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委巡察工作的统一部署,2023年10月10日至11月10日,市委巡察三组对中共福清市水投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总支部委员会开展巡察,并于2024年7月17日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加强对巡察整改的组织领导情况
对于巡察组的反馈意见、建议,水投集团高度重视,虚心接受。为确保整改工作取得实效,水投集团党总支书记、董事长郑千芳同志牵头组织召开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专题会议,并成立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严格落实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水投集团党总支书记、董事长郑千芳同志任领导小组组长,负总责;水投集团党总支副书记、总经理徐文朴同志任领导小组副组长;各部门分管领导、所属子公司主要负责人、各部门负责人为成员。
根据巡察组反馈的问题,建立分级协调、工作例会、沟通联络、对账销号、督查问责五大工作机制,逐一梳理、分类并深入分析相关存在问题;分解细化整改任务,明确问题整改责任人、具体措施、时间节点,对账销号,层层传导压力,确保整改工作事事有回音、件件有落实,形成了上下联动、责任明确、共同整改的良好局面。
二、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聚焦贯彻落实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及省委、福州市委、市委工作要求情况
1.学思践悟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有差距
(1)针对“学习不够主动深入”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集团党总支于2024年8月2日召开会议,集中学习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全面解读二十届三中全会公报内容并部署2024年下半年理论学习工作要点;要求各所属党支部每年年初总结上一年度理论学习情况,制定当年度理论学习计划。二是针对“2022年6月集团党支部专题学习研讨活动中仅个别党员发言”,水投集团党支部于2024年8月7日重新开展《闽山闽水物华新-习近平福建足迹》专题学习研讨会,集团党员结合个人工作实际开展学习讨论,进一步深入学习领会书中的丰富内涵和精神实质,将学习成果转化为推动工作的强大动力。三是针对“2023年9月学习简报落款为中共福清市水利局支部委员会”,太城农场党支部于2024年9月2日对历年的党建材料进行全面自查自纠,并对相关党务工作者在工作上的不认真进行了批评教育。同时,集团党总支要求各所属党支部加强对文件材料的审核把关,进一步加大监督检查力度,避免再次发生类似问题。四是集团党总支于2024年9月26日对所属党支部第三季度党的组织生活材料进行检查,各所属党支部均已严格执行上级党组织文件要求,及时召开专题研讨会议。五是水投集团党总支组织党务工作者于2024年9月26日开展《中国共产党党务公开条例(试行)》专题学习讨论会,明确党务公开的意义、公开的内容和范围、公开的程序和方式、监督与追责等方面内容,进一步提高党务工作者的理论素养。
2.重大风险防控存在薄弱
(2)针对“保密工作责任压得不紧”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已将保密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于2024年10月16日组织召开保密会议,研究保密工作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做到保密工作与业务工作同部署。二是集团已于2024年6月18日召开保密专题培训课,组织员工学习保密法等法律法规,切实增强员工保密意识和风险防控知识;于6月21日开展“贯彻落实保密法,你我都是保密人”主题党日活动,加强保密工作形势教育,提高员工保密素养;并对涉密岗位人员做好岗位培训工作,发放学习材料,要求相关人员认真学习《机关、单位保密规范管理实务指南》。三是对集团所有计算机、打印机等设备张贴保密提醒标识,严禁使用非涉密计算机存储、处理、传输涉密信息,严禁涉密文件通过互联网或其他非涉密网络传输;并于2024年9月18日由集团监察室牵头召开保密约谈会及“回头看”工作,对集团至今收到保密办通报的11位人员进行集中谈话提醒,要求大家引以为戒,从源头上加强管控,认真做好日常保密工作,遵守保密规范。
(3)针对“安全生产工作待夯实”问题
①针对“上级重要文件精神存在“纸面落实”现象”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集团总经理徐文朴于2024年9月4日组织集团分管领导、各部门负责人以及所属子公司负责人等深入学习贯彻《关于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举一反三切实加强重大安全风险防范化解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压实主体责任,强化安全部署,将安全生产工作落到实处。二是集团总经理徐文朴已于2024年9月29日召开集团例会,强调今后针对上级重要文件须召开会议认真传达学习,认真贯彻落实有关工作要求,坚决避免“口头执行、纸面落实”。三是2024年集团工程部已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检查活动47次,向施工单位下发整改通知书33份。
②针对“监管职责履行不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针对安全责任事故,已成立安全质量领导小组,不定期召开安全生产会议,组织安全生产检查和安全隐患排查;并结合上级部门关于安全工作相关文件,常态化、分主题、高态势开展安全文明生产警示教育。二是已结合各项目自查自纠情况,2024年每季度对工地安全文明施工进行巡查,形成立行立改的长效机制,切实落实好安全生产工作,坚决防范各类生产安全事故。三是已于2024年7月完成并实施《质量安全三级管理办法》,强化安全生产技术交底、工序报验等程序,并已将安全文明施工纳入集团工程部以及项目负责人绩效考核。
(4)意识形态领域工作不够深入
①针对“主动权把握不足,阵地建设不够重视,未见集团党总支及所属闽调公司、太城农场等3个党支部专题研究部署相关工作,所属公司宣传氛围多有落差。”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根据水投集团实际,于2024年9月23日调整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进一步加强党对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提高做好意识形态工作的能力和水平;并将意识形态工作作为基层党建的重要内容,每年至少2次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2024年已于8月21日召开会议专题研究2024年上半年意识形态工作。二是已于2024年9月在集团微信公众号开设党建学习教育专栏,并发布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等内容,要求各所属党支部要充分利用线上新媒体、微信、线下宣传栏等形式大力宣传,掀起学习热潮,鼓浓宣传氛围。三是水投集团党总支于2024年8月21日召开《中国共产党宣传工作条例》专题学习会,明确宣传工作是党的一项极端重要的工作,提高领导班子成员对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视。
②针对“重大宣传任务未落实,所属党支部对党的二十大精神等学习宣传存在缺失,太城农场宣传内容还滞留在党的十九大精神。”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集团党总支于2024年8月2日召开会议,集中学习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全面解读二十届三中全会公报内容并部署2024年下半年宣传工作重点。二是集团党总支要求各所属党支部强化阵地建设,及时对宣传内容进行更新,2024年9月14日已完成水投集团、太城农场、梨洞水库等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等宣传内容上墙。
③针对“工作机制执行欠严格,集团公众号文章部分内容未见相关审核资料,未建立意识形态工作考核制度等。”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已于2024年9月3日组织专题会议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论述,坚持不懈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以高度负责的政治担当,扎实做好新时期意识形态工作。二是已于2024年9月24日完善《水投集团信息发布审核制度》,并严格按照信息审核程序执行。三是水投集团党总支已于2024年9月30日建立《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检查考核制度》,由集团党总支定期指导和督促检查各所属党支部意识形态工作,并把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情况纳入每年度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议内容。
