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2024年5月6日至6月20日,福州市委提级巡察二组对福清市人民法院党组开展了提级巡察,并于2024年9月13日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提高政治站位,坚决落实巡察整改政治责任
福清市人民法院党组高度重视抓好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工作,自觉担负起巡察整改主体责任,对照反馈问题逐一深查细照,全力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做到“条条有整改、件件有回音、整改有成效”,确保巡察整改任务落地落实。
(一)加强领导,压实整改责任。切实把巡察整改工作摆上党组重要议事日程,成立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凝聚“党组书记亲自抓、分管院领导协同抓、部门领导具体抓”的巡察整改合力,推动各巡察整改责任部门各司其职、协同配合。
(二)精准施策,优化整改举措。诚恳接受、照单全收巡察反馈问题,逐一对照查摆、深挖根源、举一反三,细化实化巡察整改方案,做到整改责任分工落实到人、整改措施具体可行、整改时限合理紧凑、整改标准可检查可评估。
(三)跟踪问效,提升整改实效。建立巡察整改进展情况工作台账,严格执行销号整改工作机制,严肃严明巡察整改纪律,聚焦巡察整改工作全过程督促和把关,细致审方案、查报告,常态深入现场督进度、察实效,确保问题不折不扣整改到位。
(四)标本兼治,建立长效机制。对巡察指出的问题,党组认真查找原因,把抓好巡察整改与加强和改进日常工作结合起来,与建立长效机制结合起来,实施分类处置、靶向治理,进一步健全完善干部管理考核等机制,努力做到当下的问题改到位,长远的问题防在先,确保整改工作抓实抓细抓到位。
二、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聚焦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及省、市委工作要求方面
1.关于“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不深不透,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不够到位”的问题
(1)针对“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政法工作重要指示批示及中央政法工作会议精神不深不透”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
一是已在党组会议和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会议上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对于政法工作作出的重要指示精神。
二是已在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会前集体学习时,专题学习习近平总书记2022年以来关于政法工作、法院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和中央政法工作会议精神。
三是已制定《开展“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示范活动工作方案》,动员部署9个人民法庭积极参与“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活动。宏路法庭作为“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示范活动的重点培塑对象,倾力打造“枫行宏路”品牌,以全域调解促推源头解纷,以专业审判促提办案质效,以系统保障促优市域治理,实现枫桥经验在道交领域多方参与、多元共治、成效再优、成果再显。
四是充分发挥人民法院和行业的职能和优势,努力让矛盾纠纷在行业内解决,与福建省住房城乡建设领域民事纠纷调解事务联合协调委员会联合发文《关于共建住建领域诉调对接多元纠纷解决机制的合作协议》。全面开展普法宣传,制作“多元调解”小程序使用手册、指派专人引导当事人在线申请调解,提高人民群众解纷方式认同感。为提高总体调解水平和调解能力,提高基层调解工作人员的能力水平,保障矛盾纠纷多元调解的高质量性,2024年5月至今共组织调解人员进行培训6场。
(2)针对“思想理论武装不深入”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
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把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等内容,作为党组会、机关党委会、理论中心组学习、支部大会、支委会及其他党内重要会议的“第一议题”,放在各项议程的第一项,第一时间组织传达学习。领导干部立足分管领域,积极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形成高质量调研成果,已完成《诉源治理视角下民事调解前置程序研究》《完善法院党建引领基层治理体制机制建设的研究》等调研报告。
(3)针对“司法审判服务社会治理效能不足”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
2024年已发出司法建议8篇,反馈率100%,促推相关职能单位加强森林资源巡查巡防、开展化妆品行业综合整治、重视在校生交通安全监管教育、规范民间借贷不动产抵押登记等。
2.关于“推动高质量司法审判工作还有差距”的问题
(4)针对“执行登记立案制度不够到位”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
一是组织学习《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登记立案若干问题的规定》及立案相关法律法规,在立案工作中继续严格执行上述相关规定,进一步落实立案登记制,依法保障每一位当事人的合法诉权。
二是要求立案窗口的工作人员加强与当事人的沟通和反馈,特别是对不符合立案条件的案件要及时告知当事人立案进展情况和结果,确保当事人的知情权得到保障。
(5)针对“审判质效不够高”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
2024年福清法院审判执行运行态势良好,审判质效指标综合考评位居全省大体量法院方阵首位。
(6)针对“执行工作不够规范”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
