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福清江镜华侨农场委员会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时间:2023-08-15 16:09
    根据市委巡察工作的统一部署,2022年6月27日至7月27日市委第二巡察组对我场党委开展巡察。2023年2月9日,市委第二巡察组向我场党委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强化主体责任,切实抓紧抓好巡察整改工作
一是统一思想认识,强化政治责任。场党委切实承担起巡察整改主体责任,巡察组反馈意见后,场党委诚恳接受、主动认领、全面认领,立即召开动员会议,传达贯彻反馈会主要精神,研究部署整改落实工作,进一步凝聚共识,要求领导班子成员、各科室、各单位坚决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市委决策部署上来,以从严治党的政治意识和责任担当,切实把整改任务抓紧抓实抓好。
    二是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了以场党委书记、场长高勇同志为组长,党委委员、纪委书记林其瑞;党委委员、副场长林必龙;副场长李章桂;党委委员、综合科科长方海春为副组长,七级职员郭小华、社会保障科科长施訸、七级职员何孔生、各区支部书记为成员的整改落实工作领导小组,强化对整改工作的领导。
    三是分解细化层层落实责任。对照巡察反馈提出的整改要求,及时制定整改方案,聚焦4个方面75个问题,逐一明确整改措施、责任领导、责任科室(单位)和整改时限,形成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分工负责、相关科室牵头、层层传导压力、层层落实责任体系,形成强大的整改合力。做到事事有着落,件件有结果。  
    四是巩固整改成果,建立长效机制。为确保巡察反馈问题得到解决,场党委抓住关键问题,统筹把握、逐项办理,在抓整改、解决问题时及时总结整改经验,举一反三,标本兼治,研究制定科学、管用、长效的工作机制,对现有制度规定进行梳理,修订和完善,使整改成为促进党委工作思路完善的过程,促进机关干部作风转变的过程,为推动农场各项社会事业发展提供坚强有力保证。
    二、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情况
   (一)聚焦基层贯彻落实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及省委、福州市委、市委工作要求情况方面
    1.学懂弄通做实政治理论学习存在偏差
   (1)针对“学习不深不实不全面,学用结合不紧密”问题。
    整改情况:(1)制定了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二十大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纳入学习计划,推进开展专题学习并研讨交流,班子成员根据学习安排结合各自分管的工作内容,撰写心得体会、调研报告,进一步提升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党中央决策部署及省委、福州市委、市委工作部署,做到学用结合。(2)4月28日召开党委会专题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对侨务工作的相关重要论述,提高大侨务观念和为侨服务意识,积极谋划农场发展思路,班子成员带头学习理论政策和侨务政策,加强和提升班子成员凝聚力、战斗力及管理水平,理顺思路。?
   (2)针对“学习教育抓的不够紧,学习实效性不强问题。”问题。
    整改情况:(1)3月27日召开全体支部书记会议,向各支部传达政治学习的重要性,并提出要严格按照主题教育活动的相关规定要求开展好主题教育,并做好材料整理归档。(2)由党委负责人对专题学习研讨发言稿内容照搬网络文章的先锋区、新华区支部书记进行通报批评。(3)每季度对各支部党建材料进行检查,查缺补漏,及时整改。
   (3)针对“党委班子成员专题党课存在应付检查嫌疑”问题。
整改情况:(1)4月28日场党委书记带头讲学习宣传党的二十大精神专题党课;其他领导班子成员到分管联系点基层支部讲党课。(2)采取“请进来,走出去”的方法,5月6日邀请市委党校高级讲师陈拓新老师为全场干部职工做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专题报告,使全场干部职工对党的二十大精神有了系统性、实质性的认识,为进一步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提供了具体的指导。
   (4)针对“农场党委在如何将理论学习成果转化为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深化体制改革创新上存在短板弱项,动真碰硬的狠劲不足,政治理论深学、细悟、笃行成效不够明显”问题
    整改情况:(1)加强理论学习。3月20日党委班子成员认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关于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的重要论述,提高思想认识,增强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的能力和本领。(2)深刻领会精神实质。领导班子带头把政治理论学习作为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和精神追求,持续在学懂弄通做实上下功夫,做到深学、细悟、笃行,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3)坚持学以致用,理论联系实际。运用党的创新理论成果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班子成员结合自身工作实际进行深入交流和研讨,大力弘扬理论联系实际的学风,把理论学习与加快全场改革发展和目标任务紧密联系起来,努力把理论知识转化为推动全场发展的具体思路。
    2.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不够扎实有力
   (5)针对“贯彻落实市委对侨工作思路稍显乏力”问题。
    整改情况:(1)农场近年来对征集到的部分招商引资线索,均已引导推荐给蓝园管委会。农场通过侨联组织归侨广泛联系海内外的亲朋好友,大力宣传介绍农场、蓝园发展前景,对有意向回国发展的侨民企业家,农场积极协助做好与江阴港城经济区管委会的对接服务工作。(2)对农场职工就业问题,通过管区干部与蓝园入驻企业如中铝瑞闽、蓝谷综合体、鸿生股份公司等企业联系,加强企业用工需求和农场职工就业需求双向信息沟通对接,目前已有200多人实现再就业。
   (6)针对“党委统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发挥不够充分”问题。
    整改情况:(1)进一步完善农场党委议事工作制度,加强党委对农场各项工作核心的领导。通过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增强抓大事议大事主动性。(2)充分利用蓝园开发建设和发展机遇,经过与蓝园和上级有关部门的对接,对华侨城建设资金进行决算,待市委市政府同意后按规定要求,对华侨城的安置房的已建成的店面产权进行明确,盘活资源,对外招租,增加农场的收益。
   (7)针对“贯彻上级决策部署上重传达、轻落实现象仍然存在”问题。
