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福清市财政局党组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时间:2024-12-20 10:29

  根据市委巡察工作的统一部署,2023年11月15日至12月18日,市委巡察三组对市财政局党组(含市创投集团)开展巡察,并于2024年7月18日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坚决扛起巡察整改主体责任

  市财政局党组坚持把巡察整改作为检验“四个意识”的试金石,作为检验“两个责任”的重要标尺,作为一项严肃的政治任务来抓,担当责任,传导压力,带动全局上下全力以赴推进整改。

  (一)强化政治站位,压实整改责任。局党组切实担负巡察整改的主体责任,市委巡察反馈会后,第一时间传达要求、动员部署,立即成立局党组落实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由局党组书记、局长叶云担任组长,局四级调研员林晨担任常务副组长,其他班子成员(含创投班子)担任副组长,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和创投各部门等负责人担任成员,统筹抓好巡察整改的相关工作。局领导发挥“关键少数”作用,坚决把自己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把工作摆进去,实行工作例会机制,集中整改期内每月召开责任事项整改推进会,协调督促解决分管科室、单位整改过程中的困难和问题。各科室、单位、部门负责人强化政治担当,主动认领问题,自觉扛起责任,坚持对号入座,加强分析研究,制定有力举措,层层传导压力,确保整改任务不折不扣落实到位。

  (二)强化问题导向,狠抓整改落实。针对巡察反馈的4个方面15项共44个问题,局党组专题召开会议研究,认真分析梳理,及时制定下发巡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细化分解134条整改措施,列出问题清单、责任清单、任务清单,做到每个问题、每项任务都明确责任领导、责任单位、整改时限。8月27日,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紧扣反馈问题,深刻剖析、举一反三,进一步明确整改方向和主要措施。定期召开党组会议,结合巡察反馈问题,认真查摆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意识形态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分析原因,研究对策,推进整改。

  (三)强化制度建设,确保整改实效。建立分级负责、工作例会、对账销号等三项工作机制,为整改工作提供机制保障。同时,聚焦整改方案,认真制定“一表”(整改方案落实进度表)和“三单”(巡察整改事项告知单、提醒单、催办单),强化整改调度,逐条整改“销账”,确保整改一个巩固一个,促进整改有序有力推进。坚持马上就办、边巡边改,巡察期间就能立即整改的事项,做到立行立改、即知即改。对需逐步解决的问题,建立整改台账,细化进度要求,落实挂账销号;针对存在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坚持“当下改”与“长久立”相结合,建立健全制度,实施标本兼治,推进综合治理。目前已制定、修订完善相关规章制度12项,进一步扎牢了制度笼子,从根源上堵住滋生问题的漏洞。

  二、集中整改期内已完成的整改事项

  (一)聚焦贯彻落实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及省委、福州市委、市委工作要求方面

  1.关于“坚持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学思用贯通有差距”问题

  (1)针对“‘第一议题’制度落实有偏差”问题。

  整改推进情况:已完成

  一是建章立制。结合市财政实际,研究制定《中共福清市财政局党组会议“第一议题”制度》(融财党组〔2024〕7号),明确把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相关内容作为党组和党支部学习的“第一议题”,放在议程的第一项,作为最重要的学习内容抓实抓细抓好。

  二是严格推动。做好会前安排,扎实推动“第一议题”学习落实到位,2024年以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开展学习会共9场,7月以来,局各支部共召开支部学习大会2场、支委学习会8场,每场学习会议皆遵照“第一议题”制度执行。

  三是加强督促。局党总支于2024年10月中旬对各支部“三会一课”记录本所记录的学习内容进行检查,各支部学习均能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学习的主题、内容以及学习的质量,在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的引导下,较之前已有明显提升。

  (2)针对“学思研结合还有差距”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已完成

  一是结合工作实际,推动学习研讨。局党组及各党支部于4-7月分别开展党纪学习教育交流研讨会4次,通过学习心得把开展党纪学习教育同完成本部门本单位重点工作紧密结合起来,推动学思研结合取得扎实成效。党组书记针对学思研结合存在的问题,于9月初对机关支部、投资评审中心党支部、创投集团党支部书记进行提醒谈话,谈话明确要求各支部要将学习研讨作为党内生活的常态化任务来抓,提高学习研讨质量。

  二是明确研讨主题,强化学用结合。局党组根据我市相关安排,制定《2024年福清市财政局党纪学习教育计划表》,明确每月研讨主题,党组及各党支部遵照计划于4-7月开展研讨活动。同时安排支部党务人员对所在支部党员的研讨材料进行会前把关,将个人实际“学用结合”程度作为衡量研讨材料是否合格的重要标准,对不符合学用结合要求的研讨材料予以退回并要求修改。

  三是加强实地调研,致力解决问题。落实局班子联系服务24镇(街)、三大园区财政重点工作机制,2024年7-10月,局班子成员共带领相关科室(单位)前往联系服务对象近20次,推动解决村落拆迁款、农村公益事业财政奖补资金使用规范等问题20余项。截至10月中旬,班子成员结合所学理论、调研情况和各自分管业务领域报送2024年度调研课题10个,并将于11月底前形成调研报告。

  (3)针对“贯彻新思想不够深入到位”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已完成

  一是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①提升思想认识。持续加强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等新思想的学习,牢牢把握与财政相关的工作要求,认真思考贯彻落实举措,通过财政预算、支出安排等途径提高财政对环保投入水平,努力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②完善经费保障机制。2024年本级生态环境预算安排1376.03万元,比上一年多安排464.58万元。同时积极争取上级资金,截至10月中旬,共争取上级生态环境补助资金2943万元。③持续改进经费统计工作,按规定将农业、水利等各级各类生态环保相关投入均纳入生态环保支出统计范围,确保“应统尽统”,切实反映生态环保资金保障总量。2024年1-9月,我市共投入生态环境保护资金2022.13万元。

  二是推进财政支出标准化建设。①开展培训提升认识。市财政局于2024年9月27日组织召开2025年预算编制业务培训会,与会的全市各单位财务负责人和市财政各支出科室财会人员,学习了财政支出标准化建设知识,明确了工作要求,进一步加强了改革的紧迫感。②推进基本支出领域标准化。在预算编制业务培训会上强调财政标准化建设的必要性,并对2025年预算编制中关于基本支出标准化建设工作提出具体要求。

  三是提升预算管理改革成果运用。①重申要求。在业务工作群重申《关于转发<福建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做好预算管理一体化单位会计核算模块上线工作的通知>的通知》(融财会〔2023〕96号)精神,并要求各预算单位严格执行。②督促整改。自7月起,由会计管理科牵头,督促各预算单位于每月5号前及时将上月凭证录入完成;对于偏离度超过10%或有效单位个数为0的单位,督促各预算单位按“一体化核算系统通报表评分说明”进行整改,7月以来督促整改单位30个,涉及单位均积极配合整改,未出现因不及时整改入账而被效能通报的情况。在2024年6月、7月的全省预算管理一体化工作考核结果中,我市得分高于全省各地平均水平。

  2.关于“贯彻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不够牢固”问题

  (4)针对“保障民生事业发展力度减退”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已完成

  一是足额安排民生预算。按照省、福州市“民生”保障范围和保障标准安排我市2024年保基本民生预算26.48亿元,其中教育支出1.91亿元、社会保障支出13.67亿元、卫生健康支出10.3亿元、文化支出0.1亿元、村级支出0.5亿元。

  二是设立“三保”资金专户。我市于2024年3月设立了“三保”专户,并根据全年预算安排细化测算每月资金需求,每月初按测算金额,足额将涉及保障民生事业的资金汇入“三保”专户。1-9月,我市三保预算资金57.96亿元,支出43.01亿元,支出进度74.22%,达到序时进度要求;其中保基本民生预算23.69万元,支出15.98亿元,支出进度69.67%,达到序时进度要求。

