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的公示(2022年7月15日)
时间:2022-07-15 17:44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年加工TPR拖鞋300万双,EVA拖鞋200万双项目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批复。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2年7月18日——2022年7月22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591-85261833

  传真:0591-85261833

  通讯地址:福清市行政服务中心一楼西厅7号窗口

  邮编:350300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

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年加工TPR拖鞋300万双,EVA拖鞋200万双项目

福清融侨经济技术开发区(系租赁福清立川置业有限公司1号、2号厂房)

福清市福盛和塑胶制品有限公司

福州朴诚至信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选址在福清融侨经济技术开发区(系租赁福清立川置业有限公司1号、2号厂房),经营范围及生产规模:年加工TPR拖鞋300万双、EVA拖鞋200万双。

主要环境影响及对策:

施工期

项目施工期仅安装设备,基本不产生污染物。

运营期

废水:生活污水经厂区内已建的化粪池预处理;设备冷却水定期补充,循环使用,不外排。

废气:废气收集汇总后通过“活性炭吸附”/“布袋除尘器+活性炭吸附”治理达标后引至排气筒排放;设置密闭区域、集气罩;加强有机废气的收集及“布袋除尘器+活性炭吸附”装置维护保养。

固废:一般固废收集后出售给回收企业综合利用;危险废物收集后定期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生活垃圾由垃圾桶收集,由市政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

噪声:选用低噪声设备;加强设备维护,高噪声设备设置基础减振、隔声等措施。

  福州市生态环境局

  2022年7月15日

来源:福清生态环境局
附件下载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相关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