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中共福建省委组织部、福建省财政厅、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印发<关于强化农村基层党组织政治功能和组织功能 扶持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的实施方案>的通知》(闽委组通〔2023〕24号)、《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关于2024年度扶持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工作的通知》(闽农政改〔2023〕8号)和《中共福州市委组织部、福州市农业农村局、福州市财政局关于做好2024年度扶持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工作的通知》(榕农综〔2024〕8号)精神,经村申报、镇街推荐,我局会同市委组织部、市财政局对各镇街上报的试点村项目进行初步审核,同时,征求自然资源和规划、财政、生态环境等相关部门意见拟上报东张镇溪北村、上迳镇南湾村、海口镇云光村、龙田镇前坑村、南岭镇南岭村、江镜镇玉桂村、江镜镇吴塘村、高山镇玉楼村、龙山街道玉塘村、港头镇陈库村等10个行政村作为扶持村,具体项目详见《2024年度福清市扶持新型农村集体经济试点村申报汇总表》(附件)。等10个行政村作为2024年扶持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扶持村。现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即日起5日内向市农业农村局提出意见。
监督电话:85237415。
联系人:钟舒婷,联系电话:85215863。
福清市农业农村局
2024年1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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