全面预判,确保预算编制科学、合理。二是加强预算执行管理。对未及时付款的采购项目进行全面核查,对存在的问题进行反思剖析,确保预算资金精准执行,避免因项目进度慢造成的执行率低。三是根据项目进度及时申请和下拨,与财政局协调及时下拨经费。
  (3)公务车辆燃油费核算不严。市环卫处公车燃油费核销直接按每次预充值一次性列支,2019年11月以来,共充值4次,合计8万元,未按每月实际油耗列支。
  整改落实情况:环卫处已制定了《车辆管理制度》,并积极梳理往年资金结余情况,约谈相关经办和财务人员,要求财务人员根据每月单车燃油费核销情况实际列支。2022年1-7月,按照每辆车每个月加油情况进行核销,共计28车次,合计32461.43元。
  (三)聚焦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方面
  1.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不够有力。
  (1)谋划研究部署不够。2019年11月以来,市城管局党组未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全面从严治党工作,未制定落实主体责任的年度任务安排。相关部署多依赖上级的布置和推动,习惯于“上传下达”,以文件落实责任,如2020年6月下发《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责任目标分解》,2020年12月与各科室、中队负责人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均未督促落实。在相关工作部署中,没有把所属市园林处党支部纳入。
  整改落实情况:重新梳理制定2022年度《党风廉政责任书》、《领导班子党风廉政责任制分解任务表》,并结合两个责任落实情况上半年开展1次检查,组织2次廉政教育学习活动,对3名受处分的同志进行谈话。
  (2)党风廉政教育不够深入。习惯于开会、观看警示教育片等一般形式,专题教育少,部分党员规矩意识薄弱,如港头中队原中队长因违纪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影响期至2021年4月。2021年9月又因驾车酿成一般交通事故后逃逸,被公安机关行政拘留7天;2021年12月龙山中队中队长因违反工作纪律,违规套取已辞职协管员的工资作为其他临聘人员工作补贴,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整改落实情况:印发《2022年党风廉政责任制任务分解表》,认真抓好落实,明确整改时限,并制定考核办法开展监督检查。同时,走访摸底城区7个中队有关党风廉政建设情况并对3名人员进行谈话交流。结合年度干部职工考评工作组织了1次党风廉政工作评议活动,对局中层以上干部进行测评,评议结果均达到良好以上。
  (3)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存在偏差。廉政谈话覆盖面不足,主要限于班子成员及机关科室负责人,且流于形式,班子成员对所分管的基层中队开展提醒谈话或廉政谈话较少;廉政风险点查找不够深入,防控手册未及时更新,基层中队未列入风险防控对象,易发高发的廉政风险点依然存在。2019年11月至巡察时,先后有5名中队负责人因工作执行不力等问题被调整岗位,局聘协管员7人次因违反相关规定被辞退或严重警告。
  整改落实情况:上半年按照程序要求,规范开展3次谈心谈话,保证谈话覆盖率。重新制定风险防控措施,对重点岗位重要人员重新排查了2个风险管控点,对4个重点岗位重要人员进行1次廉政防控谈话。
  2.党建主体责任履行不到位。
  (1)党总支功能作用弱化。2019年7月换届以来,市城管局党总支未督促指导所属党支部开展工作,未见专门的党总支会议记录,党支部换届选举等党内重大事项未经党总支研究。
  整改落实情况:发挥总支党建引领作用,定期听取下属各支部党建工作开展情况及发展党员等工作汇报,2022年共召开总支会议3次。
  (2)党员党性意识存在缺失。市城管局基层中队负责人26名党员中有13名党组织关系未按规定转入所在单位党支部,部分人员多年未缴党费或党费交纳不足以及未参加党内组织生活。如三山中队队长,2007年7月入职城管局,组织关系一直滞留玉屏街道机关党支部,党费仅缴至2015年12月,2015年12月至巡察时未参加所在党支部党内组织生活;龙田中队队长,2010年12月入职城管局,组织关系一直滞留高山镇玉楼村党支部,党费仅按农民党员标准每月1.7元缴纳。
