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清市农业农村局关于摸底2023年度福清市促进海洋与渔业产业高质量发展项目需求的通知
时间:2023-11-27 15:26

  福州新区元洪功能区海洋渔业产业相关企业:

  近期,我局拟对福州新区元洪功能区内特色渔业产业、海洋生物产业等海洋与渔业产业项目提出2023年度福清市促进海洋与渔业产业高质量发展项目补助资金安排方案。根据福建省海洋与渔业局《关于加快做好促进海洋与渔业产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使用相关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请各企业报送公共服务平台、产业基础设施、新兴产业项目以及渔业生产加工项目需求,要求如下:

  (一)公共服务平台。包括:能够为企业提供技术中试、推广及产品设计、加工、检测、信息资源、产供销服务等的公产业园区内的项目建设。

  (二)产业基础设施。包括:物流仓储设施,环保设施建设等,不包括建设楼堂馆所、土建类基础设施(如房屋建造装修、道路建设等)以及项目前期工作等。

  (三)新兴产业项目。包括:与渔业关联度较大的海洋药物与生物制品、海洋工程装备、海洋信息、海洋新材料、海洋新能源、海洋环保等海洋新兴产业项目。

  (四)渔业生产加工项目。包括:自动化、智能化水产品生产加工或分拣包装等生产线(或车间、工厂等)改造或新建等。

  (五)补助标准。对园区内当年新建项目按照不超过总投资额的30%予以补助,单个项目补助金额原则上不超过500万元。根据资金使用和项目建设情况,拨付项目补助资金。具体补助项目和补助金额由市农业农村局、市财政局根据当年省级下达补助资金规模等因素研究确定。

  需求报送要求

  (一)请园区内符合申报条件、有意愿申报的企业于2023年11月30日下班前将《2023年度园区补助项目表》(纸质材料1份,电子文档1份)提交至福清市农业农村局海经科。逾期则将需求作为储备项目纳入项目库待后续再行安排。

  (二)需求项目应具备一定工作基础,明确建设内容、目标指标、建设时限、总投资等,请各企业认真填写附件表格,盖章上报。

  (三)需求项目应是未享受补助项目,单个项目主体可申报1个项目。

  联系人:洪蕾蕾,联系电话:85251132。

  附件:《2023年度园区补助项目表》

  福清市农业农村局

  2023年11月27日

来源:福清市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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