  三是确保民生支出占优先。今年1-9月,全市民生支出达94.05亿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比重为79.3%。教育支出连年实现“两个只增不减”,公办小学、初中、特殊教育学校生均公用经费补助标准分别提高到每生每年800元、1000元、1万元,均超省定基准定额;城乡居民医保补助标准连续16年提高,城乡医保、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年人均财政补助标准分别提高到740元和85元;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标准、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标准进一步提高等,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不断完善。

  四是纠正拖欠、延拨等情况。对拖欠、延拨相关经费进行全面梳理,会同教育局组织相关学校进行测算统计,制定分配方案,统筹调度资金,加快兑现进度,对2022年度全市公办中小学课后服务财政补助2000万元,已于2024年1月31日前拨付到位。

  (5)针对“个别惠民资金支出安排不及时”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已完成

  一是提高思想重视。于今年7月22日组织财政中层及以上干部认真学习习近平关于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重要论述,领会保障惠民资金支出工作的重要性,增强落实资金保障的驱动力。

  二是强化民生资金统筹。今年1-9月,我市积极向上争取各类民生资金17.81亿元,市本级安排民生资金预算118.92亿元,累计支出94.05亿元。

  三是确保惠民资金足额发放到位。截至今年9月底,2023年度农村部分计生家庭奖扶资金2825.5万元已足额拨付到位,该年度计生奖扶补助资金已全部支出完毕,支出进度为100%。

  3.关于“直属创投集团贯彻新发展理念不够到位”问题

  (6)针对“现代法人治理架构还不完善,企业核心竞争力不足,企业市场化服务水平不高,市财政局作为国企出资人代表机构和主管部门,对直管企业做大做优做强指导不够。”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已完成

  一是完善现代法人治理架构。①强化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建设学习。邀约国浩律师(福州)事务所郭里铮律师团队于2024年3月11日、8月13日至创投集团开展交流讲座活动,对新《公司法》、《国有企业管理人员处分条例》等法律法规进行专业解读,进一步强化干部职工对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建设的学习认知。②建立外聘专业律师团队库。于2023年11月建立外聘专业律师团队库,为境内及涉外相关业务的合法合规性提供强有力保障。③切实发挥风控管理委员会作用。完善业务风控会议流程,通过风控前置等形式切实发挥风控管理委员会作用,合理把控并降低集团整体风险。④明确风控总监岗位要求及职责。智联招聘服务团队于2024年10月15日结合集团实际情况,对风控总监岗位要求及职责提出专业意见,使风控总监岗位招引针对性得到强化。

  二是提高企业竞争力。①拓宽基金业务。目前,福清市基金港已招引包括360数科、金信期货、上海垄金等10余家优秀金融机构入驻,成功落地福建专精三号基金、福清汇融时代基金等基金项目。②拓宽商业保理和融资租赁业务。商业保理公司与融资租赁公司积极与我市农业企业深度沟通,结合我市农产品特性和需求,创新业务模式,已分别于2024年4月、7月落地4万元、88万元的两笔直接租赁业务;商业保理已于2024年6月落地一笔200万元的业务。③拓宽供应链业务。供应链公司树牢“立足本土、服务产业”的思想理念,深入走访我市农业企业、食品企业、汽贸公司,探索进出口新模式,2024年7月已成功落地烤鳗出口业务,累计签订合同281.32万美元。

  三是提高企业市场化服务水平。①加强业务学习。2024年8月,担保公司先后三次组织干部职工学习、研讨交流等活动,内容涵盖《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有效发挥政府性融资担保基金作用切实支持小微企业和“三农”发展的指导意见》、《福州市关于推动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服务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关于实施支持科技创新专项担保计划的通知》、《关于实施科技创新担保计划的通知》、《福州市政府性融资担保业务管理实施办法》等,切实提高干部职工服务意识和业务水平。②加快创新步伐。2024年以来,担保公司新增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两家合作银行,并积极与各银行对接,为种植行业、科创企业创新专项金融服务方案,于2024年4月推出“种植保”产品、6月推出“科创保”产品。③着力服务小微、三农主体。根据农业局、财政局、金融局联合印发的《关于进一步推进农业信贷担保工作助力种植业规模经营主体发展壮大的实施意见》文件精神,担保公司主动对接农业局,收集种植行业融资“白名单”。2024年7月已与工商银行合作落地绿叶等5家名单内种植企业贷款担保,金额共计1000万元。

  四是提升研究部署和指导能力。①持续夯实创投“三重一大”决策管理。根据《关于市创投集团制定“三重一大”决策制度暂行管理办法的批复》(融财企〔2022〕704号),针对重大运营管理事项、重要人事任免、金融衍生业务、大额资金运作等事项进行放权;针对国有资产转让、资金出借等事项进行分级授权。聚焦管理制度化、制度清单化、清单信息化,持续夯实“三重一大”决策管理机制,推动企业依法合规行权决策。进一步理顺政府与企业的职权边界,国企市场经营自主性不断加强。②进一步加强企业风险防控。指导创投制定包含大额资金管理办法、风险预警内部操作指引、供应链及担保等各业务板块操作指引、廉洁风险防控操作指引、物资采购办法等的内控制度,让创投风险防控有规可依。加强国企的财务监管,要求各国企每月报送财务报表及经济贡献情况,分析各项财务指标,加强企业运营成本的管控,探索增加收入的方法和渠道,开源节流。③以高质量党建引领企业高质量发展。创投集团落实“党建进章程”,明确党组织在企业治理结构中的法定地位;从领导体制上落实了“双向进入、交叉任职”要求,对企业重大经营管理事项设置党支部前置研究讨论,实现党的领导和企业治理的有机结合。

  4.关于“稳健财政收支管理待加强”问题

  (7)针对“推动财政收入高质量发展有差距”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已完成

  一是加大财源培植力度。今年以来,在经济恢复性增长推动下,我市采取一系列针对性措施,强化收入征管,全市财政收入总体保持平稳增长态势。1-9月,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156.03亿元,完成年初预算214.88亿元的72.6%;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03.74亿元,完成年初预算137.85亿元的75.26%,同比增收0.54亿元,比增0.5%。2023年、2024年1-9月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税性比重分别为72.6%、71.6%。

  二是做好“免、抵”调库指标资源清算工作,并积极向上争取。1-9月,我市“免、抵”调库指标完成13.2亿元,完成年初计划62.9%,增收2.65亿元。

  三是抓好重点税源增收。加强与重点企业财税部门人员的走访交流,重点做好核电等企业先征后退税收协调工作,确保全年税收收入平稳有序增长;重点走访万华、正太等新增税源企业,摸清企业生产经营情况,做好税源调查工作,实现企业税收“颗粒归仓”。

  (8)针对“预算管理作用未有效发挥”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已完成

  一是提升预算管理作用。市财政及时跟踪、收回执行进度未达预期或未执行的资金,2024年以来,对执行率偏低的福清市海上养殖升级项目、药品零差率销售补助等部分项目,已调减收回指标4576.39万元,并将在年底结合2024年预算执行情况,对需求减少的项目调减以后年度预算。日常监控中调减2024年度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水利局、园林管理处、农业农村局、卫生健康局、市场监督管理局、民政局等8个部门35个项目结转资金8118.18万元,调减2024年度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展和改革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预算安排6个项目47091.91万元。