  整改落实情况:为进一步加强基层各中队党员队伍管理,2022年6月13日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党员组织关系排查工作的通知》,收集党员组织关系接转情况排查表,对组织关系不规范的党员要求立即整改,并填写党员组织关系接转情况回执单。其中,原龙田中队中队长郑从玲于6月底完成转接工作;三山中队中队长吴侃于8月底前完成补录工作。
  (3)党建服务群众、服务企业的作用不明显。“做人民城管,让人民满意”党建品牌效应不突出,2019年11月以来,发生垃圾清理不及时、暴力执法等负面舆情15起;2020年度市直部门第四层面绩效管理考评排名倒一,仅得0.02分(总分值1分);“近邻党建”工作推进不够有力,党员参与近邻社区支部服务社会、服务群众共建活动积极性不高,如2021年12月3日市城管局机关党支部与南门社区开展“千名城管进小区,齐心共建促分类”党日活动,42名党员仅16人参与。
  整改落实情况:积极发挥党员队伍示范带头作用,强化党建引领垃圾分类、城市执法等城市治理工作,累计开展“进社区”“进企业”等宣传活动8次。同时,全面落实党员“双报到”制度,党员报到率达到100%。
  3.党内政治生活不够严肃。
  (1)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成效不足。民主生活会开展不够严谨,组织生活会会后整改未落实、相互批评辣味少,如局党组2019年度民主生活会,未见相互批评记录;园林处、环卫处2个党支部2021年7月组织生活会查摆出的问题未落实整改,且园林处党支部多名党员以建议、希望代替批评意见。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进一步规范开好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今年的2次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流程严谨,并做好相互批评记录的整理归档工作。二是督促各党支部落实会后整改落实情况。环卫处支部对于查摆出的问题,制定《福清市环卫处党支部关于落实市委第三组巡察反馈意见整改情况的通知》,党支部书记在党员大会上通报整改进展情况。园林处2021年组织生活会查提出的3个存在问题已落实整改,并严格按照要求规范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
  (2)谈心谈话制度落实有差距。所属党支部存在谈心谈话次数不足、记录不规范、内容雷同等问题,如局机关党支部2021年6月党史学习教育组织生活会未开展会前谈心谈话,环卫处党支部2019年11月以来谈心谈话均以打印形式记录,园林处党支部2021年1月部分谈心谈话以打印形式记录、内容雷同。
  整改落实情况:严格落实谈心谈话制度,支部书记与支部委员之间,支部委员之间,支部委员与普通党员之间相互有谈话。收集2022年组织生活会会谈心谈话记录共计15篇,均以手写方式进行记录。
  (3)党员活动日质量不高。部分党支部存在党员参与率低、内业不完整等问题,如2019年11月以来,局机关党支部多次党日活动党员参与率不足50%,环卫处党支部党日活动,仅有活动照片,无活动方案等。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严格按照组织生活等相关要求开展党日活动,主要开展理论学习、观看廉政教育专题片,组织演讲、宣讲、赴红色教育基地参观学习、实地开展绿色环保活动等。2022年以来,共开展党日活动10次,组织党员按时完成签到签退,参与率达80%,并在活动结束后上传活动照片。二是严明组织纪律,对未参加主题党日活动的党员进行通报,督促党员积极参与各项党日活动。三是督促下属党支部规范相关内业资料。环卫处已做好党日活动材料归档。
  (四)落实巡视巡察、审计、主题教育整改方面
  1.巡视巡察整改“后半篇文章”欠严实
  (1)2019年局党组对部分共性问题未认真认领,整改欠主动深入,成效不足,如针对“对关键少数监管不力”“谈话函询质量不高”等问题,都简单以“我局未有以上人员”作为整改落实情况。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办公室逐条逐项梳理巡察问题,针对未整改或不深入的问题督促相关业务科室在规定期限内完成整改,并及时上报办公室。二是主动认领通报的共性问题,及时预警,排查队伍中的风险点,其中关于廉政风险点共排查出104条,主要涉及公文处理、档案管理、零星采购、修缮管理、人员招录方面。
  (2)2019年市委巡察反馈的“大局意识不够强,未能主动承接机构改革中相关职能”问题。巡察整改不彻底,按照我市机构改革实施方案要求,2018年12月园林绿化管理职责应划归市城管局,但至今市城管局仅承担园林执法职责。