    整改情况:(1)加强业务学习。于5月5日组织国土资源所业务人员学习了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坚决制止耕地“非农化”行为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20〕24号)、《关于防止耕地“非粮化”稳定粮食生产的意见》(国办发〔2020〕44号),自然资源部、农业农村部、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严格耕地用途管制有关问题的通知》(自然资发〔2021〕166号)文件精神,提高落实耕地保护政策的相关要求和耕地保护意识。(2)严格按照第三次国土调查成果对我场土地资源和现状进行梳理并造册登记;具体明确业务科室和管理区对土地资源管理各自的职责和任务,形成了齐抓共管的良好格局;严格贯彻落实有关土地保护的政策精神,长效坚持动态巡查,牢牢守住耕地红线。(3)加强整改。对承包户擅自“挖田造湖”67.48亩耕地已于2021年11月完成了复耕并通过上级审核。
   (8)针对“民主集中制贯彻不够到位。议事规则在执行上存在偏差,“一把手”末位表态制度未执行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1)进一步完善《党委会议事规则》。明确强调党委书记“末位发言制”,严格执行“一把手”末位表态制度。(2)组织班子成员对“三重一大”事项的审议范围、决议流程等刚性规定进行重新学习。坚持集体研究讨论重大问题,坚决执行集体领导制度,做到重大决策事项集体研究。(3)规范会议记录。综合科对参会的班子成员、会议决策的事项、决策过程、决策结论等以会议记录等形式固定下来,对表决事项和意见等情况做到有记录,并存档备查。
    3.践行新发展理念、推进高质量发展尚有差距
   (9)针对“培育新经济增长模式探索不力,创新发展思路有待拓宽”问题。
整改情况:(1)加强理论学习。场党委组织班子成员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把握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理论知识,把握精神实质,创新发展思路,提高党领导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的能力和水平。(2)开展主要领导与班子成员之间、班子成员之间谈心交心,理清好思路,结合各自工作,根据蓝园开发现阶段发展,探索农场发展模式。对蓝园还未征用的土地场民继续承包经营,使场民的收入不减少,对已征用土地的场民引导再就业。目前已引导农场富余劳动力到园区入驻的蓝谷综合体、中铝瑞闽、鸿生股份公司等企业就业人数有200多人。
   (10)针对“农场经营管理效益不佳,发展渐显“疲态”问题”。
整改情况:(1)对农场负债情况性质进行重新梳理,农场没有对外借款,负债主要是华侨城建设资金与蓝园的预拨款往来挂账和专项应付款资金的结余挂账。加强财务规划,减少不合理开支,降低管理成本。(2)充分发挥党建思想政治工作优势,统一思想,强化进取意识,从转变观念入手,强管理、抓优化、降成本、深化激发创效活力,引领推动农场持续健康发展。
   (11)针对“资产资源管理不到位,升值增值意识不强”问题。
    整改情况:(1)财务科加强对资产资源合同管理,每年对各类资产资源的总收入进行汇总统计,确保当年所有应收收入数字准确。2020-2021年陈家福租赁盐场一区仓库共计租金6000元和2022年租金3000元于2022年7月5日和2023年5月17日缴清。巡察整改期间,已收回花木场2019-2021年租金63366.24元和芦华区2020-2021年租金41897.98元。(2)压实责任,加大农田承包租金收缴力度。每周对收缴进度进行统计并在农场大会上进行通报,对收缴进度缓慢的管理区进行提醒,对芦华区管理干部进行批评教育。对欠缴租金的承包人发出催缴通知,对芦华区个别欠租人员采取法律手段进行催收,起到震慑的作用,切实维护农场自身权益。
   (12)针对“深化华侨农场改革发展不够扎实有力”问题
    整改情况:根据《中华全国总工会关于印发<基层工会会员代表大会条例>的通知》(总工发〔2019〕6号)有关精神,职代会即职工代表大会,工会是职工代表大会的工作机构,承担职工代表大会的日常工作,因此根据现有关政策无需职代会委员会。农场计划于8月底前开展农场工会换届有关工作,将严格按照有关文件成立福清江镜华侨农场工会委员会。
     4.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存在薄弱环节
   (13)针对“资产资源管理不严,存在流失或权益受损的风险。未能及时做好资产登记管理工作,对农场的资产管理不到位,如东风区工作人员误将属于农场的公房确认为私人住房,导致俞国凤侵占房屋事件发生,该户征迁补偿安置超出部分至今未重新测算并追回”问题。
    整改情况:(1)加强资产资源的管理。组织场财务、办公室专人对农场的资产财产进行盘点,做到账实相符。加强固定资产实物管理人员、账务管理人员、使用部门人员之间的沟通,严格落实好固定资产管理制度。(2)继续做征迁户的思想工作,提请江阴港城经济区(蓝色产业园)牵头组织协调相关单位对俞国凤的征迁补偿方案进行重新测算,重新选房,对征迁补偿安置超出部分予以追回。(3)根据场党委的决定对蓝园征迁三组(港头组)的农场东风区工作人员相关人员进行提醒谈话。
   (14)针对“农场对资源性资产承包未建立台账,据统计464户4973.?16亩土地承包未签订承包合同,也无相关文书对承包方责任进行约定,发生安全问题时法律风险较大”问题。
    整改情况:(1)巡察期间,对农场资源性资产承包未建立台账要求立整立改的问题,场召开各区管理人员、财务科全体工作人员通报会,强化对台账管理整改工作的组织领导。(2)加强土地承包台账管理。巡察期间,即整即改,由财务科组织各区出纳建立专门的土地承包台账对土地承包和收缴票据进行专门管理。(3)2022年各管理区已组织无承包合同的土地(鱼塘)种养殖户签定了安全生产承诺书,同时加强日常监督管理,规避因无承包合同在发生安全问题时法律风险。
   (15)针对“资金使用缺乏完善的管理和监管制度。农场自有资金使用缺乏严格的工作流程和管理制度,资金使用随意性较大”问题。
    整改情况:(1)农场编制内事业人员的经费由市财政核拨支付,按事业单位经费使用相关规定经党政联席会议研究执行,企业性质的资金使用经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决定后严格按财务制度由场自有资金执行。(2)2021年12月农场企业职工和聘用制合同工退回“双百双千”奖金263882元,编内事业人员退回217522元。(3)2021年起停止发放企业职工和聘用制合同工的各类绩效奖励金。
   (16)针对“以各种名目发放慰问金,存在极大廉政风险”问题。
    整改情况:(1)规范慰问金发放。今后对一线工作人员的慰问提倡以实物慰问代替货币慰问,体现对征迁工作人员的关心关爱。(2)加强人口增减核实。社会事务保障科和经济发展科共同对各区发放慰问的人口变化情况进行核实,今后对慰问金的发放以银行转账形式直接汇入个人账户,减少现金发放,杜绝代签现象。(3)经济发展科对有代签的对象进行电话联系复核检查,领款真实到位。
   (17)针对“工程建设领域风险漏洞较大,普遍存在预算、竣工验收、结算等环节缺失现象”问题。
    整改情况:(1)加强制度建设和规范管理,完善工程领域项目建设管理制度,严格执行市政府《关于加强财政性资金建设工程预决算编制及预决算审核的通知》(融政综﹝2017﹞307号)文件精神,对工程项目发包按规定进行预算编制及预结算审核程序,出台农场小额零星工程项目建设管理规定;(2)加强工程验收。工程项目完工后,组织经济发展科财务部门、村建办、工程项目所属责任部门进行验收,无完整验收手续的,经济发展科财务部门不予支付工程款项;严格合同管理,按规定要求留取一定比例的工程项目质量保证金。(3)加强工程项目管理,严格依纪依规,按章办事,确保建设工程项目规范,5万以上工程项目由中介公司进行预算编制、预算审核、竣工结算、结算审核。