  二是加强绩效监控情况分析和纠偏管理。综合考量资金使用和项目实际推进情况,于每年9月开展1-8月绩效监控,要求全市各部门及时对预算执行率为零的或明显低于序时进度要求的项目分析原因并进行纠偏,并对今年全年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进行预计,对预计年底不能完成目标的项目,分析偏离绩效目标的原因,并及时采取纠偏措施促进绩效目标实现。2024年9月完成全市4411个项目绩效监控工作,对880个监控评分为差和1757个监控评分为中的项目,要求单位分析原因,明确存在的问题并进行纠偏。通过2023年度对涉及城投建设公司、侨乡投资公司、城投园林公司等6个单位14个项目44101.22万元开展财政重点监控,调减19057.7万元预算资金。

  5.关于“重大风险防控存在短板”问题

  (9)针对“意识形态工作待夯实”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已完成

  一是加强责任压力传导。①于今年7月22日召开的党组会议上重申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明确领导班子成员在意识形态工作中的主体责任,党组书记对班子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的落实作出要求,并对局意识形态领域下半年工作作出部署。②由局党组书记于今年9月上旬针对未研究部署意识形态有关问题的情况对各支部书记进行提醒谈话,加强支部压力传导。③党组于10月对各支部意识形态工作责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各支部都于今年4月对意识形态工作开展研究部署并做好会议记录。

  二是扎实做好宣传工作。在局微信工作群重申信息报送工作要求,并安排专人负责财政信息收集、整理、报送工作,由办公室筛选并把关财政信息,确保报送数量和质量,今年以来,每月向市委、市政府报送信息至少5条,报累计报送51条;从今年5月起,每月向省财政厅上报信息5条,累计报送25条;从今年8月起,对科室(单位)信息报送情况进行局内通报,累计通报2期。财政所报送信息累计被市委办、市府办采用16条,综合排名位居市直单位前10名内,财政信息宣传工作取得实效。

  三是强化网络言行管控。①以工作群通知、视频滚动播放、党组(扩大)会议等为形式,多渠道加强干部网络文明教育。②充分发挥局网络舆情工作小组作用,及时监督本科室(单位)成员思想动态,今年以来,未发现本局干部职工网络言论不当情况。③评审中心党支部书记于9月12日对在疫情期间在微博发表不当言论的干部进行提醒谈话。同时在9月13日的党员大会上要求中心党员干部强化网络言行自我管控意识。

  (10)针对“保密工作责任制落实有差距”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已完成

  一是落实保密工作责任制。市财政、市创投集团于2024年4月9日分别召开本年度保密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对上一年度保密工作落实情况进行梳理总结,并结合保密宣传教育月要求,部署本年度保密工作任务。

  二是加强干部保密培训及管理。①充分运用“保密观”、“福建干部教育网络学院”等平台,做好全体财政干部职工保密教育培训工作;借助微信工作群,常态化开展失泄密警示教育,确保保密责任长悬、警钟长鸣。根据保密宣传教育月要求,全体干部职工已于2024年6月15日前完成全国保密线上教育培训,并取得相应证书。②进一步做好涉密人员管理,通过集体学习、专题讲座等方式,今年以来安排涉密人员培训10场,累计超过15学时(每学时50分钟);做好涉密干部人员变动管理工作,于今年6月对新增4位(市财政3人、创投1人)保密人员进行上岗培训、对新退1位保密人员进行脱密期管理;加强涉密干部职工出国(境)管理工作,今年以来,开展相关人员出国(境)前提醒谈话1次、回国(境)后已及时了解排除失泄密风险情况。

  三是落实落细涉密各项管理。①市财政局、市创投集团已于今年9月30日前核对信息设备台账及相关标识粘贴情况,严格涉密计算机使用管理。②于今年1月10日保密教育培训会上以案释法重申涉密文件载体制作、借阅、复制、保存、销毁等规定,于8月27日党组扩大会议上学习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第三章保密制度第二十七、二十八条国家秘密载体管理相关规定,强化干部职工责任意识。

  (11)针对“内控制度建设存在不足”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已完成

  一是培训提醒,加强理解。①由会管科牵头在局工作群开展内部控制制度、流程图和风险点的培训,并将培训材料印制给各科室(单位),确保每位干部都能认识到自己在流程中的角色和责任。②由分管领导于9月上旬对票据管理中心、投资评审中心负责人对内控建立和完善事项进行探讨与提醒谈话,进一步压实局属单位内控建设责任。

  二是全面梳理,及时更新。从2024年起由会管科牵头,对局机关和局属各单位现有的内部控制系统实行每年一审,确保及时更新,发挥内控制度作用。2024年度,根据办公室、预算科等科室职能变动,在旧版本的内部控制规程基础上,更新风险点及操作流程等,今年10月中旬前已完成内控制度更新。

  三是补缺补漏,确保全面。针对巡察所发现的局属事业单位内控不完善问题,票据管理中心已结合中心工作和岗位实际情况,建立内控制度;投资评审中心已对现有的内部控制系统进行全面梳理,明确每个业务环节的操作流程,绘制详细的流程图,同时对内部控制流程中的关键环节进行风险识别与分析,明确风险点,并对识别出的风险点制定具体的应对策略,包括预防措施、应急计划和持续监控方案,确保风险得到及时管理和控制。

  (12)针对“企业金融风险管控尚需加强”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已完成

  一是强化底线思维。针对集团业务实际,创投集团边巡察边整改,于2023年11月完善廉洁风险防控体系,按照“事前预防、分级管理、识别风险、管控到人”的原则,推进关键岗位廉洁风险防控管理。同时,强化项目审核工作,通过风险识别、风险评估、风险应对、风险监控等业务的关键风险节点,提出可行性的风险缓释,并从企业信用资质及财务法律进行“双管”深度分析,整体合理把控业务风险。

  二是借力第三方机构。结合集团实际,于2024年1月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对接天元司库系统,就财务等系统进行交流,并对系统演练进行探讨。深入了解相关系统的实操性,以便提高相关职能部门及子公司的操作效率。

  三是发挥法顾作用。对接集团法律顾问,就建立条款库、合同模板库等进行思路探讨。目前已构建应收账款质押、仓单质押、不动产抵押、反担保、保证担保、违约金等条款库,及催款函、告知函、租赁合同等合同模板库,有效降低集团法律风险。

  四是优化合同管理模式。通过金山WPS合同管理系统,将合同的签订状态、到期履约情况、档案存档等风险节点聚合起来,实现“线上+线下”双渠道的合同管理模式。

  (二)聚焦群众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方面

  1.关于“全面从严治党尚未压紧压实”问题

  (13)针对“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不够有力”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已完成

  一是强化从严治党认识。①于今年8月的党组扩大会议上组织班子成员、各科室(单位)负责人、各支部书记认真学习《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以及习近平论全面从严治党相关内容,筑牢主体责任意识。②根据上级党委精神,印发《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及时跟进我市修订工作。③按要求严格做好会议“规定动作”,于今年7月22日由党组书记主持召开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制工作形势分析会,对上半年有关工作进行复盘,肯定成绩、查找问题和不足,并做好下半年工作部署。

  二是强化主体责任传导。于8月党组扩大会议重申我局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再次强调党组、党组书记、党组(班子)其他成员职责,确保党组坚定不移扛起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主体责任,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和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一刻不停推进全面从严治党。

  三是强化党风廉政建设。①各党支部已于4月研究部署本年度从严治党工作,1-9月各支部开展党风廉政和反腐败工作教育均不少于3次。②于今年3月25开展支部书记抓基层党建述职报告会,各支部书记将从严治党相关工作作为支部年度党建工作责任落实情况汇报的重要内容之一,党组书记听取了各支部2023年度有关工作汇报,并做出点评,提出下一步工作要求,促进各支部认真思考研究,细化具体举措,推动市财政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14)针对“廉政谈话执行不到位”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已完成