(二)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情况
1.针对“ 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问题
(5)“一把手”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不严实
①针对“集团主要领导未能按照要求定期组织召开相关会议,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积极履行党风廉政主体责任,由党总支书记牵头各领导班子成员,不定期召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专题会议。水投集团党总支已于2024年7月29日召开会议,学习《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研究讨论2024年上半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二是已于2024年1月完成逐级签订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书,进一步压实集团领导班子成员、各部门负责人、下属子公司相关负责人以及各部门职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做到层层传导压力,层层落实责任。
②针对“每年底支部委员、总经理等未在党支部、党总支会上报告本年度责任清单履行情况。”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水投集团党支部已于2024年9月30日根据实际情况完成《水投集团党支部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清单》修订完善工作,厘清党支部、党支部书记、党支部班子成员责任。二是严格执行“每年底党支部书记听取党支部委员报告本年度责任清单履行情况”,已于2024年10月16日下发通知要求各所属党支部书记、委员于12月20日前撰写《2024年度水投集团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清单履行情况的报告》,并于2024年12月31日开展2024年度水投集团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清单履行情况的专题报告会。
(6)针对“‘一岗双责’履行不到位,廉政谈话开展有差距”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水投集团党总支于2024年7月29日召开会议,学习《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并研究讨论2024年上半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要求各领导班子成员坚持“一岗双责”,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与自己所担负的岗位职责有机结合起来。二是已于2024年9月30日修订完善《福清水投集团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制度》。三是已于2024年9月30日修订完善《福清水投集团谈心谈话制度》,除党总支书记与班子成员、下属党支部书记开展廉政谈话外,各分管领导与各部门负责人也已围绕企业自身特点和各自岗位职责,分别开展廉政谈话,实现中层以上干部谈话全覆盖,并据实对谈心谈话内容进行记录,确保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进一步贯彻落实。
(7)针对“廉政风险防控不足”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针对性地开展廉政教育及党内法规学习,已于2024年7月1日开展“守心守行,做新时代合格共产党员”党纪学习教育“七一”专题党课,于2024年8月15日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引导党员干部,特别是重点岗位、关键人员牢固树立廉政意识,自觉规范自己的一言一行。二是组织集团工程部等重点岗位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廉政警示教育活动,于2024年5月11日组织集团全体干部职工前往福建监狱警示教育中心基地开展“以案为鉴知敬畏,警钟长鸣守初心”主题党日活动,进一步夯实和强化党员干部的纪律意识、规矩意识、廉政意识和服务意识;并于2024年8月30日开展观看廉政警示教育片《零容忍-永远在路上》主题党日活动,加强党风廉政教育,增强风险防范意识,不断引导党员干部筑牢廉政防线,营造良好政治生态。三是已于2024年9月期间对集团各部门重点岗位和关键环节廉政风险点开展排查工作,并已建立岗位廉政风险点目录以及制定廉政风险防控措施,提高风险预警防控工作实效。
(8)针对“监察室履职待加强”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集团监察室已于2024年9月12日组织部门全体人员认真学习《国有企业管理人员处分条例》,进一步提升监察室人员履职能力。二是2024年已增设2名集团监察室人员,并已安排专职人员开展廉政风险点排查工作,针对关键岗位、核心业务和重点环节,分析岗位职责并针对不同岗位分析梳理廉政风险点。三是已由集团监察室牵头,根据各部门岗位工作特点,于2024年9月期间组织开展自查自纠活动,按照公司的经营业务特点,围绕“三重一大”事项、国有资产管理、资金使用、招标投标、工程建设等工作环节,对照廉洁从业制度相关规定,制定集团岗位廉政风险点目录。
2.企业内控管理尚不足
(9)针对“合同审核把关不严”问题
①针对“条款内容不完善、存漏洞”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针对该事例,集团工程部已于2024年8月6日召开总结分析会议,要求项目负责人须认真审核合同条款内容,包括合同金额、参数、参考品牌、规模、工期、签订时间、签订依据等必要内容;同时今后将加大合同审核把关力度,提高风险防控能力。二是因涉及上述合同签订环节出现问题的原项目负责人已于2020年11月离职,针对该问题集团已进一步强化合同签订环节监督检查,增强合同签订责任意识,切实规范企业合同管理。
②针对“存在事后补签合同、会议研究现象”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已于2024年9月29日邀请拓维律师事务所法律顾问召开《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专题培训会,组织集团及子公司全体干部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的合同签订、履行及争议解决风险防范法律知识,提高人员业务水平,并建立台账,对合同进行统一管理,今后将加大对合同签订程序的审核力度,避免纠纷。二是已于2024年9月针对上述问题进行全面核查,因涉及上述合同签订环节出现问题的原项目负责人已于2022年1月离职,针对该问题集团已进一步强化合同签订环节监督检查,增强合同签订责任意识,切实规范企业合同管理。三是已强化会议流程及会议纪要的规范化管理,今后将严格按照“三重一大”决策程序和议事规则召开会议。
(10)二是财务报销审核不到位
针对“2020年以来,集团部分工程款发票无部门负责人签字审核,元洪商贸公司存在发票无经办、证明人等签字情况。”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已于2024年8月12日、9月25日,组织集团及其子公司的财务人员对《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以及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发布的《关于进一步加强财会监督工作的意见》进行学习,进一步提高会计基础工作的质量,强化业务理论与实践的结合,并严格按照相关法规要求,确保财务核算与监督工作严格遵循相关法规要求,从而提高整体财务管理水平。二是针对“集团部分工程款发票无部门负责人签字审核”问题,由集团财务部牵头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并完成上述发票补签工作。三是针对“元洪商贸公司存在发票无经办人和证明人签字”的问题,元洪商贸集团已对2020年以来的相关发票进行了补签手续。四是自2024年起,集团及其子公司不定期组织财务人员进行业务学习,提升财务审核的专业能力,并严格执行财务审批流程,确保报销手续的合法性与合规性。已对现有的财务制度进行完善,加强核查工作,防止类似问题的再次发生。
