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清市农业农村局关于拟对2023年福州市级四类特色现代农业 (产业)园区补助项目细化建设方案进行批复的公示
时间:2023-12-04 15:21

  根据《福州市财政局 福州市农业农村局关于下达2023年市级四类特色现代农业(产业)园区项目补助资金的通知》(榕财农(指)〔2023〕83 号)、《福州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实施2023年市级四类特色现代农业(产业)园区补助项目的通知》(榕农综 〔2023〕173号)、《福清市农业农村局 福清市财政局关于部分调整2023市级四类特色现代农业(产业)园区补助项目的报告》(融农〔2023〕556号)有关要求,经前期项目推荐、福州市农业农村局遴选确定、项目承担单位建设方案细化、专家评审、局务会议研究,现我局拟对2023年市级四类特色现代农业(产业)园区项目的细化建设方案进行批复,其中东张镇香山村承担柑橘类一村一品项目,奖补资金50万元,实行全额补助;港头镇东翁村的福清市福园果蔬有限公司承担甘薯类一村一品项目,奖补资金50万元,配套资金不少于50万元;福清市南岭吉兰牲畜养殖农民专业合作社承担南岭肉牛产业强镇项目,奖补资金100万元,配套资金不少于100万元;福清市恒盛蔬菜种植农民专业合作社承担设施尖椒现代农业产业园项目,奖补资金100万元,配套资金不少于100万元;福清市隆中畜牧有限公司承担福州市级生猪优势特色产业集群项目,奖补资金100万元,配套资金不少于100万元。

  现予以公示,公示期2023年12月4日-2023年12月10日。有关单位和个人对相关情况有异议的,请于2023年12月10日前以书面形式向我局反映。

  联系人:潘建文 联系电话:85215226,传真:85158529,地址:福清市行政服务中心1613室,邮编:350300。

  附件:福清市2023年福州市级四类特色现代农业(产业)园区项目拟补助安排表

  福清市农业农村局

  2023年12月4日

来源:福清市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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