  一是提高领导干部思想认识。于今年8月由党组书记主持,班子成员集体学习《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促使党员领导班子深刻认识廉政谈话是党内监督的一项基本制度,是筑牢干部拒腐防变思想道德防线的重要举措。

  二是重申廉政谈话制度要求。①于今年8月在党组中心组学习会上重申《福清市财政局廉政谈话制度实施办法(试行)》落实廉政谈话制度要求。②灵活运用提醒式、警示式、沟通式、告诫式、关怀式等谈话方式,把牢时间节点,及时开展谈话,防止思想滑坡。今年以来,主要领导与各分管领导进行廉政谈话合计9人次,各分管领导分头对所辖负责人开展廉政谈话,合计7人次,各科室(单位)负责人对干部开展廉政谈话,要求到年底实现全覆盖。

  三是认真落实廉政谈话责任。①于今年9月由局主要领导对班子成员开展提醒谈话,督促领导班子成员认真落实“一岗双责”,抓好分管领域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实现年度内对全体干部职工廉政谈话全覆盖,不断强化对分管的党员干部的预防性教育。②针对干部任免、调动、思想偏离、贪腐苗头等特殊情况,及时进行提醒谈话,确保常规提醒与应谈尽谈兼顾。市财政局对本年度5月调任及职级晋升的5位科级干部开展任职谈话;创投集团对本年度4月及10月升职调动的干部职工进行任职谈话;于9月10日对2023年1月新提任的中层干部开展任职补充谈话,筑牢其廉政思想防线。

  (15)针对“廉政教育力度和质效不足”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已完成

  一是多形式教育浸润。①制定“悦读阅廉”廉政故事分享活动方案,并选择财政领域吴波、张其德等同志的廉政故事作为主要分享的内容,充分发挥廉洁文化在党员干部中的价值导向,形成财政崇清尚廉的浓厚氛围。将参观溪头村红色教育基地、福清市廉政教育中心等廉政教育活动参与情况纳入干部考核加分项,有效提升了干部参与积极性。②今年以来,结合读书月、“七一”活动、党日活动、普法活动、“两节”提醒等,开展党风廉政教育4场,营造了处处是课堂、时时受教育的浓厚氛围。

  二是强化载体运用。①用好“学习强国”“福建干部网络学院”“党员e家”“福清党建”“福清机关”等平台,开展线上廉政学习教育,党员干部参与率100%。②利用各种碎片时间在微信工作群和党总支部群分享党纪相关推文7篇;在“元旦春节”“五一端午”“中秋国庆”等两节关键节点,开展纪律提醒3次;在今年的9场党组会议、2场民主生活会、1场组织生活会、2场干部荣退仪式等重要会议、场合“见缝插针”地把廉政教育的种子播撒到广大党员干部心中,实现党风廉政教育“长流水”、“不断线”、“深扎根”。

  三是挖掘教育深度。结合财政领域违法违纪实例,每月开展警示教育,今年以来开展警示教育9次,通过财政干部行政违法行为、财经秩序整治典型事件等案例以及案例分析,让干部更加直观感受何为“可为”与“不可为”,引导财政干部职工见贤思齐,见恶省身,促进所见所学入脑入心,营造反腐倡廉良好氛围。

  2.关于“作风建设待深化”问题

  (16)针对“‘四风’问题尚未根治”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已完成

  一是建章立制理顺程序。市财政于1月25日印发《福清市直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管理实施办法》(融财企〔2024〕57号),明确由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负责公务用车的管理和监督,优化工作流程,简化审批程序,避免多头审批。

  二是排查“四风”存在情况。于9月10日向各班子成员,各科室(单位)发放《“四风”问题自查情况表》,结合工作实际重点针对增加基层负担的行为进行自查,经自查,目前未发现其他多头管理等增加基层负担的问题。

  三是持续纠“四风”树新风。大力弘扬“马上就办、真抓实干”优良作风,实行限时办结制,对行政管理相对人申请办理的事项,符合法定条件、材料齐全的,在承诺的时限内办结,对涉及多个科室的事项,采取同步办理的办法,提高工作效率。同时,优化财政投资评审流程,协调助审机构,对市重点应急项目,推行容缺办理,缺件后补,保障评审时效。

  (17)针对“机关效能建设不够严实”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已完成

  一是组织专题学习。①于6月6日召开专题会议,传达《福建省机关效能建设工作条例》精神,通过文本学习领会效能工作要求。②于9月3日邀请拓维律师事务所王晓俊律师开展《福建省机关效能建设工作条例》专题讲座,通过条例阐释和现场交流,明确机关效能要求,增强财政干部落实效能工作的自觉性。

  二是重申效能要求。局党组书记于6月6日党组扩大会议上,针对目前机关在事项的承接与办理、公文发布、考勤及工作态度等方面存在的问题,重申机关效能要求,着力提升财政干部职工干事创业精气神。

  三是加强督促落实。①2024年下半年起,每半年开展机关效能工作形势分析会,今年6月在机关效能工作形势分析会上,对机关效能工作执行情况进行研判,纠正并严肃批评违反机关效能工作条例的不良行为。②经党组研究,决定将投资评审中心“庸懒散拖”的个别干部岗位调整至票据管理中心,并继续跟踪其作风情况。

  (18)针对“为民服务意识尚不强”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已完成

  一是坚持人民至上。①树立思想风向标。党组书记于7月召集班子成员、中层干部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有关论述,树牢财政干部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②注重调查研究体民情。今年7月以来,领导班子带领科室(单位)深入基层开展调研近20次,及时体察社情民意,集中财力支持加强教育、养老保障等民生发展薄弱环节建设。

  二是着力为民服务。①针对提高公办学校保安工资待遇问题,市财政会同教育局组织开展专题调研、分析论证,研究拟定提高财政补助标准方案,并提交市政府研定实施。从2024年起,将公办学校保安工资财政补助标准从年人均2.7万元提高到3.84万元,并列入2024年预算,建立经费保障长效机制。②针对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工作未落实奖励经费问题,自2024年起,市财政将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征缴工作配套经费列入年度预算,并于5月将2023年度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征缴工作配套经费19.95万元拨付至各镇街。同时,会同主管部门强化预算绩效管理,完善专项补助资金绩效评价机制,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3.关于“财政行业监管不够到位”问题

  (19)针对“政府购买服务规范落地不及时”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已完成

  一是加强宣传力度和政策解读。在微信工作群加大对《福清市政府购买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等政府购买服务相关政策解读,进一步规范政府购买服务行为,鼓励购买主体根据服务项目需求特点选择合理的采购方式。

  二是加强部门配合和主体自查。协同纪委等相关部门,要求单位对购买服务进行自查自纠,2024年4月,市财政牵头对全市2024年已实施或拟计划实施的第三方服务项目进行全面摸底,并根据单位自查自纠和现场检查发现问题进行立整立改。经统计,2024年全市第三方服务共计1518项,涉及金额97749.91万元。其中政府购买服务718项,涉及金额74176.91万元。在检查过程中发现部分镇街垃圾分类服务合同不合规,签订为4年;部分项目合同内容不合规,未明确服务内容和要求,对合同违约风险没有进行有效防范;部分项目没有编入政府购买服务预算,存在漏报情况等问题。

  三是加强预算编制和行为管控。市财政于2024年8月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工作的通知》(融财预﹝2024﹞385号),从严格规范政府购买服务内容、严格政府购买服务预算管理、强化政府购买服务合同及履约管理、加强政府购买服务监督管理等方面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市财政于2024年9月27日召开的全市2025年预算编制工作会议上,重申政府购买服务纳入预算的重要性。