对执行干警进行再次培训,明确终结执行和终结本次执行程序所需材料,严控终本案件准入门槛,强化终本案件内外监督,确保终本结案规范,加大终本后案件查控力度,切实规范执行工作。
3.关于“防范化解重大风险不够到位”的问题
(7)针对“对意识形态工作极端重要性认识不足”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
一是已成立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组成人员。
二是2024年福清法院党组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2次,分别是专题研究修订《福清市人民法院关于落实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的实施意见》和专题研究《福清市人民法院2024年上半年意识形态分析研判报告》。
(8)针对“对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够”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
一是已制发《福清市人民法院网络舆情处置总体工作方案》。
二是已在院党组会上通报《福清市人民法院2024年上半年意识形态分析研判报告》。
三是已在党内通报《福清市人民法院2024年上半年意识形态分析研判报告》。
(9)针对“对保密工作这根弦绷得不够紧”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
一是已对全院书记员开展案卷归档专项培训,有效规范卷宗装订工作,引导干警增强档案保密意识。
二是严格落实福清法院《关于档案借阅“六个严禁、六个应当”的规定》,严格执行档案借阅审批制度。
三是制定2025年度保密教育培训计划,将保密培训教育经费纳入2025年度预算。制定2025年度领导干部、涉密人员和一般干警职工的保密工作分类培训教育计划,及时更新保密学习材料。
四是分管保密院领导与院保密人员签订保密责任书,要求各部门开展经常性保密自查,院保密办不定时开展保密抽查,坚决防止内外电脑违规外联,外网电脑存储、发送涉密文件信息。
(二)聚焦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情况方面
1.关于“推进党风廉政建设不扎实”的问题
(10)针对“党组抓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不够实”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
一是召开党风廉政专题会议暨党纪学习教育警示大会。
二是制发《福清市人民法院领导班子成员述责述廉工作方案》《福清法院党支部书记抓党建工作述职评议会方案》,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纳入领导干部述责述廉、党支部书记抓党建工作述职评议工作中明确写进方案,并具体落实到位。
(11)针对“廉政谈话不够规范”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
部门负责人和支部书记履行“一岗双责”要求,常态化开展廉政谈话,各部门及各支部已书面提交本部门、支部廉政谈话记录。
(12)针对“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存在短板”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
一是各部门开展廉政风险排查,制定部门廉政风险点及防控措施;二是组织干警学习廉政风险防控体系建设和自身岗位廉政风险点,各部门已书面提交部门学习廉政风险防控会议记录。
2.关于“驻法院纪检监察组发挥作用不够充分”的问题
(13)针对“履行监督基本职责不到位”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
一是加强与法院内部监督部门协同配合,用好监督清单、问题清单、整改清单和工作提示函,结合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严肃查处冷硬横推、庸懒散拖等不正之风。
二是驻法院纪检监察组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纪委、省和福州市、福清市纪委全会工作部署,增强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正风肃纪反腐的过硬本领。
(14)针对“执纪问责力度不够”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
一是注重对“案”对“人”的静默监督,坚持抓在平常、抓住关键,紧扣中秋国庆等节日开展“四风”监督检查。
二是把惩治震慑、惩戒挽救、教育警醒有机结合起来,严肃查处群众反映集中、反映强烈的问题。
3.关于“作风建设不够深入”的问题
(15)司法作风问题还比较突出。
整改落实情况:
一是对督察发现的问题,部分能当场提醒的,当场提醒整改,不能当场整改,通过下发督察整改建议书督促其整改。2024年以来,共发出督察整改建议书34份,对4名被督察到干警给予批评教育。
二是2024年以来,共开展院领导周带班督察40次,日常督察109次。
(16)针对“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落实不够到位”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
2024年以来,已向市委报告1个事项;已向市委政法委请示1个事项,报告2个事项。
(17)针对“信访件办理不够规范”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
规范信访件办理的流程,并做好信访保密工作。驻法院纪检监察组、督察室召开信访举报数据会商会议,进一步规范信访举报工作。
4.关于“财务管理不规范”的问题
(18)针对“财务凭证附件不完整”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
一是自2022年起,记账凭证均有附有对应的银行回单。
二是已通知全院干警规范填写邮寄封面。
(19)针对“部分非税收入未及时上缴财政、部分票据存根丢失”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
一是已将账户上的利息收入上缴财政;二是加强票据管理人员业务培训,规范电子非税票据管理,严格设置电子票据访问、操作权限,并已将电子票据按年备份至光盘中。
(20)针对“扩大专项经费开支范围”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
已对财务人员进行专题培训,增强财经纪律意识,严格规范专项经费开支渠道。
(21)针对“执行款发放审核不细致”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