(11)三是工会财务管理不合规
①针对“2018年9月-2021年12月集团工会未按标准收取会员费,仅按每人每年100元收取,之后也未见补缴记录。”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于2024年10月16日前完成2018年9月至2021年12月期间集团工会会费补缴金额3952.23元,已全部补缴到位;后续将严格按照《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实施办法》规定,即依照员工基本工资(不包括奖金、津贴、补贴)的0.5%收取工会会费。二是已于2024年9月12日组织集团工会委员、集团财务部及所属子公司财务人员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相关内容,包括《福建省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办法》和《〈福建省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实施办法〉有关问题的解答》,要求集团工会相关人员严格按照工会财务经审制度开展工会管理工作,以保障工会会员的合法权益。
②针对“2020年8月集团工会报销海口农场、梨洞水库、太城农场及集团员工体检费共2.02万元。”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经集团工会梳理,2020年8月集团工会报销的体检费用2.02万元,分别为集团体检费7566.50元、滨海农场(原海口农场)体检费4015.52元、梨洞水库体检费5114.32元、太城农场体检费3550.98元,上述四家公司已于2024年8月31日前向集团工会账户返还上述全部体检费,共计2.02万元。二是集团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将认真履行职责,严格按照《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实施办法》的文件规定,对集团工会经费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保障职工利益。
(12)针对“大宗物资采购未实行招投标”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集团办公室已于2024年9月11日召开专题学习会,组织相关人员学习《福州市国资委所出资企业大宗物资集中采购实施办法(试行)》文件精神,进一步提高员工的业务水平。二是集团办公室已于2024年9月对招投标大宗物资采购台账进行梳理及自查自纠,并由集团监察室不定期开展抽查,今后将严格执行招投标法规制度,进一步规范大宗物资招投标管理。
(13)针对“银行账户清理不力”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集团财务部已于2024年9月26日组织学习《关于开展福清市市属国有企业银行账户清理整顿工作的通知》(融财企〔2021〕723号)文件。二是根据《关于开展福清市市属国有企业银行账户清理整顿工作的通知》文件规定,市属国有企业原则上每家仅允许开设1个基本存款账户和1个一般存款账户(不包括融资账户、政策性资金专项账户及专用存款账户)。经梳理,集团财务部已于2024年9月30日前完成对闲置账户的清理工作。三是集团财务部对银行账户管理进行规范化,将定期清理闲置账户,进一步提升账户的使用效率,确保资金管理的高效性和安全性。
3.资源委托库管理不力
(14)针对“入库企业覆盖面不足”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认真细致梳理库内单位资质情况,结合各行业资质审批部门对资质的新要求,已对库内资质较少、资质逾期、资质不符的相关企业类型采取相应清退或扩库措施。二是已于2024年8月至9月期间对各类型委托库的资质重新展开梳理,及时更新各类业务资质要求;对于已明确取消的资质不再做资质要求,确保各类型委托库不因资质受限,应邀尽邀。三是拓宽入库渠道,增加曝光频率,延长接收申请期限,同时借助多种新媒体渠道进行传播,已于2024年8月22日登报招募新入库单位,吸纳更多优质单位入库。
(15)针对“审核管理存在不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把控询价过程、完善委托库奖惩机制,已于2024年7月拓宽询价委托投诉举报渠道,并正式列入集团委托库管理办法。二是已于2024年7月24日组织库内单位进行约谈,并对各单位报价进行分析。经核实,各单位报价基于自身企业等实际情况,存在成本差距,问题中所提及的公司因均为本地企业,在本地设有常驻办公场所,设计人员往来成本不纳入服务报价中,较外地企业来说,其设计服务收费上有一定优势,因此报价基本可排除围标串标嫌疑。三是为规避后续设计询价过程中产生的围标、串标、恶意竞标等恶性竞争行为,集团已于2024年9月起将设计询价的评选办法由最低价中选法改为随机抽取法,以勘察5折、设计6折为固定折数,避免本地企业因成本优势造成多次中标。四是由于原始建库主要为参考福清市内其他建设单位模式,目前已要求库内企业补充入库审核材料,于2024年8月23日起重新开展一轮入库审核,并补充要求入库单位提交与库内其余单位无利益关联的承诺。
(16)针对“动态更新考核机制欠合理”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已于2024年9月13日完善《委托库管理办法》,降低询价发起人员主观意见的占比分值,评分项目中主观指标占比由原来的40%(评分内容包括沟通协调、执行能力等)降为20%(评分内容包括服务工程中是否提出建议、服务态度是否热情主动等),合理设置委托库项目考核表。二是已于2024年9月13日在询价公告中提前约定项目完成期限、服务质量等其他客观条件,作为绩效考核表中的主要考核指标。三是已于2024年9月14日增设实时反馈机制,询价发起人员可随时根据服务履行情况进行投诉、约谈,同时将投诉情节、约谈次数列入考核指标中。
4.作风建设待加强
(17)针对“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彻底。”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水投集团领导班子已于2024年9月6日组织集团中层干部及所属子公司负责人集中学习中央八项规定及《福清市国有资产管理中心所属国有企业公务用车暂行管理办法》,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规范集团车辆管理,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相关规定。二是集团已于2024年9月27日将所属公司塔桥水电闽A929KM、融江设计闽A339KL车辆资产归还至所属子公司,完成该项问题的整改工作。
(18)针对“文风尚不严实”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集团办公室已于2024年9月10日组织学习《水投集团文件管理制度》,要求贯彻执行有关规定,明确职责、压实责任,确保文件管理工作更加有序、高效、规范推进。二是已于2024年8月9日制定《水投集团公文制发制度》,并作为专项考核项纳入集团分管领导、各部门季度绩效考核内容,以此保障公文制发的严谨性和规范性,切实改进文风。三是已对2021年-2024年会议纪要进行全面自查,上述问题为纪要印发时不够谨慎导致文号编码出错,集团监察室已于2024年9月4日对相关管理人员进行谈话提醒,并要求加强对文号及原始会议记录的管理,现已完成台账梳理和材料整理归档工作。四是强化会议流程及会议纪要的规范化管理,严格按照“三重一大”决策程序和议事规则召开会议,并依照行文规则做好会议记录。
(三)聚焦基层党组织建设情况
1.领导班子自身建设待提升
(19)针对”班子战斗力发挥待加强”问题
①针对“集团班子成员之间、班子成员与子公司负责人之间沟通不够充分。”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围绕“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贯彻落实3820战略精神”,于2024年9月23日组织集团班子成员及所属子公司负责人深入开展理论学习,用党的理论武装头脑、补足精神之钙,提高班子整体战斗力。二是已建立有效的沟通机制,每周召开集团工作例会,促进班子成员、子公司负责人之间的交流与沟通,并已制定《水投集团谈心谈话制度》,鼓励班子成员、子公司负责人之间分享思想和观点,促进成员之间的了解和合作。三是已通过内部培训及外部实践等方式,提升班子成员的沟通技巧和领导能力,改善班子成员与子公司负责人之间的沟通质量,提高工作效率。
②针对“集团领导班子尚未探索开展多元化经营模式,拓宽公司营收渠道,提升企业自主造血能力。”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集团已于2023年12月成立资产部,同时已建立资产台账进行动态管理,不定期对集团及所属子公司资产进行全面盘点,摸清所有资产家底。二是已于2024年10月14日召开集团例会研究讨论关于探索开展经营模式等有关事宜,积极探索新业务的发展方向与模式。三是通过现有资源的整合和优化配置,努力利用、开发已有资产,拓展经营性项目,于2024年1月5日成立水投供应链公司,开展大宗商品贸易等业务,截至2024年底已完成年营收2200万元;2024年4月,水投检测公司中标全市流域水质人工检测服务类采购项目,进一步促进公司全方位发展,提高企业市场竞争力。四是各子公司已定期向集团资产部汇报资产运营和管理情况,进一步加强了集团对旗下资产统筹管理力度。