5.意识形态工作落实不到位。
    (18)针对“意识形态工作薄弱,政治引领不强。党委未扛起“党管意识形态”政治责任,意识形态工作未纳入重要议事日程”问题。
    整改情况:(1)加强理论学习。3月10日召开党委意识形态专题会议,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系列重要论述,传达省委、福州市委、福清市委决策部署精神并部署农场意识形态工作,落实党委和支部的主体责任,党委书记和支部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把意识形态工作内容纳入理论学习中心组和党支部的学习计划,坚持把思想理论建设做为意识形态工作的根本任务。(2)加强组织领导。充实调整农场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真正扛起“党管意识形态”的政治责任。(3)制定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认真落实意识形态工作,制定《福清江镜华侨农场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方案》(江侨场委[2023]8号),把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党建工作,每年至少安排1次专题研究部署意识形态,将意识形态工作作为民主生活会和述责述廉报告对照检查内容,汇报落实意识形态工作情况。
   (19)针对“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流于形式”问题。
    整改情况:(1)自巡察以来,采取以集中学习和个人自学相结合的方式,共组织18次中心组理论学习,并结合农场工作实际进行专题学习研讨。(2)进一步完善《福清江镜华侨农场党委中心组学习制度》,制定《福清江镜华侨农场党委中心组年度学习计划》,明确了党委中心组理论学习计划、学习内容。(3)综合科专人规范做好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记录,领导班子成员做好个人的学习记录、笔记。(4)综合科负责归集中心组学习的内业资料,并及时收集党委班子成员的专题研讨、心得体会、调研报告等材料。
    (20)针对“宣传阵地建设不健全,宣传阵地夯实不够”问题。
    整改情况:(1)强化农场意识形态阵地建设。2023年在完善各管理区意识形态阵地建设的同时,投入专项经费约50万元对先锋区支部办公场所和宣传阵地进行建设,进一步健全和夯实全场宣传阵地。(2)利用已建成的华侨城新时代文明实践站作为联系侨民的桥梁作用,组织侨民学习侨务法律法规和侨务政策,推动农场侨务工作发展。(3)及时做好党政务公开管理。根据党务政务公开的有关规定,及时公开和更新公示内容,主动接受广大群众的监督。

   (二)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方面
    1.工作作风不严不实问题
   (21)针对“干事创业精气神提振不充分,个别干部思想固步自封,工作推进不及时”问题。
    整改情况:(1)加强学习,提振干事创业精气神。学习市委办印发《关于贯彻落实<福州市“马上就办、真抓实干”规定(试行)>实施方案》的通知(融委办发明电﹝2018﹞2号)、中办《关于进一步激励广大干部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的意见》文件精神,解放思想,强化责任担当,推动干部一线主动服务,进一步提振干部精气神。(2)认真贯彻落实市委“三争三领”行动,开展“抓效能、强作风、促落实”活动,提高农场广大干部的争先创优意识,强化工作作风建设,提振精气神,确保工作落实到位。(3)对担当作为意识淡薄,工作推进不及时的东风区主任陈帮富进行通报批评。
   (22)针对“部分干部职工履职尽责不到位,工作不细致不认真”问题。
    整改情况:(1)加强业务知识学习。社会事务保障科工作人员加强业务知识的学习,加强与上级相关部门联系交流,及时掌握政策的变化和标准的变化,做到依法履职。对超额发放的2019年度绩效奖金10358元于2019年12月25日全部退款到位,同时对社保科经办人员进行通报批评教育。(2)加强思想教育、压实责任。在征迁过程中,强化教育,宣传政策,做到公开、公平、公正,认真履行职责,认真细致把关审核。2020年5月25日由场纪委对4名工作不细致不认真的征地组成员进行批评教育,林兵退回多领取的征迁补偿款33925.5元。
   (23)针对“干部职工作风松散,组织纪律意识不强,考勤纪律松弛”问题。
    整改情况:(1)加强请销假管理,严格落实《福清市机关工作人员请销假制度》,对因公外出进行登记审批手续,对病、事假按规定履行请销假手续。(2)加强考勤管理。组织全体干部职工重温考勤制度,对全体干部职工上、下班采取指纹考勤,实行机器考勤与公出审批相结合的管理,对违反考勤纪律的干部及时提醒教育。加强机关效能管理,对干部职工的上班在岗情况进行检查和每月考勤情况进行公示。(3)严格考勤管理制度,对2022年6月24日至7月4日存在不同程度迟到现象干部进行提醒教育。
    2.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够彻底
   (24)针对“场聘驾驶员安置补偿超标准”问题。
    整改情况:(1)组织综合科、经济发展科财务股的相关人员学习事业单位公车改革相关制度,严明车改纪律,提高思想认识。(2)现司机人在国外,农场多次通过电话联系继续做驾驶员的思想工作及时退款,已联系农场常年法律顾问,咨询研究可行方案启动法律程序进行追还。
   (25)针对“车辆燃油费用管理不规范,未落实按实际结算报销制度”问题。
    整改情况:(1)组织经济发展科财务人员加强财务制度学习,坚持按权责发生制的原则进行会计核算,严格落实车辆燃油费用管理按实际结算报销制度。(2)经查2019?年7月,农场公务用车冲值现金支付车辆加油费4000元,有开具中石化石油福州分公司现金发票过账。2019年公车报废,油卡内余额638.6元,由经济发展科和综合科于2022年3月15日与中石化森美(福建)石油福州分公司办理退款及销户手续,中石化森美(福建)石油福州分公司要求把原开具的4000元现金发票收回,并于2022年3月17日开具一张3361.4元的发票。中石化森美(福建)石油福州分公司于2022年4月21日将卡内余额638.60元退还农场单位账户。(3)规范车辆经费列支渠道。与车辆有关的所有费用列入车辆费用开支,由经济发展科财务人员做好统计,并每季度在场务公开栏进行公示,接受广大群众的监督。
   (26)针对“公车维修管理较宽松”问题。
    整改情况:(1)组织综合科和经济发展科财务人员学习《福清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公务用车使用管理的通知》(融政办[2020]31号)文件,提高业务工作水平。(2)严格执行福清市公务用车管理的相关要求和《福清江镜华侨农场公车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把公务用车管理纳入福建省公务用车信息管理平台,实行平台派车、维修、保险、加油等管理。由经济发展科每季度在场务公开栏公示公务用车相关运行费用,接受群众监督。(3)经党委研究,对未严格把关公车管理和费用报销的综合科、经济发展科负责人进行批评教育。
    3.职工工资待遇发放存在乱象问题。
   (27)针对“临聘人员薪酬奖金混乱”问题。
