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名称
福清市耕地后备资源调查评价成果
二、项目内容
根据福建省自然资源厅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补充完善耕地后备资源调查评价成果的通知》,要求在全省范围内开展耕地后备资源调查评价成果补充完善工作。为确保我市按时完成该项工作任务,需完成福清市耕地后备资源调查评价更新(2024)成果补充完善工作,并在2025-2027年期间开展动态更新(含过程服务)。
三、服务时间
合同签订30天内完成福清市耕地后备资源调查评价更新(2024)成果补充完善工作。并于2025-2027年期间开展动态更新(含过程服务)。
四、资质要求
1.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2. 测绘行政主管部门核准有效的乙级以上测绘资质复印件(福建省行政区域外的投标人还须提供福建省测绘地理信息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备案手续),投标文件需提供资质证书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3.在近三年内的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投标人有下列失信情形的,不予委托开展本项工作:①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②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中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的;③属于《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重大违法记录”的;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投标。
五、需提供证件及资料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或盖有鲜章的复印件;
2.上一年度税务部门出具的完税证明或财务审计报告;
3.项目报价文件,应包含服务内容和竞标报价预算(不得超过35万元)、付款方式,企业工商营业执照和法人代表身份证有效复印件,受委托代理人相关材料等;
六、材料递交
1.材料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2月13日17:00
2.材料送达地点:福清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313办公室(福清市清昌大道9号)
3.逾期送达或密封和标注不符合要求,恕不接受。
七、其他事项
无论询价做法和结果如何,被询价公司均应自行承担参与询价活动有关的全部费用。无论询价结果如何,均无向被询价单位解释其成交或未成交原因的义务,不退还相应文件。被询价公司同时对询价的相关内容负有保密义务。
联系单位:福清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联系地址:福清市清昌大道9号
联 系 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0591-85168527
福清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5年2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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