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委巡察工作的统一部署,2023年7月24日至9月8日,市委巡察二组对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开展巡察,并于2024年1月23日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提高政治站位,抓深抓实抓细整改工作
一是强化思想认识。局党组切实承担起巡察整改主体责任,巡察组反馈意见后,第一时间召开动员会议,传达学习反馈会精神和要求,研究部署整改落实工作,要求班子成员、各市场监管所、各科室、各下属事业单位坚决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市委决策部署上来,进一步凝聚共识,以从严治党的政治意识和责任担当,落实落细整改工作,确保整改工作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二是强化组织领导。市场监管局党组书记主动承担起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坚持以上率下抓具体工作、抓落实推进。同时,按照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要求,坚持问题导向,将整改工作任务分解细化,明确时间节点、责任领导、责任(牵头)科室和责任人,根据问题实际情况,建立了分级协调、工作例会、沟通联络、对账销号、督查问责五项机制,扎实做好反馈问题的整改落实工作。
三是强化整改工作。2024年1月25日,召开党组(扩大)会议,明确整改任务分解方案,要求各单位按照标本兼治的原则,对标对表制定整改措施;2月2日,形成整改方案初稿,并先后两次征求局班子和各科室所队意见建议;2月6日制定并印发《中共福清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关于落实市委巡察二组巡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整改期间,为确保巡察反馈问题得到解决,局党组结合实际,抓住关键问题,统筹把握、逐项办理,及时总结整改经验,举一反三,标本兼治,对现有制度规定进行梳理、修订和完善,研究制定科学、管用、长效的工作机制、措施,使整改成效转化为促进党组工作和党员干部作风转变的动力,为推动市场监管工作发展提供坚强有力的保证。
二、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聚焦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党中央决策部署及省委、福州市委、市委工作要求方面
1.关于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食品药品监管“四个最严”存在差距的问题
(1)针对“食品安全监管存在薄弱环节”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该问题已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
一是强化日常监管责任落实,夯实监管基础。重新梳理工作流程、工作重点,摸清监管底数,明确目标、任务、要求,建立问题清单,细化具体责任,完善监管档案。制订《2024年福清市食品生产监管工作要点》《2024年食品生产安全监督检查工作计划》《2024年福清市食品流通监管工作要点》《2024年全市特殊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要点》,部署开展“治违禁 控药残 促提升”、校园食品安全排查整治等专项行动,检查相关食品生产经营户550多户次,立案查处食品违法违规案件14件。
二是科学制定年度抽检任务,提升食品安全水平。按照上级相关方案和要求,于3月底制订了2024年食品监督抽检计划,全年计划抽检各类食品4900批次,并建立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统计表,定期督促相关单位及时落实。
三是加强人员培训和考核,提升管理水平。采取“培训和一线宣贯”相结合的方式,根据年度工作任务特点,组织两次一线监管人员业务培训,进一步提升一线监管人员的监管能力和业务水平。
(2)针对“药械监管重视不足”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该问题已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
一是组织召开专题整改会议,研究制定药品和医疗器械流通领域综合整治行动方案,将过期药械治理、药品效期管理等纳入重点整治内容,把民营医疗机构、医美机构、偏远药店卫生所等单位纳入重点整治对象,并明确相关工作职责。同时根据药品和医疗器械监管工作特点,重新梳理了医疗机构7方面26项重点检查内容,并制定了《医疗机构药品和医疗器械标准化日常监管表》等监管文书,强化基层药械领域标准化监管能力建设。
二是实时掌握民营医院、医疗器械零售企业等业态信息,完善药械监管档案,结合监管对象风险情况,开展民营医院机构等监管对象等级评定和分类管理工作,增加民营医院等单位的监管频次,做到全覆盖检查。截至目前已将57家乡镇以上医疗机构(其中民营医疗机构27家)录入全省共治平台。
三是严格监管,依法查处药械违法违规行为。通过日常监管、专项检查、约谈警示等多种方式排查药械流通领域风险隐患,严厉惩处违法违规行为,2024年以来共查处药械案件6起。同时加强与卫健、公安、医保等部门的配合协作,提升综合整治成效。2024年以来共开展联合检查2次,查办未凭处方销售精神药品案件2起。
(3)针对“处罚不够严格”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该问题已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
一是制定了行政执法业务培训计划,并已按计划开展了两次培训,分别组织了针对《行政处罚法》《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食品生产经营监督检查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培训,进一步提升了一线执法人员监管办案水平。
二是开展行政执法案件评查。2024年1月抽查20份案件进行评查,并通报案件评查中发现的问题,要求各办案单位要针对存在的问题举一反三,强化自查,落实整改。
三是印发《福清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办法》,明确执法人员过错责任,确保有错必改,有错必究,营造依法依规、规范有序的执法环境。
2.关于市场监管还存在薄弱环节的问题
(4)针对“食用油监管不力”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该问题已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
一是制订《2024年福清市食品生产监管工作要点》,明确将食用油列入年度食品安全监管的重点品种,督促食用油生产企业严格落实各项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按要求配备食品安全总监、食品安全员等食品安全管理人员,明确岗位职责,严格建立并落实“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工作制度和机制,切实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
二是于2024年3月底完成对食用植物油生产企业的回头看检查。检查了福建顶香油脂食品有限公司等8家企业,发现部分企业存在更衣室手部消毒设施不能正常使用、灌装机的接油盘有油污未清洁、小料油存放区“三防”待加强、油罐区有杂物未清理等问题,我局已依法责令企业限期整改。
三是制订2024年食品生产环节监督抽检计划,明确每季度对食用植物油实施全覆盖抽检,对抽检发现不合格食用油的情况,严格按照要求开展核查处置。
