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来闽考察重要讲话精神,切实加强福清市历史建筑保护利用工作,保留城市历史文化记忆,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将我市第四批30处历史建筑名单予以公布。
附件:福清市第四批历史建筑名单
福清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8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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