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及我市巡察工作安排,经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同意,从2024年5月上旬开始,市委三个巡察组分别对龙江街道、龙山街道、宏路街道等3家单位开展巡察,巡察时间一个月左右。日前,3个巡察组已进驻巡察。
组 别 |
市委巡察一组 |
市委巡察二组 |
市委巡察三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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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巡察 单 位 |
龙江街道 |
龙山街道 |
宏路街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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巡察组 负责人 |
组 长:黄祖棋 副组长:何心平 |
组 长:陈文彩 副组长:陈 攻 |
组 长:林文敏 副组长:林朝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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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 电话 |
(8:00-12:00; 14:30-17:30) 0591-85165079 |
(8:00-12:00; 14:30-17:30) 0591-85165019 |
(8:00-12:00; 14:30-17:30) 0591-8516518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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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1日之后,下午受理时间改为15:00-18: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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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 信箱 |
1.福清市龙江街道龙江路582号(街道办事处围墙外转角处); 2.福清市融和路中联名城二区小区围墙外。 |
1.福清市龙山街道文兴路56号(龙山街道办事处大门口东侧); 2.福清市龙山街道东门街北段18-4号(龙山街道融东社区大门口)。 |
1.福清市宏路街道清昌大道65号(宏路街道办事处宣传栏旁); 2.福清市宏路街道宏路村后铁埔777号(宏路街道宏路村委会门口); 3.福清市宏路街道观澜云著10号楼一楼(宏路街道溪下村委会门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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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信 地址 |
福清市音西街道福唐路邮政局大门口投递信箱 收件人:福清市委巡察*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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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访 受理 范围 |
根据中央及省委、福州市委、福清市委关于巡视巡察工作的要求和巡视巡察工作职责,市委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被巡察单位(部门)领导班子及其成员、下一级党组织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和重要岗位领导干部问题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关于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其他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将按规定由有关部门认真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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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福清市委巡察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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