(5)针对“‘3·15’问题排查整治未落实”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该问题已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
一是于2024年3月1日召开校园周边抽奖游戏骗局回头看检查部署会,要求对校园周边抽奖游戏骗局进行摸排查处。各市场监管所迅速按照要求开展了相应的回头看检查,检查学校周边各类经营户130多户次,检查中暂未发现相关的违法违规行为。
二是针对今年“3·15”晚会曝光的防火玻璃及消防器材问题制定了相应的排查整治方案,要求各市场监管所对辖区的防火玻璃经营户及消防器材经营户进行排摸检查,共排查相关经营户32户,暂未发现问题产品。
三是建立“3·15”问题排查整治长效机制,组织督查组通过查看检查材料、随机抽查经营户的方式对宏路市场监管所摸排检查的情况进行督查,确保“3·15”晚会曝光的问题得到及时处置。
(6)针对“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不坚决”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该问题已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
一是分别于2023年11月、2024年4月组织3场基层所监管人员培训,重点学习了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的相关规定,强调要提高各所对抽检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考核红线的重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开展核查处置,确保及时办结。
二是各相关业务科室建立了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台账,明确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的时间,对处置工作进展缓慢的单位及时督促落实到位。
三是健全问责问效机制,每季度由食品各自环节分管领导组织对核查处置情况进行检查,对处置超期的情况报局党组研究进行通报并问责,并与单位评先评优挂钩。2024年以来共组织开展1次对不合格食品处置情况的检查,未发现相关处置超期的情况。
(7)针对“法定职责未有效履行”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该问题已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
一是2024年4月10日召开强化消费维权“诉转案”工作会议,会议要求各承办单位务必端正工作态度,强化责任担当,认真落实好“诉转案”工作,加大消费维权执法监管力度,发现违法行为符合立案标准的要及时立案处理,依法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二是完善投诉举报反馈工作机制,业务科室依职责对投诉举报的调处进行业务指导,做好投诉举报内容涉及线索的鉴别,对符合法律法规确实无需立案的,应书面报局领导审批。
三是进一步完善“诉转案”工作机制。下发《关于开展2024年消费维权“诉转案”工作暨推进消费维权网络建设的通知》,明确诉转案工作目标,要求各市场监管所依法依规处理消费者投诉举报,杜绝“以调代罚”等问题。
3.关于行政执法有待规范的问题
(8)针对“执法不够严谨”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该问题已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
一是强化业务培训。分别于3月6日和4月6日组织各市场监管所分管案件查办的领导和经办进行培训,重点学习《行政处罚法》《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等法律法规,要求依法依规认真对投诉举报反映的线索进行核查处置,以进一步提升执法人员的业务能力和水平。
二是开展自查自纠。及时梳理我局2020年以来的被行政复议纠错或行政诉讼败诉的案件数量及事由,下发各执法办案单位学习,要求各执法办案单位根据纠错情形及败诉情况认真梳理执法流程,杜绝后续再次出现类似问题。
三是规范消费维权处理文书。制发《全国12315平台四要素反馈范本》《全国12315平台举报办理结果不符合标准情形(示例)》《应对职业投诉举报措施以及答复参考模板》、“两品一械”投诉办结四要素反馈范本等文书,进一步规范投诉举报反馈工作。
(9)针对“存在选择性执法”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该问题已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
一是局主要领导约谈了龙江市场监管所和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科负责人,要求要严格落实特种设备安全监管责任,时刻绷紧安全这根弦,对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依规进行调查处置,坚决杜绝选择性执法的情况。
二是按照“双随机、一公开”特种设备分级分类抽查制度,随机抽取被检查单位并制定了《福清市2024年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年度常规监督检查计划》,全年计划对303家特种设备使用单位进行常规监督检查。
三是制定了特种设备执法行为流程图及执法规范,落实执法工作标准化,进一步规范日常监管行为。
四是2023年9月9日,龙江所执法人员对福建利民电梯工程有限公司涉嫌未按《电梯维护保养规则》进行定期维护保养电梯的违法行为予以查处,没收违法所得11328元,处以罚款100000元。
(10)针对“执法标准不一”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该问题已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
一是2024年2月2日局分管领导召集执法大队负责人及相关案件经办,对案件进行再分析、再研究,深入查摆案件办理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并形成《关于龙翔、融港两家社会实践基地涉嫌消费侵权的违法行为案有关情况的报告》报送局党组。
二是鉴于“民事主体因同一行为应当承担民事责任、行政责任和刑事责任的,承担行政责任或者刑事责任不影响承担民事责任”,我局已于2024年4月7日将相关案件处理情况和涉及学校名单通报涉及的晋安区、仓山区、永泰县等地教育局,建议其督促学校落实主体责任,依法履行代办义务,切实维护学生合法权益,并督促相关民事主体履行其应承当的民事责任。
三是进一步拓展行政执法深度,加强案后案外跟踪协调,2024年以来先后三次与教育部门及部分中小学校进行沟通协调,研究解决行政执法工作中遇到的困难、问题,建议教育部门督促相关中小学校履行好相关主体责任。
(11)针对“行使自由裁量权主观随意性大”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该问题已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
一是加强法律法规及省市局新版裁量权适用规则及裁量清单的学习。我局分别于2024年3月6日和4月6日开展了《行政处罚法》《行政强制法》《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适用规则》,《福建省市场监管领域行政执法裁量四张清单》等法律法规的培训学习会,本次培训由相关业务局领导及各基层所负责人及办案骨干参加,在培训中针对办案人员在日常行政执法碰到的问题进行分析、解答,加强了各基层执法人员的业务水平。