  (20)针对“行业监管主动性、规范性不足”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已完成

  一是加强财会监督计划性。从2024年起,编制年度财政监督检查计划,结合工作实际,将月度预算执行财政资金与支出比对、“两节”“四风”检查、财经纪律检查等内容列入计划。目前已完成对15家行政事业单位的“两节”“四风”检查,发现问题75个,整改问题75个,已对29家行政事业单位开账财经纪律检查,未发现问题。

  二是加强采购管理主动性。2023年12月根据上级部署,开展2023年政府采购领域“四类”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工作;2024年3月4日我局部署关于开展保障经营主体公平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专项检查工作;2024年4月8日我局根据福州市财政局移送2023年政府采购领域“四类”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事项的通知,对福清市妇幼保健院进行“警告”行政处罚。

  三是加强行政执法规范性。①编制了《2024年度福清市财政局行政执法工作培训计划》,并按计划定期组织执法人员学习相关法律法规,2024年已开展有关学习3场;②于9月2日邀请法律顾问举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福建省行政执法条例》专题讲座;③已完成福清市财政局行政检查流程图、福清市财政局行政处罚流程图的编制,并于7月30日在福清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开;④制定2024年度“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正文及附件《随机抽查事项清单》于7月29日在福清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开。

  4.关于“单位财务内控管理有漏洞”问题

  (21)针对“报销审核不严谨”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已完成

  一是加强学习培训。市财政已于8月27日召集局本级及局属事业单位财务人员收看全省会计改革与发展培训班,认真学习新《会计法》修订解读、政府会计准则制度难点解析等方面的知识,提高业务水平;市创投集团于2024年8月组织各部门经办人员学习财务报销相关规定,提高报销水平,减少错误。

  二是严格财经纪律。市创投集团集中整改期内,因内设备采购未附三方比价材料、发票抬头开具错误等原因,拒绝不合规定、手续不全的报销约8笔。

  三是举一反三整改。市财政已于3月1日与福清市公共交通有限公司签订了《定制公交协议书》,今年以来共有2次租车,均按规定规范建立租车台账。;市创投集团各部门目前已补充提交2024年1月以来所有出差具体行程安排的相关材料,并在后续差旅费报销时长期实行。

  (22)针对“政府采购项目应采未采”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已完成

  一是加强采购人员培训。①采购办于9月初对我局政府采购人员进行业务培训,以非规范采购案例作为负面教材,展开深度剖析,加强采购人员对采购规定的学习和理解。②由分管领导于9月上旬对市票据管理中心和市投资评审中心负责人及采购经办进行提醒谈话,确保采购人员能够准确执行采购计划,对采购错误行为不重蹈覆辙。

  二是完善采购监督机制。建立健全采购监督机制,印发《局机关及局属事业单位政府采购监督管理规定》,加强对采购过程的监督和管理。

  三是严格执行采购计划。严格按照既定的采购计划进行采购,确保每一笔采购都符合规定和要求。对未按照计划执行的采购项目进行及时整改,今年以来,因资产盘活工作需要,及时追加国产台式计算机采购预算5台,采购预算2.5万元,确保按规定流程进行采购。

  (23)针对“资产租金收缴不及时”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已完成

  一是加强法律法规学习。分别于2024年7月10日和8月5日围绕《国有资产法》、《福清市市属国有企业资产租赁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组织开展学习交流会各1次,切实加强国有资产维护和使用管理,防止国有资产流失。

  二是建立租赁台账。已于2024年7月建立租赁台账,并对照检查资产租赁合同,对福建省福清市华亿星和投资有限公司欠缴租金进行催缴,于2023年12月8日、12日分两笔将其欠缴的4875元租金缴交到位。

  三是全力核查催缴。创投集团于2023年12月13日对福清利桥国国车业有限公司欠缴租金270万一事向福清法院提起讼,一审判决创投集团胜诉,对方不服判决提起上诉;2024年8月20号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终审判决创投集团胜诉,目前案件进入执行阶段。

  (24)针对“现金管理不严格”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已完成

  一是完善管理制度。完善《创投集团财务管理制度(试行)》,进一步规范现金报销审核流程,自现金使用问题被巡察组指出后,公司更加重视规范现金使用,未再出现1000元以上的现金报销支出。

  二是优化管理方式。于现金抽盘当日(2023年12月6日)发现短款情况后立即厘清集团及各子公司所有现金收支明细,确认现金余额。将核对清点无误的现金余额,一一缴存至各家子公司的基本户。集团及下属各子公司此后实行库存现金零余额管理。

  三是履行追责举措。分管领导于2024年9月2日对出纳人员进行约谈告诫,部门负责人同时提交《检讨书》,后续将在年度考核中予以扣分。

  聚焦基层党组织建设方面

  1.关于“干部队伍建设待加强”问题

  (25)针对“考核机制未严格执行”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已完成

  一是进一步完善干部考核工作。于8月党组会议重申财政局及局属事业单位科级以下干部职工平时考核工作要求,吸收与会人员意见:鉴于今年重点任务较多,完成重点任务与参加日常活动等加分事项存在时间冲突,考虑于明年年初参考2024年度财政工作情况,修订完善考核工作制度。2024年度的干部考核,优秀率将严控在25%以内,名额向在一线和艰苦岗位工作的干部职工倾斜。

  二是完善创投集团考核机制。①进一步细化《员工薪酬实施细则(试行)》中关于年度考核的评分指标及评价体系,在2024年1月4日开展的创投集团2023年度考核中,将意识形态、保密意识等作为重要参考指标列入考核内容,并对意识形态板块设定标准化评分细则。②进一步量化现有考评标准,已将集团每月考勤报表进行存档,拟于2024年度年末时汇总成全年考勤报表并下发至集团全体干部职工阅知。③聘请专业第三方机构对薪酬考核办法进行规范提升,2024年8月6日与北京网聘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福州分公司签订薪酬考核服务合同,于8月23日起开展专家现场访谈等相关工作流程,并于9月24日形成初稿。

  (26)针对“干部选拔任用程序不规范”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已完成

  一是于2024年7月23日完善干部选拔任用流程操作指引。

  二是由于原人事管理员离职,于2024年7月26号组织现任人事管理员学习掌握最新干部选拔任用流程,提高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重要性、严肃性的认识。

  三是2024年7月起集团风控法务部对人力资源板块工作开展专项检查,对集团人力材料及相关规章制度等进行查漏补缺,对专项检查中发现部分员工的四级证书缺失纸质材料的问题,于2024年8月29日整改到位。

  2.关于“党建引领赋能不够”问题

  (27)针对“党建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到位”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已完成

  一是加强学习,明确责任。于今年8月由党组书记主持,召集班子成员、各支部书记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组织工作条例》和《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会议强调,要明确党组在本单位发挥领导作用,履行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职责;党支部担负直接教育党员、管理党员、监督党员和组织群众、凝聚群众、服务群众的职责。

  二是完善清单,加强传导。①完善并强调市财政局党建工作主体责任清单,明确党组、党总支和党支部、党总支和党支部书记、其他党支部委员等工作职责。②于9月初由党组书记对各支部书记进行提醒谈话,提出每年必须研究部署党建工作的要求,每年按照相关工作安排听取各支部汇报党建工作开展情况,加强压力传导,推动责任落实。

  三是重申机制,明确要求。由党组书记在8月的党组(扩大)会议上重申市财政局“3113”党建工作机制,各支部从2024年8月起,扎实落实该机制,推动我局党建工作质量再上新台阶。

