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企业:
根据《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开展2025年农业产业化省级重点龙头企业监测和增补工作的通知》,决定开展农业产业化省级重点龙头企业监测和增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运行监测
1.监测范围:农业产业化省级重点龙头企业。
2.监测材料:企业需要报送的监测材料和装订顺序详见《福建省农业产业化省级重点龙头企业监测材料》(附件1)。
二、增补申报
1.申报条件:申报农业产业化省级重点龙头企业的企业必须符合管理办法中所列标准和条件。
2.申报材料:增补企业需要报送的材料和装订顺序详见《福建省农业产业化省级重点龙头企业增补申报材料》(附件2)。
三、工作要求
请相关企业于2025年5月13日前将有关材料一式3份报福清市农业农村局16层1616室,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方式:林龙 0591-85262047
附件:
1、福建省农业产业化省级重点龙头企业监测材料
2.福建省农业产业化省级重点龙头企业增补申报材料
福清市农业农村局
2025年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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