二、根据“管行业需管行风,谁负责谁指导、谁指导谁监督”的原则,各业务科室针对各自领域内的执法办案涉及案件定性及标准予以指导、规范并统一标准。政策法规科牵头认真梳理了《行政处罚法》、省市局《行政处罚裁量权适用规则》及其制定的《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福州市市场监管领域不予行政处罚裁量清单(2023年版)》《福建省市场监管领域行政执法裁量四张清单(修订)》以及省局转发的《关于“三小”食品安全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裁量问题联席会议纪要》。鉴于法律法规及省市局对适用不予行政处罚、从轻行政处罚、一般行政处罚及从重行政处罚各类情形规定的相对完善,故在本次整改中,我局重点要求各业务科室根据职责分工和相关规定,负责实施本业务领域的执法监督工作,并按照三定方案、“谁负责、谁指导、谁监督”原则、权责清单、“三项制度”等要求,认真梳理本业务领域监管职责及监管要求,细化本业务领域的监管工作,制作各类执法行为流程图、执法规范以及统一减轻的裁量幅度。我局各业务科室共报送13份相关流程图及执法规范以及拟处罚没金额5万以上减轻行政处罚的执法标准。根据各业务科室关于减轻裁量幅度反馈,基本适用《关于“三小”食品安全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裁量问题联席会议纪要》、《福州市市场监督管理机关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适用规则》榕市场监管法〔2017〕789号第十九条关于减轻处罚的规定,当事人仅具有一项减轻处罚情节的,减轻处罚的罚款数额一般不能低于法定最低罚款额度的50%;当事人具有二项以上减轻处罚情节的,减轻处罚的罚款数额可以低于法定最低罚款额度的50%。在今后法制审核与案件审核中,更加审慎行使自由裁量权,对同案采取统一尺度予以裁量。
三是强化案件审核制度。在现有办案机构案件审核的基础上,启动办案机构之间的交叉审核制度,审核内容严格依据《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五十三条的规定执行。为了落实交叉核审制度,我局在3月13日初步制定了《福清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案件异地交叉审核试行办法(征求意见稿)》,并通过局办公平台OA发送至各市场监管所、综合执法大队、各科室、各直属单位征求意见,现已收到2份基层市场监管所的建议,针对反馈内容进行了充分探讨,对意见稿进行进一步优化修改,后期正式行文形成制度规范。
(12)针对“案件办理期限意识不强”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该问题已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
一是2024年3月6日组织各办案单位负责人和经办学习《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并进一步明确了案件办理程序,要求普通案件必须一个月内办结,复杂案件三个月内办结。
二是严格执行案件延期审批程序,对案件特别复杂确需延期的案件,应报请案审会研究同意并经主要领导签批后方可延期。办案单位在申请案件延期时应如实详细说明延期理由,以决定是否可以延期。无正当理由不予以延期。造成案件超期的,将依据《福清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办法》(该《办法》附后)第五条第七项、第六条的有关规定,追究办案机构、办案人员责任。
三是建立每半年开展一次行政处罚案件延期办理情况的抽查机制。2024年上半年,我局抽查了2023年10月1日以来的案件30件,发现延期办理4起,延期原因系外地协查未及时复函导致案件未能及时办结。我局已要求办案单位及时沟通联系,尽快办结相关案件。
(13)针对“罚没物品管理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该问题已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
一是出台《涉案物品管理制度》(融市监消保〔2024〕2号),对涉案财物的接收、保管、处置等职责予以明确,进一步规范涉案财物管理工作。
二是各办案单位均按要求建立了涉案财物台账,台账详细记录了涉案财物的名称、数量、规格、处置等信息。
三是计划于下半年组织对各办案单位涉案物品管理开展监督检查,对管理工作不到位的进行通报并要求限期整改,对整改不到位的将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4.关于营商环境有待持续优化的问题
(14)针对“优化市场主体准入环境有待加强”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该问题已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
一是2024年3月底组织新《公司法》专题培训,4月初组织抽查辖区9个市场监管所登记窗口的注册案卷,对抽查中发现的个别问题逐一进行点评并要求限期进行整改;对发现的共性问题进行梳理、归类、分析并制定相应的解决方案。
二是规范窗口注册登记行为,对于线上申报的业务,指派业务能力强的注册官进行审核,减少退件;对网上预审未通过的退回件,一次性告知存在的问题并提出改正意见。对于线下申报的业务,严格按照办事指南统一业务受理标准,确保“首问责任制”和“一次性告知制”落到实处。
(三)从优化审批环节、加快部门衔接等环节下功夫,推动企业开办时间全面提速,企业开办压缩至2个工作小时内办结,备案、换照、注销、股权出质等登记业务均可当场办结,群众办事等待时长进一步缩短。
(15)针对“个别干部存在权力寻租问题”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该问题已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
一是2024年3月在党组中心组(扩大)学习会和党小组学习会上,组织党员干部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作风建设的重要论述,提高党员干部的政治站位。印发《福清市市场监管系统行风建设三年攻坚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明确工作目标、工作职责、阶段安排和工作要求,深化行风建设,不断拓展行风建设的深度和广度。
二是充分运用党组中心组(扩大)学习会、党小组会等载体,深入学习先进典型事迹,教育党员干部学习先进、争当先进,引导党员干部把纪律规矩摆在突出位置,在日常生活和工作中规范个人的行为,警示教育党员干部自觉筑牢思想防线,真正做到心有所畏、行有所止。
三是2023年12月部署全系统党员干部对民间借贷、投资入股、经商办企业等行为开展自查,督促党员干部按照要求如实填写个人自查情况登记表,主动向组织说明问题,进一步规范党员干部廉洁从政行为。目前暂未发现党员干部违规开展民间借贷、投资入股、经商办企业等行为。
(16)针对“知识产权保护有欠缺”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该问题已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
一是落实分门别类管理。对国家知识产权局下发的疑似非正常专利申请清单,组织人员按照企业、高校、个人、代理公司等进行分门别类管理。
二是主动靠前服务,走访知识产权重点企业13家次,针对性地帮助企业答疑解惑,解决实际问题。深入福建技术师范学院等2家高校,宣教解读专利转移转化相关政策。
三是主动鼓励、积极指导企业进行项目申报。目前共有2个单位的4件专利转化项目正在申报。同时指导开展2024年高校专利盘点工作,目前已指导2家高校完成45件专利的盘点工作。
5.关于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存在薄弱环节的问题
(17)针对“特种设备安全监管仍有较大风险”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该问题已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