    整改情况:结合农场国有企业体制改革方案,与上级相关部门的沟通联系后,根据农场的特殊性质对农场企业职工和聘用制合同工的工资组成采用基本工资、岗位工资、工龄工资、绩效工资四个部分组成制定工资待遇方案,提请市政府研究同意后执行,规范工资及绩效发放。
   (28)针对“临聘人员、在职人员还以公积金,医保费、加班、岗位兼职等名义领取津补贴”问题。
    整改情况:(1)取消医疗保险单位承担部分以补贴形式加入临聘人员工资中发放,此类人员经农场2020年第5次、2022年第4次党政联席会议研究统一纳入农场单位参保,单位承担部分及个人缴费部分按比例由农场统一汇缴至福清医保部门。(2)规范津补贴发放。严格按照上级有关部门规定的津补贴发放的范围和标准发放,2021年第4次党政会议取消岗位兼职等名义领取的不合理津补贴发放。
   (29)针对“离职临聘人员还领取当年度奖金”问题。
    整改情况:离职临聘人员第二年还领取上一年度奖金系临聘人员离职按上年度在职月数占比例予以发放。2021年起临聘人员各类奖金已停止发放。
   (30)针对“职工医社保缴交不规范。编内人员和编外人员的医保未分开缴纳。农场为同类型非在职人员缴交医社保标准不一。未及时收缴非在职人员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的个人承担部分”问题。
    整改情况:(1)分类管理。执行编内人员和编外人员的医保分开缴纳。2022年8月12日向医保中心申请办理将事业人员与企业职工的医保分开参保,2022年9月办理完成。(2)规范同类型非在职人员缴交医社保标准。对改制的场属工副业单位和机构,因无适当工作岗位重新调整安排的部分下岗而保留职工关系的人员,统一按农场单位承担部分及个人承担部分的比例执行,不再执行全部由个人全额出资。(3)加强缴费管理。社会保障科加强医社保费收缴力度,组织管区干部对参保人员当年度个人承担部分按时缴交,对个别未及时缴交的发出催缴通知书告知参保人员应尽义务和不及时缴纳社医保应负的后果。(4)对欠缴的人员进行梳理,咨询场常年法律顾问,启动法律程序对拒不缴交的人员走法律渠道进行催缴。    
   (31)针对“巡察还发现农场存在“吃空饷”清理整治工作开展不扎实的”问题。
    整改情况:(1)针对上一轮巡察发现农场涉嫌存在“吃空饷”的问题,2019年9月农场党委会研究停发李心俭工资,保留职工关系。(2)本轮巡察工作期间,农场对李心俭发放的2018年度各类奖金10029.96 元和职工年终的慰问金100元共计10129.96元进行立即整改要求退回,李心俭于2022年7月5日退款到位。对郑明云和李心俭2013年7月至今农场为其个人应负担的四险一金垫付9个月部分进行整改,农场社会保障科和经济发展科对李心俭、郑明云个人应负担的四险一金进行计算,已全部补缴到位。(3)根据福清市纪委《关于责成对相关人员进行处理的函》(融纪函[2023]5号),农场党委2023年3月1日对社会保障科和经济发展科负责人进行谈话提醒处理。
    4.工程项目管理存在不规范问题。
   (32)针对“零星工程、河道清理工程发包不规范”问题。
    整改情况:(1)加强制度建设和规范管理。完善工程领域项目建设管理制度,出台农场小额零星工程管理规定。(2)加强合同管理。规范对零星工程发包的管理,按规定签订合同,对零星工程的结算必须依据签订的合同,开具正式的税务发票并通过银行转账进行结算。人工费用结算杜绝使用工作量清单代替劳务发票领取现金现象再次发生。(3)加强报销审核。经济发展科财务部门对工程项目款项的支付必须严格审核把关,附件材料完整齐全方可拨付工程款。
   (33)针对“拆解工程分段发包,规避工程招投标”问题。
    整改情况:(1)巡察后,小规模工程严格按照福清市人民政府文件办理告知单FQGZ2022B0164MS关于小规模工程承发包的有关规定执行和告知单FQGZ2023B0320MS关于转发《市发改局关于转发〈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做好小规模工程发包工作的通知〉的通知》(融发改综[2023]9号])规定执行。(2)加强对工程项目的督查、验收管理,对于同类型的项目应进行合并发包按规定进行简易招投标处理,不肢解工程项目规避招投标。
   (34)针对“以单包工、单包料形式拆解工程,规避工程监管”问题。
    整改情况:(1)加强业务学习。组织相关业务科室学习工程管理相关制度,熟悉掌握工程管理业务。(2)规范工程管理。严格按照上级相关文件规定,确保工程程序规范、手续完整。加大对工程项目的监管力度,严格按照《福清市关于下放工业区和镇街基本建设工程预决算编制审核有关事项的通知》(融政综[2015]10号)文件规定,委托有资质的中介机构对项目进行预决算,同时建立对工程项目的督查、验收管理,对于同类型的项目进行合并发包按规定进行简易招投标处理,不肢解工程项目规避招投标。(3)对50万元以上的工程项目委托招标代理机构实行招标工作。
    5.财务制度不健全,执行不严格问题。
   (35)针对“资金支出依据不充分,随意性大”问题。
    整改情况:(1)2023年5月22日市政府专题会议研究农场有关问题时农场提请市政府协调有关部门对东华水库工程征地补偿款进行结算工作。(2)5月份农场向水投公司发函要求拨付东华水库工程场外施工道路安全保障经费30万元。
   (36)针对“未附实际经费使用明细,资金使用情况不明”问题。
    整改情况:(1)加强财务报销审核。相关业务科室加强对报销款项附件审查,做到经费使用明细附件齐全,资金使用情况真实合法。经济发展科财务人员加强报销的附件严格审核,做到合法、合理、准确,杜绝类似情况再次发生。(2)经党委研究对相关的经办人员进行批评教育。
   (37)针对“农场每月支付各区卫生保洁经费1.4万元,未当月报送工资册,而是由各区出纳代领现金,年底一次性报送保洁人员名单”问题。
    整改情况:(1)立即整改。巡察期间,此问题已于2022年7月进行整改,按月制作各区卫生保洁经费发放工资花名册,以银行汇款形式按月发放至保洁人员个人账户。(2)加强财务报账管理。按月及时报账,进行账务核销处理。
   (38)针对“财务审核把关不严,报销材料不齐全”问题。
    整改情况:(1)组织经济发展科财务工作人员加强对财务管理制度学习,提高业务水平。加强财务报销审核,严格使用正式发票报账审批、附件材料规范完整,杜绝白条报销现象再次发生。(2)补齐附件材料。办公楼水电费由农场与水电部门签定银行代扣协议通过银行转账划转,2022年6月巡察期间立即整改,经办人员补打2022年1月起水电费正式发票,每月报送至财务做为银行代扣水电费的附件材料,确保手续齐全。
   (39)针对“2020年、2021年报销“三八妇女节”“五四青年节”活动费用,均未附活动方案、费用明细和参加人员等相关材料”问题。
    整改情况:(1)加强项目活动的组织领导。由各相关科室做好各项活动主题方案,明确参加对象、费用经费预算开支和参加对象。(2)补充完善2020年、2021年“三八妇女节”“五四青年节”活动方案,费用明细和参加人员等相关材料。(3)加强财务报销审核把关。财务部门加强对费用报销的附件完整性进行严格把关,对附件不齐全的不予报销。
   (40)针对“报销征迁工作组购买的花生油,未附领用人员信息、发放事由等任何相关材料;?报销征迁组用餐费用未按实结算报销”问题。
    整改情况:(1)经济发展科财务科人员加强对财务管理制度学习,严格审核把关费用报销附件材料,对材料附件不完整的不予报销支付。对2021年2月购买60桶花生油用于2020年度农场抽调参加福清市重点项目龙山片区征迁指挥部的征迁户慰问,已补齐领用人员附件。(2)对征迁过程中产生的征迁组用餐费用未按实结算报销的相关征迁组工作人员进行批评教育。
   (41)针对“差旅费报销未严格执行出差审批制度”问题。
    整改情况:(1)加强财务管理工作,严格执行《福清市市直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融财行〔2014〕413号)和《福清市财政局关于市直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补充规定》(融财行〔2017〕426号)的文件精神,落实出差审批制度,做到实报实销,在出差结束后15个工作日内及时办理报销手续。(2)加强财务报销审核。差旅费报销附公务派遣审批单、差旅费报销单,财务部门加强对差旅费附件票据的审核把关,对不符合规定的不予报销。
