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福州市财政局 福州市农业农村局关于下达2024年商品有机肥示范推广、耕地质量监测和耕地质量等级评价专项资金的通知》(榕财农(指)[2024]24号)精神,2024年我市拟建2个福州市级商品有机肥示范点,补助资金共为6万元。结合我市实际,制定《福清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2024年福州市级商品有机肥示范推广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融农[2024]308号),将方案在网上公开后,截止7月31日,共有2家企业、家庭农场申报,经审核,基本符合申报要求,拟定福清市祥云熠农业种植农民专业合作社、福建绿春有机农业发展有限公司为2024年福州市级商品有机肥推广实施单位。现将结果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时间:2024年8月27日-8月31日,如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向市农业农村局反应或提出书面意见。
附件:2024年福州市级商品有机肥示范推广实施单位
福清市农业农村局
2024年8月27日
附表:2024年福州市级商品有机肥示范推广实施单位
序号 |
所在镇街 |
实施单位 |
申报面积(亩) |
种植作物 |
1 |
渔溪镇 |
福清市祥云熠农业种植农民专业合作社 |
200 |
莴笋 |
2 |
东张镇 |
福建绿春有机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
170 |
蔬菜(丝瓜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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