一是加强风险研判,根据全市特种设备安全状况和特种设备生产使用单位特点,确定常规监督检查重点单位名录并动态调整。同时发挥江阴检验站的驻点优势,通过开展联合检查,增强执法检查实效性。
二是压实企业主体责任,督促企业落实《特种设备生产单位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特种设备使用单位落实使用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等制度以及“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工作机制,守好特种设备安全第一防线。
三是按计划于2024年3月份组织各基层所特种设备监察员开展一场业务培训,全面总结了2023年福清市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工作情况,分享工作经验做法,并对2023年巡察组反馈整改意见进行了深刻交流,进一步提升监管能力,依法依规做好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工作。
(18)针对“保密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该问题已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
一是分别于2024年2月、3月、4月通过党组中心组(扩大)学习会、所务会议等组织全系统集中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观看保密警示教育片,进一步增强干部职工保密意识,强化保密管理,依法依规做好保密工作。
二是下发《关于保密工作自查的通知》,组织开展本单位保密工作自查。由分管领导牵头对5个市场监管所及6个科室的保密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抽查,重点检查是否存在互联网计算机存储、处理、传输国家秘密、工作秘密等行为,检查中暂未发现相关单位存在失泄密行为。
三是修订《保密工作管理规定》(融市监办〔2024〕6号),明确了保密工作机构、定密责任与保密审查、保密载体管理、涉密人员管理责任等事项,进一步完善了保密工作责任制,健全了保密防护措施,为日常保密工作开展规范的指引。
(二)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方面
1.关于作风不严不实的问题
(19)针对“‘衙门习气’尚未根除”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该问题已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
一是继续深入开展行风建设三年攻坚行动。2024年3月18日召开全市市场监管系统行风建设三年攻坚行动再动员再部署会议,制定《福清市市场监管系统行风建设三年攻坚行动2024年工作要点》,部署全系统各科室所队再次对照国家市场监管总局的《指引清单》自查自身存在的行风问题,共重新摸排行风问题5个。
二是2024年2月20日,组织全系统中层以上干部开展行风建设集体谈话提醒,要求加强职业道德修养,自觉接受行风监督,时刻保持积极向上的工作作风,树牢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确保依法行政、文明执法。
三是严格执行行政执法全过程激励等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制定计划于今年内分批完成各市场监管所、执法大队案件审理室视频监控系统的安装,以强化执法过程监督,保障案件当事人权利,切实消除执法风险和盲区。
(20)针对“机关效能建设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该问题已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
一是2024年2月19日局分管领导约谈办公室及镜洋、东张、玉屏、龙山四个所负责人,对存在办公环境脏乱差以及工作人员玩手机、打瞌睡等问题提出严厉批评,要求针对存在的问题认真进行反思检讨,分析问题存在的原因,举一反三进行全面自查并做好整改。同时3月28日召开作风建设专题部署会,对工作作风、日常监督管理和办公室环境卫生等事项进行再次强调,确保为日常履职提供规范有序的办公环境。
二是结合省级文明单位创建,部署开展办公场所环境卫生整治,要求各科室所队负责人对各自办公场所的环境及卫生情况负总责。各单位每周开展不少于1次的卫生整治,对各自办公场所的卫生及秩序进行整治清理,单位内外环境卫生得到明显改观,干部队伍精气神得到明显改善。
三是修订印发《机关内务管理制度》(融市监办〔2024〕2号),明确办公场所环境整治和秩序维护相关规定。2024年4月初,由分管领导带队对玉屏、镜洋等7个市场监管所的办公环境进行抽查。相关单位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均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了整改。
(21)针对“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有偏差”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该问题已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
一是2024年2月19日局分管领导约谈办公室和财装科负责人,对办公用品和公车管理中存在的流程不规范、审核把关不严等问题提出严肃批评,要求务必严格相关财经纪律和财务制度,杜绝再次发生类似问题。
二是2024年2月19日由局分管领导约谈办公室经办和龙山所所长、驾驶员,对龙山所每年以定额方式报销补胎费用进行警示,要求龙山所对以定额方式报销补胎费用做出说明并进行整改,办公室要严格审核车辆费用的相关票据和材料,堵好公车管理的漏洞,确保不再发生类似问题。2月22日,办公室组织全系统22位驾驶员集中学习《公务车辆管理制度》,强调要严格遵守相关制度据实报销车辆相关费用。
三是修订印发《公务车辆管理制度》(融市监办〔2024〕4号),并下发通知进一步规范办公家具、办公设备采购程序,明确在定点维修场所进行洗车,不再额外报销洗车费用,同时对突发的确需补胎的情况,应先口头向办公室报备并经同意后方可进行补胎。
2.关于担当尽责不足的问题
(22)针对“干事创业精气神有待提振”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该问题已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
一是提升干部专业化能力,制订印发《福清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年干部教育培训计划》,开展各项政治理论、业务知识培训,加强干部队伍思想淬炼和专业训练。积极组织干部参加上级单位“岗位大练兵”“技能大比武”等活动,着力提升干部创业能力水平。
二是健全干部考核机制,制定市场监督管理所绩效考评细则,坚持考用结合,既考核单位工作,又考核个人实绩,对排名靠后的市场监管所取消评先评优资格,有效激发全局干部职工干事创业积极性。
三是通过座谈会、谈心谈话、组织慰问等形式做好干部关心关爱工作,经常性开展干部交流谈心,及时掌握干部思想、工作、生活等方面情况,为干部排忧解难,为干部成长营造良好氛围。
(23)针对“不作为、乱作为”依然存在”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该问题已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
一是2024年4月10日组织各市场监管所分管领导及经办集中学习《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信访工作条例》《市场监督管理投诉举报处理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进一步明确信访、消费者投诉受理、办理、反馈等职责。