③针对“太城、滨海农场等公司领导班子在处理历史遗留问题上,攻坚克难意识不足。”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对所属子公司领导班子开展思想作风整顿,集团领导班子分别于2024年9月3日,2024年9月10日组织集团各部门、子公司负责人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论述和《关于加强中央企业内部控制体系建设与监督工作的实施意见》,太城农场、滨海农场负责人在会后对自己的思想、学习、工作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进行深刻剖析,认真吸取教训,明确努力方向。二是于2024年9月25日组织集团资产部及子公司相关人员召开关于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专题学习会,通过学习凝聚改革共识,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增强工作主动性和科学性。三是通过整合农场公司、水库公司等现有工作人员,已于2024年4月组建土地管理组、水库管理组,对太城农场、滨海农场现有历史遗留问题进行了初步核查,采用近远期结合等措施,按照任务的轻重缓急逐步制定解决方案。截至目前已有两宗案件完成一审、二审判决,均取得胜诉,判决生效后六个月内被告将自行拆除构建筑物、归还租赁物,下一步将继续推进第二批5宗案件的法律程序。四是已于2024年4月制定所属子公司负责人绩效考核方案,即建立有效的激励和约束机制,进一步引导所属子公司负责人努力提高履职尽责真本领,提振干事创业精气神。
(20)集体议事决策机制执行存在不严谨
①针对“如2021年推荐集团副总经理、2022年太城农场部分土地对外招租等一些“三重一大”事项,只经司务会研究,未经党组织会议前置审议和提交董事会决议。”
整改情况:一是已于2023年2月6日制定水投集团《“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办法》并获得上级股东福清市国有资产营运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批复,制度内容已明确涉及“三重一大”事项,必须经党组织会议前置审议和提交董事会决议。二是已于2024年9月26日由集团领导班子牵头组织集团各部门、子公司负责人等召开集团《“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办法》专题学习会,并通过印发学习文件、定期组织开展制度培训等方式,使业务人员进一步了解“三重一大”事项的主要范围及审批权限。三是集团资产部已牵头各所属子公司严格按照《关于福清市市属国有企业资产租赁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资产管理相关工作,并已于2024年5月制定《资产管理制度》,明确资产管理相关程序,杜绝再次发生“三重一大”事项未根据“三重一大”决策程序研究的问题。
②针对“决策主体未把准,2023年3月集团党总支选举支委成员7人,但目前党总支会议参加人员仍仅有3人。”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水投集团原以集团党支部委员会3人前置研究讨论“三重一大”事项,现已根据集团《“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办法》《党组织前置研究讨论重大经营管理事项清单》,明确凡属“三重一大”事项均需集团党总支委员会7人前置研究,2024年1月起,集团“三重一大”事项已不再由集团党支部委员会讨论。在集团各项重大决策中充分发挥党的领导作用,推动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二是规范会议流程,严格按照“三重一大”决策程序和议事规则召开会议;并将集团制度执行情况纳入集团各部门、所属子公司季度考核专项指标。
2.人才队伍建设发力不足
(21)针对“人力资源管理体系不健全”问题
①针对“集团制度汇编文件系参照其他平台公司制定,未结合公司实际进行研究。”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已于2024年9月10日组织集团领导班子成员、中层干部及所属子公司负责人学习《关于加强中央企业内部控制体系建设与监督工作的实施意见》,进一步树立和强化管理制度化、制度流程化的内控理念。二是集团已于2024年9月起结合公司实际情况,针对业务性质和工作要求,完成通用制度汇编,增强公司管理效能。
②针对“人才培养体系不完善,培养培训渠道、形式尚单一,也未制定出台科学合理、行之有效的人才考核晋升机制,导致近年来专技人才流失。”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水投集团已积极配合国资中心、国投集团等上级单位,于2024年7月至9月期间完成全体干部职工素质教育培训会关于思政课和专业课的学习;同时已同步结合公司实际情况,于2024年起不定期邀请有关专家开展内部学习培训会,并派集团领导班子成员、中层干部以及业务骨干等至福建省漳州市、福建省泉州市、浙江省杭州市、江西省南昌市、内蒙古巴彦淖尔市等地开展实践学习,通过上述措施为员工创造全方位、多样化的学习环境,提高员工的专业技能和综合能力。二是协同第三方人力资源公司,于2024年4月完成集团绩效管理制度,优化薪酬管理工作,已形成行之有效的人才考核晋升机制。三是已在集团、所属子公司全面推行“以老带新传帮带”的模式,助力新员工快速融入团队、提升工作能力。
③针对“子公司薪酬体系未根据行业属性及发展规划进行系统谋划,如融江设计公司因招聘岗位薪酬不具备市场竞争力,长期未能招引到人才。”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已于2024年9月25日组织学习二十届三中全会《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中对深化国资国企改革的最新部署及精神。二是针对所属子公司实际情况,已于2024年4月完成所属子公司薪酬体系优化,建立与市场接轨、绩效管理相衔接的现代化企业薪酬体系。
(22)针对“人才队伍结构不平衡”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已优化集团薪酬体系,对持有职称的员工发放专项补贴,并优先推荐持有职称的员工为项目负责人,发放相应津贴,从而鼓励员工报考专业职称。二是在定岗定编和人事管理制度上,已于2024年4月完成集团薪酬制度体系及人才库建立工作,规定拥有专业职称员工优先进入公司人才库,以资鼓励员工积极考证,拓宽晋升通道,破解水利工程专业人员紧缺的问题。
(23)针对“集团未制定借调人员相关管理办法,目前共外借人员18人,向子公司借入4人,其中7人借调无相关手续,外借人员林某某在依托滨海农场管理中存在频繁请假等在岗不正常情况。”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已完善员工借调手续流程,即在征得借调单位同意后要求其提交书面借调申请,确保借调人员管理的合规性。针对早期7人无借调手续问题,已补齐相关手续。二是已于2024年4月修订完善集团《考勤管理制度》,并于5月起正式实施,进一步强化工作纪律管理。三是“针对外借人员存在频繁请假等在岗不正常情况问题”,集团办公室已联合滨海农场约谈相关人员,对其频繁请假的行为进行批评教育;并根据集团工作安排,已于2024年10月委派其协助开展东张水库周边流转土地运营管理项目,驻点东张水库水质提升指挥部办公。同时,已将员工的考勤情况纳入季度绩效考核指标,作为个人年度评先评优考核的重要依据,进一步强化考勤监督工作。
3.企业党建工作待提质增效
(24)针对“党建责任制未严格落实”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水投集团党支部已于2022年2月完成换届选举工作,水投集团党总支及闽调公司等3个党支部已于2023年3月完成换届选举工作,明确党总支及各所属党支部书记,有效促进党建工作正常开展。二是水投集团党总支已于2024年7月29日召开会议,总结2024年上半年党建工作并部署下半年党建工作;今后集团党总支将每半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部署总结党建工作。三是集团党总支已根据上级单位工作部署及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水投集团党总支2024年党建工作要点,并于2024年8月17日印发给集团各所属党支部,促进企业党建有效融入企业管理,引领企业发展。