   (42)针对“专项资金使用不规范,未严格落实专款专用。”问题。
    整改情况:该资金是各级财政下拨的非归难侨职工危房改造项目专项资金,2012年因蓝色经济产业园在我场的开发建设,农场重新规划华侨城安置房建设,非归难侨职工危房改造项目未实施。2019年12月4日,农场向市政府发文《关于提请研究使用华侨农场非归难侨职工危房改造及配套设施2012-2013年中央预算内投资资金的请示》(江侨场[2019]33号),请求市政府研究决定,同时与市财政局就此事进行沟通,但未形成处置意见,市政府未予以批复。2023年5月份,市财政局已要求农场将此笔专项资金上收市财政统一管理,待市政府专题会议纪要文件出台后农场随时上缴。
   (43)针对“税费转移支付专项经费直接用于农垦运行工资支出,使用华侨事业费专项资金拨付作为边防派出所执法办案经费和慰问镇派出所、海防所和江镜初级中学”问题。
    整改情况:(1)加强业务学习。4月27日经济发展科组织财务人员学习《中国侨联办公厅〈关于华侨事务预算专项经费使用管理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和《福建省侨联〈关于华侨事务预算专项经费使用管理的指导意见〉实施办法的通知》文件精神,规范华侨事务费的使用与管理,明确列支渠道,做到专款专用。(2)进行账务调整。2022年12月份对税费转移支付专项经费19万元直接用于农垦运行工资支出、使用华侨事业费专项资金作为边防派出所执法办案经费、慰问镇派出所、海防所和江镜初级中学等列支渠道不正确的进行账务调整,正确列支渠道,做到专款专用。
    6.固定资产及低值易耗品管理不规范。
   (44)针对“固定资产长期以来未建档立卡,未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固定资产清查、盘点。购置办公桌椅、电脑设备等资产,以低值易耗品列支,未纳入固定资管理登记入账”问题。
    整改情况:(1)落实固定资产管理责任,完善固定资产管理制度。按照会计制度要求,对属于应列入固定资产的低值易耗品做为固定资产管理,并做好领用登记,明确固定资产使用责任人。按规定设置固定资产账簿,对固定资产增减变动及时进行会计处理,并定期与固定资产卡片进行核对,确保账卡相符。(2)加强固定资产卡片管理,做到有物必登、登记到人、一物一卡。(3)定期对固定资产进行清查盘点,每年至少盘点一次,全面掌握并真实反映固定资产的数量、价值和使用状况,做到账物相符。巡察期间对2019-2022年6月购置办公桌椅、电脑设备等低值易耗品共计17.7万元已进行账务调整,列入固定资产管理,进行即整即改。
   (45)针对“固定资产政府采购制度执行不严格”问题。
    整改情况:(1)加强业务学习。组织综合科办公室、经济发展科财务人员学习《政府采购法》、《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市政府有关集中采购的具体政策,增强依法依规采购的意识。(2)严格执行福清市财政局关于转发《福州市财政局给予印发<福州市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限额标准>的通知》的通知(融财采﹝2018﹞853)文件,对大宗商品采购执行党委研究同意后集中采购或者进行三方询价采购。
   (46)针对“固定资产捐赠程序不规范,资产捐赠审批流程缺失等,存在资产流失等风险隐患”问题。
    整改情况:(1)4月27日组织财务人员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公益事业捐赠法》,提高业务水平。(2)规范资产捐赠程序。农场首先进行固定资产购入财产登记,与农场小学签定捐赠协议,按照捐赠流程做好捐赠资产移交手续,同时做好农场账务的处理工作。
    7.工会经费收支管理不到位。
   (47)针对“工会经费计提不规范”问题。
    整改情况:(1)加强业务学习,4月27日组织财务人员学习《福建省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实施办法》等有关文件,提高财务人员的业务水平。(2)准确提取经费。按照《福建省基层工会经费管理实施办法》的相关规定,按计提工会经费的工资基数和提取比例准确提取工会经费,对多提取的工会经费于2023年5月进行财务冲帐处理,退回农场户头。
   (48)针对“工会经费列支管理不规范。大额采购中秋、春节等节日慰问品未进行三方比价后采购”问题。
    整改情况:(1)加强业务学习。组织工会和综合科办公室、经济发展科财务人员学习《政府采购法》、《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市政府有关集中采购的具体政策,增强依法依规采购的意识。(2)加强采购组织。对中秋、春节等节日慰问品采购由工会会同综合科办公室、经济发展科财务人员成采购小组,对采购的节日慰问品实行货比三家,进行比价、询价,择优选买,确保经费使用合规、合理。
   (49)针对“工会经费仍未实行单独建账核算”问题。
    整改情况:即整即改。巡察期间,农场对工会经费未单独建账已进行即整即改,建立工会专门账簿对2022年1月以来的所有工会经费收支进行核算,让工会经费的收支清晰明朗,做到工会经费专户专账核算管理。

   (三)聚焦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方面
    1.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仍有差距。
   (50)针对“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意识不强。每年对党风廉政建设研究部署停留在表面上,满足于上传下达,以会贯会”问题。
    整改情况:(1)进一步加强政治理论学习,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教育引导全体党员筑牢信仰之基,补足精神之钙,把稳思想之舵。先后开展了组织生活会、廉政谈话会、廉政教育会等5场次,谈心谈话35人次。根据班子成员分工,进一步细化主体责任内容,切实承担起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政治使命。(2)完善主体责任体系。召开党委会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制定《江镜华侨农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清单》(江侨场委[2023]7号),细化任务分解,落实责任分工,切实担负起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
   (51)针对“管党治党压力传导不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1)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明确党委抓基层党建主体责任,党委班子成员落实党建“一岗双责”分片包干责任,每个党委班子成员按照《领导干部党建工作联系点挂钩分解表》,加强对联系点党支部党建工作的领导。(2)召开党委书记抓基层党组织党建工作述职报告会议。坚持书记抓、抓书记,坚持每年一次的支部书记党建工作述职制度。(3)建立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清单。将党建主体责任具体化、规范化、制度化,传导管党治党的压力,压实各基层党组织的主体责任。(4)党委每季度对基层各支部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情况开展督查,在督查中指导,在督查中提升,对存在的问题进行汇总并提出整改意见。