二是印发新修订《福清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信访工作制度》(融市监办〔2024〕4号),完善本单位消费维权工作制度,制订出台了《12315投诉举报工作流程图》《市场监管所调解室工作流程图》《市场监管所消费维权调解室工作制度》。
三是强化对消费投诉举报和信访事项答复的审核工作,根据工作需要,经局领导研究,消费投诉举报事项答复须经分管领导审核把关,信访事项答复经分管领导审核后报经主要领导审批。
(24)针对“对巨量投诉件被动应付”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该问题已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
一是推进基层“五进”站点建设。下发《关于开展2024年消费维权“诉转案”工作暨推进消费维权网络建设的通知》,要求进一步推进我市消费维权12315“五进”站点建设,各市场监管所2024年至少新创一家消费维权站点。
二是推进消费维权直通车建设(ODR建设),将注重企业文化建设和有较大社会影响的企业培育为ODR企业,利用企业服务资源化解消费纠纷,减轻基层投诉处理量。目前已将福清移动、福清电信、福清联通、福清沃尔玛等11家有影响力的企业发展为ODR企业。组织全市市场监管系统基层消费维权经办、ODR企业管理人员、ODR后备企业管理人员以及福州市级消费维权示范站点管理人员共计45位人员进行培训。
三是贯彻落实《福建省多元化解纠纷条例》。转发《福清市矛盾纠纷“排调分离”多元化解联动响应机制》,要求各市场监管所认真落实《福建省多元化解纠纷条例》,以“谁主管、谁负责”的工作原则,对不属于市场监管部门职能的投诉,及时向诉求人解释说明并引导向有职权的相关职能部门投诉。
四是建立市场监管投诉举报大数据分析研判制度。出台《2023年度福清市消费者投诉举报情况分析报告》,对福清市2022年度和2023年度涉及消费维权投诉举报情况进行对比分析,提出针对性的工作建议。2024年4月1日,利用大数据信息分析,形成《关于职业索赔人朱某某近期在福清市诉求情况的报告》,建议各市场监管所针对发现的新情况及时展开应对处置。
3.关于“点题整治”成效与群众期盼有差距的问题
(25)针对“脏乱差店家入驻外卖平台问题整治不够有效”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该问题已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
一是加强人员培训和考核,提升管理水平。采取“培训和一线宣贯”相结合的方式,根据年度工作任务特点,共组织餐饮服务单位从业人员350余人次开展食品安全相关知识培训和考核,进一步提升企业依法诚信经营意识,推动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落实到位。
二是根据《福州市网络餐饮服务管理办法》相关要求,开展餐饮服务单位食品安全专项治理,以“无堂食”“网红”“连锁餐饮”“新增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为重点,分类推进网络餐饮服务提供者接入“互联网+明厨亮灶”系统并进行人工智能轮巡监督。截至目前为止,全市共有522家餐饮服务单位接入“互联网+明厨亮灶”系统,有效提升了监管效能。
三是持续开展专项检查力度。按照“源头严防、过程严管、风险严控、社会共治”的思路,区分重点区域、重点对象、重点问题、重点时段,明确年度网络餐饮服务单位飞行检查任务、检查重点。2024年以来,共对171家“网红”“无堂食”等餐饮服务单位进行专项检查,责令整改8家,立案查处10家,下线网络餐饮服务单位16家。
(26)针对“中小学配餐及食堂食品安全整治不够有力”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该问题已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
一是2024年2月26日开始,开展校园食品安全护航开学季“统一行动周”活动,全力守护校园食品安全。执法人员聚焦目标任务,重点围绕学校食堂原材料贮存、餐饮具清洗消毒等餐饮重点环节管控情况开展排查整治,共检查学校食堂和配餐企业145家次,责令整改问题23个。
二是制定校园食品抽检专项计划,守护校园食品安全。按照上级相关方案和要求,制定2024年校园食品抽检任务和计划,建立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台账,确保不合格食品得到及时处置。
三是持续推进“互联网+明厨亮灶”,充分发挥福清市“明厨亮灶”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电子监管系统作用,指导学校食堂接入“明厨亮灶”系统,运用系统开展视频抽查,对抽查发现存在的问题,督促限期整改,确保广大师生饮食安全。
3.关于部分领域存在廉洁风险的问题
(27)针对“询价流于形式”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该问题已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
一是2024年2月19日局分管领导约谈办公室负责人和经办,对其在工程询价流于形式等问题提出严肃批评,要求采取有力措施加强整改,杜绝再次发生类似问题。
二是修订完善《福清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工程建设项目管理制度》(融市监办〔2024〕5号),进一步规范小规模工程询价方式和流程,确保询价不流于形式。
三是成立由局主要领导担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的工程建设项目监督小组,加强对建设工程项目询价过程的监督管理。工程建设项目监督小组重点加强对提供报价企业的关联性进行审核,确保小规模工程询价工作真正落实到位。
(28)针对“工程项目管理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该问题已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
一是针对由无资质单位承担工程的问题,我局即知即改,立即委托有资质第三方鉴定机构于2023年12月对房屋结构安全性进行鉴定,鉴定结论为工程可靠性评定为Ⅱ级,即不显著影响整体承载功能和使用功能。
二是由局主要领导约谈办公室负责人和项目经办,提出严正批评和警示,要求认真分析问题存在的原因,加强对工程项目管理方面的知识和政策学习,杜绝再次发生类似情况。
三是成立工程项目联合审核小组,由主要领导担任小组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办公室、财装科负责人为成员,对工程项目采取“科室联合审核、会议研究确认、主要领导审批”的模式,重点加强对项目施工方资质、工程造价、工程增量等的审核,确保工程项目建设合法合规。
(29)针对“项目支出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该问题已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
一是福清市兴隆达传媒有限公司等3家公司已退还多收的税额0.56万元,其中福清市兴隆达传媒有限公司退还1886.57元,福清市福隆广告有限公司退还493.85元,因福清市诚隆装璜广告有限公司已注销,由该公司原法定代表人个人退回多支付税额3261.29元。
二是加强审核发票的严谨性,财务负责人认真把好发票审核关,重点针对发票专用章与内容是否齐全、凭证的真实合理有效等进行审核,杜绝再次出现类似问题。
三是组织市场监管所报账员培训。为落实相关的财务制度,规范报账员报账行为,2024年3月20日组织各市场监管所报账员培训,重点培训了财务报销的相关规定,并就相关问题进行答疑解惑,切实增强了财务工作的规范性。