(25)针对“党建品牌创建未抓实”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党建品牌建设,不断推动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相融合,以“水润玉融党旗红”品牌为主线,打造“党员干部互动,党建资源互通”共建主题,积极探索党建工作新思路、新举措。二是经集团党支部研究,“龙江流域综合治理”和“两国双园”建设项目已无法满足成立临时党支部条件,并于2024年8月22日重新梳理上报国资中心党委成立中共江阴屿礁村坝头至江阴洋边调节库输水管道工程临时党支部,现已于2024年8月28日经市国资中心党委批复成立,并由集团指导其设立党员活动室、宣传栏、挂牌等;集团党支部将持续推进“水润玉融党旗红”品牌建设,不断提高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为党建工作注入新动能。
(26)针对“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问题
①针对“所属党支部组织生活会及民主评议党员工作欠严格,存在个人对照检查不严实、自我总结敷衍应付等”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强化思想教育,集团及太城农场于2024年8月27日召集全体党员,集中学习组织生活会制度、民主评议党员制度等党内生活的基本制度,严格规范党员管理,进一步统一党员思想,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二是已要求各所属党支部严格按照《福清市基层党支部标准化工作指南》中的流程开展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会,今后将由集团党总支进行抽查,对不认真开展的党支部进行通报批评并要求其重新召开会议。三是集团党支部于2024年9月27日对2021年度组织生活会、2022年度组织生活会材料进行自查,针对上述问题于2024年9月30日对相关党务工作者进行谈话提醒,并对相关党员进行批评教育,要求重新撰写对照检查材料;太城农场党支部于2024年9月2日对历年的党建材料进行全面自查,针对发现的“2022年度党员民主评议自我总结个别党员有抄袭搬套”的情况,对相关同志进行批评教育,并要求重新提交自我总结至党支部存档。
②针对“所属党支部党日活动未走深走实,主题“党性”“党味”不浓,且与企业发展融合不够,如组织母亲节插花等活动。”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集团党支部根据党章、党支部工作条例等有关党内法规的精神,于2024年8月1日就“如何提升党支部党日活动质量”开展建言献策活动,积极征求党员及群众的意见,期间共征集意见建议32条,对有助于改进党日活动的建设性意见,已及时汇总上报支委会,推动建言献策成果转化。二是进一步统筹协调好党建与业务的有机融合,集团及所属党支部根据各自企业的特色亮点及业务工作的目标任务,已制定2024年下半年度主题党日活动计划,聚焦强化理论学习、党性教育、志愿服务和安全生产等方面,不断推动党日活动走深走实。
③针对“所属党支部还存在“三会一课”作用发挥不到位、谈心谈话制度未严格落实等问题。”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水投集团党支部、太城农场党支部已于2024年8月27日召开党内组织生活制度专题学习会,学习“三会一课”、谈心谈话等党内规章制度,通过更深入地学习,推动党建工作的进一步提升。二是水投集团党总支要求所属党支部严格按照《福清市基层党支部标准化工作指南》中的流程开展党内组织生活,于2024年9月26日对所属党支部第三季度组织生活进行检查,并通报检查结果。三是已将集团党总支及各所属党支部书记落实“三会一课”、谈心谈话制度情况纳入年度书记抓基层党建述职及评议工作。
(27)针对“发展党员工作待加强”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水投集团党总支严格按照“控制总量、优化结构、提高质量、发挥作用”的总要求,已将发展党员工作列入2024年度党建工作计划。二是加强员工入党的思想教育工作,切实做好发展党员后备力量培养教育和储备工作,严格按照党员发展程序,成熟一个发展一个,目前水投集团党总支共有入党申请人9人、积极分子6人、预备党员4人。三是集团党总支及所属党支部已在2024年7月1日,通过集团微信公众号对优秀党员、优秀党支部进行表彰宣传,以榜样力量感召群众积极向党组织靠拢,下一步计划继续在重大节日宣传工作中加大对榜样的宣传教育。
(28)针对“换届选举开展不及时”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水投集团党总支已于2024年9月26日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切实增强换届选举工作的规范性和时效性。二是水投集团党支部已于2022年2月完成换届选举工作,水投集团党总支及闽调公司等3个党支部已于2023年3月完成换届选举工作,明确党总支及所属党支部书记,有效促进党建工作正常开展。三是水投集团党总支已建立换届选举台账,明确要求各所属党支部严格按照换届选举程序,及时开展换届选举工作,对无法及时开展的,将在届满前报告上级党委审批。
(29)针对“党务公开、党员活动室规范化建设不足”问题
①针对“梨洞水库、太城农场党支部未设置党务公开栏,集团党支部党务公开栏未细化分类设置不同模块,且公开内容较少。”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水投集团党总支及各所属党支部党务工作者于2024年9月26日开展《中国共产党党务公开条例(试行)》专题学习会,明确党务公开的意义、公开的内容和范围、公开的程序和方式、监督与追责等方面内容,不断提高党务工作者的理论素养。二是梨洞水库、太城农场党支部已于2024年9月13日前按规定设置安装党务公开栏。三是集团党支部已于2024年9月27日对党务公开栏进行细化分类,设置“换届选举”“党费收缴使用”“发展党员”“民主评议”等不同板块,并将《中国共产党党务公开条例(试行)》规定的基层党组织应当公开的内容均予以公开。
②针对“梨洞水库党支部党员活动室管理缺失,党员权利义务未更新,太城农场党支部未设置党员活动室。”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针对“梨洞水库党支部党员活动室管理缺失,党员权利义务未更新”问题,梨洞水库党支部已加强党员活动室管理,并于2024年9月13日完成党员权利义务更新及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等上墙。二是针对“太城农场未设置党员活动室”问题,太城农场党支部已开展党员活动室标准化建设,于2024年9月12日完成党旗、党员权利义务、入党誓词、组织制度等上墙工作,使党员活动室成为基层党组织建设活动坚强阵地和温馨的党员之家。
(四)聚焦巡视巡察整改等落实情况
1.整改主体责任未扛牢
(30)针对“整改主体责任未扛牢”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已于2024年7月17日成立水投集团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由党总支书记、董事长郑千芳同志任领导小组组长,水投集团党总支副书记、总经理徐文朴同志任领导小组副组长;各部门分管领导、所属子公司主要负责人、各部门负责人为成员。巡察整改期间,主要领导已组织召开专题部署会,针对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建立分级协调、工作例会、沟通联络、对账销号、督查问责五大工作机制,并明确任务分工,全面深入抓整改,推动问题改彻底、改到位。二是于2024年8月23日完成巡察整改方案及台账,并报送至纪委六室、巡察办、巡察组、市委组织部等单位。同时,集团监察室对照整改方案及台账对集团及子公司巡察整改进度和完成情况进行了专项督办,推动形成整改工作闭环。三是已加强常态化整改,针对整改成效不明显的问题开展专项攻坚,通过全面自查、重点抽查、互观互查,推动问题真改实改。
2.整改实效和长效机制建设不足
(31)针对“建章立制未有效跟进”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吸取本次市委巡察三组提出的整改意见,由集团领导班子组织所属子公司以及各部门于2024年8月27日召开专题部署会,强调要把建章立制作为重要任务,放在首要位置,推动整改工作提质增效。二是针对集团重要性、长远性、根本性等问题,开展建章立制工作,以制度管人管事,强化责任担当,推动巡察整改工作的长效性,提高集团各项工作的规范化以及运营管理效率。目前已针对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建立分级协调、工作例会、沟通联络、对账销号、督查问责五大工作机制。三是已将制定制度与执行制度有机结合,由集团监察室牵头,加强对各部门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力度,对落实不到位的部门和个人进行约谈、问责,并纳入绩效考核指标,从而增强制度的执行力,确保制度有效管用。
三、巡察反馈问题线索的处理情况
市委巡察三组巡察福清市水投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期间,共向福清市水投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移交信访件1件,移交问题线索无。截至目前,已办结1件。
其它处理情况:移交信访件主要反映的问题为请求水投集团协调子公司福清市梨洞水库有限公司7人继续参照事业单位的工资福利标准发放月薪工资。具体处理情况如下:
福清市水投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已于2023年12月5日以信访件反馈的形式并加盖公章正式向上述7人反馈该项问题处理情况。
1.根据市政府文件处理单(2019年4月10日,编号:1135号)市领导签批内容,同意市水利局提出的方案,即上述社保、医保继续参照事业性质在机关社保公司及医保中心续保,工资、福利建议按照水投公司的薪资标准由水投公司自行核定支付。
2.福清市水投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已为上述人员制定企业薪酬方案,并依据公司制度及管理办法,要求签署承诺书及劳动合同后执行。
四、需要进一步整改的事项及措施
(1)针对“践行落实有偏差”问题
①贯彻党的二十大提出的‘推动国有企业做强做优做大,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要求不够有力,所属子公司主营业务增长点不凸显,造血活血能力较弱。
整改情况:基本完成。一是加强企业思想建设,于2024年9月4日组织集团资产部及所属子公司全体人员召开关于“推动国有企业做强做优做大,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专题学习会,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有关内容以及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报告中对国有企业的有关要求,全面提高所属子公司负责人责任担当。二是推动主营业务发展,于2024年5月完成水投检测公司设备采购及办公场所升级工作,正在开展检测公司CMA资质申请,将面向市场化经营;同时于2024年1月份成立水投供应链公司,将依托集团公建项目,整合建筑材料上下游,提升主营业务增长点。三是已于2024年4月7日成立土地管理组,加大对所属子公司存在的历史遗留问题的解决力度,对问题进行逐一分析,优先处理较大潜力的资产,尽可能快速盘活优质资产,从而增加营收。四是已于2024年4月建立所属子公司考核办法,将经济指标作为子公司重要考核指标之一,通过考核办法的实施,加强对子公司的日常管理和监督,确保子公司运营机制规范、高效。
②近年来集团管理费用增长明显,成本核算待进一步加强。
整改情况:基本完成。一是于2024年8月12日、9月9日、9月19日组织集团财务部深入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关于企业实行财务预算管理的指导意见》《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提升财务人员法律素养和成本管理水平。二是自2024年起要求集团各部门做好预算工作,做到应列尽列,保证集团年度主要工作任务和重点项目的资金需求,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和资金使用的有效性,切实加强员工成本精细化管理意识,推进企业成本精细化管理。三是由集团财务部编制年度预算和年度决算,总结说明成本费用预算及其增减变动情况,分析年度财务决算情况,进一步提升集团成本管理工作水平。四是以增强企业活力和竞争力为目标,于2024年4月完善集团及所属子公司绩效管理制度,整合太城农场、滨海农场、梨洞水库等管理人员和业务人员,并于4月7日成立土地管理组、水库管理组,通过多举措促进降本增效。
(2)针对“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不够到位”问题
①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治水方针“两手发力”不够有力,集团尚未在引导市场主体参与我市水利建设与管理方面做出探索尝试,未有效利用市场配置资源,为我市筹谋建设资金“深挖洞广积粮”。
整改情况:基本完成。一是于2024年9月24日组织集团财务部人员学习《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的意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两手发力”重要要求。二是强化项目前期谋划,对水利等公建项目进行前期调研和规划,确保项目符合我市长远发展需要,其中龙江中下游综合治理项目采用PPP模式引入社会资本方,极大缓解我市财政资金支付压力,持续助力我市水利等公建项目发展。三是多渠道筹集建设资金,通过国债、银行贷款、专项债等筹资方式,拓宽资金来源渠道,极大缓解我市财政资金支付压力,持续助力我市水利等公建项目发展。
②生态水利项目建设推进不足,如龙江中下游综合整治项目中河道重塑工程、排涝闸站及滞洪湖工程已于2020年9月完成勘察设计招标,但至今排涝闸站及滞洪湖工程设计还未完成,河道重塑工程虽开工建设但推进滞后。
整改情况:基本完成。一是于2024年9月19日组织集团工程部、综合部、合约部等相关部门人员学习水利部《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关于治水的重要论述》精神,深刻认识新时代治水兴水的重大战略意义。二是进一步强化项目前期方案谋划,避免因前期论证不充分等原因造成项目推进停滞等问题。同时,加强与设计等第三方服务单位的沟通协调,确保各项节点及时推进。三是加强现场管理,定期召开工程建设推进会。针对上述项目滞后的问题,集团已于2023年12月12日成立龙江中下游综合治理PPP工程专项工作组,进一步梳理项目的难点、堵点,制定推进计划和措施。龙江中下游综合整治项目排涝闸站及滞洪湖工程已于2023年12月完成施工图设计,并正在开展施工;截至2024年12月,河道重塑工程已基本完工,处于攻坚扫尾阶段。上述项目推进情况已纳入集团工程部季度绩效考核指标,并由集团监察室负责跟踪督办。同时,集团监察室已于2024年9月4日对上述进度滞后项目的分管领导进行谈话提醒,并对相关部门负责人进行批评教育,要求提高项目管控意识,紧盯项目节点目标,避免出现滞后现象。
③环境污染防治攻坚尚缺乏主动作为,扬尘污染防治工作2023年被省纪委监委列入“点题整治”,集团仍因河道重塑工程中降尘措施不到位,先后被市提升环境空气质量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求整改和黄牌通报。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提高政治站位,集团领导班子于2024年9月3日组织各部门负责人及业务骨干召开关于扬尘污染防治工作专题部署会,牢固树立绿色发展理念。二是协同我市提升环境空气质量领导小组办公室、生态环境局加强扬尘污染防控工作专项约谈、培训,于2024年7月15日对施工单位进行约谈,并与施工企业签订责任书,确保责任落实到位;集团监察室已于2024年9月4日对项目责任领导进行谈话提醒。三是加强生态环保责任落实和问题整改情况的监督检查,由集团工程部负责常态化开展工地扬尘污染管理以及渣土车运输管理,形成长效管理工作机制,保持扬尘管控高压态势;不定期开展“回头看”行动,针对河道重塑工程中降尘措施不到位的问题,已于2024年4月2日发函要求施工单位立即整改到位,并严格按“六个百分百”做好现场扬尘管控措施,配备洒水车及洗车台等,进一步加大扬尘污染防治力度。今后对造成生态破坏和环境污染的,将严格追究相关单位和责任人责任。
(3)针对“融资功能发挥待提升”问题
①主动统筹谋划不足,集团及所属公司融资规划“总盘子”尚未成形,近年来仅集团及元洪商贸、闽调2家子公司开展融资。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集团财务总监于2024年9月29日组织集团各部门负责人、子公司负责人等学习《信用评级业管理暂行办法》国有企业融资有关内容,加强融资管理意识;后期将不定期组织学习国有企业最新金融政策,进一步加强国有企业对金融政策的理解运用和统筹谋划。二是自2024年8月起集团财务总监已不定期组织集团财务部及所属子公司财务人员召开例会,包括深入学习融资工作等内容,以进一步提高对融资工作的重视程度;同时集团已加强对所属子公司融资工作的统筹管理,切实根据金融政策、市场形势和监管要求,保障企业发展资金需求。三是为确保集团及所属子公司的财务健康和持续发展,已配备融资专员,负责协助制定年度融资规划,并进行融资运作分析。于2024年4月起将融资指标纳入集团财务部及所属子公司的关键考核指标体系中。四是截至2024年底,水投集团融资授信额度12.43亿元,融资目标6.2亿元,融资授信额度完成率200.48%。
②融资渠道及方式尚单一,如闽调公司2022年 1月以来以融资租赁方式融资7笔中,有6笔10亿元系向国投融资租赁公司贷款。融资成本控制待优化,闽调公司7笔14亿元融资贷款年化率均超4.3%。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已对接农业银行、国开行、海峡银行等金融机构开展融资贷款。其中农业银行已于2024年6月正式授信农污二期项目2亿元额度,年利率为3.4%,相较于基准利率下调45个基点;水投供应链公司于2024年6月获得海峡银行提供的流动资金贷款授信额度800万元,年利率为3.6%,相较于同期商业贷款利率下调40个基点,融资成本得到有效控制。二是已于2024年9月30日组织集团财务部人员学习融资降本政策,通过持续学习,进一步加强对财务人员对融资降本政策的认识,有效提高风险防控意识。三是严格遵守集团的《“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办法》,在开展融资活动时,对融资项目进行全面而深入的可行性研究和风险评估。基于项目的具体状况,制定工作计划,以保证前期工作的有序展开,并确保融资活动的合规性与规范性。
