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局认真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福清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工作要求,严格坚持法治统一、程序规范、权责一致的原则,依法行政,依法履职,积极推进法治城管建设。现将我局一年来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部署任务完成情况
(一)聚焦第一责任,加强法治政府建设。
1.强化组织领导。严格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将法治建设纳入全局工作重要议程,全年召开专题会议6次,研究部署法治建设,确保法治建设工作有计划、有步骤地推进。
2.带头学法守法。落实党组会议“第一议题”制度、理论学习中心组制度,发挥领导干部“关键少数”的示范带头作用,带头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和法律法规知识,不断提高自身法治素养和依法决策能力。通过组织全局干部职工集中学习与自学相结合,书本学与网络学相结合,实地调研与专题讲座相结合等方式,带动全体干部职工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全年共组织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10次,教育引导全局党员干部厉行法治、践行法治。
3.强化工作落实。督促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和下属单位负责人履行法治建设“一岗双责”,将法治建设工作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考核,确保各项法治建设任务落到实处。对法治建设工作中的重大问题亲自过问、亲自协调、亲自督办,及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二)狠抓队伍建设,提升行政执法能力。
1.有序推进机构改革。一是推行“一套运行机制”。制定系列配套制度,草拟《片区联合执法工作制度》《片区联合执法工作职责》等配套文件,建立信息共享、联席会议、重大案件联合办案等制度。对接组织人事部门,配合制定片区联合执法目标管理考核机制,将考核结果作为奖惩、评优、提拔的重要依据,激励执法人员争先创优。二是梳理“一张权责清单”。赋予基层行政执法权限,厘清执法职责,解决镇(街)“权小责大”问题,推行“一张权责清单”。制定《福清市片区联合执法架构图》,将城市管理、农业农村、水利、交通运输等227项行政处罚权依法下放给镇(街),明确事权划分,明确市镇(街)两级执法职责分工,避免重复执法和推诿扯皮。三是抓实“一支队伍建设”。推动执法力量下沉,加强统一指挥和统筹协调,推行“一支执法队伍”。强化统一指挥调度。六个片区各设片长1名,片长负责片区联合执法的组织召集,各镇(街)综合执法队队长配合抓好属地各类执法资源的统筹协调工作,按照分片执法和分领域执法相结合的方式,实行集中办公、分片包干、责任到人。
2.全面开展业务培训。树立重视法治素养和法治能力的用人导向,加强对全局干部职工开展多层次多元化的法治教育培训,依托干部网络学院、行政执法人员学习平台等开展法律知识学习,举办案件评查标准、一体化办案平台操作、“严格行政执法程序·规范行政执法行为”等系列专题培训会,不断提高执法人员业务水平。2024年,行政执法人员参加法律知识学习培训课时均达到60小时以上,开展集中教育培训4场次,共受训300余人次,下沉音西、龙江、阳下、龙田等10个基层中队进行赋权后城市管理行政执法业务指导,切实提升了一线执法人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城市管理执法工作能力。
(三)聚焦依法执法,推进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1.贯彻落实“三项制度”。一是严格实施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切实加强事前公开、规范事中公示、推动事后公开、统一公示平台,依法、及时、主动向社会公开有关行政执法信息,提高工作的透明度,接受群众监督。二是全面落实执法全过程记录常态化。按照执法全过程记录具体办法和《音像记录事项清单》,为各基层中队执法人员配齐执法记录仪等设备,做到出勤必带、执法必录,并优化了新版《福清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行政处罚文书》,通过文字、音像等记录方式,做到执法全过程留痕和可回溯管理。三是严格执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按执法人员比例配备3名法制审核人员,对重大执法决定进行法制审核,确保执法决定合法有效。2024年,我局共公示行政处罚11条,行政许可118条,行政检查44条;建立执法全过程音像清单记录台账1本;未产生重大案件法制审核案件。
2.严格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一是依法依规开展我局项目招投标采购文件、合同文件、重大行政决策等合法性审查。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福建省行政执法条例》《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等法律法规规章和我局规定,开展行政处罚案件审查。2024年以来,共审查一般程序行政处罚案件11件,处罚金额13.9万余元。二是应用“闽执法”平台开展建筑垃圾运输车辆、城乡生活垃圾的监督检查,“综合查一次”的计划、方案制定及实施100%在线上办理。2024年,依托“省一体化平台”共计发布2个片区联合执法方案,办结2起“综合查一次”,录入日常行政检查1153起,行政处罚2018起(其中普通程序11起,简易程序2007起)。三是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全面实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我局执法资格证持证人数为118人,已全面完成新版执法证和电子执法证申领。四是贯彻落实法律顾问制度。聘请福建宇亮律师事务所作为我局法律顾问,由该单位派出2名律师轮流坐班,提供法律咨询服务20余次,其中,制定和修改相关规章制度和合同2份;行政执法案件评查4次,对评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已100%整改;共同研究城市管理重大工作问题3次;赴基层中队参与一线执法10次。