(30)针对“政府采购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该问题已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
一是市纪委驻商务局纪检组和局分管领导于2024年2月22日约谈产品质量检验所负责人和业务经办,要求立即纠正政府采购不规范事项,并举一反三进行自查,避免再次出现类似问题。
二是产品质量检验所于2024年2月7日组织全所人员认真学习政府采购相关规定和政策,确保政府采购依法合规。
三是产品质量检验所于2024年2月7日制定了政府采购程序三级审核机制,组织所领导、业务室主任和财务人员认真学习,2024年2月7日起政府采购需经综合业务室主任、副所长和所长三级审核审批,确保政府采购程序按规定落实到位。
(三)聚焦基层党组织领导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方面
1.关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有偏差的问题
(31)针对“‘一把手’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该问题已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
一是2024年3月18日局长约谈食品生产科负责人,谈话围绕廉政风险点、问题整改情况等方面展开,督促干部知敬畏、明底线、晓事理。
二是2024年4月在全系统开展廉政风险排查工作,要求各单位抓住工作中的重点岗位和重点环节,对廉政风险点进行全面梳理,落实到具体人员、具体岗位、具体业务、具体职责。
三是2024年3月14日局主要领导约谈了5名存在不文明交通行为的干部,督促干部引以为戒,遵守交通法规。2024年3月19日局主要领导对宏路市场监管所所长进行约谈,谈话围绕工作人员便民服务意识、环境卫生、考勤工作等方面展开,督促做好整改提升工作。
(32)针对“‘一岗双责’弱化”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该问题已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
一是结合行风建设三年攻坚行动,2023年9月分管领导分别对生产科、特安科、审批科等重点岗位负责人开展廉政提醒, 2024年2月20日局长对中层干部开展了行风建设集体廉政谈话。通过廉政谈话提醒,进一步加强关键岗位人员的廉政教育,引导干部主动约束自身,自觉接受监督、切实筑牢防线。
二是结合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班子成员切实履行“一岗双责”,通过与分管领域人员开展谈心谈话,及时了解干部的所思所想,坦诚沟通、及时提醒,营造团结干事的良好氛围。
三是通过党组中心组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作风建设的重要论述等内容,不断提高班子成员的理论素养,时刻警醒以身作则、以上率下,在政治学习上先学一步、学深一步,有力落实“一岗双责”。
(33)针对“抓廉政风险防控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该问题已基本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
一是综合考虑单位实际情况,加大高风险岗位负责人轮岗频次,力争于2024年内完成部分关键岗位负责人调整。
二是重视基层诉求和反映的问题,建立基层诉求受理反馈机制,明确基层市场监管所的诉求和反映的问题由办公室统一受理,并由局主要领导指定相关分管领导牵头,办公室、人教科及相关业务科室参加,开展联合调查并形成调查报告报局党组。
三是强化廉政教育,通过组织观看廉政教育影片、党组中心组、三会一课等载体学习反面典型案例,进一步提高干部党性意识。2024年2月我局组织班子成员观看反腐纪录片《持续发力纵深推进》,2024年3月通过党组中心组、三会一课组织党员干部学习本系统、本单位反面典型案例,筑牢机关干部的廉洁思想防线,提高拒腐防变能力。
(34)针对“以案促改、以案促治不够深入”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该问题已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
一是开展自查自纠。结合2023年度和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班子成员对照反面典型案例进行自我剖析,把自己摆进去,对照检查,认真查找自身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深入剖析原因,并制定下一步的整改措施和努力方向。
二是开展经常性、针对性的警示教育工作,通报典型案例,坚持分级分层分类实施,注重用身边事警示身边人,让党员、干部感受到警示时刻在身边。2023年9月开展集体廉政谈话提醒,2024年2月组织班子成员观看反腐纪录片《持续发力纵深推进》,2024年3月党小组组织党员干部对反面案例进行深入剖析,进一步引导广大党员干部要时刻提醒自己保持清醒头脑,坚守纪律和规矩“底线”。
三是组织班子成员观看反腐纪录片《持续发力纵深推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作风建设的重要论述,树牢正确政绩观、权力观,不断加强自身纪律教育,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确保干部队伍平安稳定。
四是3月27日上午,福清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展廉政警示教育大会,传达学习干部违法违纪有关规定,通报2020年以来我局党员干部酒驾案件情况,并带领大家学习酒驾醉驾相关纪法知识,要求广大党员干部引以为戒,守住底线,不碰红线,严格遵守党纪国法相关规定。
2.关于领导班子建设不够有力的问题
(35)针对“大局意识、服务意识不强”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该问题已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
一是2023年10月18日召开党组会议,专题听取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情况,深入分析研判存在的困难和问题,探索工作思路和方法,安排部署下一步重点工作。
二是落实督查督办制度,于2024年2月21日制定《福清市市场监管局2024年重点工作督查督办工作方案》,按照“责任落实到位、组织落实到位、督察落实到位”的要求,围绕5项重点开展本系统重要工作、重要问题推进情况督查督办。
三是结合省、福州市市场监管局年初工作会议部署,制定本局2024年重点工作“两单一表”,分清轻重缓急对全年工作进行整体安排,统筹部署推进全局各项工作。
(36)针对“班子战斗力不足”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该问题已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
一是提供各市场监管所《投诉举报处理参考手册》,制订《市场监管领域,职业投诉举报应对之策及答复参考模板》。针对当前职业索赔人泛滥现象导致基层执法工作压力明显增强以及职业索赔行为泛滥带来的营商环境恶化等问题,2023年12月29日,外请律师举办消费维权培训,交流学习应对职业索赔、恶意索赔行为的举措,提高应对职业打假人的业务水平和工作成效。
二是建立职业打假人信息共享机制,通过内部办公平台、培训会议等渠道做好对职业索赔行为的工作提示,提醒依法做好应对处置工作。
三是利用投诉举报大数据,积极摸排相关涉黑涉恶和行业乱象线索,对涉嫌不以消费为目的的知假买假等行为,经分析研判后,将相关线索抄报市扫黑办处理。
(37)针对“服务基层调查研究不够”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该问题已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