   (52)针对“廉政谈话机制不健全。党委风险防控意识不强,未灵活运用提醒式、警示式,告诫式等约谈形式,加强对机关各科室和各党支部开展约谈提醒”问题。
    整改情况:(1)召开5次由场领导班子成员、各支书记参加的廉政纪律学习会议,传达学习各级党风廉政建设会议精神和各级纪委通报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典型案例。(2)制定《福清江镜华侨农场廉政提醒谈话制度》(江侨场委[2023]6号),在新提拔任职副科级以上干部、职级晋升和职称提升方面干部职工进行任前廉政谈话;对有违纪行为,但情节较轻尚不构成纪律处分的干部和职工的进行诫勉谈话;对在政治立场、理想信念、工作作风、履职尽责、道德品质、勤政廉政等方面可能出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干部职工进行提醒谈话。
    2.纪委履行监督责任不够有力。
   (53)针对“监督执纪问责执行不严,“探头”作用发挥不明显。农场纪委主动发现线索能力不高,监督执纪水平亟待提升”问题。
    整改情况:(1)加强理论学习。积极参加市纪委开展的纪检监察干部教育整顿学习,加强政治理论和业务提升专题讲座学习。参加市纪委举办的综合素质提升培训班,不断提高纪委工作人员的政治素养和业务能力。(2)加强与市纪委和市纪委驻农业农村局纪检组的沟通联系,提高线索处置和办案的能力。
   (54)针对“三转”落实不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1)2023年2月农场纪委书记参加福清市纪检监察干部队伍教育整顿学习,参加市纪委组织多种形式的学习活动,加强与各级纪检干部的业务交流,提高对纪检工作职能定位的认识,提升了纪委监督执纪的水平。争取配齐专职纪检干部,聚焦主责主业,落实“三转”。(2)明确纪委的监督、执纪、问责职责,加强日常监管,增强纪律意识,结合开展系列主题教育,强化警示教育。(3)按照纪委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监督责任清单做好纪委的日常监督工作。
   (55)针对“履行监督职责缺乏主动性。纪委对党员干部日常管理和警示教育力度不够,监督问责制度尚未健全,未能对党员干部开展经常性督导、提醒等工作”问题。
    整改情况:(1)提高纪委履行监督职责的思想认识,牢固树立“抓好监督是本职,抓不好监督的失职的理念”,增强履行监督的责任感、使命感。(2)加强日常监督管理。把纪委监督工作由事后查处转向事前监督提醒、事中监控纠正相结合,及时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给予提醒,减少违法违纪现象的发生。(3)加强警示教育。在重要节假日前按照上级纪委要求召开全场工作人员廉洁纪律集体谈话会,通过《廉政福清》、《清风福州》等公众号中的典型案例通报进行传达学习,用身边案例的警示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增强法纪意识,坚守纪律底线,确保纪弦长紧、做到警钟长鸣。
    3.基层党建工作堡垒夯实不够。
   (56)针对“党建工作责任制履行不到位,对党建工作重要性认识不足”问题。
    整改情况:(1)严格落实党委书记党建工作第一责任人的意识,把党建作为农场整体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统筹支配,定期探讨。党委班子成员按一岗双责的要求,主动支持和协助做好分管联系单位的党建工作,形成党建与农场各项工作齐抓共管的工作责任机制。(2)强化管理,细化分解任务,压实责任。建立党建工作绩效考核评价机制。年初与各党支部签订党建工作目标责任书,定期召开党建工作例会,召开2022年度各支部党建工作述职评议会,推动全场党建工作责任制全面落实。(3)由党委主要负责人对对机关党支部和东风区党支部书记进行批评教育。
   (57)针对“党建引领侨建作用发挥不明显,服务归侨不够务实有效”问题。
    整改情况:(1)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侨务工作的重要论述,坚持党建引领侨建,把侨建工作纳入党委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充分发侨场的特点和优势,做好侨务各项工作。把华侨城新时代文明实践站打造成为凝聚侨心、服务归侨的重要阵地。(2)加强志愿者服务工作。华侨城党支部组织志愿者到归侨家里倾听收集并解决侨民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2022年底根据侨民反映的问题,投入资金约6万元在华侨城安置房小区西侧建成一个公交车亭,方便华侨城居民出行安全需要。(3)通过华侨城新时代文明实践站为侨民提供就业岗位200多人,解决富余劳力的出路问题。
   (58)针对“党建品牌创建亮点挖掘不够全面深入。未能把准基层党支部建设“脉搏”,打造特色农场党建品牌”问题。
    整改情况:(1)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根据《福清市基层党组织标准化工作指南》要求,做好各党支部标准化建设工作,积极打造具有农场特色党建品牌。(2)积极推动各党支部申报创建党建品牌项目,对符合党建特色品牌创建条件的党支部予以资金的大力支持。(3)把特色品牌创建列入党支部日常工作计划,提高各党支部创建品牌意识,促进基层党组织规范化建设。(4)不断增加党支部党建品牌创建数量,拟对党建工作开展条件较好的先锋区党支部进行申报创建党建品牌。
   (59)针对“党支部规范化标准化建设推进不力”问题。
    整改情况:(1)组织各党支部支委认真学习《福清市基层党组织标准化工作指南》,提高党支部规范化标准化建设推进工作的思想认识。(2)根据机关第二党支部(为离退休党支部)特点和党员具体情况,对党员分类别教育管理。对年老体弱、行动不便、居住分散的党员采取送书上门或用微信群传达党的新思想新理论,以自学方式学习政治理论。对行动方便的党员,在农场和福清水南设立机关二支部党员活动点,利用周末安排人员组织学习,场领导和支部书记定期在活动点组织党员传达学习党的理论知识,开展组织生活活动。(3)联系周边地市(莆田、福州等)的退休党员定期组织在福清水南活动点集中,参加党内政治生活及党员活动,加强本支部对党员的有效管理,进一步增强党组织的凝聚力和号召力。
   (60)针对“发挥“融e红”智慧党建平台作用不充分”问题。
    整改情况:(1)综合科组织开展“融e红”智慧党建平台使用业务培训,加强农场各支部间的交流学习,充分发挥“融e红”智慧党建平台作用。因农场各支部退休党员较多,年龄大,还未能使用新的信息技术,有条件的支部争取使用“融e红”开展党建工作。(2)及时上传活动材料。各党支部在开展活动之后,按要求及时完整上传活动相关材料。
?   4.基层组织建设关键环节存在疏漏。
   (61)针对“发展党员程序不规范,党员组织关系管理不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1)开展党务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学习《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及相关规定,熟练掌握发展党员业务。对新发展党员,严格履行发展党员程序,并做好内业资料收集整理,保证资料完善齐全。(2)对近期新发展的党员档案开展自查,发现不规范问题及时纠正,材料缺失问题补充完善。(3)充分运用“党员e家”平台,根据党员的工作关系,及时把党员的组织关系接转到相应的党支部,做到应转尽转,及时接转。
