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 2024年农业资源与生态保护(农业可持续发展试验示范区)专项资金预算〉的通知》(闽财农指〔2024〕9号),省级财政下达补助资金100万元用于我市农业绿色发展先行区建设。为扎实推进农业绿色发展先行区建设,积极探索符合我市实际的农业绿色发展模式、技术路径,现开始征集农业绿色发展示范项目,具体如下:
一、申报对象
福清市辖区内的农业企业、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以及科研院校。
二、项目要求
1.项目类型应符合《福建省农业资源与生态保护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要求,属于在建或拟新建项目,建设周期原则上应在2024年度内完成。
2.围绕农业绿色发展先行区创建,在绿色技术体系、标准体系、产业体系、经营体系、政策体系、数字化应用等方面重点谋划示范性、探索性的项目,优先支持示范带动和试验创新能力强的项目。
3.编制项目申报书,项目建设目标任务具体、实施主体明确,投资拼盘要确定。
4.单个项目补助额度不超过100万元,由农业经营主体申报的项目补助金额不超过项目总投资的50%,由科研院校申报的项目可按项目投资总额的100%补助。经专家评审后出现符合要求的多个项目申请补助总额超过100万元时,按比例核减每个项目的补助额。
三、申报程序
按照“自愿申报”的原则,由各项目申报主体自愿向市农业农村局申报,申报项目经专家评审后择优遴选,按程序研究后确定支持对象。
四、材料要求
申报主体于2024年7月15日前将《项目申报书》、《项目情况表报》以及相关佐证材料一式两份报送至市农业农村局乡村产业发展科(福清市行政服务中心1613室),同时发送电子版。佐证材料包括:1.申报单位营业执照;2.养殖场备案表(养殖企业需提供);3.动物防疫合格证(养殖企业需提供);4.排污许可证或有关环保证明(养殖企业需提供);5.实施点位置和布局图;6.项目建设前(或在建)照片;7.土地承包(流转)合同和设施农业地备案情况材料;8.品牌认证和获得荣誉情况;9.其他有关相关佐证材料。
联系人:陈乃炎;联系电话:0591-85266783。
电子邮箱:2802386620@qq.com。
附件:1.农业绿色发展先行区项目申报书
2.农业绿色发展先行区项目情况表
福清市农业农村局
2024年7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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