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福清生态环境局关于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时间:2025-04-07 16:24

  2024年,我局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法治思想,认真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及习近平总书记在福建考察时的重要讲话精神,认真对照《福清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工作要求,持续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推动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提升,不断提高依法行政水平。现将我局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4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开展情况

  (一)切实履行主要负责人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

  一是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以及习近平法治思想,全年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法6次;二是坚持领导干部学法制度,把宪法法律、党内法规、生态环境法规规章以及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学习计划,组织党员干部开展集中学法4次,参加省、市法律法规培训4次,邀请法律顾问开展法律专题讲座1次;三是组织我局49名干部参加年度学法考试,参考率、合格率达到100%;四是主要负责人代表我局受邀参加生态环境部组织的培训班并就“治理农业面源改善饮用水源水质”进行经验交流发言,受邀参加全省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现场推进会并做经验交流,受邀参加国家近期印发的4份农污文件进行发言并提出意见建议,获得全国生态环境保护执法大练兵表现突出集体嘉奖,获评福建省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机构规范化示范单位。

  (二)严格规范公正严明执法

  一是强化生态环境监管执法。2024年,通过开展清水蓝天、机制砂等专项执法以及“散乱污”企业综合整治,共对各类环境违法问题立案查处并下达处罚决定书28份,处罚金额约253.41万元;二是组织业务骨干对2023年7月份以来办理的行政处罚案卷进行自查,重点围绕事实认定是否清楚、办案程序是否合法、证据是否充分、法律适用是否准确等方面,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立查立改,整改到位,进一步提高行政处罚案卷质量;三是推进省一体化大融合执法平台运用。按照上级工作部署开展线上线下同频办案,2024年,我局在一体化平台上共办理行政检查727件,行政处罚案件42件。

  (三)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一是优化环评审批服务。积极主动靠前服务,全面压缩审批时限,共完成项目环评审批106项,其中报告书6项,报告表100项;指派专人主动跟踪对接重大项目,推动福清市餐厨(厨余)垃圾处理厂(含沼气发电)项目等23项重点项目环评审批;二是推行包容审慎监管执法。严格贯彻落实省生态环境厅新修订的行政处罚裁量基准,推行包容审慎监管执法清单,2024年,我局共办理包容审慎监管执法案件8件,涉及免罚金额139.325万元;三是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妥善调处环境信访案件,有效的规范信访工作,加强分析研判,针对性处理化解重复投诉件,2024年共办理各类信访投诉1280件,群众投诉件同比降低22.42%;四是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严格对照《公平竞争审查条例》的规定,全面梳理我局2024年印发的涉及经营主体经济活动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其他政策措施文件,均不存在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内容。

  (四)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

  一是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依法将行政处罚等相关执法信息在福州市行政执法公示栏目、福清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等网站上公示;二是落实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日常行政执法均使用福建省环境监察执法系统进行留痕。同时,配备了录音笔、行政执法记录仪等设备,并常态化使用2架无人机开展环境执法巡查;三是落实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严格按照《福州市生态环境局生态环境行政处罚案件审查办法》和《行政执法暂行管理规定》,规范行政处罚案件审核流程,对所有行政处罚案件均开展法制审核。同时,聘请国浩(福州)律师事务所担任我局法律顾问,对重大政策性文件和相关合同、协议进行审核把关,并对行政处罚案件均开展审核并出具书面审核意见。

  (五)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

  一是结合生物多样性日、6.5世界环境日、全国低碳日、民法典宣传月、宪法宣传周等重要节点,围绕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生物多样性以及“碳达峰、碳中和”等生态保护知识,通过设置宣传展板、发放宣传手册等方式,针对性的开展普法活动,增强市民、企业的法治观念和守法意识;二是深化“环保宣传六进”,多次举办生态环境知识入学校、入社区、入农村、入企业讲座和竞赛;三是坚持“谁执法谁普法”,坚持系统内普法与社会普法并重,部署“谁执法谁普法”责任清单,推行以案释法制度。

  二、存在问题

  2024年,虽然在法治政府建设方面,我局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还存在一些不足:一是行政执法的规范化仍需提升,执法人员的执法能力建设还需进一步加强,案卷质量还需要进一步提高;二是生态环境普法方式还需进一步创新和丰富。

  三、2025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2025年,我局将继续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推动各项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落实。

  (一)持续加强执法队伍建设。结合执法大练兵、竞赛比武等专业能力培训以及开展“我的案件我来讲”案例分析,进一步提升执法队伍依法行政、规范执法水平。

  (二)持续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加大生态环境法律法规宣传力度、广度,拓展宣传阵地,多形式开展法治宣传活动,营造良好的法制宣传氛围。

  (三)持续推进包容审慎监管执法。坚持监管与服务并重、处罚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做到依法依规、宽严相济,助力我市营商环境持续优化。

福州市福清生态环境局  

2025年4月7日    

来源:福清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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