  (28)针对“党建品牌示范效应不足”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已完成

  一是制定计划,明确目标。在机关支部“党旗领航凝财聚力”党建品牌的基础上,创投集团党支部制定“创筑初心,汇聚使命”党建品牌,财政评审中心党支部制定“党建引领,财审聚力”党建品牌,国库支付中心党支部制定“创新优服务,担当促发展”党建品牌,票据管理中心党支部制定“坚持自我革命,奋进新时代”党建品牌,结合支部工作实际,完善并形成了各自的党建品牌培育计划,并在培育期间,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二是突出特色,融合业务。结合主责主业,各支部组织党员干部结合单位职能、文化等因素,对品牌标识和口号等视觉因素进行讨论,将党建品牌建设深度嵌入日常工作中,让党建品牌建设深入人心,其中创投集团党支部于今年5月更新集团党建品牌内涵,设计党建品牌logo,并将党建品牌内涵与logo展示于党建文化墙。

  三是加强宣传、注重实效。由机关支部党务转发各支部学习《福清市财政局党建品牌创建工作实施方案》,交流品牌创建经验,明确党建品牌培育的目标,制定具体、可行的措施,由总支对各支部创建的品牌提出修改意见。其中,创投集团党支部在主题党日、学习研讨等活动开展后及时形成宣传稿并于集团微信公众号进行发布宣传,2023年11月至2024年9月共计发布相关公众号推文16篇,并于2024年7月前往福清税务局、福清税务稽查局等地进行参观学习,交流支部品牌建设先进经验。

  (29)针对“部分退休党员党性意识淡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已完成

  一是增强退休党员意识。制定《退休党员干部遵纪守规“五要十不得”正负面行为清单》,并由党组书记在党员荣退仪式上向退休党员本人发放,同时通过重温入党誓词、回顾工作经历等形式,着力强化离退休干部党员的身份意识、责任意识,增强在退休生活中为党的事业增光添彩的信心与决心。

  二是强化党员关系转接跟踪。①各党支部利用“党员e家”平台,关注所管辖的退休党员干部组织转接工作进展,实时跟进党员报到情况,做好沟通工作。②对于4名长期游离于党组织之外的党员,经征求本人意见,张善敏、李谋栋、林建平和谢朱龙等4位同志自愿退党,并已办理退党手续。

  3.关于“党内政治生活不够严肃”问题

  (30)针对“组织生活会及民主评议党员工作待强化”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已完成

  一是加强党员培训,提高思想认识。由总支书记牵头,于8月开展党员大会,对全体党员干部进行组织生活会知识培训,会上总支书记针对组织生活会的意义、流程、要求进行说明,强调会前学习的必要性,提升支部党建工作标准化、规范化水平。

  二是加强材料审核,提升会议质量。各党支部党务做好材料审核工作,对不符合要求的材料予以退回并对该党员进行提醒谈话,2024年初退回不符合要求的党员干部对照检查材料5份,提高党员干部对组织生活会的认识程度,推动组织生活会高质量开展。

  三是加强民主评议,发挥测评作用。①国库支付中心党支部书记已于9月10日对2022、2020年度自我总结内容完全一致的6名党员进行提醒谈话,使相关党员认清错误,强化自我约束,端正工作作风。②于2024年1月开展2023年度民主评议党员工作,坚持实事求的原则,将民主评议结果作为干部考核的重要依据,对评为“优秀”的党员,进行通报表扬和褒奖;对评为“合格”的党员予以肯定鼓励,提出希望和要求,本次民主评议未有党员被评为“基本合格”、“不合格”。

  针对“谈心谈话制度执行不到位”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已完成

  一是重申谈话制度,明确工作要求。各支部于9月将谈心谈话制度具体内容张贴至党务公开栏,并要求所有党员干部职工认真学习并贯彻落实。

  二是认真履行职责,规范谈话开展。针对谈心谈话问题,在局里重申谈话制度,点明工作要求,落实“‘支部书记与委员、委员与委员、委员与党员’之间必谈”的谈话要求,国库支付中心党支部在此基础上补充“党员与党员”之间的谈话,使谈心谈话成为党支部进行思想政治工作的一种有效手段。

  三是及时提醒谈话,注重压力传导。党组书记已于9月初就谈心谈话制度执行不到位问题对创投集团、票据管理中心、国库支付中心党支部书记进行约谈,要求各支部书记切实履行党建工作第一责任人职责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重视意识形态工作的薄弱环节,并提高认识,正视不足,补齐短板,抓好落实。

  (32)针对“主题党日活动党员参与率不高”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已完成

  一是持续丰富活动形式。积极探索更具有互动性、体验感的党日活动形式,提高活动吸引力和参与积极性由总支牵头制作《福清市财政局主题党日活动形式意见征集》调查问卷,并于10月初发放各党支部要求党员自愿填写,共收集27份问卷。

  二是灵活活动参与方式。①已将党日活动参与纳入干部考核量化考评项目,10月总支已于工作群内公开第一、二、三季度的党日活动参与情况。②10月1日,由中共福清市委市直机关工作委员会牵头举办的“喜迎国庆健步走感恩奋进新征程”主题党日活动中,在党员报名参与数量不理想的情况下,由各支部指派党员参加,保障党日活动参与率。

  三是坚持深挖活动内涵。各党支部开展主题党日+党课活动共计5次,开展主题党日+志愿服务活动共计5次,开展主题党日+红色打卡活动共计2次,开展主题党日+文体活动共计1次,丰富了主题党日活动内涵,锤炼党员党性修养,使主题党日活动更有“深度”。

  (四)聚焦巡视巡察整改等落实方面

  1.关于“整改主体责任落实不严实”问题

  (33)针对“个别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举措未常态坚持”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已完成

  一是坚持主动改,强化组织保障。成立了中共福清市财政局党组落实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由党组书记、局长担任组长,巡察整改工作主要分管同志任常务副组长,其他班子成员(含创投集团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各科室(单位)负责人任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落实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综合协调及其他具体事项,着力推动整改工作落实到位。

  二是坚持全面改,压实主体责任。围绕市委巡察组反馈的问题,制定并印发《中共福清市财政局党组落实福清市委巡察三组反馈意见整改方案》(融财党组〔2024〕16号),细化整改措施,明确责任领导、责任人、牵头单位、牵头部门、责任部门、整改时限等,做到任务到人、责任到岗,综合运用分级负责、工作例会、对账销号等机制,进一步强化责任意识,确保事事有人管、事事有成效。

  三是坚持深入改,建立长效机制。坚持把巡察整改与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党建工作水平紧密结合,根据福清市财政局党建工作主体责任清单“切实履行党建工作第一责任人职责”要求,严格落实“每半年召开一次党建工作形势分析会”整改措施,2024年已于7月4日召开,推动“当下改”与“长久立”,保证措施有制定、有落实,确保整改成效经得起检验,经得起推敲。

  三、对长期整改任务所采取的措施及取得的阶段性成效(基本完成的整改事项)

  (一)聚焦贯彻落实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及省委、福州市委、市委工作要求方面

  1.关于“贯彻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不够牢固”问题

  (1)针对“优先支持乡村振兴力度不足”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基本完成

  一是压实财力优先支持乡村振兴责任。①牢固思想根基,组织农业农村科、经济建设科等干部和分管领导学习《福建省乡村振兴责任制实施细则》、市委一号文件等乡村振兴相关精神,坚决扛起资金保障责任。②落实财力支持,贯彻我市农村工作会议精神,2024年以来,安排粮食安全、发展壮大特色现代农业、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等乡村振兴领域资金合计3798.6158万元。

