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清市司法局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时间:2025-03-31 09:29

   2024年,福清市司法局在市委、市政府坚强领导下,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福建考察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围绕《福清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各项要求,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全面履行司法行政机关推进法治建设的职责使命,以高水平法治护航福清高质量发展现将主要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4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做法和成效 

  (一)提升执法业务水平,推动依法治市工作再上新台阶 

  一是强化执法监督,提升执法公正性与规范性严格落实《福州市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部署要求,推动全市51家行政执法主体接入省一体化大融合行政执法平台,在线办理行政检查24784件,行政处罚4903件,行政强制166件进一步加强执法监督,提升执法办案质量,围绕行政执法程序的合法性、法律及裁量基准适用合理性、执法文书归档的完整性与规范性、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等内容开展执法案卷评查工作全年共抽取27家单位161件案卷,对评查的问题予以通报并要求及时整改反馈。进一步规范执法资格管理工作,共组织23家单位共计184人参与执法资格考试,通过考试155人。 

  二是认真贯彻落实,夯实新行政复议法修订成果。以新修订行政复议法贯彻实施为契机,围绕建设化解行政争议主渠道的总目标,更新行政复议线上公告、实行“容缺受理”及“繁简分流”制度,持续拓宽复议受理渠道,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宽口径、低成本、高效率的制度优势,着力提升行政复议监督效能。全年共容缺受理行政复议15件,办理周期缩短10%。秉持“刀刃向内”精神强化行政复议纠错与调解功能,严格审查行政行为,运用柔性手段化解矛盾,切实维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助力法治政府与社会稳定。全年累计办结市政府依法管辖的行政复议案件313件,纠错137件调解或终止审理的55件,纠错率达42.41%,高于人民法院同期一审数据。 

  三是坚持多措并举,加强行政应诉规范化建设。强化依法行政绩效考核,将行政应诉有关工作纳入绩效考核,协同市法院督促指导各涉诉单位落实负责人出庭应诉,对拒不落实工作的单位抄告效能办;加强败诉分析通报,对败诉案件反映的履责不充分及信息公开答复不规范问题,印发《办理政府信息公开、履行职责案件要点》,指导各行政机关规范办理两类申请;邀请福州市鼓楼区人民法院行政庭法官向全市专题授课,结合我市行政败诉案件情况,以案释法、举一反三,着力提升基层执法及应诉水平,从源头减少行政争议。 

  (二)提升法律服务质效,经济社会发展再添新活力 

  一是惠企服务助力企业高质量发展。出台“助企兴融”项目工作方案,整合公共法律服务资源,制定服务指引,明确工作重点,细化落实措施。2024年共排查调处涉企纠纷1041件;惠企律师团队为全市166家企业担任法律顾问,开展“法治体检”128场,审议各类涉企法律文书件256件,代理涉企诉讼110件,全市公证机构共办642件涉企公证助企兴融”品牌专栏的宣传报道被中央级媒体采纳14篇。 

  二是“148”品牌推动企业服务升级。打造“三哨联动”公共法律服务品牌,建立健全哨所+哨岗+哨点”联动机制,设立营商环境法治监测中心、监测站、监测点,融入数字化服务,形成线上、线下协同运用的立体化营商环境法治监测体系,构建“纵向互通明责、横向互联履责”的良性发展格局,确保法律服务精准响应,打造持续优化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营商环境。联动机制建立以来,累计处理企业诉求1438件。 

  三是“双平台”融合开启企业服务新篇章。推动实体、热线两大平台融合发展,建成便捷高效、均等普惠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2024年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窗口共接待群众1990人次,提供法律咨询1616件12348热线平台接听群众来电咨询4380人次。 

  (三)提升依法调解工作质效,社会安定稳定再出新成效 

  一是打造专业调解队伍,提升纠纷化解效能。推行专职调解员准入和退出机制,完成专职人民调解员2023年度考核与人民陪审员选任工作。全市现有300名专职调解员,其中12名市级专职调解员、85名镇(街)专职调解员、203名村(社区)专职调解员。 

  二是成立一站式多元化解中心,推动矛盾高效化解。针对福清市民事案件量大事杂的特点,联合市法院成立多元化解中心。2024年多元化解中心累计调解成功案件1235件,涉案金额达3264万元。 

  三是激活“道路枫桥”机制,助力道路纠纷多元化解。针对福清市道路交通方面,不断探索创新道路交通事故矛盾纠纷化解机制,成立道路事故损害赔偿纠纷多元调处中心。2024年累计调处成功道路交通事故矛盾纠纷1017件,涉及金额2524万元。2024年全市各人民调解组织共参与排查3015人次,参与化解各类矛盾纠纷11197件,涉及金额22078.29万元。 