一是坚持“四下基层”,深化“一线工作法”,建立《局领导挂钩联系基层工作制度》(融市监办〔2024〕1号),进一步明确局领导挂钩联系基层的工作原则、目的、方式方法。
二是进一步强化服务基层的工作导向,规定每个局领导挂钩服务1-2个基层单位,每年应不少于两次到基层开展走访调研,通过实地查看、交流座谈等形式听取基层的意见和建议,切实帮助企业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
三是对于基层反映的重大问题及难以解决的困难,提交局党组会议专题研究,集体决策,精准施策,推动问题及时协调和办结。2023年9月以来通过调研推动,共为基层解决实际问题7个。
(38)针对“谈心谈话流于形式”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该问题已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
一是要求班子成员端正态度,举一反三,按要求自查谈心谈话内容,在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召开前,班子成员重新开展谈心谈话,既谈工作也谈思想,开诚布公、推心置腹,努力把问题谈开、把思想谈透、把意见谈实。
二是完善谈心谈话制度,规范谈心谈话方式、内容及有关要求,根据具体情况适时安排谈心谈话,增强谈心谈话的操作性、针对性和实效性。
三是2023年12月组织党小组再次学习谈心谈话制度,重申谈心谈话要求,帮助大家提高认识,改进方式方法,避免谈心谈话流于形式。由党小组组长督促本小组党员严格落实谈心谈话制度,认真做好谈心谈话记录。
3.关于抓党建工作不够扎实的问题
(39)针对“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有所缺失”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该问题已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
一是及时做好党支部支委补选工作,加强党支部组织力量。2023年12月已完成党支部换届及支委补选工作,明确责任分工,配齐配强支委班子,为党支部提供了新鲜血液。
二是2024年3月在党组中心组学习会上再次学习《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试行)》,进一步规范和改进党组工作,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三是每年定期召开党建分析会,研究部署党建工作。2023年9月开展党建工作分析会,进一步加强党的建设,推进党建工作,部署党建工作重点任务。
(40)针对“党组织建设待夯实”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该问题已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
一是进一步强化学习教育,按照上级部署制定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计划,结合市直机关工委每月学习重点安排,确定“三会一课”学习主题,扎实做好党员干部学习教育。2023年7月以来共组织开展党组中心组学习9次,党小组学习9场次,党课4次。
二是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党支部书记加强对相关文稿材料文字的审核把关,强化正风肃纪,推动党支部高质量发展。
三是严格落实民主评议党员、组织生活会等支部工作制度,开展好批评与自我批评工作。2024年1月开展了2023年度专题组织生活会,全体党员深入交流思想,深刻查找自身不足,开展互相批评,明确整改方向,进一步强化支部凝聚力和战斗力。
(41)针对“推进 ‘小个专’党建工作不够深入”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该问题已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
一是强化创建指导。由局领导带队,深入市场监管所调研“小个专”党建工作情况,制定2024年“小个专”党建工作重点。结合注册登记、年报、日常监管,持续开展“组织找党员、党员找组织”活动,健全完善“小个专”党组织工作台账。
二是加强示范创建。各“小个专”党建工作指导站将创建联系点和示范点的“小个专”单位作为主要的挂钩点,组织开展政策宣讲、专题调研或谈话交心等活动,同时通过深入企业走访,指导并帮助“小个专”市场主体完善党建制度,搞好党务活动。
三是开展结对创建。局班子成员与“小个专”单位结对联系,每个班子成员联系2家“小个专”单位。班子成员深入联系单位,开展政策解读,指导开展党建工作,帮助企业纾困解难。
(42)针对“指导基层所党建工作力度有待加强”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该问题已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
一是局机关支部支委通过下乡、电话联系等方式进一步加强局党支部与基层所党支部之间的交流,规范“三会一课”,提高基层党支部党内组织生活质量。
二是局党组成员定期到挂钩所调研,讲党课,与所工作人员进行深入交流,对所业务工作、党建工作给予指导。
三是结合龙山所创建三星市场监管所工作,局党支部党务人员对接龙山所党务工作者对党建工作进行交流,并于2023年12月、2024年3月多次到龙山所对所党务工作进行面对面交流指导,提出改进意见,提高所党务工作者业务能力。
4.关于队伍管理有待加强的问题
(43)针对“基层所监管力量较为薄弱”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该问题已基本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
一是待条件成熟,结合实际情况开设新的市场监管所。我局目前行政空编12个,事业空编6个,今年还有6名干部退休,因涉及机构改革我局今年没有公务员招考计划,监管力量捉襟见肘,新生力量无法及时补充,现有条件无法再开设新的市场监管所。待机构改革解冻后,我局将与组织部门沟通协调,加大公务员招考力度,待条件成熟,结合实际情况开设新的市场监管所。
二是加大培训力度。制定《福清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年干部教育培训计划》,围绕市场监管职能,组织机关科室业务骨干或外聘专业人员开展业务知识培训,交流工作经验和工作技巧,打造一支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
三是在食品、药品安全监管等专项工作中,发挥科室专业优势和基层所监管优势,科所联合对市场监管领域业务进行专项检查,解决基层所巡查力量不足、监管不到位等基础薄弱的问题,以业务协同推进工作高效化。
(44)针对“混编混岗现象严重”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该问题已基本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
一是因我局涉机构改革,行政人员考录暂被冻结。待行政人员考录解除冻结后,我局将及时与组织部门沟通,对现有空编应招尽招,为基层一线干部队伍注入“源头活水”。
二是综合全系统人员安排,通过考录、调配等方式,适时为产品质量检验所补充人员,充实检定人员力量。
三是增配检定设备,在产品质量检验所原有手动压力表检定装置基础上增配一套压力表自动检定装置,提高检定效率进一步提升服务能力。
(45)针对“队伍融合不够”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该问题已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
一是强化担当意识。局党组3月8日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局领导对照巡察反馈问题,深刻剖析原因,明确整改措施,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进一步统一思想、统一意志、统一行动,达到凝聚共识、增进团结的目的。
