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福清市民政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政工作的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严格落实中共福清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印发的《福清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要求,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和建设法治政府目标,确保法治创建工作与民政工作有效结合、齐抓并举。现将主要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4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主要举措和成效
1.加强民政队伍法治水平
一是落实培训机制,做到“年度必训”、“新岗必训”。今年以来累计开展社会救助业务培训120场次、涉及人员2525人次。采用以会代训、以核带训、以学带训等方式举办,培训会场设置在村(居),直接面向基层一线工作人员,现场答疑解惑,扭转“宁漏勿错”的错误思想,切实提升基层社会救助经办人员业务水平。二是关心关爱农村留守儿童、困境儿童等服务对象,开展1200余场儿童关爱保护政策宣讲进村居宣讲活动,保障儿童合法权益。三是加强人才队伍建设。组织干部参加法治专题学习和执法培训活动,积极组织民政从业人员参加行政执法资格考试认证,确保了执法队伍的能力素质和执法水平。动员、部署各镇街和部分市直机关所属人员参加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报考,组织开展社工考试考前培训,其中线下参与人数计477人,线上参与人数计8300人次,确认符合2024年度社工考试一次性补贴申领条件人员581名,发放补贴经费67万元。
2.优化民政公共服务
一是严格登记程序,把好审核关口。严格按照《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及《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等相关规定,提高登记审批质量,力争从源头上规范社会组织依法登记,同时引导社会组织按章程开展活动,实现规范有序发展。今年以来,共登记成立社会组织30家,其中社团10家,民非20家。截止目前,经我局登记的社会组织共1336家,其中社会团体717家,民办非企业单位611家,基金会8家。二是开展“僵尸型”社会组织专项整治。截至目前共撤销“僵尸型”社会组织16家,引导52家长期未开展活动的社会组织主动注销,将44家未年报社会组织列入活动异常名录。三是进一步完善诉求件办理流程,提高答复效率,2024年共受理12345诉求件163件,按时办结率均为100%。四是依法办理婚姻登记。今年全市办理结婚登记5088对,离婚登记3355对,离婚申请3568例,补领结婚登记证书1337对,补领离婚登记证书424对,收养登记8例。五是加强和规范地名管理工作。设置二维码门楼户室牌11971面,清理T型不规范地名标志牌8面,维护地名标志牌47面/次。深入推进“乡村著名行动”,发放宣传海报509份,采集上图乡村地名信息670条;完成52个地名(含19条道路)的命名、备案及公告。
3.推进双随机、一公开工作
根据上级文件通知及年度工作安排,4月25日,我局印发《福清市民政局2024年“双随机、一公开” 抽查工作计划》,对全市社会组织、全市养老机构、全市殡葬领域服务设施进行监督检查,并按照“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工作要求,及时在福清市人民政府网上公开。我局联合市人民检察院、公安局、消防大队、市场监管局、卫健局、住建局等单位对全市24家在运营养老机构,通过现场排查、听取情况汇报、核查档案材料,对养老机构落实“十一号检察建议”、消防安全管理情况、食品安全工作情况、房屋结构安全情况、医养结合情况进行检查,检查覆盖率100%,已下达隐患整改通知书8份,督促整改风险隐患72处。我局按照5%比例,共抽取68家社会组织,通过采取资料审阅、实地查验、现场询问的方式,重点检查社会组织的组织架构、内部管理制度、年度检查等情况,切实掌握社会组织运行状况。
(二)2024年开展行政执法工作主要情况
2024年度,我局办理行政许可339件;出具行政处罚16份;行政监督检查127次;做出行政确认7665份。
(三)行政复议与应诉情况
2024年涉及本单位作为复议被申请人的0件;涉及本单位作为被告的行政诉讼案件0件,败诉0件。
(四)2024年度制定和报备规范性文件工作情况
2024年度,我局积极配合市委、市政府做好相关规范性文件的清理工作。今年以来我局起草(含代拟稿)0份规范性文件。
二、2024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一是干部职工法治意识有待进一步增强。部分干部职工对法治政府建设重视程度不够,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有待进一步提高。二是普法宣传力度有待进一步提升。我局法治政府建设宣传氛围营造力度不大,普法宣传力度不足。“谁执法谁普法”“谁管理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的落实不够到位,各业务科室、局属各单位将普法工作结合到实际业务工作当中做得不够。三是干部的法律素质有待进一步提高。我局工作人员大多不是法律专业出身,要加强学习和掌握必要的法律知识,努力提高干部职工运用法律手段开展工作、管理业务的能力。
三、2024年度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有关情况
一是加强法治建设工作领导。局党组全面落实领导责任制,局党组书记、局长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局班子成员实行“一岗双责”责任制,坚持法治建设工作纳入年度工作议程,定期听取法治建设相关情况汇报,与党风廉政、养老服务、社会救助等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督促、同落实,协调解决工作中的困难问题,就重大事项作出部署。二是强化制度体系建设。健全党政主要领导权力监督机制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建立健全依法决策、科学决策、民主决策机制,进一步完善执法公示制、告知制,政务公开实行制度化、规范化。建立健全法律顾问制度,规范法律顾问制度运行,完善重大决策法律咨询、法律支持和合法性审核机制。落实领导干部年度述法制度,将法律法规执行情况纳入述职内容,党组依法执政能力得到了进一步提高。三是增强自身法治观念。主要负责人牢固树立依法行政观念,做到权责统一、依法行政、秩序正当、高效便民,充分发挥自身带头作用,带好班子和队伍学法守法。坚持依法行政,规范行政行为,始终将自己的言行置于法规法纪的框架下、置于党和人民群众的监督下,严防乱作为和不作为,同时督促班子其他成员切实履行依法行政职责。
四、2025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2025年,我局将继续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遵循上级关于法治建设的安排部署,主动融入全市发展大局,紧扣民政中心工作,持续推进法治民政建设。重点抓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加强宣传培训。不断拓展宣传培训的方式渠道,做好以案释法、典型案例剖析等工作,提升宣传培训成效,充分利用集中学习会、线上平台、法治大讲堂等形式,加强行政执法人员和干部职工的法律知识学习,提高法治意识和依法行政能力。二是完善政策体系。立足长远发展、坚持问题导向、紧扣群众需求,在养老服务领域、特殊困难群体兜底保障、殡葬行业规范、社会组织监管服务等方面,加强调研,出台举措,制定完善一系列实际、可行、管用的政策制度,不断完善民政政策制度体系。三是坚持依法行政。将法治思维、法治手段作为今后重要的工作举措,在殡葬、养老、社会组织、地名管理等多方面有力有效开展执法工作,通过加大执法力度发现问题,完善制度,提升成效。
五、其他需要报告的情况
无。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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