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福建省农村道路客运和城市交通发展奖励涨价补贴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闽财规﹝2023﹞8号)和《福州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印发〈福州市农村道路客运和城市交通发展奖励涨价补贴资金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榕交规范﹝2023﹞3号)要求,我市对2024年度城市新能源公交车运营补贴资金考核进行自评,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示。
一、新能源公交车数量
2024年底全市共有新能源公交车653辆,折合632.6标台,该项目自评得126.52分(1标台0.2分)。
二、地方财政投入情况
1.公交成本规制财政补贴政策制定情况
2024年度我市已出台城市公交成本规制财政补贴政策,该项目自评5分。
2.开展城市公交成本评估测算
2024年未开展城市公交成本评估测算,该项目自评不扣分。
3.2023年度城市公交成本规制财政补贴兑现率
2023年度经第三方审计机构测算的城市公交成本规制财政补贴资金0万元,实际下达补贴0万元,补贴兑现率0,该项目自评不扣分。
三、新能源公交车推广应用情况
2024年底本市共有公交车658辆,其中新能源公交车653辆,占比100%。该项目自评9分。
综合以上三项自评情况,2024年度我市城市新能源公交车运营补贴资金考核自评得140.52分。
公示时间:2025年1月10日-1月16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反馈至福清市交通运输局。
联系电话:0591-85877062。
联系地址:福清市音西街道音埔南69号(邮编350300)。
附件:
1.2024年度城市新能源公交车运营补贴资金考核评分表
2.2024年度城市公交车辆信息明细表
福清市交通运输局
2025年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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