③推动企业信用评级力度不足,集团尚未安排开展相关工作,影响公司后续融资能力。
整改情况:基本完成。一是集团领导班子于2024年9月29日组织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关于“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着力推动高质量发展”及国有企业信用评级办法等相关内容,通过学习,领导班子成员对国有企业信用评级办法有了进一步的认识,进一步明确在新时代背景下,国有企业应如何提升自身信用评级,增强市场竞争力。二是集团已于2024年7月与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责任公司、中证鹏元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联合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等三家机构开展企业信用评级前期工作,确认评级须达到的条件,鉴于集团目前资产规模有限,未来将致力于持续改善营收和净利润,优化财务指标,以期尽快达到评级条件。
(4)针对“土地违规租赁未纠改”问题
整改情况:基本完成。一是已于2024年8月9日与上述太城农场垄东地块承租人协商收回土地,并于8月19日、8月22日正式发出书面通知,明确告知承租人终止租赁关系,确保租赁关系平稳、有序终止并收回土地。同时为了加强对收回土地的管理和控制,防止未经授权的人员进入或使用该土地,于9月19日采取篱笆围栏的方式对土地进行了围挡并设立告示牌。二是依据福清市人民政府印发的《关于福清市市属国有企业资产租赁管理办法》(〔2023〕924号)文件,今后将严格按照上述管理办法进行公开招租,增加国有资产收益。三是已于2024年5月建立健全《资产管理制度》,加强国有资产使用管理,确保国有资产的安全、完整和保值增值。四是集团资产部已于2024年9月25日组织召开关于国有企业资产管理专题学习会,提升资产管理人员的管理水平,现已建立健全资产台账,对存在问题及时提出方案加以解决。
(5)针对“资产资源接管不彻底”问题
整改情况:基本完成。一是于2024年9月25日组织集团资产部及所属子公司全体人员召开关于国有企业资产管理专题学习会,学习中央、省、市国有企业资产管理的相关政策及文件,全面提升资产管理人员经营管控意识。二是针对香城、西溪等6座水库资产至今未接管的问题,上级主管单位正在办理满足条件的占坝、糖果块、乌仔底、西溪四座水库产权证,由水投集团通过融资方式购买上述水库;同时由融资专班牵头梳理山前、香城水库产权证办理的有关事宜。三是针对已接管但无运营的万利、建新水库等36宗资产的问题,详细梳理资产类型、属性以及存在问题,并于2024年8月31日前收回东张、建新、东皋、庄上四座水库相关的19宗资产的原水收益权;梨庄、墓亭、古山底、里下底四座水库相关的15宗资产中,其中墓亭水库正在办理经营权回收工作。四是已于2024年4月7日成立水库管理组,加快推动团队以及管理模式的建设,常态化开展水库资产管理工作,下一步将分期分批推动盘活运营工作。
(6)针对“资产管理效益低”问题
整改情况:基本完成。一是针对集团所属白墓电灌站、港头镇海水养殖场等8宗资产有运营但管理不善的问题,已于2024年9月梳理白墓电灌站、港头海水养殖场滩涂具体情况,并拟函沟通港头镇要求将新一轮滩涂租金返还至水投集团;下一步将对白墓电灌站翻新重建的事宜开展投资与收益论证工作,并同步寻找社会资本方以盘活该资产。二是针对“高山海带养殖场滩涂2021年10月接管以来,未见相关盘活举措,闲置至今”问题,已于2024年9月19日沟通市自规局落实该区域滩涂的土地属于渔业用海区域,下一步继续沟通附近滩涂的权属单位围垦养殖有关事宜。三是集团已建立健全国有资产管理台账,深入分析资产闲置的根本原因,梳理堵点与难点,建立闲置资产盘活工作机制,同时深入探讨拓宽资产盘活渠道,如坝后厂房及宿舍楼已对接渔溪镇镇政府,利用镇政府的资源优势对坝后电站的厂房进行翻新加固建设,同时结合渔溪镇的旅游产业,采用招商模式引入社会优质运营团队进行运营,目前已在洽谈合作协议阶段。下一步拟继续与渔溪镇探讨利用政策支持及当地资源对梧岭电站的宿舍及厂房进行盘活的可行性。
(7)针对“工程管控意识尚不足”问题
①部分项目未批先建。
整改情况:基本完成。一是由集团工程部、综合部联动,于2024年9月10日邀请福建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规划专家召开项目前期规划及用地报批政策的培训会,进一步了解项目前期规划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提高项目负责人及经办人员的业务水平,避免再次出现未审批先建设情况。二是做好结算项目销账处理,针对2020年6月至今验收超一年以上未办理结算审核的17项迟滞项目,已形成责任清单,完成9项项目的结算,并定期召开梳理会,加快推进剩余项目结算工作。三是加强项目负责人工程管控意识,集团监察室已于2024年9月4日对涉及上述问题的4名项目负责人进行批评教育。
②增量程序未严格履行。
整改情况:基本完成。一是集团工程部已于2024年9月4日组织学习《福清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福清市财政性资金建设项目施工合同价款变更管理暂行规定(2019)的通知》(融政综〔2019〕197号),明晰项目增量程序。二是集团工程部已于2024年9月对增量程序不规范的项目组织开展“回头看”,核实各项增量实施的合理性、必要性、程序性等,下一步将查缺补漏完善各项手续。三是已于2024年9月重新梳理历史遗留增量问题并形成清单台账,并于2024年12月基本完成事实确认以及有关程序闭合工作
③部分项目竣工验收或施工完工后才缴交履约保证金,如东张水库福渠渠首至龙田山前段渠道防渗加固工程四标段2021年1月完工验收,履约保证金48万元2021年3月才缴交。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集团工程部于2024年9月10日组织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二是集团合约部已牵头在招标文件中增设对缴交履约保证金的相关条款约定,并加大内部监督力度。三是针对东张水库福渠渠首至龙田山前段渠道防渗加固工程四标段已竣工验收才缴交履约保证金问题,集团监察室已于2024年10月10日对原项目负责人进行批评教育;同时集团监察室已严格执行福清市水利工程项目招投标监管约谈制度,按照中共福清市委督查室办理通知单(编号:202107010D)、市政府文件办理告知单(编号:FQGZ2021B1393MS)规定,对中标方开展标后约谈工作,要求及时完成合同订立并缴交履约保证金。
(8)针对“未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问题
整改情况:基本完成。一是已于2024年8月13日组织集团工程部、财务部相关人员学习工程款支付制度及流程,针对上述问题已于2024年5月完成东张水库坝顶人行通道改造工程计价清单以及进度款支付工作,9月26日完成聚龙小镇3A#楼装修工程施工图,下一步将重新开展预算编制,完善进度款支付相关手续。二是针对农民工工资维稳事宜,已提前做好资金谋划,同时强化职责监督,确保项目负责人做到依规执行工程款支付流程。三是已于2024年6月建立完善《水投集团工程款支付制度》,做好在建工程过程资料核查工作。
(9)针对“个别项目建设程序错乱”问题
整改情况:基本完成。一是集团工程部、综合部、合约部联动,立即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对上述建设程序错乱的项目进行进一步梳理和整改,闭合建设流程及过程资料,已于2024年9月26日补充聚龙小镇3A#装修施工图,正在开展预算编制补充;于2024年10月8日完成海口后路村土方回填项目造价争议协调工作,正在签订施工合同闭合程序。二是已针对上述问题进行全面核查,因涉及上述问题的原项目负责人已于2022年1月离职,针对该问题业务部门已定期召开内部培训会,集团工程部于2024年6月进一步优化了《工程部业务指导手册》,将工程全过程管理内容及流程进行细化,夯实责任意识,加强项目管理,对于过程中产生的问题予以及时处理,避免后续出现此类情况。
(10)针对“坚持‘两个一以贯之’存在差距”问题
①党组织审议前置和董事会最高决策作用发挥不到位。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向集团各部门负责人、子公司负责人分发“两个一以贯之”有关学习材料,加强学习贯彻“两个一以贯之”,坚持把党的领导融入公司治理各环节,把企业党组织内嵌到公司治理结构之中,切实发挥董事会定战略、作决策、防风险作用。二是已在《水投集团“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办法》中已对党支部会议、领导班子(扩大)会议、董事会的职责权限进行明确界定,并严格按照《水投集团“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办法》决策程序及范围召开会议,完整、详细记录并形成会议纪要;同时已安排集团办公室专人做好材料核对和存档工作,并定期开展“回头看”。三是持续强化业务领域的政策规定学习,于2024年9月26日组织集团各部门、所属子公司认真学习《“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办法》,通过印发学习文件、组织开展制度培训等方式,使全体员工充分了解“三重一大”事项的主要范围及审批权限。四是结合《“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办法》优化制度,并将集团制度执行情况纳入各部门、所属子公司季度专项考核,加强制度的执行力,提升决策的科学性。