  二是保障土地出让收益用于农业农村比例。①吃透文件精神。认真组织农业农村科、经济建设科等干部和分管领导学习《关于调整完善土地出让收入使用范围优先支持乡村振兴的实施方案》(闽委农办〔2022〕12号)等政策,准确把握工作目标和主要举措。②确保完成任务。2022年上半年我市土地出让收益用于农业农村的比例未达到上级39.2%的要求,下半年我局高度重视,加大土地出让收益用于农业农村的支出,使我市全年比例达到39.35%,完成上级下达的年度任务。我市该项工作2023年、2024年上半年完成比例分别为47.57%、108.94%,均完成上级下达的42.8%、46.4%的任务。

  三是保障美丽乡村“以奖代补”本级配套专项资金。①已对未兑现的美丽乡村“以奖代补”本级配套资金5565万元进行梳理,其构成为:2018年特色村奖补1100万元、2020年考评奖2785万元、基础奖1680万元。②截至2024年10月,对经审核符合拨付条件的项目,已拨付300万元,由于该奖补资金来源受到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大幅锐减影响,尚有5265万元待拨付。

  下一步整改措施:积极筹措资金,争取于年底兑现到位。

  完成时限:2024年12月31日

  (2)针对“优化营商环境服务市场主体不到位”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基本完成

  一是保障各类惠企补助资金。①提升服务市场主体意识。学习并领会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中进一步部署的构建全国统一大市场的重大改革举措,持续优化营商环境,积极推动惠企政策直达快享。②完善经费保障机制。2024年我市预算共计安排惠企资金44300万元,同比增长11.59%。今年以来工信、商务、发改三大惠企部门共计争取上级专项资金41738.41万元。③积极兑现惠企补助资金。今年1-9月份共兑现惠企资金20641.73万元,同比增长7.60%。其中:7月18日以来,我市拨付安排兑现9710.53万元。

  二是民营企业清欠工作取得成效。巡察整改以来,市财政进一步梳理工程款清欠工作存在的堵点及难点,多方合力加快推进应付未付款项清欠工作。巡察提出的“2021年6月前已完工的政府投资项目,目前尚有工程款5683万元未清偿”问题,截至目前,已清偿5233万元,应付未付工程款合计约450万元(包括已付至85%但施工方未提交办理竣工结算,催办仍未配合结算结审工程量变动较大、结算内容核减较多施工单位不同意定稿、施工单位账户被司法冻结、施工单位正在准备请款材料尚未上报业主、质保金未到期、施工单位尚未提交支付证书、尾款待移交后再付、项目中断复工建设)等。

  下一步整改措施:下一步,我局继续核实梳理清欠信息,督促业主单位根据工程进度及时完善提报请款材料,在合法合规的基础上及时拨付,确保2024年底前完成清欠工作。

  完成时限:2024年12月31日

  三是政府采购监管力度进一步加强。①建立预警机制。利用信息技术手段,实时监控采购合同签订和意向公开情况,7月以来,依据福州市财政局每周下发的3次相关数据,市财政进行实时提醒纠偏,我市的采购合同签订及时性和意向公开情况的项目比例均为100%。②加强部门协作。与纪检及采购单位预算主管部门等相关部门密切配合,2024年7月18日以来,对未及时签订合同和未按规定公开采购意向等超过50家采购单位采用微信提示、电话提醒等形式,形成监管合力,共同推动政府采购工作规范进行。

  2.关于“稳健财政收支管理待加强”问题

  (3)针对“落细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存在不足”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基本完成

  一是加强制度建立与约束。经市政府研究同意,我局于2024年7月印发了《关于贯彻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强化财政支出管理的通知》(融财预﹝2024﹞356号),从严格一般性经费支出管理、严格追加预算支出、严格规范政府采购管理、严格新增资产配置管理、严格规范政府投资项目、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进一步严肃财经纪律等七个方面提出贯彻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强化财政支出管理的相关事项。

  二是进一步压减一般性支出。在年初压缩单位公用经费的基础上,将各部门预算单位的公用经费按年初预算的5%予以收回,2024年以来,累计收回154.53万元。

  三是严控“三公”经费。今年1-9月,我市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70.82万元,同比下降44.12%;公务接待费支出699.04万元,同比下降8.75%;会议费支出1602.65万元,同比下降7.04%。因受去年“海葵”台风带来的强降水洪涝灾害影响,出现大量公车被淹受损和报废情况,导致今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5858.99万元,同比上涨10.14%,公务用车购需费支出2987.49万元,同比上涨11.9%。

  下一步,我局将进一步严控“三公”经费。进一步加强“三公”经费预算安排和支出必要性、合理性审核,确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当年执行数不超过预算额度控制数。

  完成时限:2024年12月31日

  (二)聚焦群众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方面

  1.关于“财政行业监管不够到位”问题

  (4)针对“部分领域监管力度不足”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基本完成

  一是完善制度建设,规范行政事业单位代理记账工作。正在草拟《福清市行政事业单位代理记账管理办法》,依法依规加强行政事业单位和会计代理机构的会计监督管理工作。

  下一步整改措施:在现有初稿的基础上,进一步征求意见,修改完善,经最终研究后拟定《福清市行政事业单位代理记账管理办法》。

  完成时限:2024年12月31日

  二是借助力量加强代理记账领域监管。2023年度聘请鑫玉融会计师事务所,对本地区客户超过300家(含300家)的5家较大规模代理记账机构开展执业质量专项检查,同时按照不少于10%的比例,对7家一般规模代理记账机构执业质量进行抽查。围绕代理记账机构资格条件、代理记账业务、机构制度建设等6方面,发现并整改问题60个。2024年度,按照上级文件要求,主要在全国代理记账管理系统对代理记账机构的保持设立条件情况、变更和终止情况、年度备案情况进行实时跟踪监管,结合年度备案工作进行业务开展情况调查。截至目前无需要进行行政处罚的情况。

  三是开展代理记账行业无证经营整治工作。针对筛查出福清市全市范围内代理记账行业有照无证企业共92家,通过电话告知、下发整改通知书等手段督促整改,其中66家已完成整改(18家申领代理记账许可证书、40家变更经营范围、8家公司注销),26家已通过下发《福清市财政局关于责令有关企业限期整改的公示》(融财会〔2023〕39号)文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办法》(国务院令第684号)、《代理记账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98号)等有关规定依法采取措施,对无证经营代理记账机构予以制止,责令其自通知公示之日起60日内完成相关整改工作。已完成上级交办的整治任务。

  四是积极开展国有企业会计监督检查。于9月25日对国有企业开展会计监督检查,发现部分凭证未附事项申请审批单等问题8条,经督促,截至10月18日,问题涉及单位已全部完成整改。检查中未发现需要移交同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等行政机关处理的重大问题线索。

  四、集中整改期未完成的整改事项及下一步打算

  (一)聚焦群众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方面

  1.关于“国有资金资产管理待强化”问题

  (1)针对“资金管理绩效待提升”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未完成

  一是加大专项债资金监管力度。①2024年共发出三期专项债项目进展情况通报,对2023年专项债中支出进度低于70%的3个项目(含市城投集团实施的中央公园北大门一期)、2024年第一批专项债支出进度低于10%的6个项目进行效能预警。②实行项目清单化管理,压实项目单位主体责任,及时拨付债券资金,防止资金沉淀或闲置,推动尽快形成实物工作量和投资拉动力。截至2024年9月,2023年全市新增专项债券70.91亿元,支出进度94.83%;2024年全市新增专项债券65.22亿元,支出进度34.23%,支出进度福州排名第5位。③截至2024年9月,市城投集团实施的中央公园北大门一期项目已完成部分苗木种植等,工程进度达到45.81%,已责令市城投集团报送进度倒排表,明确工作目标和责任人员。一都镇实施的乡村振兴及配套基础设施项目支出进度达100%。

