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清市不动产登记和交易中心关于陈丽钦融房权证R字第1107047号《房屋所有权证》、《国有土地使用证》等作废公告
原不动产权利人陈丽钦坐落于高山镇高民村惠友购物中心1层128店面的不动产,现根据福清市人民法院(2024)闽0181执恢4741号之四执行裁定书和(2024)闽0181执恢4741号之四协助执行通知书办理转移登记,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房屋所有权证、土地使用证,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予以作废。特此公告。
序号 |
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房产证、土地证、预告证)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单元号 |
不动产坐落 |
备注 |
1 |
融房权证R字第1107047号 |
陈丽钦 |
产权证 |
高山镇高民新村惠友购物中心1层128店面 |
||
2 |
融高国用(2011)第C21139号 |
陈丽钦 |
土地证 |
高山镇高民新村惠友购物中心1层128店面 |
公告单位:福清市不动产登记和交易中心
2025年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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