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清市不动产登记和交易中心关于陈新(已故)权证遗失声明公告
时间:2025-04-24 15:54

  陈新(已故)坐落于阳下街道北林村21地号的不动产,因保管不善将融阳集用(94)字第11202号土地使用权证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由不动产权人的法定继承人之一(陈琦)声明该土地使用权证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陈琦

  2025年4月24日

来源:福清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附件下载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相关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