②现代企业管理组织架构不完善。
整改情况:未完成。一是针对水投集团子公司组织架构不完善的问题,集团已于2024年9月邀请法律顾问集团和所属子公司中高层人员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专题培训,深入学习公司组织架构、董监高的任命及权利义务等相关法律知识要点,增强企业合规管理意识。二是集团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水投集团“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办法》等文件,对各子公司的法人、董事、执行董事、总经理和监事等人员名单进行了全面梳理,目前已完成人员选定,但因2024年省委巡视工作提出市属国企应压缩子公司数量,须对部分子公司开展合并、注销工作。考虑到本次变更均为重要岗位,故拟于完成企业数量压缩工作后,再行开展人员变更手续,计划于2025年6月30日前完成该项工作。三是严格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已于2023年12月29日召开监事会,审议集团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今后将每年至少召开一次监事会会议,切实履行监事会的监督职责;已梳理规范职工大会或职代会流程,同时安排专人开展有关工作记录。
(11)针对“抓项目促发展存在不足”问题
①集团作为东华水库工程建设单位,协调推动确定水库工程规模调整方案等问题力度不够。
整改情况:未完成。一是集团总经理徐文朴于2024年9月17日组织集团分管领导、各部门负责人学习贯彻落实省委、市委实施“深学争优、敢为争先、实干争效”、推动“党建领航、经济领跑、民生领先”行动,激励集团中层以上领导干部勇于担当,主动作为。二是已于2024年6月结合在建民生水利项目“回头看”情况,编制完成《工程项目业务手册》,逐步提高工程管理人员业务水平及责任意识。三是由集团工程部对项目存在问题进行重新梳理,积极对接市政府、水利局等上级部门,针对东华水库工程建设问题,因较原总投资规模调整较大,需重新开展工可评审及立项批复。下一步计划于2025年2月28日完成对东华水库规模调整必要性的论证,并继续开展相关项目扫尾工作。
②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一期)限定完成时限为今年10月31日,但目前尚有6个村未完成主管网建设。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针对6个村未完成主管网建设的问题进行全面自查自纠,加大人材机力量的投入,开展多个工作面、分区分段组织实施,已于2023年12月30日完成该项目扫尾施工。二是集团监察室已将该工程列为重点督办项目,实行每周跟踪督办,并将该项目节点目标纳入工程部第二季度绩效考核,同时已于2024年9月4日对项目分管领导、工程部负责人进行批评教育。三是已于2024年4月28日建立并执行《重点工作督查督办制度》,由集团监察室对重点项目进行实时监督提醒,以便在项目建设的过程中及时纠偏,更好地推进项目的建设。
③湖库连通工程东张水库至江阴洋边调节库I标段因未在铁路1公里安全范围内施工需改变施工方案造成项目停工至今,未能实现原定2021年12月完工的目标。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已于2024年10月17日建立健全《项目施工图审查要点》,积极主动落实项目建设主体责任,在项目前期设计阶段提前做好审查工作,避免后期建设项目出现上述情况。二是已于2023年12月完成东张水库至江阴洋边调节库水源连通工程I标段建设工作,并完善相关方案调整流程。三是强化职责监督,集团推进项目均已制定项目“两单一表”,由集团监察室实行项目节点跟踪提醒,并将“两单一表”节点完成情况纳入各业务部门绩效考核范围,同时已于2024年9月4日对上述项目进度滞后的项目负责人进行批评教育。
④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整县推进项目建设中,存在未批占地建设及未履行工程变更程序导致无法验收结算等问题。
整改情况:基本完成。一是由集团工程部、综合部联动,于2024年9月10日邀请福建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规划专家召开项目前期规划及用地报批政策的培训会,进一步强调项目前期规划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提高项目负责人及经办人员的业务水平,避免再次出现未审批先建设情况。二是针对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整县推进项目未批占地建设问题,积极沟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农业农村局(该项目业主),已于2024年9月前将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整县推进项目包逐一梳理,并配合市农业农村局完成上报相关土地整改方案,从而闭合渔溪处理站边坡变更有关程序,正在开展财政结算审核工作。三是集团工程部已按项目清单形成责任分解表,定期召开专项梳理会,加快推动上述结算工作。
(12)针对“班子配备不健全”问题
①集团总工程师2021年10月至今未配备,工程副总岗位2022年5月-2023年8月期间空缺
整改情况:未完成。一是已于2023年9月完成集团工程部副总经理招聘以及入职手续。二是针对总工程师未配备的问题,集团已结合企业实际情况,积极沟通国资中心、国投集团扩大招聘渠道,将进行长期整改并坚持。
②子公司领导成员配备不合理
整改情况:未完成。一是已于2024年9月30日邀请拓维律师事务所法律顾问对集团中高层领导、子公司负责人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专题培训,宣贯公司组织架构、董监高的任命及权利义务等有关内容;并于2024年9月26日组织学习集团《“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办法》,深入了解“三重一大”决策事项的主要范围和具体内容。二是集团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水投集团“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办法》等文件,对各子公司的法人、董事、执行董事、总经理和监事等人员名单进行了全面梳理,目前已完成人员选定,但因2024年省委巡视工作提出市属国企应压缩子公司数量,须对部分子公司开展合并、注销工作。考虑到本次变更均为重要岗位,故拟于完成企业数量压缩工作后,再行开展人员变更手续,计划于2025年6月30日前完成该项工作。
(13)针对“反馈问题整改存在不到位,如上届市委巡察指出的‘党费收缴不规范’”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于2024年9月26日召开专题学习会,认真学习《中共福州市委组织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基层党组织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进一步明确党费收缴是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和党员队伍建设中的一项重要工作。二是水投集团党总支于2024年7月要求各所属党支部严格按照党费收缴标准重新核定党员党费缴交基数及应交党费数额,经核定2020年至2023年水投集团党支部共少缴党费612元;已于2024年8月6日完成上述党费补缴工作,并将党费补缴情况在党务公开栏进行公示。三是不断加强基层组织建设,水投集团党总支已于2024年9月26日对所属党支部第三季度党内组织生活进行检查,切实加强对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情况的监督;同时已建立党费管理台账,确保做到每年年初及时核定党费基数,并备案党费管理人员。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62826782;通信地址:福建省福州市福清市宏路街道创业大道国资小镇3A号楼3楼;电子邮箱fqst2018@163.com。
中共福清市水投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总支部委员会
2025年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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