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清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20年第一季度政务新媒体检查情况的通报
时间:2020-03-10 10:45

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秘书局关于印发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检查指标、监管工作年度考核指标的通知》及《福建省数字福建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2019年度电子政务绩效考核的函》(闽数字办函〔2019〕125号),我办对2020年第一季度政务新媒体进行检查考核。现将相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总体情况

  经清理整顿,目前全市共有36家40个政务新媒体纳入普查范围,较2019年第四季度减少2个。本季度通报数据采集自福州市大数据服务中心2019年11月、2020年1月及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2019年第四季度通报。

  二、通报情况

  2019年12月6日,福州市大数据服务中心通报2019年11月份检查情况,共有交通局、镜洋镇2个单位2个政务新媒体因内容超期未更新及出现严重表述错误等单否问题被通报。

  2020年1月16日,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通报2019年第四季度检查情况,除10-11月被通报单位外,石竹街道“魅力石竹”微信公众号因更新不及时被通报。

  2020年2月13日,福州市大数据服务中心通报2020年1月份检查情况,我市无相关单位及账号被通报。

  现对上述单位进行全市通报,并按《福清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9年度政务公开绩效指标考核评估办法的通知》扣除年终绩效相应分数。

  三、下一步工作要求

  1.若当年度累计被通报两次及以上,则必须予以关停,并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部分用户关注度和利用率低、无力维护的账号,需尽快关停并向福清市政务与外事服务中心备案。

  2.微信公众号为服务号的,若无法满足信息发布需求,需及时改为订阅号。

  3.各单位需严格按照要求建立并完善信息发布审核制度,优化信息采集及发布流程,切实提升政务新媒体保障水平。

  福清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3月4日

来源:福清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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