二是注重牵头抓总。对于专项工作,成立专门工作小组,科室、科所之间紧密配合,不定期召开碰头会议,研判分析形势,强化信息沟通,统筹调配力量,形成工作合力。基层市场监管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工作中,成立基层所“两化”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下设6个专项工作组,在落实基层所“两化”建设“一盘棋”的同时,又打好各自负责、分工协作的“组合拳”,合力推动龙田所获评全省市场监督管理标准化规范化建设示范所和四星市场监督管理所。
三是加强教育培训。制定印发《福清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年干部教育培训计划》,通过邀请业务骨干、外聘教师等方式开展各项业务培训,提高执法人员的业务水平。
(46)针对“协管员招录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该问题已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
一是严把入口关。招录协管员时坚持高标准、严要求,秉持“公开、公平、择优”的原则,2023年10月通过福清人事人才网发布招聘公告,严格按照公告中的学历、年龄条件把好入口关。
二是强化管理责任严格落实《福清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协管员管理办法》,按照“谁使用谁负责”“谁使用谁管理”的原则,由使用部门负责人对协管员予以监督管理。所在单位根据协管员平时工作表现,做好协管员年终考核工作,提出考核等次建议。
三是提高协管员待遇。根据《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福州市市场监督管理系统基层队伍规范化建设纲要>的通知》精神,协调相关部门,提高我局基层市场监管所协管员待遇,增强协管员的工作责任感和集体归属感,有效解决协管员流动性大的问题。
(四)聚焦巡视巡察整改等落实情况方面
1.关于落实整改主体责任存在偏差的问题
(47)针对“整改工作重视不足”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该问题已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
一是由驻商务局纪检监察组负责人和分管局领导于2024年2月27日对财装科负责人进行约谈,提醒要加强业务学习,严格执行财经纪律和财务制度,坚决杜绝违规发放津补贴的问题。
二是制定落实巡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成立落实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建立落实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台账,明确责任领导及责任人,逐条制定整改措施,加强跟踪监督,提高整改实效。
三是党组认真落实整改主体责任,成立落实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主要负责人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班子成员落实“一岗双责”,推动巡查整改见实效。
(48)针对“部分问题未整改的问题”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该问题已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
一是进一步做好“僵尸户”清理。对长期未开展经营活动的市场主体进行立案吊销。今年以来已对329家长期未开展经营活动的市场主体予以立案吊销。
二是加强日常监管。结合日常投诉举报线索、执法检查,及时将相关失信主体列入经营异常名录。2023年9月以来,共将186家市场主体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同时进一步夯实年报工作。年报催报中发现倒闭的主体,告知、指导其履行注销义务。今年以来共告知、指导760多家市场主体进行注销。
三是检验所建立公务车辆费用报销四级审核、审批机制,制定每周用车计划,严格用车审核和审批,提高公务车辆使用效率,节省车辆开支。
2.关于整改成效还需提升的问题
(49)针对“部分问题边改边犯”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该问题已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
一是2023年8月以来,我单位根据实际情况,已采用新的《工作人员加班误餐补贴登记表》作为加班误餐补贴发放依据。
二是加强桶装水和办公用品发票和送货单的审核,确保所附票据及原始凭证均有相关人员签字。
三是2024年3月20日组织各市场监管所、执法大队报账员召开会议,通过以会代训的形式集中学习财务管理相关制度,明确财务管理操作程序,要求报账员落实发票的初核,把好第一道关,确保财务票据合规、真实、完整。
(50)针对“部分问题改后又犯”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该问题已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
一是针对东张所办公楼漏水未及时修缮的问题,我局即知即改,于2023年9月完成东张所办公楼漏水部位的修缮。同时结合市场监管所“两化”建设,对各市场监管所办公场所进行全面排查,制定修缮计划并分批落实,对市场监管所宣传栏全部进行更换,为各市场监管所服务大厅添置办事指南展板,确保各市场监管所办公场所整洁规范有序。
二是根据上级安排,确定了2024年全市食品监督抽检任务量,制定《2024年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工作计划》,目前食品监督抽检服务采购工作正序时推进。
三是优化食品生产审批流程,建立食品生产许可评审专家库,专家库由取得审查员资格人员组成。根据企业申请食品类别和企业规模大小等因素从专家库中选派具备相应食品门类生产工艺、检验检测和技术规范知识背景的审查员组成核查组进行现场核查。
三、推进常态长效,巩固深化整改成果
(一)力度不减抓好整改后续工作。对已经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组织开展“回头看”,坚决防止问题反弹回潮。对需巩固、强化和提升的整改任努,按照既定目标和措施,不松劲、不减压、不撤手,一抓到底;需要长期坚持的,持之以恒,常抓不懈,紧盯不放,打好持久战,形成长效化。
(二)严格履行全面从严治党责任。牢固树立讲规矩守纪律意识,坚持抓班子带队伍严字当头,着力解决管理上失之于宽、失之于软的问题。坚决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进一步加大执纪监督,持之以恒纠正“四风”问题。
(三)建立健全巩固提升长效机制。以此次巡察为契机,推动问题整改落实到位,形成有监督、有整改、有成效的良性循环。着力完善各项业务和管理制度,严格制度执行,切实做到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班子成员担起“一岗双责”责任,以身作则、以上率下,以高度负责的态度持续抓好整改成果巩固工作。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591)85686007;联系地址:福清市音西街道福人路三农服务中心9楼福清市市场监管局,邮编:350300;电子邮箱:fqsjjbgs@163.com。
中共福清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
2024年5月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