   (62)针对“党费收缴制度执行不严”问题。
    整改情况:(1)巡察期间,按巡察要求已重新核定各党支部党员的党费交纳额度,对党费收缴不规范的问题已进行即整即改,按照党费收缴有关规定足额收缴补足党费。(2)巡察后,各支部已指定专人负责党费管理,建立党费管理人员信息备案表和《党费工作责任清单》,做好党费材料公示工作,使党费交纳公开透明。(3)按要求及时收缴党员转为预备党员后或组织关系转接后的党费。(4)各党支部完善党费台账材料,对缺失材料进行补缺补漏。
    5.党内政治生活质量不高。
   (63)针对“三会一课”制度执行存在漏洞。农场党委未能切实抓好基层党支部日常党内组织生活规范化监督检查”问题。
    整改情况:(1)提高思想认识,组织各支部书记学习《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和《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各党支部把“三会一课”制度作为党员联系的重要途径,把严格组织生活作为党员日常管理监督的经常性、基础性工作来抓,教育党员严格遵守党内组织生活准则,自觉接受组织教育监督,切实增强党员的党性观念。按照“三会一课”制度要求,做到会议召开及时,次数达标,会议记录规范,原始记录要素齐全。(2)农场党委每季度开展一次对党支部日常党内组织生活制度规范化督查检查,指出存在的问题,加以整改。(3)开展党务工作培训。对党务工作人员开展专项培训,提升理论水平和业务能力。按照《基层党支部标准化工作指南》,全力做好基层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提高整体党建工作水平。
   (64)针对“民主生活会开展不够严肃。党委班子和个人对照检查不同程度存在对照不全面、整改不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1)民主生活会前召开党委会议,认真学习贯彻《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和《福建省党和国家机关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实施细则的》,制定党委班子民主生活会工作方案。(2)根据民主生活会要求,班子成员认真做好会前准备工作,会后及时梳理汇总个人问题整改清单,制定整改措施,认真整改到位,确保班子民主生活会质量。(3)按照上级文件要求的内容,认真撰写剖析材料,全面开展对照检查、原因剖析及问题整改等活动。(4)党委班子成员按要求把抓意识形态工作方面进行对照检查,民主生活会发言提纲会前要经主要领导逐一严格审核把关,直到撰写的发言材料符合要求。
   (65)针对“组织生活会开展不到位,会议流程不规范”问题。
    整改情况:(1)组织生活会前各支部组织支委学习《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提高思想认识。研究制定组织生活会工作方案,规范会议流程。(2)开好年度和年中组织生活会,确保组织生活会的次数达到规定要求。(3)党委主要负责人对机河区党支部书记,进行批评教育,责令支部书记严格按照党内政治生活的规定,认真开展支部组织生活会。(4)对组织生活会缺失的材料进行完善。
   (66)针对“自我批评和相互批评“动真格”“见真章”不够;民主评议流于形式,民主测评流程不规范不严谨,测评结果真实性大打折扣”问题。
    整改情况:(1)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严格按照组织生活会的流程开展,做好个人对照检查、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及谈心谈话等工作。(2)领导干部做好过双重组织生活工作,党委班子成员按所联系的党支部参加基层党支部的组织生活会,进行现场监督指导,对批评“走过场”和民主测评流程不规范不严谨的当场提醒,促其改正。党委对各支部的组织生活会的内业资料进行检查,不符合要求的进行整改。
   (67)针对“谈心谈话制度尚未建立健全,未做到会前谈、经常谈、全覆盖”问题。
    整改情况:(1)制定《福清江镜华侨农场谈心谈话制度》(江侨场委[2023]9号),按照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的要求,开展多层次、经常性的谈心谈话活动。(2)对各年度谈心谈话材料缺失的进行完善。(3)党委研究决定对未开展年度谈心谈话的机河区支部书记进行批评教育。
    6.干部队伍建设存在较大提升空间。
   (68)针对“农场和下辖各管理区管理层年龄结构老化,班子成员和管理岗位“老龄化”较为严重,后备干部储备不足”问题。
    整改情况:(1)加大年轻干部的培养力度,把富有激情、积极向上、业务能力强、敢于担当的优秀年轻干部调整到重要岗位历练,加强后备干部储备。争取市委组织部的支持,逐步充实中层管理干部队伍,解决青黄不接的问题。(2)机关一支部2022年新发展2名党员,2023年发展2名入党积极分子,同时采取机关干部下区挂片充实基层党支部的力量,提高基层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3)与上级组织部门沟通,优化整合基层党支部,充实配齐支部班子成员,实现正常换届。
   (69)针对“基层党支部换届选举不及时”问题。
    整改情况:(1)加强与上级组织部门沟通,争取按时换届。因下属党支部存在着支部书记临近退休、支部班子成员人数配备不齐,党委与上级组织部门沟通协调,把下辖党支部进行优化整合,争取尽快完成支部换届,到时配齐配强各支部的班子成员,强化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2)建立健全党支部按期换届提醒督促机制,做好支部换届选举工作准备。
    
   (四)落实巡视巡察、审计、?主题教育整改方面
    1.落实巡察整改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不够有力。
   (70)针对“农场对党委、纪委、班子成员落实巡察整改的责任压实不够,未能真抓实改、切实推动整改落地见效”问题。
    整改情况:(1)提高思想认识,召开党委会专题研究整改工作,提高政治敏感性和政治执行力,切实把落实巡察整改工作作为当前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来抓。(2)压实整改责任。压实党委落实主体的责任、其他班子成员落实一岗双责的责任、纪委落实监督的责任,确保整改工作抓严抓深、落细落实。(3)成立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定期听取整改进度情况,分析问题困难,研究对策办法,抓好整改落实,确保整改工作兜底托底。(4)明确整改内容。以本次巡察整改为起点,对整改事项建立责任清单工作台账,每项整改任务明确责任单位、责任领导和责任人,做到整改目标、整改措施、责任部门、完成时限“四个明确”。持续跟踪整改效果,使所有巡察反馈问题都得到彻底整改。
   (71)针对“在财务方面不规范、不严谨、随意现象依旧频发,资产资源资金管理上存在较大风险”问题。
    整改情况:(1)严格执行财经纪律,保障资金安全,杜绝类似事情再次发生。(2)完善《江镜华侨农场财务现金管理制度》,加强现金收支管理,严格实行收支两条线,严禁坐收坐支现金。各管理区收缴的社会统筹费(租金)所有收入通过银行转账缴款,各项超过现金结算起点的以上的支出通过银行转账支付。(3)加强业务学习。4月27日财务科组织会计和出纳开展财务培训,认真学习《现金管理暂行条例》及实施细则,提升财务人员的业务水平。(4)对经济发展科相关人员进行批评教育,要求相关人员加强现金管理。
