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及我市巡察工作安排,经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市委四个巡察组分别对石竹街道、镜洋镇、上迳镇、新厝镇4家单位开展常规巡察,根据市委巡察工作安排,现场巡察延长至3月上旬。日前,4个巡察组已进驻巡察。
组 别 |
市委巡察一组 |
市委巡察二组 |
市委巡察三组 |
市委巡察四组 |
被巡察 单 位 |
上迳镇 |
新厝镇 |
镜洋镇 |
石竹街道 |
巡察组 负责人 |
组 长:黄祖棋 副组长:陈 攻 |
组 长:陈乐平 副组长:王丽钦 |
组 长:林文敏 副组长:林 毅 |
组 长:陈巧明 副组长:黄仕杰 |
联系 电话 |
(8:00-12:00; 14:30-17:30) 19906937362 |
(8:00-12:00; 14:30-17:30) 19905005190 |
(8:00-12:00; 14:30-17:30) 19906925709 |
(8:00-12:00; 14:30-17:30) 19959371079 |
联系 信箱 |
1.上迳镇下井村隐元路158号上迳镇政府西侧围墙外; 2.上迳镇岭胶村原福清实验高级中学(中恩学校)大门口。 |
1.新厝镇坂顶街436号(新厝镇政府大门口外墙); 2.新厝镇新江公路118号(界下村福永兴超市旁)。 |
1.镜洋镇镜洋街128号镇政府门口; 2.镜洋镇琯口村新街87号琯口村委会门口。 |
1.石竹街道高仑村南路一区1号; 2.石竹街道龙塘村福岚新村200号。 |
通信 地址 |
福清市音西街道福唐路邮政局大门口投递信箱 收件人:福清市委巡察*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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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访 受理 范围 |
根据中央、省委、福州市委、福清市委关于巡视巡察工作的要求和巡视巡察工作职责,市委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被巡察单位(部门)领导班子及其成员、下一级党组织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和重要岗位领导干部问题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关于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其他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将按规定由有关部门认真处理。 |
中共福清市委巡察办
2023年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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