  二是提升绩效监控纠偏作用。2024年9月完成全市4411个项目绩效监控工作,对880个监控评分为差和1757个监控评分为中的项目,要求单位分析原因,明确存在的问题并进行纠偏。

  三是分类清理往来款挂账。加强预拨经费管理和暂付款项清理力度,理顺资金渠道,分类处理历史遗留借款,对有资金来源的借款,抓紧调整追加预算,办理转列支出手续,按程序尽快核销;对于融资平台公司等银行账户有资金的借款单位,催促单位及时归还借款;对于各镇街暂付款项,分年度通过市本级与镇街上下级结算予以扣回、各镇街若有土地分成款在结算时予以扣回;对于工业园区等暂付款项,通过税收返还等单位资金来源渠道予以直接扣回。集中整改以来我市财政部门共清理往来款39200万元。

  下一步整改措施:常态化分类清理,不断缩小我市往来款挂账规模。

  整改时限:2025年6月30日

  (2)针对“国有资产管理待提质增效”问题。

  整改情况:未完成

  一是完善制度顶层设计。已于2024年1月25日出台《福清市直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管理实施办法》(融财企〔2024〕57号),持续健全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制度。

  二是落实主体管理责任。鼓励各单位制定本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的具体实施办法,公安局、卫健局、综合执法大队、档案馆、应急局、编办、江阴镇等已陆续制定。将资产管理列入企业科对各单位年度绩效的考核标准之中,以考核促管理、以考核促规范。

  三是进一步盘活存量闲置资产。已对相关单位下达《关于国有资产闲置问题整改的通知》(融财企〔2024〕361号),落实各单位整改责任,推动各单位建立资产盘活台账,分类逐宗研究具体盘活措施和方法,定期反馈汇总,截至目前,闲置房屋盘活3处,面积126.58㎡,闲置土地盘活3处,面积16623㎡,37处房产正在挂网招租,1处土地在提升改造中。

  下一步整改措施:督促未完成单位承担主体责任,加大宣传力度,综合运用出租、调剂使用、处置等方式加大盘活力度,推动问题全面整改落实。

  整改时限:2025年6月30日

  (二)聚焦巡视巡察整改等落实方面

  1.关于“整改成效持续性不足”问题

  (3)针对“部分问题整改存在‘反弹回潮’,个别审计问题整改不到位”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未完成

  一是提高整改成效持续性。①提高思想认识。于7月19日由党组书记组织立即召开落实本轮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部署会,明确整改任务和整改要求,传达落实整改的重要性和严肃性,增强干部职工落实整改的自觉性和主动性,同时明确要求对往年巡视巡察以及审计发现问题进行“回头看”,遏制问题“反弹回潮”,不断巩固整改成效。②坚持问题导向。对照过去和现在的问题清单逐一整改,针对“反弹回潮”的问题严加督促,在严控新媒体阵地建设的情况下,用好微信工作群、朋友圈等网络宣传阵地;充分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注重压力传导,建立研讨材料、对照检查材料等会前审核机制,将党建工作质量检验关口提前,切实提升基层支部党内生活质量。③全程跟踪问效。领导班子成员对分管科室(单位)落实问题整改工作的情况进行全程跟踪,集中整改期间,在每月例会上汇报所辖整改事项进度情况、存在问题及下一步计划,并做好成效巩固监督工作。接下来将于每年年中和年底落实“回头看”,防止反弹回潮或出现新问题,打造工作闭环,确保整改。

  二是加强个别审计问题整改力度。①着力清理长期挂账的往来款。克服时间跨度长、构成复杂等困难,组织力量会同相关部门或单位整理相关原始单据,逐笔逐项核查整改,扎实稳妥地做好往来款项清理工作,目前已清理1189万元。②建立健全绩效结果与政策调整和预算安排挂钩机制。注重绩效结果反馈整改,将监控结果和评价结果作为预算安排重要参考。对绩效好的政策和项目原则上优先保障,对绩效一般的政策和项目要督促改进,对交叉重复、碎片化的政策和项目予以调整,对低效无效资金予以削减或取消,对长期沉淀资金予以收回,并按照有关规定统筹用于亟需支持的领域。2023年度共计对14个项目,涉及资金44101.22万元开展重点监控工作,结合当年度财政支出安排计划,对预计年底不能完成目标的项目进行调减19057.7万元安排。

  下一步整改措施:常态化分类清理,不断缩小我市往来款挂账规模。

  整改时限:2025年6月30日

  (三)下一步整改工作重点和措施

  在市委巡察组的精心指导下,我局巡察整改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但是与市委巡察整改的要求和群众的期盼相比,仍存在一定差距和不足。局党组将持续把巡察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坚持目标任务不变、标准要求不降、工作力度不减,全力以赴、扎实深入做好后续整改各项工作,力促取得新的更大成效。

  一是持续压紧主体责任。落实党组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严格执行“一岗双责”,发挥机关党总支协助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专责机构作用,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工作高质量发展。严格落实省委“五抓五看”和“八个坚定不移”的要求,健全完善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考核机制,督促各级党组织切实履行好管党治党主体责任,不断巩固提升巡察整改工作成效。认真贯彻《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持续传导责任压力,以常态化的监督和严肃的问责倒逼全面从严治党的责任层层传递、压力层层传导、任务层层落实,进一步压紧压实主责主,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二是持续强化政治建设。坚持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坚持党对财政的领导,引导财政党员干部把“四个意识”“四个自信”内化于心、外化于形,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政治担当。结合党纪学习教育,更加深入地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把习近平总书记来闽考察重要讲话以及对财政领域提出的有关工作要求,作为深化理论武装的重要内容,坚持大抓基层的鲜明导向,扎实推进“党旗领航凝财聚力”党建品牌建设,争取结合业务工作,培养一批新的党建品牌,不断提升基层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

  三是持续推进反腐倡廉。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聚焦财政资金管理、政府采购、民生保障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坚决杜绝利用政策制定、资金分配、检查督办等职权谋取个人利益问题。加强对关键岗位的监督监管,紧盯“关键少数”,努力消除廉政风险问题。坚持纪严于法、纪在法前,强化本领域以案释法警示教育,努力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深化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顽瘴痼疾,密切关注苗头性、倾向性、潜在性等问题,对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露头就打、反复敲打。弘扬践行“马上就办、真抓实干”优良作风,完善作风建设长效机制。

  四是持续推动后续整改。进一步加强对巡察整改工作的组织领导,以高标准、高质量、高要求统筹推进后续整改任务,确保所有整改事项一个不落、见底清零。坚持分类施策,坚决克服“交卷”思想和“过关”心态,对取得阶段性成效的整改事项和基本整改到位的具体问题,适时开展“回头看”,防止反弹回潮;对尚未完成和需要长期坚持的整改任务,持续加强跟踪督办,纳入重要议事日程,持续抓好整改提升工作。

  五是持续深化成果运用。坚持综合施策、标本兼治,着力构建靠制度管权管人管事的长效机制,通过扎紧制度的笼子,努力实现用长效机制推动整改工作常态化、整改成果长效化。坚持“抓整改”与“促发展”紧密结合,把巡察整改与推进全面从严治党、落实中央和省市决策部署、加快现代财政制度建设等有机结合起来,紧紧围绕服务全方位高质量发展超越大局,加快财政事业高质量发展,努力为加快建设现代化国际化海滨山水城市、奋力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福清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591-85277002、0591-85232542;通信地址:福清市音西街道福唐路16号福清市财政局9楼办公室;电子邮箱fqsczj@163.com。

  中共福清市财政局党组

  2024年12月20日

来源:福清市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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