   (72)针对“固定资产未入账统一管理,未认真梳理购置支出,易造成资产流失”问题。
    整改情况:(1)完善《江镜华侨农场固定资产管理制度》,落实固定资产管理责任。按照会计制度要求,对属于应列入固定资产的低值易耗品列入资产管理,并做好领用登记,明确固定资产使用责任人。(2)加强固定资产卡片管理,做到有物必登、登记到人、一物一卡。(3)根据固定资产登记的账簿经济发展科财务和综合科办公室人员组织对固定资产进行清查盘点,全面掌握并真实反映固定资产的数量、价值和使用状况,确保账账相符、账实相符,对不能使用仍长期挂账的固定资产进行报废处理。加强固定资产实物管理人员、账务管理人员、使用部门人员之间的沟通,严格落实好固定资产管理制度。
   (73)针对“多头开户现象依然存在,国营福建省福清江镜华侨农场账号35001618107052518543专户用于征迁户补偿款及收取征迁户安置房差额补缴款结算,但未对其专项资金进行独立核算”问题。
    整改情况:(1)加强银行的资金账户的管理,便于业务的开展,对开户的银行账户进行分类,对场及下属单位基本户性质的账户予以保留。(2)对各类经费专项账户予以保留。(3)取消国营福建省福清江镜华侨农场账号79820188000023245在光大银行福清支行的账户和福建省华栋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账号20335018100100000308501在农业发展银行福清支行的账户共2个。(4)国营福建省福清江镜华侨农场账号35001618107052518543专户资金进行重新梳理,进行独立核算。
   (74)针对“单位及个人向农场借款未及时收回”问题。
    整改情况:(1)对其他长期欠款挂账的个人,继续由场成立清欠借款小组进行理清,对借款的时间、原因、金额,分门别类,进行追讨,对欠款多年无法追回的咨询场常年法律顾问分析研判采取法律程序予以追回。(2)加强公款借款管理,杜绝个人借用公款。(3)对蓝园因工程方面的垫款借款挂账今后在与农场资金拨付结算中先行扣还,结清账面借款。
   (75)针对“巡察整改“后半篇文章”欠严实,敷衍整改、整改成效虚泛等问题普遍存在”问题。
    整改情况:(1)召开巡察整改专题部署会,对照问题清单深刻剖析原因,班子成员根据各自分工主动认领,并提出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2)压实整改责任,明确整改责任领导、责任部门、责任人和完成时限,确保所有整改问题及时取得良好的整改效果。(3)建立工作机制。专人负责跟踪整改工作情况,在第一时间内汇集整改结果,确保整改到位。

    三、需要进一步整改的事项及措施
    1.针对“资产资源管理不到位,升值增值意识不强。资产资源发包租金拖欠现象频发多发”问题。
    整改情况:持续整改
   (1)农场于2023年3月28日对金马饲料厂通过顺丰快递发出催缴通知单(因法人代表死亡,饲料厂已关闭停产多年,向金马饲料厂原股东陈向阳发出催缴通知单)。(2)农场多次与公司股东之一联系并进行催讨。(3)通过宇凡律师事务所启动法律程序进行催缴。
    2.针对“深化华侨农场改革发展不够扎实有力”问题。
    整改情况:持续整改
    根据《中华全国总工会关于印发<基层工会会员代表大会条例>的通知》(总工发〔2019〕6号)有关精神,职代会即职工代表大会,工会是职工代表大会的工作机构,承担职工代表大会的日常工作,因此根据现有关政策无需职代会委员会。农场8月14日成立工会换届领导小组,拟于8月底前开展农场工会换届有关工作,将严格按照有关文件成立福清江镜华侨农场工会委员会。
    3.针对“资产资源管理不严,存在流失或权益受损的风险。未能及时做好资产登记管理工作,对农场的资产管理不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持续整改
   (1)2023年8月13日与征迁户进行沟通继续做征迁户的思想工作,动员征迁户退回补偿安置超出部分。(2)已通过宇凡律师事务所启动法律程序对征迁户进行起诉追回补偿安置超出部分。
    4.针对“场聘驾驶员安置补偿超标准”问题。
    整改情况:持续整改
   (1)现司机人在国外,农场多次通过电话联系驾驶员并做思想工作进行退款。(2)已联系农场常年法律顾问,咨询研究可行方案启动法律程序进行追讨。
    5.针对“临聘人员薪酬奖金混乱,临聘人员月工资未执行市政府《关于调整市直机关和事业单位临聘人员工资待遇的通知》文件要求,工资待遇普遍超标准且因人而异”问题。
    整改情况:持续整改
    农场将结合体制改革,与上级相关部门的沟通联系后,根据农场的特殊性质对农场企业职工和聘用制合同工的工资组成采用基本工资、岗位工资、工龄工资、绩效工资四个部分组成制定工资待遇方案,提请市政府研究同意后执行,规范工资及绩效发放制度。
    6.针对“资金支出依据不充分,随意性大”问题。
    整改情况:持续整改
   (1)农场已向水投公司发函催讨东华水库工程场外施工道路安全保障经费30万元。(2)农场已与水投公司沟通联系并于8月4日向福清市水投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开出发票,争取8月底前收回。
    7.针对“基层党支部换届选举不及时,农场党委未严格按照规定组织并督促各下属党支部做好期满换届选举工作”问题。
    整改情况:持续整改
    农场于2023年8月成立基层党支部换届选举领导小组,制定换届选举工作方案。8月15日已完成机河区党支部换届选举,8月底完成丰华区党支部换届选举;9月底完成东风区党支部换届选举;11月底完成先锋区、机关第一党支部换届选举;12月底完成新华区党支部、机关第二党支部和华侨城党支部换届选举。
    8.针对“单位及个人向农场借款未及时收回”问题。
    整改情况:持续整改
   (1)对其他长期欠款挂账的个人,因借款时间跨度久远,大部分在20-30年之间,继续由场成立清欠借款小组进行梳理追讨,对欠款多年无法追回的通过场常年法律顾问分析研判采取法律诉讼程序予以追讨。已收回个人借款1万元(食堂周转金)。(2)单位借款130万元已收回。(2)对蓝园单位借款已发函通知还款,蓝园已同意还款,手续在批复流程中,争取在8月底前完成。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85725910;通信地址:福清市江镜镇江侨新村场部区1号;邮政编码:350316;电子邮箱:741035128@qq.com

                                                                                                                                                                                                                     中共福清江镜华侨农场委员会
                                                                                                                                                                                                                            2023年8 月 15日
来源:福清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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