  整改落实情况:为进一步规范园林绿化管理职责,7月12日经市政府专题会议研究,明确园林绿化项目施工许可审批由行政主管部门城管局履行。目前,已协调园林处,将园林绿化施工许可纳入我局行政服务中心窗口行政许可审批项目。
  2.审计整改需加力。
  (1)审计整改需加力。2021年5月《2019-2020年福清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相关政策和资金专项审计调查》指出的“城区公厕分布不均衡”问题,整改成效尚不明显,市城管局在统筹协调市相关部门推动公厕建设管理方面,方法仍不够多,措施仍不够有力。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针对城区公厕分布问题,已与园林、资规等部门沟通协商,积极寻找城区适合建设公厕的地块。二是7月4日出台《关于要求完善公厕导厕牌设置的通知》,方便群众找到公厕。
  (2)2021年10月《福清市城市管理局原党组书记、局长庄瑞华同志经济责任审计》指出的“往来款项长期未及时清理,账目体现挂账超过3年以上债权类余额33.04万元,挂账超过3年以上债务类余额33.10万元”问题,至巡察时尚未整改。
  整改落实情况:截止2022年7月31日,账列应收账款330,420.00元,包含办公大楼建设用地征地款155420元,建设液化气管理站25000元,办公大楼建设工程款150000元。其他应付款331,000.00元,包含办公大楼建设征地借款181000元(向福清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原福清市土地管理局)借款),一建公司工程款150000元。2022年7月我局委托第三方机构福清市鑫玉融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专项审计,并积极与财政局、住建局、资规局等相关单位沟通协调,经8月18日市政府专题会议研究,8月31日按照财务管理规定,对历史往来款项进行销账处理。
  3.主题教育整改成效虚泛。
  市城管局“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8个方面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检视出的4个问题,整改存在不深不透,如针对“党组织主体责任意识尚待加强”问题,整改中仅简单提出相关问责办法;针对“重业务、轻党建”问题,未见具体整改措施。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成立党组书记、局长为组长的局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切实履行党建主体责任,召开巡察整改工作推进会、党组会议,做好巡察整改的统筹协调。二是今年以来,始终坚持“党建+”引领业务,通过开展三提三效行动、行政执法规范年、党日活动等,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促进党建业务双融合。
  三、需要进一步整改的事项及措施
  公共设施维护管理不到位。维护不及时,存在带病运行情况,如2021年2月,福建省永正工程质量检测公司检测认定,东南大道桥等7座桥梁存在安全隐患。至巡察时,仅完成清昌大道古屯桥修复,东南大道桥尚在除险加固,桥溪路桥等5座未实施整改。
  下步措施:加强桥梁精细化管理,督促管养公司提升桥梁管养能力,加大桥梁预防性养护,及时处置安全隐患,防止小病害发展成大隐患,有效延长桥梁使用寿命。加快推进桥梁修复工作。目前,西门桥已确定施工单位,为避免汛期影响河道排水,计划10月初进场;西涧桥已进场修复;桥西路桥已进场修复;南门桥待完成静动载实验,后上报市政府;石门桥已完成初步方案,正拟文上报市政府;古屯桥已完成初步方案,正开地勘工作。预计2022年12月底前全面完成。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85153835;通讯地址:福清市龙江街道桥南路168号;邮编地址:350300;电子邮箱:working202107@163.com。
 
  中共福清市城市管理局党组
  2022年11月25日
来源:福清市城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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