一是要求加大对收款人提供的收款账户信息审核力度,依托“一案一账户”及时、准确发放执行款,尽量避免账户错误重新汇款的情况发生。
二是要求执行干警进一步提高责任心,认真、细致核对汇款信息,杜绝因错误录入当事人信息导致被退汇的情况,有类似退汇的情况应在综合办财务通知退汇后及时重汇。
(22)针对“超标准报销动车票及住宿费”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
相关人员已将超标准报销的车票费、住宿费退回至福清法院账户中。财务人员将严格按规定加强审核。
(23)针对“公车未在定点维修”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
严格按照相关文件要求,公车维修所有相关项目均安排在定点维修厂进行。
(24)针对“食堂竞标和管理不规范”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
切实规范采购工作,通过企查查等平台查询报价公司的关联性。沉淀的既往伙食补助费拟于2025年1月完成整改。
5.关于“资产管理不规范”的问题
(25)针对“固定资产制度落实不到位”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
已启动固定资产清查盘点工作,现已对全院的固定资产进行了全面盘点。
(26)针对“资产报废手续不合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
一是已对资产进行账务处理;二是报废的执法执勤车辆残值回收收入上缴国库。
(27)针对“固定资产账实不符”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
2022年盘点固定资产时,因历史原因无法查找部分固定资产对应账目导致盘盈,盘亏的已找到。上述固定资产已按规定程序报废。
(28)针对“部分固定资产未入账”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
已对2022年购置的2台污水泵、1套智能水泵控制器进行账务调整,并登记录入固定资产管理系统。
(三)聚焦党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情况方面
1.关于“基层党建工作还不够扎实”的问题
(29)党建主体责任未夯实。
整改落实情况:
一是规范执行《中共福清市人民法院党组工作规则》,针对党支部更名、机关党委换届、机关纪委设立和发展党员等重要事项,在党组会议上进行集体讨论、审议,并以编发会议纪要的形式进行合理公示。
二是有针对性开展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进一步严肃党内政治生活,规范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工作,确保批评有“辣味”出成效。积极培育新型党建品牌,各人民法庭党支部均已设立符合支部工作特色的党建品牌并积极开展创建。
(30)针对“基层党组织建设不规范”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
一是已对各党支部开展“三会一课”会议记录专项检查,并对检查结果进行通报,督促其规范落实“三会一课”制度。
二是进一步优化基层党组织设置,经党组研究审议通过,对部分法庭党支部开展支部名称变更,并均已重新刻章启用新章。
(31)针对“党员管理不到位”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
一是强化党员监督管理,规范做好9名聘用制书记员的党员登记及党组织关系接转工作。
二是统筹做好召开年度组织生活会及民主评议党员工作,督促支部严格遵守组织生活会相关制度规定,主动自查整改,确保法院党建工作部署到位、责任到位、落实到位。
2.关于“选人用人和干部队伍建设有短板”的问题
(32)干部年轻化落实不到位,未按省高院相关要求配备37岁以下中层正职。
整改落实情况:福清法院加强队伍梯次培养工作,已完成配备1名条件成熟的37岁干部为中层正职。
(33)法院人员内部交流执行不够到位。
整改落实情况:
一是已将相关同志调整岗位;
二是对涉及正在创建“枫桥式人民法庭”的庭长,根据上级文件精神,创建评估周期内,原则上要保持稳定,因此,暂不交流。
(34)存在超职数、混岗违规使用现象。
整改落实情况:
一是福清法院核定三级主任科员职数5名,四级主任科员职数6名,一至四级主任科员的统筹数1名。2024年6月,晋升二级主任科员4名、三级主任科员3名,目前实配三级主任科员4名,四级主任科员共8名,未超过核定职数。
二是根据工作需要与人事调整消化混岗,已对相关同志调整岗位。
(35)违规安排使用聘用制书记员。
整改落实情况:
3名聘用制书记员结束借调回审管办工作。
(36)针对“对培养、选拔高层次专家型、全科型法官不够重视”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
一是制定《福清市人民法院高层次法律人才后备库实施方案》和《福清市人民法院导师式培养高层次法律人才的实施意见》,选出16名员额法官和6名法官助理作为高层次法律后备人才,确定2年指导培养期限,分管院领导作为员额法官的指导老师,部门负责人作为法官助理的指导老师。
二是召开高层次法律后备人才培养推进会,鼓励符合条件的法官参加市级审判业务专家评选,做好支持保障工作。高层次法律后备人才精选刑、民事案件,开展庭审观摩10场。
(四)聚焦巡察整改和成果运用情况方面
(37)针对“部分巡察、审计问题整改不到位”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
一是针对“档案数字化工作不够到位”问题,截至2024年11月20日,档案数字化率提升至33.5%。
二是针对“未定期对资产进行清查盘点,出现部分资产未登记入账及账实不符”的问题,2024年8月启动固定资产清查盘点工作,现已对全院的固定资产进行了全面盘点。各类资产的实际情况与账面记录基本相符。
三、巡察反馈问题线索的处理情况
福州市委提级巡察二组对福清市人民法院党组提级巡察期间,未收到相关信访问题线索。
四、需要进一步整改的事项及措施
目前,我院巡察整改工作虽取得阶段性成效,但有1项问题尚未完成。下一步,福清法院党组将继续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持续发力,久久为功,加快推进整改步伐,确保高标准、高质量完成全部整改任务。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591-85250477;通信地址:清昌大道99号;电子邮箱fqfyyx@126.com。
中共福清市人民法院党组
2025年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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