3.做优“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制定《福清市城市管理局关于印发2024年度“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及“一单两库”的通知》,明确抽查时间节点及具体责任科室,编制年度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建立健全市场主体名录库和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截至目前,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抽查2次,共抽取监管对象34个,发现问题71个,责令整改71个,抽查检查结果及时向社会公开。
4.自觉接受法治监督。高度重视行政应诉工作,依法办理复议诉讼案件,全面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规定,支持法院依法受理和审理行政案件,切实履行生效判决。2024年,我局共办理行政诉讼案件1件,行政复议案件1件,负责人出庭应诉1件,占比100%。
(四)紧盯重点领域,提升精细化管理水平。
1.推进建筑垃圾规范管理。严格按照“六必须一严禁”的工作要求,强化“两点一线”(出土点、卸土点、运输路线)的管理,充分发挥各辖区中队网格化职能,通过“巡查+蹲守”“定时+错时”“人防+技防”相结合的方式,加强渣土运输巡查管控,严查建筑垃圾运输车辆违规行为。2024年共组织开展联合执法22次,走访督导建筑工地45家,排查运输车辆56辆,立整立改15起,办结了98宗行政处罚卷宗,督查发现路面污染236处,有力促进了辖区渣土处置拉运、建筑行业的规范运行。
2.推进市容市貌整治提升。我局加大对城市环境综合整治的力度,采取日常巡查和集中整治相结合,重点对城区、镇街重点路段进行精细化管理提升,积极开展“牛皮癣”专项治理,创新门前“三包”责任落实机制。规范文明养犬管理,草拟养犬规定,完善养犬审批登记,推进犬只收容场所建设前期工作。2024年,处置门前三包查处686起,罚金23010元,两车停放查处1829起,罚金18010元。
3.推进生活垃圾分类执法。开展生活垃圾“混装混运”专项整治行动,2024年共查处23起、罚款4600元,规范车辆标识20辆,规范专车专运15辆;常态化开展生活垃圾分类执法检查800次。
4.推进城乡环境全面提升。深化农村“厕所革命”,将我市1029座农村公厕建设和管护情况纳入各镇(街)年度绩效考核内容,努力补齐影响群众生活品质的短板,切实提升了农村人居环境。开展“农村环境整治月”行动,助力提升农村村容村貌,发出154份整改通知书、22份督办单,督促192个问题完成整改。
(五)强化政务服务,着力优化营商环境。
1.深入推动政务服务提质增效。根据《福州市深化数字赋能推动“高效办成一件事”改革工作方案》重点事项任务安排,我局牵头联合市园林处和市公安局,以为企业和群众“办好一件事”为目标,通过证照联动和流程再造,推出了集成办理市政、园林、交通安全审查等相关事项,实现了“一表申请、一窗受理、一套材料、一次办成”的集成服务模式。
2.开展“局长进窗口走流程”。局长通过“亲自办”“陪同办”的方式来体验现场办事流程,深入了解所有审批事项的受理流程以及办理时限,并与前来办理业务群众及窗口工作人员交流,现场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并提出改进建议。此举皆在进一步提高办事效率、精简流程、缩短时间、创新和完善工作机制,力求让群众享受最快捷的服务,提升办事企业和群众的满意度。
(六)强化主题宣传,营造浓厚法治氛围。
1.深入推进“以案释法”,注重发挥典型案例在依法执法、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中的示范引领作用,积极向福州市城管委、市司法局选送申报城管领域具有典型教育意义、社会关注度高、与群众关系密切的“以案释法”典型案例。2024年共报送行政执法典型案例8篇。
2.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制订年度普法宣传计划,通过发放宣传手册、LED滚屏播放宣传标语等多种宣传渠道开展法治宣传活动,抓住“宪法宣传周”“全国分类宣传周”“民法典宣传月”等重要节点进行普法宣传。全年共开展志愿者活动461场,发放宣传资料12000余份,接受群众法律咨询500余人次,运用“福清城管”微信公众号强化对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动态的宣传力度,为建设法治城管营造了良好的舆论氛围。
二、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一)基层执法水平和办案质量有待提高。个别行政执法案件办理存在瑕疵。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仍然存在薄弱环节,部分执法人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的能力还有待进一步提升。
(二)执法保障不够完备。经费保障不足,执法车辆、执法设备、执法场所等方面均缺乏相应的保障,影响了基层执法队伍的规范化建设和执法能力的提升。
(三)跨部门协同监管力度有待加强。2024年机构改革后,城市管理执法部门和其他部门之间衔接不够,仍存在信息沟通不畅的问题,导致信息短缺、数据滞后,联合执法的信息共享平台、后续反馈机制和联动惩戒机制有待完善。
三、2025年工作安排
(一)加强执法能力提升。进一步巩固深化“强基础、转作风、树形象”专项行动成果,持续推进“暖心执法”模式,全面加强城管执法队伍建设,规范城管执法行为,提高城管执法效能,2025年将开展“执法能力提升年”活动,切实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二)加强法规制度建设。持续完善行政执法事项清单、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等城市管理规范化建设配套文件,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规范涉企行政检查,规范提升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工作。做好规范性文件管理,及时清理或修订我局规范性文件,适时开展规范性文件后评估工作,保障行政权力始终在法治轨道上运行。
(二)加强业务指导监督。进一步丰富学习培训内容和形式,提升执法人员业务水平,实现“工作作风明显转变、纪律观念明显增强、精神面貌明显改善、工作效率明显提高”的总体目标。推进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计划实施,开展城市管理领域行政处罚案件评查,以评代训,监督各基层中队执法人员依法依规办案。
(三)加强执法信息化建设。深入推进综合执法和片区执法,配合完善一体化大融合执法平台功能,加强省一体化大融合行政执法平台推广应用,提高执法信息化水平。加强对执法数据的分析应用,为城市管理决策提供科学依据。
(四)加强部门沟通协作。加强与司法、商务等相关部门的对接沟通,针对城市管理工作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进行研究探讨,破除工作壁垒,推动解决执法难题,加强源头治理,进一步提升城市管理工作质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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