  (四)提升普法宣传力度全民法治素养再上新高度 

  一是印发工作要点,落实普法责任制。印发年度工作要点,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凝聚蒲公英普法志愿者、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法律明白人”等普法队伍力量,全面开展法治宣传工作。2024年累计开展“法律六进”活动1267场次,发放宣传材料15万余份,营造良好的法治宣传教育氛围。 

  二是依托主题宣传,优化法治化营环境。结合“民法典宣传月”、“蒲公英”普法志愿者联盟行动等专项宣传活动,将项目管家服务联盟引入中印尼“两国双园”。开展企业“法治体检”活动,为企业“把脉问诊”“对症下药”开良方,进一步提升工业园区法律服务质效。 

  三是创建示范村居提升乡村治理能力。加强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活动,不断完善村规民约,持续开展“法律明白人”培育活动,提升法治化治理水平,助力乡村振兴高质量发展。 

  四是加强舆论宣传,构建法治文化阵地2024年“法治福清”公众号共发布文章696篇,充分发挥全市已建成的10个法治文化阵地“线上+线下”资源,“福清市智慧法治文化阵地”群众点击率累积达10.7万多人次。 

  2024年以来,尽管在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上取得了明显成效,但还存在一些短板和不足,法治工作服务营商环境建设的能力还需继续加强,行政执法监督工作的广度和深度还需继续加强 

  2025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一)加大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力度,保障公平市场环境 

  会同市政府办公室增强备案审查工作合力,严格落实履行征求意见、合法性审查、集体审议决定、向社会公布等程序,尤其是加强涉企文件备案审查监督,持续助力民营经济发展。牵头开展我市规范性文件常规清理工作,对全市目前有效的规范性文件开展一次常规清理,对与现行法律法规不一致、已被新规定涵盖或代替、适用期已过的规范性文件进行废止或宣布失效并向社会公布。 

  (二)完善行政复议主渠道,提升依法行政水平 

  为发挥行政复议制度优势,切实维护群众利益切,实发挥监督效能,我局将在以下几点工作中狠下功夫。一是畅通复议渠道。完善“在线复议”功能,在各行政主体对外窗口处摆放行政复议宣传材料,推广“掌上复议”微信小程序和行政复议服务平台,方便企业、群众通过互联网提交行政复议申请。二是优化案件受理机制。进一步落实“容缺受理”制度,对申请人提供的已具备基本条件、关键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形式,但缺乏非关键性材料的涉企行政复议案件,工作人员先予受理,并一次性告知后续应补充的申请材料,申请人在承诺时限内补正相应材料,最大限度实现“最多跑一次”。三是提升案件审理质效。针对不同类型的案件实行繁简分流。对于事实清楚、争议不大的案件,简化流程、快速办理;对于重大疑难复杂案件,善用听证、调查会、实地检查等形式,快速查明案件事实与矛盾争议焦点,充分调动各方资源促进行政争议化解,确保繁案精办四是强化复议监督功能。在加强个案监督指导的同时,通过依法制发行政复议意见书、建议书及约谈、通报等方式,及时指出行政行为中带有普遍性的问题,提出规范和改进行政执法工作的意见建议,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使职权,达到“办理一案、规范一片”的效果五是加强府院联动。加强与管辖法院的沟通协作,建立信息互通共享、行政诉讼向行政复议分流、行政争议推送前端化解等常态化工作模式,充分发挥府院联动作用,形成工作合力,推动行政争议从末端诉讼向前端治理转变。 

  (三)强化法治督察力度,提升行政执法水平 

  为切实强化法治督察,提升我市整体执法水平,我局将在以下几点工作为抓手,开展法治督察工作。一是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根据上级工作部署开展规范涉企行政检查相关工作,通过优化涉企行政检查职权行使、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实施、加强工作统筹监督指导等举措,坚决遏制乱检查,切实减轻企业负担。二是聚焦行政执法质量提升。落实《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和上级文件要求,深入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加强行政执法监督,推动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配合市委编办将执法赋权事项调整与镇街履责事项清单编制相结合,确保下放权限与基层实际需求和承接能力相匹配。三是推进执法信息化建设。进一步推进“闽执法”平台推广应用,落实“综合查一次”及片区联合执法制度,并指导各相关单位按照计划完成执法活动。 

来源:福清市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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