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福清市委巡察组 关于开展第七轮第三批巡察工作的公告
时间:2024-12-03 14:10

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及我市巡察工作安排,经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同意,2024年12月上旬开始,市委2个巡察组分别对市司法局党组、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市防震减灾中心等3家单位(党组织)开展巡察,巡察时间40天左右。日前,2个巡察组已进驻巡察。

 

市委巡察一组

市委巡察二组

被巡察

 

市司法局党组

人大常委会机关

市防震减灾中心

巡察组

负责人

 长:黄祖棋

副组长:林朝明

 长:林小青

副组长:黄仕杰

 

 

8:00-12:00;

14:30-17:30)

0591-85165079

8:00-12:00;

14:30-17:30)

0591-85165019

 

 

1.福清市政务服务中心北面围墙(光大银行对面);

2.福清市音西街道清荣大道166号(市民服务中心)24小时服务区门口;

3.福清市音西街道元新路1号(市司法局大楼门口)。

1.福清市政务服务中心北面围墙(光大银行对面);

2.福清市玉屏街道一拂路28号(福清市法治公园西北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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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信

地址

福清市音西街道福唐路邮政局大门口投递信箱

收件人:福清市委巡察*组

信访

受理

范围

根据中央及省委、福州市委、福清市委关于巡视巡察工作的要求和巡视巡察工作职责,市委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被巡察单位(部门)领导班子及其成员、下一级党组织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和重要岗位领导干部问题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关于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其他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将按规定由有关部门认真处理。

 

中共福清市委巡察办

202412月3日 

来源:福清市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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